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築工地噪音擾民歸哪個部門管
建築施工雜訊擾民一般指由環保局管轄。建築施工雜訊一般指的是在建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聲環境的義務,並有權對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六條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雜訊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各級公安、交通、鐵路、民航等主管部門和港務監督機構,根據各自的職責,對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Ⅱ 噪音擾民歸哪個部門管
建築施工雜訊擾民一般指由環保局管轄。建築施工雜訊一般指的是在建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聲環境的義務,並有權對造成環境雜訊污染的單位和個人進行檢舉和控告。【【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六條
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雜訊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各級公安、交通、鐵路、民航等主管部門和港務監督機構,根據各自的職責,對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Ⅲ 裝修噪音擾民歸哪個部門管
根據噪音的來源,噪音由相應的管理部門進行管理,主要有環保局、公安機關、城管、交通委等進行相應執法來管理,根據法律規定,裝修噪音應歸屬於公安機關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條: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製作業時間,並採取其他有效措施,以減輕、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雜訊污染。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
(一)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
(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市區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的;
(三)未按本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採取措施,從家庭室內發出嚴重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雜訊的
Ⅳ 工地噪音擾民歸哪個部門管
工地噪音擾民由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建築施工雜訊,是指在建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城市市區范圍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建築施工雜訊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築施工場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建築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雜訊值以及所採取的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
雜訊基本分為以下四類:
1、工業雜訊,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固定的設備時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由環保局管轄;
2、建築施工雜訊,由環保局管轄;
3、交通雜訊,指機動車輛、鐵路機車、機動船舶、航空器等交通運輸工具在運行時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由道路機動車歸公安等各行業部門管轄;
4、社會生活雜訊,人為活動所產生的除工業雜訊、建築施工雜訊和交通運輸雜訊之外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原則上歸公安機關,但有兩處例外:.經營中的文化娛樂場所及商業固定設備、設施的正常噪音問題,如居民在小區內感覺受到了噪音污染的干擾,首先可以向物業公司反映,讓物業公司出面協調解決,如果物業公司溝通協調無果,業主可自行向環保部門進行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六條 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對可能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工業設備,應當根據聲環境保護的要求和國家的經濟、技術條件,逐步在依法制定的產品的國家標准、行業標准中規定雜訊限值。
前款規定的工業設備運行時發出的雜訊值,應當在有關技術文件中予以註明。
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Ⅳ 城市噪音擾民歸哪個部門管
噪音擾民歸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公安機關管理。對於噪音擾民的管理部門,要區分不同的噪音類型來看。如果是工業噪音或建築施工噪音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管理;如果是交通噪音或社會生活雜訊的,由公安機關管理。
噪音擾民屬於公安管理,如果遇到可以先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報警。施工單位未制定施工現場雜訊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未把產生雜訊的設備、設施布置在遠離居住區一側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並可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部門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兩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在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使用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音響器材;商業經營活動在室外使用音響器材或者採用其他發出雜訊的方法招攬顧客,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器材,產生雜訊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工業雜訊,是指在工業生產活動中使用固定的設備時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夜間進行禁止進行的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的,由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並處罰款。交通運輸雜訊,是指機動車輛、鐵路機車、機動船舶、航空器等交通運輸工具在運行時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道路機動車歸公安。
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Ⅵ 噪音擾民是哪個部門管
噪音擾民歸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公安機關管理。對於噪音擾民的管理部門,要區分不同的噪音類型來看。如果是工業噪音或建築施工噪音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管理;如果是交通噪音或社會生活雜訊的,由公安機關管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建設項目中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雜訊污染防治設施沒有建成或者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對單位和個人處以罰款;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的,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關閉。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未經當地公安機關批准,進行產生偶發性強烈雜訊活動的,由公安機關根據不同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罰款。
Ⅶ 施工噪音擾民歸哪個部門管
施工噪音擾民的主管部門是城管局,如果有施工擾民的情況,向城管局投訴一般都會有比較好的處理效果。
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
Ⅷ 工地噪音擾民該誰管
工地噪音擾民歸誰管?
工地噪音擾民歸環保部門管。可以向當地的環保部門投訴,也可以撥打「12369」舉報。
舉例北京市環保部門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地址:海淀區車公庄西路14號
聯系電話:12369
郵編:100048
乘車路線:乘公交車27路、61路、320路、693路、653路、717路、無軌電車114路、118路四道口站下車 (首體南路與車公庄西路交叉路口西南角);地鐵6號線、9號線白石橋南站下車。
(每月第一、三周周五上午領導接待(遇法定節假日順延))
擴展材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規定
第四章 建築施工雜訊污染防治
第二十七條本法所稱建築施工雜訊,是指在建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第二十八條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建築施工雜訊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築施工場界環境雜訊排放標准。
第二十九條在城市市區范圍內,建築施工過程中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十五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環境雜訊值以及所採取的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
第三十條在城市市區雜訊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22:00-6:00)進行產生環境雜訊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
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