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國近代歷史的幾個條約有些什麼
1.南京條約——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南京條約》共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國:割讓香港島;向英國賠償鴉片煙價、商欠、軍費共二千一百萬銀元;五口通商,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允許英人居住並設派領事;協定關稅,英商應納進出口貨稅、餉費,中國海關無權自主;廢除公行制度,准許英商在華自由貿易等。此外,也規定雙方官吏平等往來、釋放對方軍民以及英國撤軍等事宜。
2.天津條約——清咸豐八年(1858年)
第二次鴉片戰爭中英國、法國、俄國、美國強迫清政府在天津分別簽訂的不平等條約。第二次鴉片戰爭是英、法兩國為了進一步擴大侵略特權而對中國發動的侵略戰爭,爆發於1856年10月,1860年10月結束。1858年,英法艦隊在美、俄兩國支持下,襲擊大沽口。大沽炮台失陷,英法聯軍進犯天津。清政府派欽差大臣桂良、花沙納與俄、美、英、法各國代表分別簽訂《天津條約》。
3.璦琿條約——1858年5月28日(咸豐八年四月十六日)
《璦琿條約》,又稱《璦琿城和約》,是俄羅斯帝國東西伯利亞總督尼古拉·尼古拉耶維奇·穆拉維約夫和清朝黑龍江將軍奕山於1858年5月28日(咸豐八年四月十六日)在璦琿(今黑龍江省黑河市愛輝區)簽定的不平等條約,該條約令中國失去了黑龍江以北、外興安嶺以南約60萬平方千米的領土。把烏蘇里江以東的中國領土劃為中俄共管;黑龍江、烏蘇里江只准中、俄兩國船隻航行;當時清政府拒絕批准該條約。1860年訂立中俄《北京條約》時清政府始予認可。
4.北京條約——1860年
《北京條約》,包括《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是1860年清朝政府於第二次鴉片戰爭後在北京分別與英國、法國、俄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清政府委任欽差大臣奕䜣作為談判及簽約代表。簽約地點在北京禮部衙門,今天安門廣場東南角。另外,1887年與葡萄牙簽定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亦稱《中葡北京條約》。
5.辛丑條約——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七月二十五日
《辛丑條約》是中國近代史上賠款數目最龐大、主權喪失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條約規定:
1、中國賠款價息合計9.8億兩白銀(詳情為賠償4.5億白銀,分39年還清,本息共計約9.8億兩);
2、劃定北京東交民巷為使館界,允許各國駐兵保護,不準中國人在界內居住;
3、清政府保證嚴禁人民參加反帝運動;
4、清政府拆毀天津大沽口到北京沿線設防的炮台,允許列強各國派駐兵駐扎北京到山海關鐵路沿線要地。
該條約標志著清政府完全成為帝國主義統治中國的工具,中國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嚴重侵犯了中國的主權,給人民帶來了沉重的負擔。
6.馬關條約
《馬關條約》是繼《南京條約》以來最嚴重的不平等條約。各帝國主義國家援引片面最惠國待遇,獲得了《馬關條約》中除割地賠款以外中國給予日本的所有特權。它給近代中國社會帶來嚴重危害,大大加速了中國半殖民地化進程,加深民族危機。
①台灣等大片領土的割讓,進一步破壞了中國主權的完整,刺激了列強瓜分中國的野心,民族危機進一步加深。而且還造成了台灣和大陸難以彌補的隔閡,遺患至今。
②巨額賠款,加重了中國人民的負擔。同時,加速了日本軍國主義的發展。清朝因此大借外債,致使列強控制了中國的經濟命脈。
③通商口岸開放,使帝國主義侵略勢力深入到中國內地。
④允許在華投資辦廠,其他列強引用「利益均沾」的條款,爭先恐後地在中國開設工廠,嚴重阻礙了中國民族資本主義的發展。同時也反映出列強對華經濟侵略由商品輸出到資本輸出的過程。
《馬關條約》反映了帝國主義資本輸出、分割世界的侵略要求。
外國資本主義對中國的侵略進入一個新的階段。總之,《馬關條約》使中國面臨空前嚴重的民族危機,中國社會半殖民地化的程度大大加深了。
2. 《南京條約》,《北京條約》,香港條約。《天津條約》。在什麼時候簽訂的
《南京條約》是在1842年簽訂的。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不平等的條約。是在第一次鴉片戰爭失敗之後簽訂的。《天津條約》是在1858年簽訂的,是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簽訂的。《北京條約》是在1860年簽訂的。也是在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簽訂的。香港條約倒是沒有聽說過。《南京條約》割香港島給英國。《北京條約》割九龍司地方一區給英國。在1898年列強掀起瓜分中國狂潮的時候。英國又佔領了香港的新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