A. 現役軍人落戶北京的政策
法律分析:根據《現役軍人和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申領發放辦法》的規定: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現役軍人、人民武裝警察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由本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向本人長期固定住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代為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 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居留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外國人和無國籍的人的戶口登記,除法令另有規定外,適用本條例。第十一條 被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戶主持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注銷戶口,不發遷移證件。
B. 軍人落戶北京戶口條件
法律分析:1、北京市出生並且北京市入伍派出所出具的北京戶口注銷證明
2、北京市入伍並且家庭生活基礎在北京派出所出具的北京戶口注銷證明:已婚的,取配偶戶口、結婚證;未婚的,取父母戶口
3、配偶婚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結婚滿一年)或隨軍前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結婚證、配偶戶口或隨軍出京的戶口注銷證明
4、配偶隨軍落戶北京市滿四年結婚證、配偶戶口
5、雙軍人雙轉,任何一方出生地或入伍地為北京市結婚證、夫妻任何一方北京市戶口注銷證明、配偶軍官身份證明
6、雙軍人單轉或雙轉,任何一方部隊駐地為北京市結婚證、配偶軍官身份證明、夫妻任何一方單位駐地在京證明
7、已婚,本人父母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並且身邊無子女結婚證:本人父母和其他子女戶口:父母單位或所在街道出具的身邊子女情況證明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第十條 作復員和轉業安置的士官退出現役後,原則上回入伍時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安置。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異地安置:
(一)國家或者軍隊建設需要的;
(二)服現役期間,家庭常住戶口所在地變動的;
(三)結婚滿2年且配偶在其常住戶口所在地有生活基礎的;
(四)因其他特殊情況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安置主管部門批準的。
C. 非京籍已婚現役軍人轉業如何留京(取得北京戶口)
辦理資料:落戶介紹信(政府部門核發)、《入戶通知單》、戶口登記項目記錄、轉業證、軍人身份證編碼登記表、擬入戶地居民戶口簿或房屋產權證、與戶內成員親屬關系材料、注銷戶口記錄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法定節假日不辦公
辦理條件:
1、辦理復員、轉業和部隊退休人員入戶登記:公民因復員、轉業和部隊退休在我市入戶登記。
2、出國出境歸來人員恢復戶口:公民因出國出境注銷我市戶口,回國後恢復我市戶口登記。 辦理恢復戶口應由本人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3)軍隊如何辦北京戶口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都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戶口登記。現役軍人的戶口登記,由軍事機關按照管理現役軍人的有關規定辦理。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D. 北京戶口的辦理條件是什麼
一、關於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以前北京辦的第一批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是兩年期的(據說是2003年6月30日之前辦理的),這種兩年期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續簽一年,是可以通過單位辦理北京市戶口,需要符合條件,需要從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同一機構辦理。以後的3年期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沒有以上權利,不能以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來辦理北京市戶口,只能重新申請辦理人才引進,需要符合人才引進的條件。
二、辦理人才引進的手續及條件:
1.辦理外地人才引進條件:4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
(1)本科以上學歷並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在國內外獲得碩士以上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所需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企業或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其研發機構的認定證明、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2)引進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身份證。
(3)引進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合同時間至少3年)。
(4)引進人員研究成果的有關材料及證明。
(5)引進人員的完整人事檔案、原單位同意調出信、近期鑒定。
(6)引進人員已婚者愛人一方結婚證、獨生子女證。
(7)愛人一方在京接收單位的接收函(區縣、局級以上人事部門出具)。
(8)愛人一方完整人事檔案、原單位同意調出信、近期鑒定。
(9)引進人員所在單位的申請報告。
(10)(以上所需證書均要求原件及A4紙復印件)。
3.程序:
(1)持材料到中心審核。
(2)領取表格(引進表1人1份,調動表1式3分)填寫並蓋章。
(3)上報材料及表格。
(4)報區、市人事局審批。
(5)批復發調令。
(6)辦理戶口及人事關系轉入。
E. 駐京部隊軍官在北京落戶條件
法律分析:安置條件需提供證明材料
1、北京市出生並且北京市入伍派出所出具的北京戶口注銷證明
2、北京市入伍並且家庭生活基礎在北京派出所出具的北京戶口注銷證明:已婚的,取配偶戶口、結婚證;未婚的,取父母戶口
3、配偶婚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結婚滿一年)或隨軍前有北京市常住戶口結婚證、配偶戶口或隨軍出京的戶口注銷證明
4、配偶隨軍落戶北京市滿四年結婚證、配偶戶口
5、雙軍人雙轉,任何一方出生地或入伍地為北京市結婚證、夫妻任何一方北京市戶口注銷證明、配偶軍官身份證明
6、雙軍人單轉或雙轉,任何一方部隊駐地為北京市結婚證、配偶軍官身份證明、夫妻任何一方單位駐地在京證明
7、已婚,本人父母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並且身邊無子女結婚證:本人父母和其他子女戶口:父母單位或所在街道出具的身邊子女情況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F. 軍人北京積分落戶政策
積分落戶政策常用答復口徑
1.
