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新生兒戶口辦理流程
首先,攜帶資料如下:1戶口簿:父母雙方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交復印件,驗原件;身份證: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結婚證:父母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若是非婚生子女,需提供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書以及社區調查報告;出生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生育服務單、填寫新生兒入戶申請表。接下來,可以到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免費辦理。需要注意,城鎮地區派出所戶籍窗口每周七天對外辦公,農村地區派出所雙休日實行預約辦事制度。最後也可以網上預約地址:北京市公安局-出生登記。
法律依據:《戶口登記條例》第7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⑵ 北京新生兒落戶口辦理指南
北京新生兒落戶口辦理指南
寶寶出生後父母就要考慮上戶口這件大事了。什麼時間落戶呢?接下來由我為大家整理出北京新生兒落戶口辦理指南,希望大家喜歡!
北京新生兒落戶口辦理指南 篇1
一、辦理時間
最好在出生一個月內為子女辦理戶口,手續齊全即可辦理。
二、辦理地點及費用
1、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免費辦理。
2、城鎮地區派出所戶籍窗口每周七天對外辦公,農村地區派出所雙休日實行預約辦事制度。
3、網上預約地址:北京市公安局-出生登記。
三、所需材料
1、戶口簿:父母雙方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交復印件,驗原件;
2、身份證: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結婚證:父母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若是非婚生子女,需提供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書以及社區調查報告;
4、出生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辦理攻略可參考: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辦理指南(2019)
5、生育服務單:在母親分娩的醫院領取;辦理攻略可參考:
生育服務單、生育服務證、准生證是啥區別?
6、填寫新生兒入戶申請表;
7、特殊材料:
(1)有部分地區規定,新生兒出生日期超過一個月未申報的,另需提供親子鑒定,且需要向當地派出所申報;
(2)嬰兒父母系駐京部隊現役軍人的,還需提供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部門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
(3)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嬰兒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須持嬰兒出生醫院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和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及嬰兒母親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繳納社會撫養費證明。非婚生嬰兒同時提供親子鑒定證明經派出所審批辦理。
(4)在港、澳、台及國外出生的嬰兒,須持國外或境外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原件、復印件及翻譯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翻譯件;我駐外使領館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或《護照》;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生育服務單》或繳納社會撫養費證明或區縣計生部門出具的同意入戶證明。
四、辦理條件
1、父母一方北京家庭戶口另一方為北京集體戶口:新生兒應隨北京家庭戶口一方登記出生戶口。
2、父母一方北京家庭戶口另一方為外省市戶口:新生兒可隨北京家庭戶口一方登記出生戶口。
3、父母雙方為北京集體戶口或一方是北京集體戶口另一方為外省市戶口:集體戶單位同意在集體戶申報出生登記的,若父母在京有合法產權住房,應將在京父母集體戶戶口遷至實際房產地址,再為嬰兒申報出生登記。預審核通過後,請集體戶管理員攜帶所需證明證件及復印件前往辦理機構申辦。如父母雙方民族成分不同的,請父母同時到場。
五、注意事項
1、要及時去辦理:我國對新生兒入戶是有期限要求的,按照法律規定,父母應在子女出生一個月內為子女辦理戶口。盡管如此,超期未辦理的還是大有人在,超期未辦理戶口不僅僅在上戶時要多一些步驟,會麻煩一些;在其他方面也會有影響。
2、按照醫療保險的規定,凡是父母是醫保的參保人員,新生兒一生下來就是有免費醫保的,在前三個月內看病住院拿葯統統按照醫保報銷標准來報銷;但是新生兒能夠隨父母免費參加醫保的.條件就是有戶口。醫保的提交時間是出生後90天內辦理,所以戶口還是要盡早辦理的。
(1)在父親或母親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最好在出生一個月內辦理。
(2)在北京出生的非京籍寶寶,需父母回其中一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也可讓親屬代辦(以當地政策為准)。
3、在給新生兒上戶口前,要檢查一下父母雙方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如果是未婚要先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改成已婚,需要帶上結婚證及復印件。
4、預審核通過後,請父母一方或戶主或集體戶管理員攜帶所需證明證件及復印件前往辦理機構申辦。如父母雙方民族成分不同的,請父母同時到場。
六、關於嬰兒的身份證
孩子出生後,只要上了戶口,有了身份證號碼就可以申請辦理身份證了,16歲前的有效期為5年。但考慮到嬰兒太小,可能會坐不住無法拍照,建議一周歲以後再辦。
北京新生兒落戶口辦理指南 篇2
北京政策內嬰兒辦理戶口
1.入戶條件
父母雙方或者母親一方取得北京常住戶口
2.所需材料
首先,嬰兒出生醫院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丟失《出生醫學證明》的,到原發證醫療機構補辦後辦理;無《出生醫學證明》的,到北京婦幼保健院開具證明後辦理;
其次,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再次,嬰兒母親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服務證》(隨父申報出生登記的,該證需到母親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辦理遷出手續);
最後,嬰兒父母系駐京部隊現役軍人的,還需提供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部門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
3.辦理機構
擬入戶街道計生工作機構
4.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5.注意事項
