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公積金賬戶,怎樣轉移到外地
怎樣把北京個人公積金轉外地?
假如您在外地創建住房公積金賬戶後還可以將北京的住房公積金轉移。對住房公積金轉移到外地:職工需要給予加入單位接收證明、在加入地創建住房公積金證實、轉到銀行賬號、開戶行名稱等材料給在北京的原工作中單位住房公積金經辦人處申辦,經單位住房公積金開戶管理部審批後為其申請辦理轉移。轉移賬戶內單位與個人部分的全部金額。如果是轉到北京的話請與轉走地核查實際辦理手續。職工在北京早已創建新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並存繳住房公積金後,則我核心理應是能夠接受外地轉到合拼的住房公積金的。
個人公積金智能管理系統依照保存情況賬戶劃入存繳情況賬戶的標准,在管理部進行增加、保存、啟封變動確定後,系統軟體會全自動輸出該職工存有保存賬戶是否合拼等信息提示,若經辦人員工作人員確定挑選合拼,則系統軟體會將該存繳人的好幾個賬戶開展全自動合拼。假如不符全自動合拼標准,還需單位經辦人員,為該職工申請辦理轉移手續,您根據原單位或新單位都能夠申請辦理。
② 北京公積金個人如何辦理轉移
北京公積金個人辦理轉移
如遇特殊情況職工個人需辦理轉移業務時,職工個人須持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轉出管理部辦理轉移手續。管理部接櫃人員審核有關材料,無誤後錄入系統,辦理轉移,列印住房公積金轉移告知書一式兩份,一份蓋章後退職工個人,一份由職工個人簽字後與相關材料一同由管理部留存。
單位辦理轉移業務應提供的材料
1、單位填寫管理中心統一印製的《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書》。
2、單位辦理2人(含)以上轉入同一單位的集體轉移時,還須填寫《住房公積金轉移清冊》,一式兩份,加蓋單位印章,一份單位留存,一份報管理部。
辦理轉移業務的注意事項
1、住房公積金轉移業務要求轉出單位先為職工辦理封存手續,即要求個人賬戶必須是封存狀態;
2、因工作調動辦理轉移的,轉入新單位應自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之日起30日內,先為職工開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再辦理住房公積金轉移手續。
3、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計算機系統中身份證號為假號的人員不得辦理轉移,須先通過個人信息變更程序更正個人身份證號後方可辦理轉移。
③ 北京與異地間住房公積金怎麼轉移
北京與異地間住房公積金怎麼轉移流程如下:
1、申請轉出,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自受理轉出業務後2個工作日內通過異地轉移接續平台生成《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反饋轉入地中心(註:轉出或轉入地住房公積金中心未開通平台的,仍按原流程辦理。)。
2、核准,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登錄住建部全國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平台,核對職工身份信息及公積金賬戶信息。審核通過的,辦理轉出業務。
3、轉入異地,異地公積金管理中心根據匯款單中的姓名和證件號信息在中心系統進行處理,登記該職工的轉入本金、利息等信息,按相關內容錄入系統.劃轉資金入賬結算中心將《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與轉入資金進行核對,由異地轉移接續平台傳遞到轉出地中心,為職工生成《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賬戶信息表》,可在次日下午通過中心公積金業務系統查詢職工轉移本金。
(3)北京公積金如何轉移業務擴展閱讀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第三條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異地貸款申請後,向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核實《異地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使用證明》信息真實性和完整性。核實無誤的,應按規定時限履行貸款審核審批手續,並將結果反饋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對職工異地貸款情況進行標識,並建立職工異地貸款情況明細台賬。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有關操作問題的通知》第四條繳存職工在異地貸款還貸期間,如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轉移,原繳存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及時告知貸款城市公積金中心和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轉入城市公積金中心應在接收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後,及時對異地貸款情況重新標識和記錄。
④ 公積金怎麼轉移
一、公積金怎麼轉移
1、公積金轉移,具體如下:
(1)如果是離職提取,必要離職滿2年才可以提取,除非通過買房、貸款等方式提權,否則可以轉到新單位,而且公積金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2)若職工調出本市,須提供調入單位接收證明、在調入地建立住房公積金證明、轉入銀行帳號、驢行名稱,管理部審核後辦理轉移手續;
(3)若職工所調入單位尚未建立住房公積金或者職工尚未在調入單位開立公積金帳戶的,該職工住房公積金余額應封存在原單位的帳戶內。
2、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移手續。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並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二、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1、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全額不動產發票或契稅完稅憑證;
3、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購房合同;
4、若無購房合同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
5、其配偶符合同時提取條件的,還應當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其復印件;
6、其家庭成員符合同時提取條件的,還應當提供戶口簿或其他家庭關系證明。
⑤ 公積金怎麼轉移到新單位
1、職工跟新單位簽訂了正式的勞動合同之後,去住房公積金領取接收單,同時還要去原來的用人單位領取一份公積金轉移證明文件。2、在職員工帶著轉移證明文件、接收單、本人的身份證、公積金卡到原來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轉移手續。3,需要准備的資料有6個,分別是:個人住房公積金、異地轉入申請表、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授權委託書、辦事專員身份證復印件、個人公積金賬號啟封申請書。4,具體的資料如下:公積金個人賬戶市內轉移申請書、身份證復印件、委託書、辦理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個人公積金賬戶起封申請書。公積金轉移之後繳納比例是否有變動有可能有一定的變動,因為每個單位在給員工繳納公積金的時候,是根據單位的利潤進行決定的,目前國家規定的繳納比例是在8%~12%,在繳納公積金的時候,員工和單位都必須要承擔一半的費用。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