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北京遺屬待遇申領受理條件
北京遺屬待遇申領受理條件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
職工及離退休人員因交通事故及其它原因死亡,其供養對象獲得交通事故賠償及民事賠償的,若賠償標准高於因病及非因工死亡待遇標準的,企業不再支付相應待遇。若賠償標准低於因病及非因工死亡待遇標準的,企業予以補差。
職工或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生前直系親屬無生活來源,系依靠死者供養。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列為供養直系親屬:
1、祖父、父、夫年滿60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祖母、母、妻年滿55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祖父、祖母作為供養對象,必須是無子女或子女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又沒有收入來源者;
3、子女包括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弟妹年未滿16歲或雖滿16歲仍在上中學或職業中學的。孫子女、弟妹作為供養對象,必須是無父母或父母均喪失勞動能力而又沒有收人來源者。
職工及離退休人員自幼依靠他人撫養長大,現撫養人可視為供養直系親屬。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遺屬當時符合供養條件的,可列為供養直系親屬,凡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遺屬當時不符合供養條件,以後才符合供養條件的,不再列為供養直系親屬范圍享受定期生活困難補助。遺腹子可列為供養直系親屬范圍,不受限制。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
第二十七條 領取傷殘撫恤金的職工和因工死亡職工遺屬,本人自願一次性領取待遇的,可以一次性計發有關待遇並終止工傷保險關系,具體計發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行政部門規定。
②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是什麼
根據人社部、財政部出台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21]18號)的規定,對遺屬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統一了標准。
各地已陸續開展調整遺屬待遇的相關工作,北京市從9月有序開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經辦工作,目前申領系統處於調試完善階段。
01
遺屬待遇
遺屬待遇不是新生事物,暫行辦法中明確遺屬待遇包括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為一次性待遇,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因病或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遺屬待遇。
02
遺屬范圍
死亡職工的直系親屬都屬於遺屬待遇領取的合法主體,包括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其他直系親屬關系。
03
支付標准
之前各省市的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根據當地規定發放,沒有統一標准;
現在根據暫行辦法的規定,各地在遺屬待遇的支付口徑上能達成統一標准。
1、喪葬補助金標准
參保人員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2、撫恤金標准
分為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兩種情況。
北京市退休職工王某今年75歲,退休年齡為60歲,退休前核定養老保險累計繳費年限為30年。如果其9月1日後自然死亡,根據統計局數據北京市2020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6300元,他的遺屬能領到多少?
04
特殊說明
北京市對於領取遺屬待遇需要符合以下情況,比如未在外地領取待遇、不得重復領取待遇等。
1
最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為北京;
2
未領取外省市社會保險待遇,不存在外省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記錄;
3
不符合或放棄領取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4
不存在多領取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5
不存在死亡後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記錄;
6
已清算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7
2021年9月1日前不屬於服刑期間死亡或因犯罪行為導致死亡以及被判處死刑並執行的;
8
在職死亡人員存在視同繳費年限的,須經最後養老保險關系所屬視同繳費年限認定部門認定。
05
領取方式
1
網上申領
(1)遺屬申領人通過「北京人社」APP辦理申領手續;
(2)單位通過「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辦理申領手續。
2
現場申領
(1)遺屬申領人(已辦理社會化)可以到街道社保所進行辦理;
(2)單位攜帶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進行辦理。
06
辦理流程
1、涉及到在職死亡人員,審核視同繳費年限需要提交檔案等資料認定。
2、公示期間,對參保人員和申領人基本信息或遺屬待遇享受條件存在異議的人員,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佐證材料以書面形式向社保中心或各街鎮社保所反映,如屬實會重新審核另行公示。
