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電子稅務局土地增值稅外地項目怎麼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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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錄電子稅務局-【我要辦稅】—【綜合信息報告】—【稅源信息報告】—【土地增值稅項目報告】,點擊「土地增值稅項目報告」進入
2.在搜索欄輸入關鍵字,進行模糊查詢。
3.在「土地增值稅項目信息」中,填寫項目名稱、項目編號、行政區劃、街鄉、詳細地址、項...
4.編輯完成後,點擊【保存】按鈕,提示保存成功,點擊【確定】。
5. 附列資料逐個上傳完畢,點擊【提交】按鈕,系統將提示提交成功,該申請提交到稅務機關系統中,申請操作全部完成
Ⅱ 如何申報土地增值稅
(2)土地轉讓、房產買賣合同。 (3)房地產評估報告。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的完稅證明。 (5)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資料。 定期申報 對納稅人因經常發生房地產轉讓而難以在每次轉讓後申報的,經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後,可以定期進行納稅申報,具體期限由稅務機關根據情況確定。 預售處理 對納稅人預售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凡當地稅務機關規定預征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按規定比例預繳,待辦理決算後,多退少補;凡當地稅務機關規定不預征土地增值稅的,也應在取得收入時先到稅務機關登記或備案。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地點 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應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的房地產坐落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地區的,應按房地產所在地分別申報納稅。 (1)納稅人是法人的。當轉讓的房地產坐落地與其機構所在地或經營所在地一致時,則在辦理稅務登記的原管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即可;如果轉讓的房地產坐落地與機構所在地或經營所在地不一致時,則應在房地產坐落地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2)納稅人是自然人的。
Ⅲ 土地稅怎麼申報
法律分析: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依照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就其應稅項目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本事項為地稅業務納稅人辦理時限: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范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應依照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有關規定,在規定的納稅期限內,向稅務機關進行納稅申報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繳納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法律依據:《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程》第十條 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一)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築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築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餘的可售建築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
(二)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三)納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的;
(四)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對前款所列第(三)項情形,應在辦理注銷登記前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Ⅳ 如何申報土地增值稅申報
申請條件:土地增值稅納稅人依照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就其應稅項目如實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土地增值稅。
【報送資料】
(1)從事房地產開發與建設的納稅人、從事新建房及配套設施開發的納稅人應報送:
——《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預征適用)》。
——土地增值稅項目登記表等有關資料。
(2)非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應報送:
——《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三)(非從事房地產開發的納稅人適用)》。
——房屋及建築物產權、土地使用權證書。
——土地轉讓、房產買賣合同。
——房地產評估報告及其他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資料。
(3)享受土地增值稅優惠的,應提供減免土地增值稅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流程】
Ⅳ 土地增值稅節稅籌劃方法有哪些
(一)利用臨界點進行納稅籌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8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徵土地增值稅: (1)納稅人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 (2)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 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7條的規定,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1)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為30%。 (2)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為40%。 (3)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50%。 (4)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為60%。 如果企業建造的普通標准住宅出售的增值率在20%這個臨界點上,可以通過適當控制出售價格而避免繳納土地增值稅。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6條的規定,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包括: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7條的規定,這里的「其他扣除項目」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以及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之和的20%。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5]26號)的規定,普通標准住宅的標准為: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體標准。允許單套建築面積和價格標准適當浮動,但向上浮動的比例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20%。 下面舉個例子來幫大家理解一下。
(二)利息支付過程中的納稅籌劃 房地產開發企業往往需要利用大量貸款,其中涉及利息的支出,關於利息支出的扣除,我國稅法規定了一些限制。《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7條規定:「財務費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夠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並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允許據實扣除,但最高不能超過按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其他房地產開發費用,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5%以內計算扣除。凡不能按轉讓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機構證明的,房地產開發費用按本條(一)、(二)項規定計算的金額之和的10%以內計算扣除。上述計算扣除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這里的(一)項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是指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繳納的有關費用。這里的(二)項為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是指納稅人房地產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成本,包括土地徵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築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 房地產企業貸款利息扣除的限額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在商業銀行同類同期貸款利率的限度內據實扣除;另一種是與其他費用一起按稅法規定的房地產開發成本的10%以內扣除。這兩種扣除方式就為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空間,企業可以根據兩種計算方法所能扣除的費用的不同而決定具體採用哪種扣除方法。
(三)代收費用處理過程中的納稅籌劃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增值稅一些具體問題規定的通知》(財稅[1995]48號)的規定,對於縣級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售房時代收的各項費用,如果代收費用是計入房價中向購買方一並收取的,可作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計稅;如果代收費用未計入房價中,而是在房價之外單獨收取的,可以不作為轉讓房地產的收入。對於代收費用作為轉讓收入計稅的,在計算扣除項目金額時,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許作為加計20%扣除的基數;對於代收費用未作為轉讓房地產的收入計稅的,在計算增值額時不允許扣除代收費用。 企業是否將該代收費用計入房價對於企業的增值額不會產生影響,但是會影響房地產開發的總成本,也就會影響房地產的增值率,進而影響土地增值稅的數額。由此,企業利用這一規定可以進行納稅籌劃。
(四)通過增加扣除項目進行納稅籌劃 土地增值稅是房地產開發的主要成本之一,而土地增值稅在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增值率不超過20%的情況下可以免徵,企業可以通過增加扣除項目使得房地產的增值率不超過20%,從而享受免稅待遇。
(五)利用土地增值稅的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籌劃我國對土地增值稅規定了很多稅收優惠政策,房地產開發企業可以充分創造條件,通過享受稅法規定的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籌劃。 土地增值稅的法定減免稅項目如下: (1)納稅人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普通標准住宅,是指按所在地一般民用住宅標准建造的居住用住宅。高級公寓、別墅、度假村等不屬於普通標准住宅。普通標准住宅與其他住宅的具體劃分界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准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法定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徵土地增值稅;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規定計稅。 (2)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因國家建設需要依法徵用、收回的房地產,是指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徵用的房地產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因城市實施規劃、國家建設的需要而搬遷,由納稅人自行轉讓原房地產的,比照本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 (3)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而轉讓原自用住房,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核准,凡居住滿5年或5年以上的,免予徵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滿3年未滿5年的,減半徵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未滿3年的,按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2008年11月1日起,居民個人轉讓住房一律免徵土地增值稅。
(六)通過兩次銷售房地產進行納稅籌劃 房地產銷售所負擔的稅收主要是土地增值稅和營業稅,而土地增值稅是超率累進稅率,即房地產的增值率越高,所適用的稅率也越高,因此,如果有可能分解房地產銷售的價格,從而降低房地產的增值率,則房地產銷售所承擔的土地增值稅就可以大大降低。由於很多房地產在出售時已經進行了簡單裝修,因此,可以從簡單裝修上做文章,將其作為單獨的業務獨立核算,這樣就可以通過兩次銷售房地產進行納稅籌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