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酒駕是如何處罰的
法律分析:涉嫌酒駕的處罰措施為: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扣十二分。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第一款 涉嫌酒駕的處罰措施為: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扣十二分。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第一條第二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次記12分。
㈡ 北京醉酒駕駛拘留多少天
法律分析:醉駕會被判處6個月拘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
(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
(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 4.1 酒精含量閾值
車輛駕駛人員飲酒後或者醉酒後駕車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閾值見表1。
表1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酒精含量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
駕駛行為類別閾值(mg/100mL)
飲酒後駕車≥20,<80
醉酒後駕車≥80
㈢ 北京酒駕同乘人員怎麼處理
不需要承擔責任
酒駕同行者或一起喝酒的人在沒有造成事故的情況下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是一同喝酒的人在明知司機喝酒的情況下還讓駕駛的,會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可處15日以下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㈣ 在北京酒駕查到會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會被行政拘留,然後暫扣駕駛證6個月。如果酒精含量達到醉酒標准,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㈤ 北京酒駕處罰標准
法律分析:酒後駕駛分兩種:酒精含量達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屬於飲酒駕駛;酒精含量達到或超過80mg/100ml,屬於醉酒駕駛.目前,飲酒駕駛屬於違法行為,醉酒駕駛屬於犯罪行為。第一,如果是酒駕的,那麼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第二,如果已經因為酒駕被處罰過了的,再次酒後駕駛的,那麼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法律依據:《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 二、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 (四)駕駛載有乘客的營運機動車的; (五)有嚴重超員、超載或者超速駕駛,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或者變造的機動車牌證等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的; (六)逃避公安機關依法檢查,或者拒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尚未構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三、醉酒駕駛機動車,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公安機關依法檢查,又構成妨害公務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