07
法律風險
遺屬待遇發放完畢的情況下,如果其他遺屬對遺屬待遇領取和分配有異議的,可以通過訴訟等法律途徑向申領人追索。
另外遺屬待遇可不是天上掉餡餅的事情,如果偽造材料等方式騙取待遇的申領人將被列入社會保險領域嚴重失信人名單,並由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③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申領撫恤金怎麼領不了呢
根據規定,「自2021年9月1日起,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將按照人社部最新發布的規定執行。」
一、申領條件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因病或者非因公死亡。
二、遺屬待遇包含哪些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包括在職人員和退休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合稱遺屬待遇)。遺屬待遇為一次性待遇。新規中明確,喪葬補助金按照企業職工死亡時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計算。
在職死亡人員(含靈活就業等以個人身份參保人員)的撫恤金,以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的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確定發放月數。其中:繳費年限不滿5年的,發放月數為3個月;繳費年限滿5年不滿10年的,發放月數為6個月;繳費年限滿10年不超過15年(含15年)的,發放月數為9個月;繳費15年以上的,每多繳1年,發放月數增加1個月;繳費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計算,發放月數最高為24個月。
退休(退職)死亡人員撫恤金,以死亡時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為基數,根據本人在職時的繳費年限確定最高發放月數(計算方法與在職人員相同),每領取1年基本養老金減少1個月,發放月數最低為9個月。繳費年限和領取基本養老金時間計算到月。
特別提示: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產生在自然人死亡之後且具有人身屬性,不屬於遺產范圍。喪葬補助金是對死者親屬處理喪葬事務時所產生的相關費用,一般包括運屍費、火化費、骨屍存放費等費用的一種經濟幫助;而撫恤金時發放給死者近親屬或者撫養人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具有一定精神撫慰的內容。
三、辦理材料
1.申領人居民身份證;
2. 申領人簽字確認的《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申領承諾書》(現場辦理須加蓋單位章)。
四、辦理流程
主要依託參保人所屬單位進行辦理
(一)現場辦理
參保人員所屬單位攜帶辦理材料到所屬社保經(代)辦機構,辦理遺屬待遇申領手續。
(二)線上辦理
1.參保人員所屬單位通過「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申領的辦理路徑:「申報業務管理/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申領」,閱讀《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申領條件須知》,填寫參保人員及申領人信息,上傳申領人身份證及申領人簽字確認的《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申領承諾書》;
2.參保人員所屬單位因注銷等原因處於終止、中斷繳費狀態的,可以申領人直接申領。申領人個人通過「北京人社」APP渠道申領的辦理路徑:申領人手機下載「北京人社」APP,通過「統一身份認證登錄」。
登錄成功後,選擇「服務專區/社會保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申領」,閱讀《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申領條件須知》,填寫參保人員及申領人信息,簽訂《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申領承諾書》,上傳本人身份證。
五、辦理地點
1.社會保險所屬經(代)辦機構櫃台;
2.社保網上服務平台;
3.「北京人社」APP(參保人員所屬單位因注銷等原因處於終止、中斷繳費狀態的,申領人可通過「北京人社APP直接申領。)
六、辦理時間
1.櫃台辦理:全月工作日;
2.社保網上服務平台:每月4-25日6:00-22:00;
3.「北京人社」APP:全月(參保人員所屬單位因注銷等原因處於終止、中斷繳費狀態的,申領人可通過「北京人社」APP直接申領。)
④ 辦理領取撫恤金,遺屬補助需要什麼證件
申請材料:
1、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復印件或公安部門出具的註明死亡日期的戶籍注銷證明復印件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復印件;
2、申請人與死亡職工關系證明;
3、職工遺屬的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或戶口簿上記載職工遺屬姓名和出生年月的頁面復印件);
4、外省市戶籍人員另需攜帶戶籍所在地街道 (鄉、鎮)一級政府所屬辦事機構或城居保、新農保經辦機構出具的申請人生活來源情況的證明;
根據職工遺屬的不同情況,需分別攜帶下列材料:
1、遺屬對象為子、 女、弟、妹等人員且年滿16周歲的,需攜帶在高中或職業學校就讀及學制年限的相關證明材料;
2、遺屬對象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需攜帶本市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 機構或外省市縣級以上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
