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福州電動車新政策
五城區電動自行車附加紅、綠標識動態管理
駕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
可處警告或五十元罰款
電動自行車經營網點
原則上不在城區二環路以內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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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關城區電動自行車號牌管理
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2號)發布
福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82號
《福州城區電動自行車號牌管理辦法》經2022年7月28日市十六屆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長:吳賢德
2022年8月2日
福州城區電動自行車
號牌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電動自行車管理,增強電動自行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我市道路交通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五城區電動自行車黃色號牌及其附加標識的使用管理。
本辦法所稱五城區是指鼓樓區、台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
第三條 公安交管、大數據管理、交通運輸、城市管理、市場監督管理、城鄉建設、商務、郵政管理等部門應當健全共治機制,倡導電動自行車文明出行。
第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實行教育引導式動態管理。依據五城區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違法情況,附加使用綠色和紅色兩種顏色標識。綠色標識、紅色標識免費更換。
綠色標識,適用於一年以上無交通安全違法的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
紅色標識,適用於一個季度內累計兩起及以上交通安全違法或者一年內累計三起及以上交通安全違法的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
第五條 具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標識:
(一)綠色標識的電動自行車使用中存在交通安全違法的;
(二)紅色標識的電動自行車使用滿一年以上未存在交通安全違法的。
第六條 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使用過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號牌延期:
(一)所有人戶籍遷出福州超過六個月的;
(二)所有人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超過六個月的;
(三)紅色標識的電動自行車違反限行規定,經警告一次後再次違反規定的;
(四)紅色標識的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違法數量年度累計兩起及以上的。
第七條 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及時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求附加紅色標識。
第八條 綠色、紅色標識使用規則和更新車輛、限制通行等獎懲管理具體規定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另行制定,並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電動自行車的駕駛人和乘坐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
第十條 從事外賣寄遞服務的電動自行車應當懸掛服務行業號段黃色號牌。
第十一條 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應當隨車攜帶行駛證。電子行駛證與紙質行駛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電動自行車應當於指定地點有序停放。未設停放點的,電動自行車停放不得阻擋盲道和影響行人通行。
第十三條 新建、改建、擴建城市道路,應當合理規劃,建設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和人行道,實行人非分離,保障行人和電動自行車安全通行。
第十四條 電動自行車存放、充電場所應當獨立設置,並與高層民用建築保持安全距離。
電動自行車銷售、充電銷售、維修網點等存在消防安全隱患、影響公共安全的經營場所不得設置在居民住宅樓、商住綜合樓內的商業樓層。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經營場所的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備案和抽查;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應當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經營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
第十五條 科學設置、合理布局電動自行車經營網點,原則上不在城區二環路以內布局。
第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九條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
第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電動自行車違反規定停放,當事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由城市管理執法部門搬離至指定地點停放,並依法處罰。
第十八條 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存在未懸掛或者未按規定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故意遮擋、污損電動自行車號牌,使用偽造、變造或者其他電動自行車號牌,逾期不附加紅色標識等情形,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法扣留車輛。
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規章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一起來看政策解讀↓
問
該辦法制定的目的和意義是什麼?
答
近年來,我市城區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總體情況向好發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於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大、通行需求突出,違法成本較低,再加上部分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法律意識淡薄、自我約束能力不足,遵法守規自覺性不夠,闖紅燈、逆行行駛、違法載人載物、加裝改裝、不佩戴安全頭盔等電動自行車交通亂象仍然頻發,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因此,《福州城區電動自行車號牌管理辦法》以政府規章立法的形式將電動自行車號牌上附加標識實行教育引導式動態管理、佩戴安全頭盔和規范停放等要求固定下來,形成「紅標嚴查、綠標無感、黃色關注」的良性治理機制。《福州城區電動自行車號牌管理辦法》的制定出台可以充分發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教育警示功能,積極營造「獎優懲劣」的良好社會氛圍,督促廣大市民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
問
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實行教育引導式動態管理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
為充分發揮電動自行車號牌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導功能,《福州城區電動自行車號牌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實行教育引導式動態管理,即依據五城區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違法情況,附加使用綠色和紅色兩種顏色標識。其中,綠色標識適用於一年以上無交通安全違法的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紅色標識適用於一個季度內累計兩起及以上交通安全違法或者一年內累計三起及以上交通安全違法的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通過附加綠色、紅色標識,形成「紅標嚴查、綠標無感、黃色關注」的良性治理機制。綠色、紅色標識使用規則和更新車輛、限制通行等獎懲管理具體規定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另行制定,並向社會公布。
問
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不予辦理號牌延期具體包括哪些情形?
