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北京住房公積金繳費標准2021
2021年北京住房公積金相關文件已經發布,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出,將繼續執行5%至12%的繳存比例政策,月繳存基數上限仍沿用2020年度月繳存基數上限標准,月繳存基數上限為27786元,月繳存基數下限為2200元,領取基本生活費職工的月繳存基數下限為1540元。繳存單位可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在5%至12%范圍內自主確定具體繳存比例,無需提供材料進行審批。繳存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基數不得高於規定的月繳存基數上限,不同繳存比例對應不同月繳存額上限。凡超過上限的,一律予以規范調整。職工月繳存基數下限待北京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公布北京市最低工資標准後再作調整。
繳存單位是否必須辦理跨年清冊核定工作?
繳存單位完成2020年6月公積金匯繳業務後,必須辦理跨年清冊核定工作。疫情期間申請緩繳的單位,也應辦理跨年清冊核定。此項工作應在2021年7月31日前完成,否則繳存單位將無法正常繳存2021年7月以後的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今年4月,北京住房公積金管委會發布的《2021年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明確,2021年,北京地區各類繳存單位(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等)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比例為5%-12%。由各類繳存單位根據自身經濟情況,在5%-12%繳存比例范圍內自主確定本單位具體繳存比例。
繳存額上限怎麼定?以北京為例,按上一年度北京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分別乘以當年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之和確定。2019年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7786元,按12%比例繳存,若小張月平均工資為3萬元(超過了27786元),每月繳納的公積金只能是6668元,而不是按3萬元計算的7200元。
全國多地已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
近期,天津、深圳、重慶、青島、長春、南昌等多地已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上海已於4月1日起執行新調整的公積金繳存規定。
一般來說,住房公積金年度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單位會根據職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資來調整公積金繳存基數,每年核定調整一次。平均工資變化,個人及單位繳納的公積金都會產生變化。
例如,天津市規定,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低不得低於2050元,最高不得超過25983元。深圳市調整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7927元,較2018年度上調2883元。重慶市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0441元,較2018年度上調2123元。有的地方只上調了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如青島,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分別調整為2725元。
上海市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自2019年4月1日起調整,職工本人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5%至7%,補充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各1%至5%。例如,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各7%的,月繳存額上限為3290元,下限為338元;補充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繳納比例各5%的,月繳存額上限為2350元,下限為242元。
釋疑1
本次調整後,你的公積金將有何變化?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今年,北京職工繳存公積金比例為5%至12%。
B. 我想問下公積金月交存額432,個人和單位繳存12%-一年能領多少錢
答:公積金月
交存
額432,一年合計=432*12=5184元,還包括少數
存款利息
C. 公積金一個月432能帶多少錢
一年5184元。公積金月交存額是432,一年有1個月,合計等於432乘以12=5184元。在其中還包括少數存款利息,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和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對等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