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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租房如何購買

發布時間: 2022-09-22 09:14:16

1. 北京市公租房如何辦理

北京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好多要求,簡單摘要如下:1、配租對象: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已通過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資格審核尚在輪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難家庭),暫不對外地人開放公租房申請條件。2、如何申請:取得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資格的家庭:無須再次申請,只要到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住房保障管理部門登記。填寫《申請公共租賃住房輪候預先登記表》即可進入公共租賃住房輪候范圍。「三房」輪候家庭外的其他住房困難家庭:如果要申請公共租賃房,相關的細則還在制定中,這些家庭可以通過先申請「三房」資格,以同時獲得公共租賃房的申請資格。3、所需材料:申請人身份證、「三房」審核備案通知單。4、優先配租對象:其中符合廉租、經適、限價「三房」申請條件及家庭中有60歲(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員、殘疾人員、復轉軍人、優撫對象或屬重點工程拆遷的可優先配

2. 公租房購買條件

一、公租房購買條件是什麼
公租房購買條件是: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2、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各地具體政策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
二、公租房可以落戶嗎
公租房可以落戶。公租房是政府對於低收入人群的一項優惠政策,不過目前可辦理落戶的對象僅限於本市戶籍家庭。根據規定,因就業、子女就學等原因需要調換公共租賃住房的,經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託的運營單位同意,承租人之間可以互換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

3. 北京公租房可以買下來嗎

北京公租房不可以買下來。公租房只租不售,租滿五年後可以購買,價格按照政府公布的建築成本加上利息,前5年的租金可以沖抵購房款,但是此房以後只能由政府回購(購買價格加上利息回購),不能自行出售給其他第三方。公租房禁止轉租、轉借。其中規定了承租家庭禁止的行為包括:
1、將承租住房轉租、轉借;
2、擅自改變承租住房居住用途;
3、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內居住;
4、連續3個月以上未按期交納租金等。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 北京市公租房能自己買嗎

北京公租房是不可以買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租房是不得買賣的。公租房申請對象是城市中低收入人群,住房有困難的主體。申請到公租房後改變所承租公租房住房用途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
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
(一)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
(二)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
(三)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
(四)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違法活動的;
(五)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閑置公共租賃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5. 如何購買公租房產權

1、承租人連續租賃保障性住房不少於5年,且符合保障性住房配售條件的,經出租人同意,可以購買承租的保障性住房,並遵守配售保障性住房的有關規定。但是,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禁止出售配租保障性住房的除外。出售政府投資建設的配租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管理,應當遵守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2、要滿足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的承租需求。省轄市、縣(市)政府可根據本地保障房數量,結合住房保障總需求,對政府擁有產權的公租房,探索實行先租後售、租售並舉。用於出售的公租房原則上不超過當地公共租房規劃建設總套數的30%,公租房承租對象租住一定年限(一般為3~5年)後,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可選擇申請購買所租住公租房全部或部分產權,也可繼續承租;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要予以騰退,不得申請購買所租住公租房。3、老百姓既可選擇購買公租房的全部產權,也可選擇購買部分產權。如果購買部分產權,保障對象出資所佔份額一般不低於總房價的50%.如果購買的是部分產權,那麼,頭次購買部分產權後的5年內,可按原價繼續購買剩餘的產權份額;超過5年,房價要重新核定。價格方面,公租房出售價格參照周邊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價格確定,並給予一定的價格優惠。優惠後均價不得低於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銷售均價的80%.政府部門還可以根據樓層、朝向等因素適當設置樓層差價。

法律依據:
《關於進一步加強公共租賃住房轉租、轉借行為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第十八條 違規轉租轉借公租房的家庭,5年內不允許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含市場租房補貼)及共有產權住房。北京市制定的公租房違規轉租轉借查處標准,是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11號)等有關規定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處罰內容包括取消家庭各類保障房資格,停止發放租金補貼,退回承租住房,並按有關規定處以罰款和追繳違法所得等。在此基礎上,北京市還要求各區住房保障部門,應將違規家庭的信息記入不良信息檔案,自取消資格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允許該家庭再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含市場租房補貼)及共有產權住房。5年後再次申請且取得備案資格的,應以市場租房補貼方式保障為主。