答
為嚴格貫徹落實五城區電動自行車總量控制原則,結合黃色號牌申領條件和附加標識管理制度,《福州城區電動自行車號牌管理辦法》第六條明確了四種不予辦理黃色號牌延期的情形:
(一)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戶籍遷出福州超過六個月;
(二)所有人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超過六個月;
(三)紅色標識的電動自行車違反限行規定,經警告一次後再次違反規定;
(四)紅色標識的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數量年度累計兩起及以上的。
問
駕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有哪些新的規定要求?
答
據統計,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死亡事故中約80%因顱腦損傷致死,而正確佩戴安全頭盔能夠有效預防和大大降低交通事故死傷風險,對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為此,《福州城區電動自行車號牌管理辦法》明確將駕乘電動自行車佩戴安全頭盔納入立法調整范圍,即在第九條規定「電動自行車的駕駛人和乘坐人應當佩戴安全頭盔」。同時銜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規章關於非機動車的處罰幅度,在第十五條設定了駕乘電動自行車不佩戴安全頭盔可以處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的法律責任。
問
不按規定附加使用紅色標識將會承擔什麼後果?
答
《福州城區電動自行車號牌管理辦法》第七條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及時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求附加紅色標識。因此,對符合紅色標識適用情形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負有必須附加使用紅色標識的法定義務。對符合附加使用紅色標識但不按要求及時辦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依法扣留車輛,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另外,對紅色標識的電動自行車違反限行規定,經警告一次後再次違反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不予辦理號牌延期。
問
電動自行車使用中還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答
根據《福州城區電動自行車號牌管理辦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等規定,電動自行車使用中還需要特別注意以下方面:一是從事外賣寄遞服務的電動自行車應當使用懸掛服務行業號段的黃色號牌,即未取得或者未懸掛服務行業號段的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不得從事外賣寄遞服務,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二是電動自行車應當按照指定地點有序停放。未設停放點的,電動自行車停放不得阻擋盲道和影響行人通行。對違法亂停放的,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將搬離至指定地點停放,並依法處罰。三是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應當隨車攜帶行駛證。行駛證包括電子行駛證,電子行駛證與紙質行駛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問
該辦法的適用范圍具體包括哪些?
答
根據《福州城區電動自行車號牌管理辦法》第二條規定,該辦法適用於五城區電動自行車黃色號牌及其附加標識的使用管理。五城區具體是指鼓樓區、台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
問
該辦法什麼時候開始生效實施?
