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去世後什麼時候消戶口最合適
人去世後戶口注銷時間具體如下:
公民自然死亡的應當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或者社區、村委會持死亡公民的死亡證明 、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向死亡公民戶口所在地的戶籍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各地要求或許不同。有的地方是,憑死亡證明先到派出所辦理銷戶,開具銷戶證明,然後才可以辦理遺體火化手續。也有的地方是憑火化證明再去辦理銷戶手續。先火化後銷戶,就導致了無意識的延遲,也就產生了已經去世的人兩三年尚未銷戶的情況。根據相關規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2. 人去世後 需要多久必須銷戶 有時限嗎
人去世後注銷戶口有時間規定。公民自然死亡的應當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或者社區、村(居)委會持死亡公民的死亡證明、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向死亡公民戶口所在地的戶籍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1、公民死於醫療單位的,要有《死亡醫學證明書》;
2、公民正常死亡但無法取得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的,要有社區、村(居)委會或者基層衛生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
3、公民非正常死亡或者衛生部門不能確定是否屬於正常死亡者,要有公安司法部門出具的死亡證明;
4、死亡公民已經火化的,要有殯葬部門出具的火化證明。
3. 人死後多久要注銷戶口
人去世按照戶口登記條例,必須進行銷戶處理。不按規定及時注銷戶口,將造成公安機關的人口信息資料庫內的無效人口信息積聚,影響人口統計數據的准確性,進而影響到政府的宏觀決策,不利於社會管理。公民死亡後,如其家人不及時辦理戶口注銷手續,將影響到諸如保險金領取、遺產繼承、銀行取款之類一些事務的正常辦理等等。
4. 人死亡後多久注銷戶口
一、老人去世最晚多久銷戶
老人去世銷戶,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九條規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2、出國境定居注銷戶口
需持公安外事部門出具的注銷戶籍關系通知單、《居民戶口簿》、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銷戶口。
3、回國定居
需持本人護照或省公安廳批準定居證明、市局的落戶通知書、原戶口所在地注銷戶口證明、恢復戶口手續。
4、參軍入伍
需持入伍通知書、《居民戶口簿》、入伍人《居民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注銷登記。需要注意的是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入伍高校畢業生)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在入學時已將戶口由原籍遷至就讀高校的預征對象,要將戶口遷回原籍,被部隊應征後應在原籍注銷戶口。
5、復員退伍戰士入戶
需持市安置辦的退伍落戶介紹信、《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戶口注銷證明、《居民戶口簿》,部隊軍官轉業入戶需持市人事局轉業落戶證明信、《軍人公民身份號碼登記表》和現分配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本情況證明,到入戶地派出所辦理。
6、因重復申請戶口的注銷流程需要到當地民政局進行咨詢。
5. 人去世後多久自動注銷戶口
人去世以後不會說自動注銷戶口的,也是需要去公安局派出所去辦理注銷的,因為一般來說辦理這種死亡證明,很多東西都是需要去醫院啊,去公安局啊這些去辦理的,要不然的話去殯儀館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