3、遺屬本人在本市指定金融機構范圍內開立的實名制結算賬戶卡(折)復印件;
4、孤身一人的職工遺屬,需攜帶由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一級政府出具的相關證明;
5、人戶分離人員需攜帶《本市戶籍人戶分離人員居住登記申請(回執)》。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4)2021北京遺屬申領需要什麼證件擴展閱讀:
申辦條件:
1、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的單位職工(含養老人員)非因工死亡時,其生前供養並符合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直系親屬;
2、參加本市社會保險 的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幫工、靈活就業人員,按月實際繳費滿5年,非因工死亡,且死亡當月正常繳費,其生前供養並符合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直系親屬;
3、參加本市社會保險的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從業人員,非因工死亡,且死亡當月正常繳費,其生前供養並符合享受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直系親屬。
辦理機構:
1、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至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分中心(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由所在地開業服務機構代為申 報);
2、從事有合法經濟收入的自僱人員、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至戶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記地的街道、鎮 (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區(縣)社保分中心;
3、本市戶籍人員的外省市配偶至本市戶籍人員戶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記地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區(縣)社保分中心;
4、停止繳費人員至戶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記地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區(縣)社保分中心。
⑤ 遺屬費怎樣辦理需要什麼證件
只要符合條件,手續齊全,辦理遺屬補助並不難,持各種有效證件,到當地社保中心就可以辦理。
但你這種情況基本上是不符合相關條件的,否則的話在你老伴離休的時候,相關手續你老伴單位都會給你辦得妥妥當當,根本不需要本人操心。
因為符合條件的話別說是抗日時期參加革命的,就算是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的離退休幹部都是由國家負責,否則那一代人根本沒有積蓄,也不可能活到現在。
⑥ 遺屬待遇申領條件是什麼
一、遺屬待遇申領條件是什麼
1、配偶遺屬補助領取條件如下:
(1)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因工死亡的,女年滿五十五周歲;
(2)未滿十六周歲或者十六周歲以上仍在普通中學就讀的受撫養人;
(3)家屬完全喪失了工作能力,沒有收入來源。被扶養人死亡時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在符合條件時,不能申請領取遺屬生活困難補助;
(4)職工及離退休人員死亡時其遺屬當時符合供養條件的,可列為供養直系親屬。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工人與職員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待遇的規定:甲、工人與職員因工死亡時,由該企業行政方面或資方發給喪葬費,其數額為該企業全部工人與職員平均工資兩個月。另由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依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其數額為死者本人工資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養者失去受供養的條件時為止。
二、遺產稅徵收有以下幾種方法:
1、應征遺產稅總額等於應征稅遺產凈額乘以適用稅率減去速算扣除數;
2、應徵收遺產稅的遺產等於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全部財產加上死亡前五年內發生的贈與財產;
3、應納稅遺產凈額等於應徵收遺產稅的遺產總額減去不計入應征稅遺產總額減去允許在應征稅遺產總額扣除的金額減去免徵額。
⑦ 辦理遺屬補助需要什麼手續在哪個部門開手續
需要攜帶的材料:
1、遺屬困難補助審批表一式三份。
2、火化證原件、復印件一份。
3、工資卡片。
4、遺屬近期免冠照片1張(格式不限);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一份;由居(村)委會及死者生前所在單位共同出具的無任何經濟來源證明;人社局社保所出具的未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證明。
十六周歲以上的學生享受遺屬困難補助須出具在校生證明。
5、無任何經濟來源證明的格式:我轄區(村)居民XXX,系XXX(死者)之妻(夫/母/父),身份證號XXX,現在我轄區(村)居住,無任何經濟來源。
辦理部門: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7)2021北京遺屬申領需要什麼證件擴展閱讀:
遺屬條件
關於非因工緻傷、死亡的待遇沒有規定,現行有效法律《工傷保險條例》的前身《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規定的內容已經不能再適用,而現行的法律和法規有沒有明確的規定,以至於大家都不清楚該如何處理。