答
《福州城區電動自行車號牌管理辦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2號)已經2022年7月28日市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② 福州電動車上牌條件是什麼
一、福州電動車上牌條件是什麼
1、福州電動車上牌條件如下:
(1)非福州戶籍的,需要福州暫住證且必須要累積時間半年以上;
(2)需要有有效個人身份證件。外地人在福州買車上牌資料份證原件、身份證復印件等。
2、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七條
申請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的,應當如實向車輛管理所提交規定的材料、交驗機動車,如實申告規定的事項,並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以及機動車的合法性負責。
第六條
車輛管理所應當使用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受理申請人網上提交的申請,驗證申請人身份,按規定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
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信息管理系統資料庫標准和軟體全國統一。
二、汽車上牌流程是什麼
1、駕駛人獲取車輛合格證;
2、駕駛人保存好購車三聯發票;
3、駕駛人繳納車輛購置稅,拿到正副稅本;
4、駕駛人准備好各種證件;
5、駕駛人車管所登記並查驗車輛;
6、駕駛人選擇車輛號牌號碼;
7、駕駛人繳費後等待拿號牌。
③ 福州電動自行車上牌要多久才拿到牌
福州電動自行車上牌要多久才拿到牌
福州電動自行車上牌要多久才拿到牌,電動自行車上牌可通過「福州交警」、「e福州」、「閩政通」APP在線辦理新車黃牌網上注冊,福州電動自行車上牌要多久才拿到牌。
福州電動自行車上牌要多久才拿到牌1
電動自行車牌申請到拿牌一般來說,時間為2—5天,有時候當天辦理當天就能拿到。這個可能有地區差別,一般在七個工作日內,快的3天就到了。網上辦電單車牌照一般是一個月內都可以收到,正常情況下,十天左右就可以收到了,具體看當地辦理的情況。
申請登記電動自行車新式號牌(黃色、藍色),應當提交下列證明、憑證:
(一)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屬於暫住人口的,還須提交五城區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來歷憑證原件;
(三)電動自行車整車出廠合格證原件。
(四)網上辦理登記的,還需要對實車拍照提交3張照片:電動自行車的車架號照片、車身左側相片和車身左後側45°照片(影像應占相片的三分之二,應當能夠清晰辨認車身顏色及外觀特徵)。
個人申請黃色號牌登記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黃色號牌登記:
(一)申請人與身份證比對不一致的;
(二)年齡未滿16周歲的;
(三)被列入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體記錄的;
(四)非五城區戶籍且未取得五城區居住證的(其中馬尾區僅限羅星街道、馬尾鎮);
(五)名下已登記有電動自行車的;
(六)申請人或同一戶籍內其他人員已領取過回收補償的。
福州電動自行車上牌要多久才拿到牌2
電動自行車新車上牌業務不允許委託辦理,也不存在代辦情況,福州交警在此提醒,請市民不要相信虛假消息,以免個人信息泄露,上當受騙。
哪些途徑可線上辦理新車上牌?
您可首選通過「福州交警」、「e福州」、「閩政通」APP在線辦理新車黃牌網上注冊,按照流程及要求上傳清晰准確的照片資料,切勿自行改裝加裝配件(如載物籃、保險杠),以免對您車輛識別造成影響,導致無法辦理。同時,您也可使用「福州窗」公眾號預約市民服務中心窗口辦理。
網上買來的號牌是「偽造號牌」?
福州市電動自行車新式號牌只能通過上述途徑辦理,其他途徑獲取的號牌均為偽造號牌。目前福州道路交通監控設備和警務通已實現電動自行車號牌真偽核查功能,警方將對使用偽造、變造電動自行車號牌等違法行為開展嚴厲查處。
偽造、變造非機動車號牌的,使用偽造、變造非機動車號牌的,使用其他非機動車號牌的'屬於違法行為,警方將對上述違法行為人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嚴打「二哥」代辦換牌違法行為
電動自行車換牌進入尾聲,交警提醒市民,盡快辦理換牌業務,不要通過非法渠道獲取和使用新式號牌,切勿通過「二哥」代辦換牌業務。
警方稱,目前福州市道路交通視頻設備和警務通已實現電動自行車號牌真偽核查功能,警方將嚴厲查處使用偽造、變造電動自行車號牌等違法行為。換牌業務需本人辦理,不允許他人代辦。警方將嚴查嚴管「二哥」代辦換牌違法行為。
交警介紹,偽造、變造非機動車號牌,使用偽造、變造非機動車號牌,使用其他非機動車號牌,實行登記的非機動車未懸掛或者未按規定懸掛非機動車號牌,實行登記的非機動車故意遮擋、污損非機動車號牌,以及「二哥」代辦換牌業務均屬於違法行為,警方將依法對上述違法行為人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福州電動自行車上牌要多久才拿到牌3
《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7號)施行後購置的、申請新式號牌登記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符合國家強制標准《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且列入《福州市合格電動自行車產品目錄》。
新國標具體是什麼?
