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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分需要哪些證件

發布時間: 2022-08-01 10:30:41

Ⅰ 駕照消分需要帶什麼證件嗎

辦理違章消分需要持扣分人的駕駛證、身份證、違法機動車行駛證。如果是營運車輛還需攜帶本人從業資格證,到違法地或車輛登記地交警隊,交通違法處理窗或自助終端機打處罰單,到指定地銀行繳納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有一個記分周期,這個周期是十二個月,自領會駕照的那一天開始計算,即為每年一個算分數的周期。如果駕駛的人員在一年的記分周期之內沒有滿十二分,而且如果有罰款已經繳納過的就清除其分數。

如果駕駛人員在計分周期內沒達到了十二分,並且有過罰款未繳納,就把計分算在下一個周期。當然了,如果計分超過了十二分,就要去進行重新學習了,重新好好了解駕駛的事情。

(1)北京消分需要哪些證件擴展閱讀

《公安部關於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處理交通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規范違法行為處理程序:

1、依法確定接受處理的當事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處理違法行為時,可以對違法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處罰。

通過辨認證據圖片、圖像或者當事人書面陳述和簽字確認、詢問當事人、收集證人證言、審查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等方式能夠確定機動車駕駛人的,應當固定證據,對駕駛人依法處罰。不得對駕駛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以外的人員進行處罰。

2、嚴格信息審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處理違法行為時,要嚴格審核違法行為證據反映的機動車、駕駛人信息,嚴格查驗接受處理的駕駛人或者違法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出示的機動車駕駛證和行駛證,核對駕駛證准駕車型是否與違法機動車型相符、持證人相貌是否與駕駛證上的照片同一等信息。

必要時可以通過人口信息系統進行關聯查詢比對,並要求駕駛人出示居民身份證核對。當事人未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駕駛證准駕車型不符、駕駛證已過有效期、駕駛證已被暫扣、吊銷或者公告停止使用的,不得對其進行處罰。

Ⅱ 消分需要身份證嗎

需要身份證。需要帶的證件有:違章車輛行駛證原件;記分人身份證原件;記分人駕駛證原件。備齊以上資料,直接去車管所或交警隊服務大廳處理就行了。
沒帶駕照不可以去消分。按照規定消分需要本人攜帶駕駛證及有效身份證件才是可以辦理的,車管所消分流程如下:
1、帶駕駛證、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本人到違法地或者車輛登記地交警隊處理並交納罰款,交完罰款即可消分;
2、如果滿12分,參加7天學習,考試科目一,合格就清除記分;
3、如果滿24分以上,重考考試科目一和科目三;
4、不滿12分,記分周期結束,記分清零。不交罰款的記分會轉入下一記分周期不會清零。
交通違法扣分,是指駕駛人在道路行車中不按規定行車,產生相應的交通違法行為,從而導致相應的交通違法扣分。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扣分分值,主要分為1,2,3,6,12分的分值扣分項目。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等行為,一次記12分;
2、闖紅燈等違章行為,一次記6分;
3、不按規定減速、停車等行為,一次記3分;
4、摩托車不帶頭盔、行車時有撥打電話等行為,一次扣2分;
5、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未隨車攜帶行駛證等行為,一次記1分。
2、汽車違章扣分未達12分的,駕駛人可以直接在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繳納罰款,罰款繳納完後,扣分清除;扣分達到12分的,駕駛人需要在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科目一的學習和考試,考試合格的,扣分才會清除;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還應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許可條件;經考試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給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

Ⅲ 北京駕照扣分怎麼處理要帶什麼證件

1、車輛行駛件

2、身份證

3、現金和銀行卡

Ⅳ 駕照消分需要帶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駕駛證扣分未滿12分:駕駛員本人去處理違章,必須攜帶二代身份證、駕駛證和行駛證到當地車管所去處理即可。代替駕駛員去處理違章,必須攜帶本人的身份證、駕駛員的二代身份證、駕駛員的駕駛證和駕駛員的行駛證到當地車管所去處理即可。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准駕車型考試。

