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經濟適用房過戶稅費一般是多少
根據房屋是否滿2年?賣方是否唯一住房?買方是否首次購房?評估價、面積等情況交稅費如下:
1、測繪費1.36元/平方,買方;
2、評估費0.5%(評估額,允許浮動),買方;
3、契稅評估額90平內1%、90平以上1.5%,非首次2%,買方繳納;
4、所得稅按全額的1%,由賣方承擔,滿5年唯一住房減免;
5、交易費6/平方,雙方;
6、工本費80元,買方(工本印花稅5元)買方;
7、增值5%賣方繳納,普通住房滿2年可減免。
『貳』 經濟適用房二手房交易稅費怎麼算
在交易過程中:
①契稅:買方繳納房價款的4%;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減半交納,即交2%。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契稅。
②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③印花稅:買方房價款的0.5‰。
④公共維修基金:購房款的2%。
在申辦產權證過程中:
①登記費:每建築平方米0.3元。
②房屋所有權工本費:每證收費4元。
③印花稅:每件5元。
『叄』 經濟適用房交易有什麼稅
經濟適用房交易稅費有:
1、賣方交納: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
2、買方交納:
契稅:普通住宅按成交價的 1.5% 繳納。非普通住宅按照成交價的 3% 繳納。
印花稅:按照成交價的 0.05% 繳納。
核定超標部分,交納綜合地價款:超標部分 X10%。
拓展資料
經濟適用住房是指根據國家經濟適用住房建設計劃安排建設的住宅。由國家統一下達計劃,用地一般實行行政劃撥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讓金,對各種經批準的收費實行減半徵收,出售價格實行政府指導價,按保本微利的原則確定。
經濟適用房相對於商品房具有3 個顯著特徵:經濟性、保障性、實用性。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
一類經濟適用房是兩限房房本。必須滿五年以後才可以交易,交易需補交10%的綜合地下款。交易一次以後房本性質變更為商品房。
二類經濟適用房指的是回遷房、單位集資建房等。房本未滿五年也可以交易,交易是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合同價的3% 交易一次以後,房本性質變更為商品房。
『肆』 北京經濟適用房滿5年轉商品房需要上交多少稅
只需交土地出讓金,按照地區指導價交稅這樣最合算大約1.5%你要先弄清你房屋的地區指導價,存量房實行一房一價,具體問建委或地稅
『伍』 經濟適用房稅費怎麼算
一、正面回答
經濟適用房稅費的演算法:
1、經濟適用房規定未滿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規定滿5年後,補交土地出讓金把經適房轉為商品房後就可以合法銷售,補價後房子就成為一般的商品房,不是經適房,房產證不會再有經濟適用房字樣;
3、目前還未滿5年情況下,簽署的買賣合同是無效的,不受法律保護。
二、分析詳情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如果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同時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准,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三、購買經濟適用房要符合哪些條件
1、具有當地城鎮戶口;
2、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
3、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
『陸』 聽說2010年的經濟適用房滿五年後過戶要交購房款和成交價的差額的70%的個人所得稅,這是不是真的啊!
