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限號開車怎麼處罰
北京限號開車的處罰是違反限行規定的進行罰款並記3分。
北京交警部門嚴格規定,對無進京證限行范圍擴至6環,違反限行規定罰款並記3分的處理。對於確屬忘記限行日,無意開車出門的車輛,在接受了一次處罰後(京牌罰款不扣分。非京牌罰款塊,扣3分)。
在3個小時內,司機可將車駛出限行區域,或開到最近的停車場或返回出發地,而不用擔心被再次處罰。但若一天內連續出行,則將會被連續處罰。
處罰依據——車輛違章
1、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及其交通警察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糾正。應當依據事實和本法的有關規定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予以處罰。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暫扣或者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拘留。
2、記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除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累積記分(以下簡稱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12個月。
對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達到12分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該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接受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2. 北京違反限號規定怎麼處罰
一、北京違反限號規定怎麼處罰
1、北京違反限號規定處罰如下:
(1)機動車未按規定在限制、禁止的區域或路段通行定性,處100元罰款,造成交通事故的,處200元罰款;
(2)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定性,處100元罰款,記3分,造成交通事故的,處200元罰款,記3分。
2、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
車輛管理所對符合第六十三條至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應當在一日內換發機動車駕駛證。對符合第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應當在一日內注銷機動車駕駛證。其中,對符合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六十七條規定的,還應當收回原機動車駕駛證。
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補發。申請時應當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符合規定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一日內補發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補領機動車駕駛證後,原機動車駕駛證作廢,不得繼續使用。
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申請補發。
二、違章的行為是什麼
違章的行為如下:
1、醉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2、把機動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的;
3、駕駛無牌無證機動車的;
4、挪用、轉借機動車牌證或駕駛證的;
5、塗改、偽造、冒領機動車牌證、駕駛證或者使用失效的機動車牌證、駕駛證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或者穿越中央分離帶掉頭、轉彎的。
3. 北京限行被拍怎麼處罰
機動車違反限制規定的,依照交通法規給予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
對於確屬忘記限行日,無意開車出門的車輛,在接受了一次處罰後,其中,京牌罰100塊,不扣分。非京牌罰100塊,扣3分。在3個小時內,司機可將車駛出限行區域、開到最近的停車場或返回出發地,而不用擔心被再次處罰。若一天內連續出行,則將會被連續處罰。
北京限行及范圍:
一,京牌汽車:北京機關國企事業單位:每周限行一天,范圍為所有路段。北京居民以及民企汽車:按尾號限行,限行時間07:00-20:00,限行范圍五環內所有道路
二,外地車限行規定:
載客汽車:限行時間07:00-09:00以及17:00-20:00,限行范圍:五環路以內,含五環
非載客營運汽車:限行時間09:00-17:00,限行范圍:五環路以內,含五環,按照尾號限行。
4. 北京限號出行了怎麼處罰
違反限行規定,交管部門將處以100元罰款、不記分的處罰,環保部門最高處以3000元處罰。
一天內重復闖限行的,交管部門將在間隔3小時後再行處罰。若司機在車牌上做「手腳」,遮擋或不懸掛號牌,將因此受到更重的處罰,路面交警將按照「涉牌」違法進行處理。
(4)北京限號罰款怎麼罰款擴展閱讀
限行時間及范圍:
一、京牌汽車:
1、北京機關國企事業單位公務用車
按車牌尾號每周停駛一天(0時至24時),限行范圍為北京所有路段。
2、其他機動車(北京居民及民企汽車)
按尾號限行,限行時間為7時至20時,限行范圍為五環內所有道路(不含五環)。
二:非京牌汽車:
載客汽車:
1、工作日早晚高峰,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在五環路及以內道路行駛;
2、 工作日9時至17時,需遵守本市尾號限行規定,限行尾號與北京號牌車輛相同,限行范圍為五環路及其以內道路。
特別提醒:進入北京市六環路(不含)以內行駛的外地號牌載客汽車,以及前往通州區全域范圍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和昌平、懷柔、延慶部分區域行駛的外地號牌載客汽車,需辦理進京證。
載貨汽車:
1、每天6時至24時,六環路(含)以內道路禁止通行。
2、每天0時至6時,進入六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的外埠號牌載貨汽車,須辦理進京證。
5. 北京限行違規怎麼處罰
北京違反限行處罰
限行當天每三個小時為一個周期,一個周期罰一百塊,也就是說三小時內你必須出五環,當天的罰款是可以累記的。
由於北京從1月4日開始正式實施外地車限行的政策,因此外地車輛(含臨時號牌車輛)進京必須辦理市區通行證,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兩個時段禁止進入五環。
同時,北京限行的「尾號」限行措施繼續,並對外地車輛也有效。工作日,外地車輛如果當天尾號限行,9時至17時禁止進入五環內行駛。車牌尾號輪換方式按照北京市機動車車牌尾號的輪換方式執行,以免造成違章罰款。
上述措施以下車輛不受限制:部隊、武警及執行任務的警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持道路運輸證件的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和省際旅遊大型客車。市交管部門表示,根據新的管控規定,節後將嚴格管理,對於在限行時間進入五環內的外地車將處罰款,首次被罰後沒有按照規定路線和時間返回的車輛可能被再次處罰。
