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外地人人員北京辦理身份證需要什麼手續
具體如下:
一、申領步驟:
1、申領人帶本人的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社保卡,其中任何一種證件到居住地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2、進行人像採集和指紋採集。
3、繳納工本費,在發放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上簽字並留下聯系電話。
4、在規定的領證時間內,申領人持憑證到派出所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收費標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換領新證,收取證件工本費20元。
發證期限:派出所受理申領居民身份證手續後,在60日內將新證發至公民手中。
(1)外地人在北京補辦身份證需要什麼擴展閱讀
2017年04月27日,據公安部網站消息,7月1日將在全國全面實施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掛失申報和丟失招領「三項制度」,細化疑難戶口落戶政策,力爭年底前基本解決無戶口人員落戶問題。
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是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憑領證回執到異地受理點領取證件。
參考資料:網路-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
㈡ 外地人在北京丟失了身份證怎麼補辦
辦理條件:
1.在京長期居住、就業、就學的外省市戶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證》丟失的;
2.未滿16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二代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
辦理材料:
異地《居民身份證》丟失需先行辦理掛失登記。
申領人提供《丟失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書》紙質版;北京市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工作居住證》或《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現場辦理;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的,由監護人帶領其現場辦理,並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紙質版。
辦理地點:
城區任意戶籍派出所,遠郊區城鎮派出所或分局戶政大廳。
辦理時間:
城鎮地區派出所戶籍接待室每周7天對外辦公,農村地區派出所雙休日實行預約辦事制度。由各分縣局統一派出所戶籍接待窗口對外辦公時間並予以公示。
辦理流程:
現場領取《丟失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書》並進行填寫,現場進行指紋採集、人像採集等工作。領取憑證,待原籍公安機關審核簽發後二十日後憑借領取憑證現場領取身份證。
辦理時限:
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二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
㈢ 外地人在北京補辦身份證流程
外地人是不能夠在北京申辦身份證的,只能夠換領或補領身份證。外地人在北京補辦身份證流程:
在京補辦身份證須使用本人有效期內的《北京市民居住證》、《北京市居住登記卡》、《工作居住證》中任一證明證件,或使用《居民戶口簿》原件在就近戶籍派出所辦理。疫情防控期間,辦理異地補領居民身份證,可於戶籍派出所受理窗口填寫《異地辦理居民身份證承諾書》,不需要群眾 再提交其他證件證明。
如有相關問題,可登錄「網上北京市公安局」網上公示或網上辦理欄目進行了解。
㈣ 外地人如何在北京辦理身份證
一、異地換領居民身份證
辦理條件:
1.在京長期居住、就業、就學的外省市戶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
2.未滿16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二代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
辦理材料:
1.《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紙質版;
2.申領人原《居民身份證》;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換領《居民身份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換領,並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流程:
申領人持原《居民身份證》現場辦理。現場進行指紋採集、人像採集等工作。領取憑證,待原籍公安機關審核簽發後二十日後憑借領取憑證現場領取身份證。
辦理費用:
換領居民身份證收取工本費每證20元;損壞換領居民身份證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
二、異地補領居民身份證
辦理條件:
1.在京長期居住、就業、就學的外省市戶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證》丟失的;
2.未滿16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二代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
辦理材料:
異地《居民身份證》丟失需先行辦理掛失登記。
申領人提供《丟失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書》紙質版;北京市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工作居住證》或《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現場辦理;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的,由監護人帶領其現場辦理,並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紙質版。
辦理地點:
城區任意戶籍派出所,遠郊區城鎮派出所或分局戶政大廳。
辦理時間:
城鎮地區派出所戶籍接待室每周7天對外辦公,農村地區派出所雙休日實行預約辦事制度。由各分縣局統一派出所戶籍接待窗口對外辦公時間並予以公示。
辦理流程:
現場領取《丟失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書》並進行填寫,現場進行指紋採集、人像採集等工作。領取憑證,待原籍公安機關審核簽發後二十日後憑借領取憑證現場領取身份證。
辦理費用:
損壞換領居民身份證收取工本費每證40元。
㈤ 外地人在北京可以補辦身份證嗎
可以
辦理條件:
1.在京長期居住、就業、就學的外省市戶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證》丟失的;
2.未滿16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領取「二代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
辦理材料:
異地《居民身份證》丟失需先行辦理掛失登記。
申領人提供《丟失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書》紙質版;北京市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工作居住證》或《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現場辦理;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的,由監護人帶領其現場辦理,並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紙質版。
辦理地點:
城區任意戶籍派出所,遠郊區城鎮派出所或分局戶政大廳。
辦理時間:
城鎮地區派出所戶籍接待室每周7天對外辦公,農村地區派出所雙休日實行預約辦事制度。由各分縣局統一派出所戶籍接待窗口對外辦公時間並予以公示。
辦理流程:
現場領取《丟失補領居民身份證申請書》並進行填寫,現場進行指紋採集、人像採集等工作。領取憑證,待原籍公安機關審核簽發後二十日後憑借領取憑證現場領取身份證。
辦理時限:
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二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
㈥ 在北京補辦異地身份證需要什麼手續
申請異地補領《居民身份證》
在京長期居住、就業、就學的外省市戶籍公民因《居民身份證》丟失申請補領的。申領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暫住地任意一個戶籍派出所交驗以下證明證件:
(一)申領人有效期內的《暫住證》或《工作居住證》或《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
(二)申領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攝居民身份證數碼照片,並現場採集指紋信息。
(三)申領人領取證件時,需持《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派出所領取。
(四)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補領,並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㈦ 外地人在北京辦理身份證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北京辦理異地身份證的手續如下:申領人帶本人的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社保卡,其中任何一種證件到居住地所在地派出所申請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人像採集和指紋採集。繳納工本費,在發放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上簽字並留下聯系電話。在規定的領證時間內,申領人持憑證到派出所領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二條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
㈧ 外地人在北京補辦身份證流程
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的流程是「居住地受理—戶籍地簽發—居住地製作和發放證件」。離開戶籍地的群眾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有以下步驟: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2、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3、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自願申請補領《居民身份證》的,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補領,並提供監護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