不是真的,70%不是個人所得稅,是土地收益金。
北京市規定,2008年4月15日以後簽訂經適房購房合同的,在取得房產證或契稅完稅證明滿5年的,可以上市交易。上市交易時,在同等條件下,政府擁有優先回購權。政府放棄回購的,出售人按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房政府指導價與經適房購房價之差的70%上交土地收益金,上交後可以取得普通商品房產權。
這是北京市的規定,如果你名下又有商品房又有經適房,那麼經適房由政府回收。北京市規定,已購經適房家庭購買其他住房的,原經適房由政府回收。
『柒』 經濟適用房賣掉要交多少稅
法律分析:1、契稅:買方繳納房價款的4%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的減半交納,即交2%。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契稅。
2、買賣手續費: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500元。
3、印花稅:買方房價款的0.5%。
4、公共維修基金:購房款的2%。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第五條 契稅應納稅額,依照本條例第三條規定的稅率和第四條規定的計稅依據計算徵收。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稅依據×稅率
應納稅額以人民幣計算。轉移土地、房屋權屬以外匯結算的,按照納稅義務發生之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市場匯率中間價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捌』 經濟適用房的怎麼買賣 稅費怎麼算
一、賣方應承擔的稅收和費用
1、印花稅
成交價×0.05%(暫免徵收)
2、營業稅
購入後超過5年(含)的普通住房出售的
免徵收—營業稅
購入後超過5年(含)的非普通住房出售的。計算方法:(出售價格-購入價格)×5.6%
購入不足5年的住房出售的。計算方法:出售價格×5.6%
3、個人所得稅
自行申報
應納稅額=(合同價-購買成本-合理費用) ,按照差額20%的個稅徵收。目前朝陽成本價房如查不到原值的可按照合同價的全額1%徵收個稅;
免稅條件:(1)自有唯一一套住房且居住五年以上免徵個人所得稅;(2)對出售自有住房與購買價無差額的,可根據原購買房產發票免除徵收。
4、土地增值稅(國土局)
應納稅額=成交價的1%
免稅條件:(1)普通住宅在其轉讓時,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2)轉讓非普通住宅的,凡居住滿五年或五年以上的,免予徵收土地增值稅;(3)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徵收土地增值稅;(4)居住未滿三年的,按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
5、城市維護建設費
該稅在賣方需要交納增值稅、營業稅的情況下交納,並按照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的稅費進行計算,若無需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的,也無需繳納該項費用。
6、教育附加費
該稅在賣方需要交納增值稅、營業稅的情況下交納,並按照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的稅額進行計算,若無需繳納增值稅、營業稅的,也無需繳納該項費用。
優惠價補足為成本價
以優惠價(標准價)購買房產的,需要補足房產價款後,改成房屋成本價:
當年成本價(城八區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6%=上市可交易
7、成本價上市補交土地出讓金
以成本價購房或轉為成本價的優惠價購房,若需上市的,需要補交土地出讓金:
當年成本價(城八區按照1560元/平米)×建面×1%=上市交易後成商品房
8、經濟適用房補交土地收益金
(1)2008年4月8號之前,簽訂購房合同的,滿5年出售的,按照合同價的10%繳納(綜合地價款)土地收益金。
(2)2008年4月8日之後,簽訂購房合同的,滿5年出售的,按照出售價與原購房價差額的70%繳納土地收益金。
按經濟適用房管理
房產證上寫有「按經濟適用房管理」的字樣,房屋並非經濟適用房,並非是法律法規強制性禁止交易的房屋。經濟適用房轉讓時需要繳納10%的土地出讓金,而回遷房只需要繳納3%。由此可以看出不能將回遷房視為經濟適用房。(安居房、康居房、危改回遷房、綠化隔離地區)合同價×3%徵收稅費即可。
9、測繪費
各區規定不同。
二、買方應承擔的稅收和費用
1、印花稅
成交價×0.05%(暫免徵收)
2、契稅
(1)普通住宅
個人購買家庭二套住房的,即合同價×3%徵收;
個人購買家庭首套住房,且系90平米以下的,按1%徵收,即合同價×1%;90-140平米合同價×1.5%;140平米以上均按3%徵收。
(2)非普通住宅
成交價(合同價)×3%(超過140平米或50年商業辦公均一樣)
『玖』 北京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費用
法律分析:經濟適用房轉商品房費用包括土地出讓金,所得收益繳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免繳。印花稅,稅率0.1%,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契稅,稅率1.5%,由買方繳納,變更性質(經改商),必須補交綜合地價款。經改商後,房本擬在變回原所有權人的,再次買賣交易方式費用最低。
法律依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當地城鎮戶口;(二)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准;(三)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准。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對象的家庭收入標准和住房困難標准,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商品住房價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結構等因素確定,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