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社保基數2022幾月份調整
北京社保基數2022年7月份調整。
企業用人單位申報方式有兩種:
1、可以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網站申報「五險一金」繳費工資,網上提交,即時生效,無需提供紙介材料;
2、使用「北京市社會保險系統企業管理子系統」(以下簡稱「企業版」)軟體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如通過企業版申報社會保險繳費工資,需列印《北京市2022年社會保險繳費工資申報匯總表》一式兩份,用人單位加蓋公章並簽字後,持匯總表和報盤文件到社保經(代)辦機構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② 北京社保基數每年幾月調整
北京社保基數每年4月調整,公積金是7月。 因為2-5月每個單位都是需要到社保局來進行工資基數的上報,需要申報一下結算年度的社保繳費基數情況。所以一定要特別注意好具體的社保繳費基數情況,也要關注社保局官網的消息,各個單位還是要及時進行繳費基數的調整才行。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其中,繳費基數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確定。
因為每年的社保繳費基數會調整上下限,所以各個單位也要注意北京社保每年調基是在四月。因為一旦社保繳費基數調整,影響到了我們要承擔的社保費用,那麼必須要按照新的社保繳費基數情況來進行社保費用計算。而且社保繳費基數只能又單位來進行調整,個人是不能調整繳費基數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八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服務,負責社會保險登記、個人權益記錄、社會保險待遇支付等工作。
第九條
工會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有權參與社會保險重大事項的研究,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與職工社會保險權益有關的事項進行監督。
③ 2021北京社保基數調整怎麼操作
法律分析:2021年,北京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月繳費基數上限統一調整為28221元。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的月繳費基數2020年上限為29732元。2021年比2020年下降了。不過,2020年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及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為26541元,還是有一定程度的上升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第七十條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以及社會保險基金的收入、支出、結余和收益情況。
第七十二條 統籌地區設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經所在地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批准,可以在本統籌地區設立分支機構和服務網點。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人員經費和經辦社會保險發生的基本運行費用、管理費用,由同級財政按照國家規定予以保障
④ 北京工資調整後社保繳納如何調整
2022年北京社保繳費基數的規定
北京社保調基也是需要按照社平均工資的情況調整,一般都是按照社平均工資的60%~300%來計算。2022年社保最低繳費基數為5869元,最高社保繳費基數為28221元。職工的社保繳費基數是由用人單位上報的,按照工資基數來申報。
北京職工社保繳費比例的規定
職工社保費用都是由固定的比例按照規定社保用人單位要承擔0.8%的生育保險,0.2%的工傷保險,0.5%的失業保險9%的醫療保險和16%的養老保險。職工個人則需要承擔0.5%的失業保險,三元大病保險,2%的醫療保險和8%的養老保險。要特別注意好北京社保調基的具體規定,如果是按照最低社保繳費基數5869元來計算,每個月社保費用單位要繳納1555.29元,職工個人要繳納616.25元。
⑤ 北京2021年社保基數調整
法律分析:明確了2021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調整的相關事項。5項社保繳費基數上下限統一,其中上限調整為28221元,下限調整為5360元。
今年,凡在北京市參保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5項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統一,其中上限調整為28221元,下限調整為5360元。
法律依據:《關於2021年度各項社會保險繳費工資基數上下限的通告》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月繳費基數上限調整為28221元。
二、根據《關於降低本市社會保險費率的通知》(京人社養發〔2019〕67號)精神,2021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標准調整為本市上一年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60%,經核算,月繳費基數下限應為5644元。
三、考慮2020年受疫情影響月繳費基數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標准,為適當減緩增幅,按照國家繳費下限兩年過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月繳費基數下限執行5360元;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下限執行5644元。
四、各類靈活就業人員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月繳費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