按照標准,合格的電動車標准
1、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2、具有電驅動或/和電助動功能;
3、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電動機不能提供動力輸出;
4、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小於或等於55kg;
5、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
6、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
福州電動車上牌照 要去哪裡辦理
1、網上辦理:
可使用「福州交警」APP進行新車黃牌網上注冊;
或使用「e福州」APP進行新車黃牌網上注冊;
2、現場辦理:
可前往福州市市民服務中心現場辦理。
地址:高橋路69號
④ 福州市買了兩部電動車都是自己身份證買的,現在又買一部電動車想報黃牌需要什
請問是:福州市買了兩部電動車都是自己身份證買的,現在又買一部電動車想報黃牌需要什麼嗎?具體如下:
1、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原件;屬於暫住人口的,還須提交五城區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證明(即居住證);
2、購車發票等來歷證明原件;
3、電動自行車整車出廠合格證原件;
4、電動自行車。
⑤ 福州市長樂市可以掛電動車黃牌嗎
要有五區的戶口,或者居住證才可以。現在只能新車才能上牌了,舊車換牌結束了。
⑥ 福州上街能報黃牌電動車嗎
居住證在福州五城區辦的有機會上黃牌(前提這輛車所有人是你,很多人的電動車所有人還是原本電動車售賣處),如果只是在上街辦的居住證,那麼就無法上黃牌
⑦ 福州電動車最新政策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關於福州城區電動自行車黃色號牌附加標識實行教育引導式動態管理規定的通告
為充分發揮電動自行車號牌制度的管理、教育、引導功能,提升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減少道路交通違法,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群策群力共同改善城市交通環境和文明形象,根據《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福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福州城區電動自行車號牌管理辦法》等法律規定,五城區電動自行車黃色號牌根據車輛的交通違法情況附加使用綠色和紅色兩種顏色標識,實行教育引導式動態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適用條件
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依據下列情形,號牌附加綠色或紅色標識,牌號不變。
01
綠色標識:
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1年內無交通違法的,依申請附加綠色標識。使用中發生交通違法的,按照黃色號牌車輛進行管理,並應當在30日內辦理取消綠色標識。
因綠色標識取消後再次申請的,自綠色標識取消之日起重新計算,無交通違法時長相應延長一年,依次類推。
①自主辦理。民警查處交通違法時,對需要取消綠色標識的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通過處罰決定書一並告知當事人,同步簡訊推送告知車輛所有人,車輛所有人到交警大隊辦理。
具體流程為:車輛所有人通過「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微發布」微信公眾號網上申請→15日後到大隊窗口辦理。
②強制辦理。民警查處交通違法時,依據警務通實時顯示的推送結果,對需要取消綠色標識的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未在30日內自主辦理的,依法扣車審查,取消綠色標識。
具體流程為:扣留車輛至涉案停車場→取消綠色標識→當事人網上處理交通違法後到涉案停車場領車。
02
紅色標識:
1個季度累計交通違法數量2起及以上的,或1年內累計交通違法數量3起及以上的,按照附加紅色標識車輛進行管理,並應當在30日內辦理附加紅色標識。附加紅色標識使用滿一年未再發生交通違法的,紅色標識予以取消。
①自主辦理。民警查處交通違法時,對達到附加紅色標識的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通過處罰決定書一並告知當事人,同步簡訊推送告知車輛所有人,車輛所有人到交警大隊辦理。取消紅色標識的,車輛所有人到交警大隊辦理。
具體流程為:車輛所有人通過「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微發布」微信公眾號網上申請→15日後到大隊窗口辦理。
②強制辦理。民警查處交通違法時,依據警務通實時顯示的推送結果,對達到附加紅色標識的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未在30日內自主辦理的,依法扣車審查,附加紅色標識。
具體流程為:扣留車輛至涉案停車場→號牌附加紅色標識→當事人網上處理交通違法後到涉案停車場領車。