曾經規定的喪葬費待遇和遺屬救濟金的發放是否還可以延續,很多老年人對此問題有點耿耿於懷。
一、享受遺屬條件的補助對象
職工或離退休人員死亡後,其生前直系親屬無生活來源,系依靠死者供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列為供養直系親屬:
(1)祖父、父(包括自幼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夫年滿60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祖母、母(包括自幼撫養死者長大的撫養人)、妻年滿50周歲,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祖父、祖母作為供養對象,還必須是目前無子女或子女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而又沒有收入來源者。
(3)子女(包括遺腹子女、養子女、前妻或前夫所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孫子女、弟妹(包括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弟妹)年未滿16周歲或年滿16周歲仍在上普通中學或職業中學的。
孫子女、弟妹作為供養對象,還必須是目前無父母或父母均喪失勞動能力而又沒有收入來源者。
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死亡後,符合享受人員需提交如下材料:
1、遺屬生活困難補助審批表一式三份;
2、火化證和火化發票的原件、復印件;
3、遺屬戶口本、身份證的原件、復印件;
4、死者生前所在單位書面證明;
5、遺屬所在地居委會或村委會證明;
6、遺屬個人生活困難補助書面申請;
7、死亡戶口注銷證明;
8、遺屬近照一寸彩照兩張;
9、死者屬離休人員的,提供離休本或老乾局出具的證明。
參考資料來源:
網路_遺屬補助
蒲城縣人民政府_機關事業單位死亡人員辦理遺屬補助相關政策
⑧ 辦撫恤金需要哪些證件
撫恤_是發給傷殘_員或死者家屬的費_。撫恤_是國家按照相關規定對特殊_員撫慰(撫慰包括精神撫慰和物質撫慰等)和經濟補償。
享受撫恤_的_,必須符合兩個條件:_是死者的直系親屬,_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_前扶養。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_不可。
在申領撫恤_的時候需要有與直系親屬的關系證明,_如戶_本,還需要寫_份直系親屬領取撫恤_登記卡,需要遺囑__份證件。撫恤_是發放給傷殘_員及其家屬的費_。
申辦撫恤_需要什麼
_、辦理企業職_遺屬撫恤_需提供以下材料:
1、《XX市企業離退休(退職)_員死亡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領取撫恤_申報表》。(表中蓋單位或代理公章、街道辦事處公章、居委會公章,表中必須有勞動保障部門審批意見)
2、《XX市企業離退休_員死亡符合供養條件的直系親屬領取撫恤_登記卡》(蓋企業或代理公章)。
3、新增遺屬_員_份證件。請企業和市區各勞動代理機構帶齊以上材料在每_最後2個_作_以前報到勞動_樓
_樓_廳辦理,審核_誤的為供養直系遺屬辦理建檔_續,並於次_起通知遺屬_員所在單位或代理機構到指定社會化發放機構領取存摺,遺屬_員到指定社會化機構領取遺屬名下撫恤_。
拓展資料:
申領流程為:單位退休人員,家屬將死亡證明交給單位,由單位向社保中心提出申請。社保中心將費用打到單位賬戶,單位再發給家屬。社會退休的,直接去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申請。需要提供的材料是:死亡證明復印件、申請人身份證、申請人銀行賬號。申請人若是亡者直系親屬,即配偶、父母或子女,需提供公安局或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直系親屬以外的人,需要提供由公證機構出具的能夠證明繼承權的公證文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⑨ 北京遺屬待遇申領
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經辦業務申領備答口徑1.
在京申領遺屬待遇需要哪些條件?
在京申請遺屬待遇需滿足以下條件:(1)最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為北京;
(2)未領取外省市社會保險待遇,不存在外省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記錄;
(3)不符合或放棄領取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4)不存在多領取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5)不存在死亡後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記錄;
(6)已清算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
(7)2021年9月1日前不屬於服刑期間死亡或因犯罪行為導致死亡以及被判處死刑並執行的;
(8)在職死亡人員存在視同繳費年限的,已經最後養老保險關系所屬視同繳費年限認定部門認定。
2.
申領遺屬待遇的辦理渠道有哪些?
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即「參保人員」)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即「申領人」)應通過參保人員所屬單位申領遺屬待遇,參保人員所屬單位因注銷等原因處於終止、中斷繳費狀態的,可以申領人直接申領。
具體辦理渠道如下:(1)線上辦理渠道。
參保人員所屬單位可通過「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申領;
所屬單位因注銷等原因處於終止、中斷繳費狀態的,申領人個人可通過「北京人社」APP渠道申領。
(2)現場辦理渠道。
參保人員所屬單位經辦人可持相關材料到所屬社會保險經(代)辦機構辦理遺屬待遇申領手續;
申領人個人可持本人身份證到單位所屬社會保險經(代)辦機構辦理遺屬待遇申領手續。
3.