城鎮地區派出所戶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對外辦公,農村地區派出所雙休日實行預約辦事制度。
港澳台國外嬰兒辦理戶口
1.入戶條件
父母雙方或母親一方是北京常住戶口
2.所需材料
首先,國外或境外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原件、復印件及翻譯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翻譯件;
其次,我駐外使領館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或《護照》;
再次,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最後,《北京市生育服務證》或繳納社會撫養費證明或區縣計生部門出具的同意入戶證明。
3.辦事機構
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
;⑶ 北京新生兒戶口辦理流程2021
2021北京新生兒戶口辦理流程如下:
1、登錄北京市生育服務系統,登錄前請實名注冊;
2、登錄系統後,選擇左側菜單的【事項申報】,在選擇服務事項中進行相應服務的選擇。這里選擇【戶籍人口生育登記 一孩】,單擊【下一步】;
3、認真閱讀用戶須知,勾選「本人已閱讀並同意上述內容」後,點擊【下一步】;
4、填寫基本信息、女方資料信息、男方資料信息,確認無誤後提交即可。
要求隨父申報出生登記的,應符合北京市計劃生育政策,經嬰兒父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審批辦理。應出具下列證件證明:
1、入戶申請;
2、醫療機構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
3、嬰兒父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嬰兒父親的住房證明;
4、《北京市生育服務證》(外省市生育服務證明需到入戶地街、鄉計劃生育部門更換成《北京市生育服務證》)。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第十三條 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⑷ 北京新生兒戶口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北京新生兒戶口辦理流程:首先攜帶醫院開具的出生證明到派出所辦理入戶,然後由當事人持戶口本到戶籍地計生部門辦理手續,由計生辦在《生育服務證》第三頁副頁背面蓋章註明後,方給予入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⑸ 北京新生兒上戶口需要哪些材料
新生兒上戶需要以下材料: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
2、父母結婚證、身份證、戶口簿;
3、擬入戶地街道計劃生育工作機構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4、政策內生育一孩的,提供母親的計劃生育服務證;政策內生育二孩的,提供二孩生育審批表;
5、超過一個月申報,提交嬰兒未隨戶口在外市縣父或母一方入戶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嬰兒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棄嬰,由收養人或者育嬰機關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上戶的流程是什麼
1、要憑出生證到所在居委會開具「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2、帶著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入戶通知單到所在街道辦事處蓋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戶籍科辦理戶口,帶齊父母雙方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孩子的出生證明、生育服務證。
⑹ 2021年北京新生兒戶口辦理流程是什麼
父母雙方或母親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戶口的嬰兒,申請入北京戶口的,在出生一個月內,由監護人到嬰兒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辦理條件
1、父母雙方或母親一方是北京市常住戶口的嬰兒;
2、申請入北京戶口
注意:
嬰兒父母一方為本市集體戶口,一方為本市家庭戶口的,嬰兒須隨家庭戶一方登記常住戶口。
父母均為本市集體戶口的,嬰兒可以自願選擇隨父隨母登記出生戶口。
嬰兒母親為本市集體戶口,父親為市外戶口的,戶口可隨母親登記為集體戶口。
母親為本市農業戶口的,嬰兒可以自願選擇隨母或隨父登記為非農業戶口。
父母雙方或母親一方系駐京部隊現役軍人的,嬰兒可以自願選擇隨父隨母登記出生戶口。
所需材料
1、嬰兒出生醫院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
2、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
3、嬰兒母親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服務證》(隨父申報登記的,該證需到母親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辦理遷移手續);
特殊材料:
4、嬰兒母親系駐京部隊現役軍人的,須出具其母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
5、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嬰兒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須持嬰兒出生醫院填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和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及嬰兒母親戶口所在地計劃生育部門開具的繳納社會撫養費證明。非婚生嬰兒同時提供親子鑒定證明經派出所審批辦理;
6、在港、澳、台及國外出生的嬰兒,須持國外或境外醫療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原件、復印件及翻譯機構出具的出生證明翻譯件;我駐外使領館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或《護照》;嬰兒父親、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結婚證》;《北京市生育服務證》或繳納社會撫養費證明或區縣計生部門出具的同意入戶證明。
辦理流程
1、持上述相應材料到母親或父親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新生兒入戶申請。
2、派出所審核《生育服務證》有否蓋有計生部門的有效印章,無章為無效證件,不予入。
3、派出所核對當事人申請入戶地與《生育服務證》發證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暫不入戶,由當事人持戶口本到戶籍地計生部門辦理變理手續,由計生辦在《生育服務證》第三頁副頁背面蓋章註明後,方給予入戶。
辦理地點
嬰兒父母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籍派出所的戶籍窗口及分區局戶政大廳
即時辦理
城鎮地區派出所戶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對外辦公,農村地區派出所雙休日實行預約辦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