擴大積分落戶規模
積分落戶政策實施以來,本市確定了每年6000人的落戶規模,並實行同分同落。
截至目前,已有2.
4萬余名申請人取得了落戶資格。
您的意見我們將認真研究,感謝您對本市積分落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
建議固定積分落戶年度分數線
北京市堅決貫徹國家戶籍制度改革有關要求,堅持公平公正、總量控制、存量優先、有序推進的原則,穩步實施積分落戶政策。
《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第八條明確:
「市政府根據人口調控情況,確定並公布積分落戶規模」。
即,積分落戶是按照年度落戶規模,由積分分數從高到低來確定年度落戶人員,因此不適宜採取固定分數的方式。
由於每年積分申報情況會有變化,落戶分值年度間可能會有所不同,我委也將會同市相關部門密切關注年度申報情況。
3.
推行積分高考制度的建議(達到一定分值或一定條件可在京才加中高考):
我市教育主管部門為市教委,負責「研究考試招生改革工作,擬訂本市招生考試與評價制度改革政策和高等教育、中等教育以及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計劃,負責考試的組織和管理工作」。
經與市教委溝通了解到:
在2012年我市就發布了《關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京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辦發〔2012〕62號),文件明確規定,凡進城務工人員持有有效北京市居住證明,有合法穩定的住所,合法穩定職業已滿3年,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已滿3年,其隨遷子女具有本市學籍且已在京連續就讀初中3年學習年限的,可以參加北京市中等職業學校的考試錄取;
學生從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後,可按照有關規定參加高等職業學校的考試錄取。
4.
建議十五年以上常住居民直接落戶(或達到一定年限)
為逐步有序推進長期在京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戶工作,本市制定並實施積分落戶政策。
北京作為超大型城市,一方面要為生活在這個城市的所有人提供好服務,另一方面還要努力緩解人口資源環境矛盾,實現可持續發展,在多難中實現這種平衡需要一個過程,希望能夠得到您的理解。
您的意見我們也將認真研究。
5.
政策保持穩定(建議政策穩定,咨詢政策什麼時候調整)
現行政策將保持相對穩定,不設有效期,如遇國家和全市重大政策調整等情況,市相關部門將及時研究,提前徵求意見。
6.
建議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積分、家庭內已有北京戶口成員則不受理參加積分落戶、僅給子女落戶等
積分落戶政策是推動落實國家戶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鎮化改革的重要舉措,主要面向的是符合條件的普通勞動者。
政策針對個人而非家庭,符合持有本市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無刑事犯罪記錄四項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參加積分申報。
7.
建議將子女情況(子女就學情況、子女數量、配偶情況)作為加分項
2020年7月16日,《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正式向社會發布。
政策出台過程中,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廣泛徵求了社會各方面意見,進行了認真修改完善。
現行政策將保持相對穩定,不設有效期,如遇國家和全市重大政策調整等情況,市相關部門將及時研究,提前徵求意見。
積分落戶政策是推動落實國家戶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鎮化改革的重要舉措,主要面向的是符合條件的普通勞動者。
積分分值是對申請人在京穩定就業和居住情況以及教育背景、職住區域、創新創業能力、道德行為規范等方面的綜合考量,政策針對個人而非家庭,因此不宜將子女就學情況(子女學籍情況、二胎情況、配偶情況)作為加分項。
8.
建議靈活就業人員也可申報積分落戶、自由職業者社區申報積分落戶
積分落戶政策是推動落實國家戶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鎮化改革的重要舉措,主要面向的是符合條件的普通勞動者。
通過建立積分落戶制度,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逐步推進長期在京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戶工作。
符合持有本市居住證、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無刑事犯罪記錄四項資格條件的人員均可參加積分申報。
其中「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這一資格條件的審核認定 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同時按照政策規定,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人需通過所在社會保險費繳納單位提交積分落戶申請,該用人單位應在京注冊並進行稅務登記。
9.
