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北京醫保繳費年限最新規定
根據北京醫保政策規定,參加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退休時,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按照國家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的人員,可以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無需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職工退休時繳費年限未達到上述規定最低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補足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享受退休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北京醫保規定參保人員在退休時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繳費年限男性應滿25年、女性應滿20年。職工退休時繳費年限未達到上述規定最低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補足應當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自參保職工進行工齡補交之月起,三個月內工齡補交資金須現金足額交納或確保銀行扣劃成功。因個人原因,工齡補交資金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足額轉入區縣社保中心銀行賬戶的,不再辦理工齡補交手續。
拓展資料:北京醫保規定參保人員在退休時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繳費年限男性應滿25年、女性應滿20年。
法律依據:根據《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規定,北京醫療保險參保人無論是在門診還在醫院就醫購葯均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
㈡ 北京醫保要交多少年可以享受終身
北京醫保需要男性繳納滿25年,女性繳納滿20年的條件才可以享受終身。醫保有以下情況可以報銷:
1、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
2、急診留觀並轉入住院治療前7日內的醫療費用;
3、符合城鎮居民門診特殊病種規定的醫療費用;
4、符合規定的其他費用。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辦理醫保卡需要參保人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至鄰近的區縣醫保中心申請辦理,區縣醫保中心當場予以辦結;參保人也可以至鄰近的街道醫保事務服務點申請代為辦理,服務點將在3個工作日內辦結。參保人應在規定時間內至該服務點領取代為辦理的醫保卡;參保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被委託人在辦理時需攜帶本人及參保人的有效證件;用人單位集中辦理時,可憑單位介紹信及經辦人本人有效證件至所屬的區縣醫保中心辦理,然後由用人單位將醫保卡發給參保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由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㈢ 北京醫保交多少年可以享受退休醫保
北京醫保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男滿25年、女滿20年可以享受退休醫保。
醫療保險的好處如下:
1、有利於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醫療保險是社會進步、生產發展的必然結果。反過來,醫療保險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會進一步促進社會的進步和生產的發展。一方面醫療保險解除了勞動者的後顧之憂,使其安心工作,從而可以提高勞動生產率,促進生產的發展。另一方面也保證了勞動者的身心健康,保證了勞動力正常再生產;
2、調節收入差別,體現社會公平性。醫療保險通過徵收醫療保險費和償付醫療保險服務費用來調節收入差別,是政府一種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3、維護社會安定的重要保障。醫療保險對患病的勞動者給予經濟上的幫助,有助於消除因疾病帶來的社會不安定因素,是調整社會關系和社會矛盾的重要社會機制;
4、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的重要手段。醫療保險和社會互助共濟的社會制度,通過在參保人之間分攤疾病費用風險,體現出了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新型社會關系,有利於促進社會文明和進步;
5、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特別是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保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第二十七條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㈣ 北京醫保需要交多少年
無論哪個城市的社保醫保男性需要繳納二十五年,女性需要繳納二十年,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才可以辦理醫保退休。
㈤ 北京醫保繳納多少年可以終身享受
法律分析:男性繳納年限不少於25年,女性繳納年限不少於20年才可享受終身醫療保險待遇。參保人員男性滿60周歲,女性滿55周歲,男性繳納年限不少於25年,女性繳納年限不少於20年,其中實際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年限必須不少於15年,退休後可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退休前若未達到最低年限要求,可以一次性補齊實際繳費年限的醫療費用。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社保斷繳補救方法:
1、補交社保要到本地的社會勞動保障局申請補交。一般情況下,普通單位只能做3個月的補交。
2、如果斷保時間過長,由單位出具書面申請,陳述補交的事實及理由,向所屬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准備:職工本人檔案或合同書,錄用審批表,或者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材料等。最後帶上公章,到當地社保局填寫相關表格即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㈥ 北京醫保需要交多少年
北京醫保需要交多少年:
北京社保中的養老保險需要交滿15年,醫療保險需要繳納男滿25年、女滿20年,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都可以間斷累計計算。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第十一條規定: 本規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員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本規定施行後參加工作,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勞動者,繳費基數在規定范圍內可高可低,多交多受益。職工按月領取養老金必須是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且已經辦理退休手續;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了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的繳費義務;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
社會保險計劃: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它是一種再分配製度,它的目標是保證物質及勞動力的再生產和社會的穩定。
社會保險是一種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去勞動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損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補償的一種社會和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建立社會保險基金,對參加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在喪失勞動能力或失業時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的制度。社會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社會保險主要是通過籌集社會保險基金,並在一定范圍內對社會保險基金實行統籌調劑至勞動者遭遇勞動風險時給予必要的幫助,社會保險對勞動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勞動者符合享受社會保險的條件,即或者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系,或者已按規定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即可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內容。
㈦ 北京醫保繳費年限規定
根據北京醫保政策規定,參加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退休時,累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男滿25年、女滿20年的,按照國家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的人員,可以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無需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㈧ 北京醫保需要交多少年才能享受終身
北京醫保男性累計繳納25年,女性滿20年,才能享受終身。
辦理了退休手續,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或者退休費的人員,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可享受醫保政策。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待遇標准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第三十條 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
(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
(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
(三)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
(四)在境外就醫的。
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