6. 北京公租房五年後可以購買是真的嗎

北京公租房五年以後能買是真的,公租房租滿5年可交易,近幾年來,國家重點加大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力度,在確保符合條件家庭購房需求的前提下,適度減少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建設數量;政府投資建設和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租住滿5年經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請購買。出售的公共租賃住房自購房人辦理房地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5年後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優先回購,回購價格考慮原銷售價格加同期銀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確定;政府放棄回購的,按屆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關規定執行,公共租賃房以5年為期限,租住者去購買改善住房後,可以退出公共租賃房;關於業主住滿5年後,購買的價格計算可以成本價+銀行利息購買自住(其中成本價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綜合成本,並交納部分稅費),購房時可選擇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後,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時,未付款面積按照規定繳納租金;公共租賃房不滿五年規定上是不得上市交易的,購買人需要轉讓的,由政府回購,回購價格為原銷售價格加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不會隨著房價的上漲而上漲;另外用虛假信息騙取公共租賃房租住,將強制要求其退出。

法律依據:
《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
第十六條 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合同期滿承租家庭應當退出住房。承租家庭需繼續承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由產權單位會同相關單位復核,符合條件的續簽租賃合同;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條件暫時不能騰退承租住房的,租賃合同期滿後給予2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租金收取租金。過渡期屆滿後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產權單位規定的標准收取租金,具體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拒不退出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第十七條 承租家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產權單位可與承租家庭解除租賃合同,收回住房:
(一)將承租住房轉借、轉租的;
(二)擅自改變承租住房居住用途的;
(三)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內居住的;
(四)連續3個月以上未按期交納租金的;
(五)獲得其它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
(六)其它違反租賃合同行為。

7. 公租房五年後購買流程

一、公租房五年後購買流程是怎麼樣
1、公租房五年後購買流程如下:
(1)申請和申報材料齊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
(2)區住房保障部門受理申請審查;
(3)經審查合格的由區住房保障部門公示;
(4)市住房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復審;
(5)復審合格公示;
(6)公示無異議按輪候規則列入輪候冊進行輪候;
(7)申請人在提供的住房范圍內,自行選定具體的住房,簽訂租賃協議。
2、法律依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二、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什麼條件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准;
2、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准;
3、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8. 北京公租房五年後可以購買是真的嗎

1、北京公租房五年以後能買是真的,公租房租滿5年可交易,近幾年來,國家重點加大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力度,在確保符合條件家庭購房需求的前提下,適度減少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建設數量;政府投資建設和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租住滿5年經市政府批准准予出售的,可以申請購買。出售的公共租賃住房自購房人辦理房地產登記之日起5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2、5年後需要上市交易的,由政府優先回購,回購價格考慮原銷售價格加同期銀行存款活期利息等因素確定;政府放棄回購的,按屆時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的相關規定執行,公共租賃房以5年為期限,租住者去購買改善住房後,可以退出公共租賃房;關於業主住滿5年後,購買的價格計算可以成本價+銀行利息購買自住(其中成本價是指土地成本、建安成本等綜合成本,並交納部分稅費),購房時可選擇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後,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時,未付款面積按照規定繳納租金;公共租賃房不滿五年規定上是不得上市交易的,購買人需要轉讓的,由政府回購,回購價格為原銷售價格加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息,不會隨著房價的上漲而上漲;另外用虛假信息騙取公共租賃房租住,將強制要求其退出。
法律依據
《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試行)》
第十六條 公共租賃住房的租賃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合同期滿承租家庭應當退出住房。承租家庭需繼續承租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提出申請,由產權單位會同相關單位復核,符合條件的續簽租賃合同;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條件暫時不能騰退承租住房的,租賃合同期滿後給予2個月過渡期,過渡期內按同類地段類似房屋市場租金收取租金。過渡期屆滿後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產權單位規定的標准收取租金,具體在租賃合同中約定;拒不退出行為記入信用檔案。
第十七條 承租家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產權單位可與承租家庭解除租賃合同,收回住房:(一)將承租住房轉借、轉租的;(二)擅自改變承租住房居住用途的;(三)連續6個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內居住的;(四)連續3個月以上未按期交納租金的;(五)獲得其它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六)其它違反租賃合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