關於調整「連續七年社保」資格條件為累計十年或其他的建議
2020年7月16日,《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正式向社會發布。
政策出台過程中,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廣泛徵求了社會各方面意見,並進行了認真研究和吸納。
現行政策將保持相對穩定,不設有效期,如遇國家和全市重大政策調整等情況,市相關部門將及時研究,提前徵求意見。
積分落戶政策是推動落實國家戶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鎮化改革的重要舉措,主要面向的是符合條件的普通勞動者。
通過建立積分落戶制度,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逐步推進長期在京穩定就業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戶工作。
對於申請條件要求申請人「在京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及以上」,體現了優先解決存量的要求。
「連續繳納社會保險7年」的認定,在實際操作中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為充分考慮勞動者就業實際情況,允許申請人存在不超過5個月的補繳記錄,如果您對此有意見建議,也可直接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反饋。
10.
建議將補繳社保也作為合法穩定就業指標的認定依據。
積分落戶合法穩定就業指標審核認定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並在《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中明確「合法穩定就業年限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年限計算,每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積3分。
具體年限從1998年7月1日起,以申請人在京正常累計繳納最多的險種月數除以12計算,不包括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中的補繳月數」。
涉及合法穩定就業指標具體認定問題您也可以直接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咨詢。
11.
建議將未取得房本的自有住所也能取得合法穩定住所指標加分依據。
(調整自有住所認定標准為網簽時間、契稅時間、實際入住時間等)
2020年7月16日,《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正式向社會發布。
政策出台過程中,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廣泛徵求了社會各方面意見,並進行了認真研究和吸納。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即: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現行《管理辦法》明確了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的自有住所;
或簽訂正式房屋租賃合同,合法租賃符合登記備案、依法納稅等有關規定的住所;
或居住在用人單位提供的具有合法產權的宿舍」。
《操作管理細則》中進一步明確了自有住所的確認需已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
現行政策將保持相對穩定,不設有效期,如遇國家和全市重大政策調整等情況,市相關部門將及時研究,提前徵求意見。
12.
在職學歷學位扣除就學期間社保居住分值不合理(就學1年扣除3年社保等、教育背景指標賦分規則不合理)
教育背景指標的賦分原則是保持就學與就業、居住的起點公平,也就是說就學一年的積分分值應與就業和居住一年的分值相銜接。
現行政策中,進一步明確了就學期間社保及居住年限的扣分規則。
即:
分別比照賦分規則,自畢業日期起,往前扣除相應年限內同時獲得的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年限及連續居住年限積分;
期間獲得社保及居住年限積分不足規定年限的,按實際獲得年限扣分;
未獲得社保及居住年限積分的則不予扣分。
按照現行政策,全日制學習取得學歷的申請人、在職學習取得學歷的申請人,得分與同時段只就業人員基本持平,略有提高。
在鼓勵學習進修的同時,進一步保障了就業、居住與就學的相對公平。
13.
職住區域指標設置不合理
2020年7月16日,《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正式向社會發布。
政策出台過程中,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廣泛徵求了社會各方面意見,進行了認真修改完善。
設置職住區域指標,主要是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和北京城市總體規劃要求,促進城市空間布局優化,緩解中心城區人口資源環境矛盾。
《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明確: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請人在本市城六區之外其他行政區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戶資格後應當在該自有住所落戶,每滿1年加2分;
滿足上述條件且在本市城六區之外其他行政區工作的,每滿1年加3分。
以上情況,最高加12分」。
現行政策將保持相對穩定,不設有效期,如遇國家和全市重大政策調整等情況,市相關部門將及時研究,提前徵求意見。
14.
職住區域指標落戶後戶籍遷移是否有限制(職住區域指標沒有起相應政策導向,郊區有房未實際居住等)
設置職住區域指標,主要是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和北京城市總體規劃要求,促進城市空間布局優化,緩解中心城區人口資源環境矛盾。
《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明確:
「自2018年1月1日起,申請人在本市城六區之外其他行政區自有住所居住的,且取得落戶資格後應當在該自有住所落戶,每滿1年加2分;
滿足上述條件且在本市城六區之外其他行政區工作的,每滿1年加3分。
以上情況,最高加12分」。
政策強調取得職住區域指標需在城六區之外其他行政區自有住所居住,且取得落戶資格後應當在該自有住所落戶。
落戶後相關事宜應依照本市公安機關戶口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15.
