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居民醫保住院報銷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個人自付比例:一級醫療機構25%,二級醫療機構30%,三級醫療機構45%,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0%。基金支付比例:一級醫療機構75%,二級醫療機構70%,三級醫療機構55%,社區衛生服務中心:8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B. 住院社區醫保怎麼報銷比例是多少
社區醫療的報銷比例是根據醫院的等級而定的,等級越高報銷的比例就越少。通常社區醫保報銷比例是百分之35%-45%。
但是所報的醫療費用及醫葯主要包括醫保范圍之內的,但保范圍之外的醫療設施及醫葯費是不報銷的由個人自己承擔。
住院15天就要出院,過一段時間再住院。只給醫院結15天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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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福州市民醫保報銷比例
福州居民醫保報銷比例
參保城鎮居民首次住院和門診大病治療發生的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由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支付的起付標准和比例如下:
醫療機構起付標准支付比例
成年人未成年人成年人未成年人
三甲(不含專科)800元400元55%60%
三乙、二甲及二甲以上專科400元200元65%70%
二乙、一級300元150元75%80%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150元75元85%90%
參保城鎮居民年度內多次住院按上述起付標准依次遞減100元,直至降至零為止。
在保險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60000元(包括起付標准以下費用和個人負擔部分費用),6萬元以上至14萬元以內(含14萬元),醫保政策范圍內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醫療費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30%;高血壓、糖尿病門診大病醫療費年度內最高支付限額分別為4000元。
從2013年1月1日起,一個參保年度內,對參加福州市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因患大病發生的個人負擔的醫保目錄內住院及門診大病醫療費用,超過上一年度統計部門公布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部分,10萬元以內,給予大病補償,補償比例為50%。
參保人員的醫療費從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是如何計算的
舉例如下:
例1:參保城鎮居民李某,男,60歲。本年度首次住院在市一醫院,住院醫療費用共計7600元,其中醫保目錄范圍內費用7300元,自費費用300元。市一醫院為三乙醫院,成年人在三乙醫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准為400元,支付比例為65%,李某本次住院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為:(7300-400)×65%=4485元。
例2:參保在校學生小張本年度首次住院在晉安醫院,住院醫療費用共計7600元,其中醫保目錄范圍內費用7300元,自費費用300元。晉安醫院為二乙醫院,未成年人在二乙醫院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准為150元,支付比例為75%,小張本次住院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為:(7300-150)×80%=5720元。
例3:參保城鎮居民吳某,男,50歲。本年度高血壓病在社區就診累計醫保目錄內費用為3100元,成年人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診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起付標准為150元,支付比例為85%(最高支付限額為4000元),李某可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為:(3100-150)×85%=2507.5元。
提醒:以上是關於福州居民醫保報銷比例相關的介紹,如有疑問,可向福州社保局或者醫保局等辦事部門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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