申領遺屬待遇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單位申領需要提供申領人身份證、申領人簽字確認的《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申領承諾書》(現場辦理須加蓋單位章)。
個人申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並填寫《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申領承諾書》。
4.
申領遺屬待遇的業務辦理時間?
「社會保險網上服務平台」辦理時間為每月4日至25日6:00至22:00。
「北京人社」APP申領時間為全月。
現場辦理時間為全月工作日。
5.
參保人員所屬單位是指什麼?
參保人員所屬單位是指其死亡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最後參保關系所在單位或公共服務中心或街道(鄉鎮)政務服務中心。
6.
在職死亡人員存在外省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記錄的能否申領遺屬待遇?
最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在北京的在職死亡人員,在符合申領遺屬待遇其他條件的前提下,應辦理個人賬戶歸集後申領遺屬待遇。
如申領人書面承諾放棄將外省市繳費年限轉入北京的,則依據在職死亡人員在北京的繳費年限予以核定遺屬待遇,後續不再受理其個人賬戶歸集申請。
7.
參保人員存在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或失業保險或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待遇領取記錄的能否申領遺屬待遇?
在《社會保險法》實施後至本市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政策施行前死亡的人員,在符合申領遺屬待遇其他條件的前提下,須先將已領取的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全額退回後,可以申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
8.
參保人員存在多領取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能否申領遺屬待遇?
在符合申領遺屬待遇其他條件的前提下,須先將多領取的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全額退回後,可申領遺屬待遇。
9.
參保人員存在死亡後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記錄能否申領遺屬待遇?
在符合申領遺屬待遇其他條件的前提下,須先辦理完成退費手續後,可申領遺屬待遇。
10.
參保人員未辦理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清算的能否申領遺屬待遇?
在符合申領遺屬待遇其他條件的前提下,須先辦理完成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清算業務後,可申領遺屬待遇。
11.
在職死亡人員視同繳費年限如何認定?
在職死亡人員存在視同繳費年限的,須經最後養老保險關系所屬視同繳費年限認定部門認定。
12.
社會保險經(代)辦機構核定遺屬待遇需要多長時間?
對符合遺屬待遇申領條件的,社會保險經(代)辦機構應在5個工作日內核定相關待遇。
13.
遺屬待遇公示的方式及時間?
參保人員遺屬待遇核定完成的,每月15日(遇節假日適時調整)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政務公開」的「通知公告」欄公示7天。
14.
公示期間,對參保人員和申領人基本信息或遺屬待遇享受條件存在異議該如何反映?
公示期間,對參保人員和申領人基本信息或遺屬待遇享受條件存在異議的人員,應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佐證材料以書面形式向參保人員所屬社會保險經(代)辦機構反映。
公示未通過的,社會保險經(代)辦機構應通過網站、簡訊或電話等方式告知參保人員所屬單位或申領人。
15.
遺屬待遇發放渠道有哪些?
何時發放?
遺屬待遇發放渠道包括:參保人員賬戶、單位賬戶、申領人賬戶,原則上直接發放至參保人員賬戶。
公示通過的,將於公示期結束的次月發放。
16.
公示通過的,遺屬待遇核定結果如何獲取?
通過社保網上服務平台申領的,可通過「查詢管理/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申領進度查詢」模塊查詢申領結果,可列印《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核定表》。
通過「北京人社」APP方式申領的,可通過「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查詢」模塊查詢申領結果,可下載《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核定表》。
通過現場辦理的單位或個人,可通過受理社會保險經(代)辦機構查詢申領結果,並領取《北京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核定表》。
17.
申領遺屬待遇能選擇發放到什麼銀行?
遺屬待遇支持以下16家代發銀行發放:工商銀行、光大銀行、華夏銀行、建設銀行、交通銀行、民生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招商銀行、中國銀行、中信銀行、興業銀行、浦發銀行、北京農商銀行、北京銀行、廣東發展銀行。
其中,北京農商銀行、北京銀行、廣東發展銀行3家銀行僅適用於本市長期居住的領取待遇人員自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