建議取消納稅指標
2020年7月16日,《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正式向社會發布。
政策出台過程中,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廣泛徵求了社會各方面意見,進行了認真修改完善。
現行政策將保持相對穩定,不設有效期,如遇國家和全市重大政策調整等情況,市相關部門將及時研究,提前徵求意見。
我市積分落戶政策重點面向長期在京穩定就業和居住的普通勞動者,設置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兩個基礎性指標,落實優先解決存量的要求;
同時為落實城市戰略定位,適應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設計了系列導向指標。
考慮納稅情況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申請人對城市發展的貢獻,在積分落戶指標體系中設置了納稅指標並予以適度賦分。
與此同時,市相關單位也將進一步加大核查力度,一旦發現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當年及以後5年內的積分落戶申請資格;
已取得本市常住戶口的,由公安部門予以注銷。
16.
建議調整納稅指標積分規則(調整為連續3年納稅滿10萬可積分,設置不同納稅梯度積分,納稅更多予以更多分值等)
2020年7月16日,《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正式向社會發布。
政策出台過程中,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廣泛徵求了社會各方面意見,進行了認真修改完善。
結合徵求意見情況,考慮到申請人年度納稅額度存在一定波動的實際情況,為進一步平滑納稅指標得分差距,《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規定:
「申請人近3年連續納稅,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及經營所得的個人所得稅納稅額每1年在10萬元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加6分」。
現行《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將保持相對穩定,不設有效期,如遇國家和全市重大政策調整等情況,市相關部門將及時研究,提前徵求意見。
17.
增加工作居住證加分
2020年7月16日,《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正式向社會發布。
政策出台過程中,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廣泛徵求了社會各方面意見,進行了認真修改完善。
積分落戶政策以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為主要指標,主要面向符合條件的普通勞動者。
《關於實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制度的若干意見》中明確:
「對於本市緊缺的人才,可申請辦理工作居住證」。
二者在功能定位、適用對象等方面都有所不同,不宜作為積分落戶的加分項。
現行政策將保持相對穩定,不設有效期,如遇國家和全市重大政策調整等情況,市相關部門將及時研究,提前徵求意見。
18.
增加職稱加分項
2020年7月16日,《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正式向社會發布。
政策出台過程中,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廣泛徵求了社會各方面意見,進行了認真修改完善。
按照國家戶籍制度改革要求,我市實施積分落戶政策,旨在逐步有序解決長期在京就業居住的普通勞動者的落戶問題。
在積分項目及分值設置上,以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作為主要指標,體現通過勞動累積申請落戶的重要性,不同於人才引進政策。
近兩年來國家陸續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明確要求加快戶籍制度改革,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超大特大城市要進一步精簡積分項目,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值佔主要比例。
針對您提到職稱,鑒於獲得時一般需具備一定的學歷和工作年限,相關加分在指標體系中已有所體現,因此未作為加分項納入積分落戶指標體系。
現行政策將保持相對穩定,不設有效期,如遇國家和全市重大政策調整等情況,市相關部門將及時研究,提前徵求意見。
19.
建議調整年齡指標
2020年7月16日,《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正式向社會發布。
政策出台過程中,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廣泛徵求了社會各方面意見,進行了認真修改完善。
試行政策中設置年齡指標,對年齡不超過45周歲的申請人予以加分,以優化人口年齡結構。
現行政策與試行期相比,年齡指標調整為梯度賦分,避免了45周歲以上申請人分值出現斷崖式下降。
現行政策將保持相對穩定,不設有效期,如遇國家和全市重大政策調整等情況,市相關部門將及時研究,提前徵求意見
G. 在北京工作的部隊文職人員戶口怎麼解決
本科生考區北京軍隊文職崗位是可以落戶的,一般在簽訂入職協議的時候,單位就會然文職人員先確定要落戶的地址,然後再來辦理下一步的審批手續,審批為部隊審批,審批完成之後就可以去派出所辦理落戶了。
如果單位審批的落戶地址是單位的集體戶的話,就需要由單位戶籍員攜帶相關證明到派出所提出申請,經過派出所核實房產無誤之後,沒有其他落戶條件就可以辦理了。
在北京落戶的前提條件有以下幾點:符合相關條件的應屆畢業生;所學專業與崗位匹配;符合當地人才落戶政策;四是滿足年齡限制。有部分單位會優先為部分應屆高校畢業生辦理落戶。
在北京工作的部隊文職人員戶口怎麼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