1、違反限行規則處罰(含已辦理進京證的外省市機動車):處100元罰款,不扣分,3小時內不再重復處罰;
2、已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市載客汽車,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在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並記3分;
3、未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市機動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並記3分。
另外,自2017年2月15日起,國Ⅰ及國Ⅱ排放標准輕型汽油車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禁止在本市五環路(不含)以內區域道路行駛。
溫馨提示
對於確屬忘記限行日,無意開車出門的車輛,在接受了一次處罰後(京牌罰100塊,不扣分。非京牌罰100塊,扣3分。),在3個小時內,司機可將車駛出限行區域、開到最近的停車場或返回出發地,而不用擔心被再次處罰。但若一天內連續出行,則將會被連續處罰。
6. 北京限號怎麼處罰扣分嗎
北京限號不扣分。駕駛當日限號車輛在限號區域通行,屬於違反禁行標志,處罰是扣3分、罰款20到200元,一般是處罰金100元,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不受限行。
限號扣分怎麼處罰
1、機動車未按規定在限制、禁止的區域或路段通行定性,處100元罰款,造成交通事故的,處200元罰款;
2、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定性,處100元罰款,記3分,造成交通事故的,處200元罰款,記3分。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六十八條
車輛管理所對符合第六十三條至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應當在一日內換發機動車駕駛證。對符合第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應當在一日內注銷機動車駕駛證。其中,對符合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第六十七條規定的,還應當收回原機動車駕駛證。
第六十九條
機動車駕駛證遺失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申請補發。申請時應當確認申請信息,並提交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符合規定的,車輛管理所應當在一日內補發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人補領機動車駕駛證後,原機動車駕駛證作廢,不得繼續使用。
機動車駕駛證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暫扣期間,機動車駕駛人不得申請補發。
7. 北京限號開車怎麼處罰
違反限行規定開車出行,北京牌照罰100元,不扣分,外地牌照罰100元,扣3分,3小時內不再重復處罰。對於確屬忘記限行日,無意開車出門的車輛,在接受了一次處罰後(京牌罰100塊,不扣分。非京牌罰100塊,扣3分。),在3個小時內,司機可將車駛出限行區域、開到最近的停車場或返回出發地,而不用擔心被再次處罰。但若一天內連續出行,則將會被連續處罰。受尾號限行的本市號牌載客汽車在五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處100元罰款,不記分。未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市機動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並記3分。
已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市載客汽車,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在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並記3分;平峰期間違反尾號限行規定的,認定為「違反限制通行規定」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根據規定,經市政府批准,決定將2011年4月10日至2012年4月10日期間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分為五組,每13周輪換一次限行日。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8. 北京限號處罰標准
1、違反限行規則處罰(含已辦理進京證的外省市機動車):處100元罰款,不扣分,3小時內不再重復處罰;
2、已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市載客汽車,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在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並記3分;
3、未辦理進京通行證件的外省、區、市機動車進入六環路(不含)以內道路行駛的,認定為"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違法行為,處100元罰款,並記3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條 可以限制通行的情形:「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可以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採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眾性活動、大范圍施工等情況,需要採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與公眾的道路交通活動直接有關的決定,應當提前向社會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依據重污染天氣的預警等級,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根據應急需要可以採取責令有關企業停產或者限產、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業和建築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燒烤、停止幼兒園和學校組織的戶外活動、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等應急措施。縣級以上政府在特殊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的權力,符合法定情形下,可以採取限制部分機動車行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