Ⅳ 車管所消分需要帶什麼材料

一、車管所消分需要帶什麼材料
1、車管所消分需要帶以下材料:
(1)駕駛證扣分未滿12分駕駛員本人去處理違章,必須攜帶二代身份證、駕駛證和行駛證到當地車管所去處理即可;
(2)代替駕駛員去處理違章,必須攜帶本人的身份證、駕駛員的二代身份證、駕駛員的駕駛證和駕駛員的行駛證到當地車管所去處理即可;
(3)駕駛證扣分滿12分,車管所需提交的資料,駕駛證原件、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2、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二條
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或者錄入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的違法行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核實的,違法行為發生地或者機動車登記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核實之日起三日內予以消除:
(一)警車、消防救援車輛、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期間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
(二)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提供報案記錄證明機動車被盜搶期間、機動車號牌被他人冒用期間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
(三)違法行為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證據證明機動車因救助危難或者緊急避險造成的違法行為;
(四)已經在現場被交通警察處理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
(五)因交通信號指示不一致造成的違法行為;
(六)作為處理依據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收集的違法行為記錄資料,不能清晰、准確地反映機動車類型、號牌、外觀等特徵以及違法時間、地點、事實的;
(七)經比對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照片、道路交通違法信息管理系統登記的機動車信息,確認記錄的機動車號牌信息錯誤的;
(八)其他應當消除的情形。
二、車管所消分流程是什麼
車管所消分流程如下:
1、持駕駛證、身份證、駕駛證到違法車輛或車輛登記地交警大隊繳納罰款;
2、交了罰款後,扣除的分數可以被取消;
3、如果扣滿12分,就需要學習7天,然後需要參加考試;
4、如果當事人通過了考試,可以清除自己的扣分。

Ⅵ 去車管所扣分需要帶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去車管所辦理扣分違章處理手續需要帶以下資料:駕駛證、身份證、行駛證,駕駛證本人,到違法地或者車輛登記地交警隊處理並交納罰款,交完罰款即可消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積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Ⅶ 駕駛證消分需要帶什麼東西

一、駕駛證消分需要帶什麼東西
1、行為人在記分周期內計分沒有達到十二分的,已經處理完相應違章的,可以進行消分,清除計分。但還有未處理的,就要計入下一計分周期。行為人需要消分的,應該攜帶以下證件:本人的駕駛證;本人身份證;違法的車輛的行駛證。如果行為人想要盡快消分,就應該及時處理所有違章,繳納相應的罰款。
2、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注銷其實習的准駕車型駕駛資格。被注銷的駕駛資格不屬於最高准駕車型的,注銷其最高准駕車型駕駛資格。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在一年實習期內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在延長的實習期內再次記6分以上但未達到12分的,注銷其實習的准駕車型駕駛資格。
二、違章扣3分怎麼消
1、違章停車被扣3分,到下一個周期積分會自動補回來的。
2、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周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記分周期是以取得駕駛證的日期開始計算的,如果是11月4日取得駕駛證,那麼明年的11月4日是一個記分期。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罰款在這個記分周期結束前已繳清的,下一記分周期開始時系統自動清零。尚有罰款未繳清的記分在下一記分周期不給予清零,下一記分周期開始後會在此基礎上記分,以此類推,如果超過12分,那麼就需要通過學習消除。

Ⅷ 消分需要帶行駛證嗎

法律分析:對的,需要駕駛車輛行駛證。駕照消分需要帶以下證件:1,本人持駕駛證、2、身份證、3、違法機動車行駛證、4、營運車輛還需攜帶本人從業資格證到違法地或車輛登記地交警隊交通違法處理窗(或自助終端機)打處罰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條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車輛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本法。

第七十條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場,恢復交通,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Ⅸ 幫別人消分要帶什麼證件

用別人駕照消分需要帶別人的身份證。

一.需要帶的證件有:

1、帶記分人駕駛證正副本原件

2、帶記分人的身份證原件

3、帶車輛行駛證正副本原件

4、記分人本人到相關場所進行處理

二.駕駛證:駕駛證全稱為機動車駕駛證,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

三.駕駛證定義:機動車駕駛證是指依法允許學習駕駛機動車的人員,經過相關學習,掌握相關交通法規知識和駕駛技術後,經管理部門考試,考試結果為合格,核發許可駕駛某類機動車的法律憑證。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參加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機動車駕駛人參加學習後,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拒不參加學習,也不接受考試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告其機動車駕駛證停止使用。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有兩次以上達到12分或者累積記分達到24分以上的,車輛管理所還應當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後十日內對其進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接受道路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准駕車型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