二、限制通行
紅色標識的電動自行車,應當遵守下列限行規定:
1、全天禁止通行鰲峰大橋、閩江大橋、三縣洲大橋、解放大橋、尤溪洲大橋、金山大橋、洪山大橋。
2、高峰時段(7:00-9:00,17:00-19:00)禁止在鼓樓、台江、晉安區二環(不含)以內區域道路通行。
三、不予辦理號牌延期
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使用過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號牌延期:
(一)所有人戶籍遷出福州超過6個月的;
(二)所有人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超過6個月的;
(三)紅色標識的電動自行車違反限行規定,經警告一次後再次違反規定的;
(四)紅色標識的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違法數量年度累計2起及以上的。
四、獎勵措施
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附加綠色、紅色標識後,根據交通違法、接受學習教育等情況實行獎勵管理。
1、取得綠色標識後超過一年以上無交通違法,且車輛使用滿10年的,依申請更新車輛。
2、車輛所有人戶籍遷回五城區或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的,可以申請恢復黃牌搖號資格或恢復原登記車輛(使用原號)。
具體流程為:車輛所有人通過「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微發布」微信公眾號網上申請→15日後到大隊窗口辦理。
3、對在30日內自主辦理附加紅色標識且符合本通告第三條(不予辦理號牌延期)中的第(三)項、第(四)項情形的電動自行車,3個月後可以網上申請參加屬地交警大隊組織的學習或交通志願活動,不少於五次,滿一小時為一次,考試合格後恢復原登記車輛和原號牌。對未在30日內自主辦理附加紅色標識的,不適用獎勵措施。
本通告中的一年內指近12個月,一個季度指自然季度。本通告相關規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⑧ 福州電動車黃牌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申請非機動車注冊登記的,非機動車所有人應當現場交驗車輛,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1、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非機動車來歷證明;
3、自行車銷售(保修)登記單(第三聯);
4、非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
5、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申請注冊登記的,應當提交本市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6、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申請注冊登記的,區(縣)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確認車輛,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對符合本市非機動車登記條件且申請材料齊全的,應當當場登記並發放非機動車號牌、行車執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條 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依法應當登記的非機動車的種類,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非機動車的外形尺寸、質量、制動器、車鈴和夜間反光裝置,應當符合非機動車安全技術標准。
⑨ 福州電動自行車黃牌和藍牌區別
福州電動自行車黃牌和藍牌區別
福州電動自行車黃牌和藍牌區別,黃色號牌實行有效期制度,期限屆滿後不再延續的,號牌予以注銷,可變更為藍色號牌,或可報廢車輛。福州電動自行車黃牌和藍牌區別。
福州電動自行車黃牌和藍牌區別1
福州電動車黃牌和藍牌有什麼區別
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允許在全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通行。
藍色號牌電動自行車禁止在下列區域范圍內通行:
①三環路(含)以內道路;
②馬尾區羅星街道、馬尾鎮;
③市人民政府劃定的其他區域或者路段。
在其他縣(市)區登記報牌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五城區內通行。
對於五城區戶籍或取得五城區居住證,且一本身份證購買了多輛電動自行車的車主,只允許其名下一輛電動自行車更換黃色新號牌,其餘的電動自行車允許轉移登記,或更換為藍色新號牌,在回收補償期內可以辦理回收補償。
非五城區戶籍且未取得五城區居住證的電動自行車車主,允許其將名下電動自行車轉移登記,或更換為藍色新號牌,在回收補償期內可以辦理回收補償。
也就是說,如果你不是福州五城區戶籍,就需要辦理福州五城區居住證才能夠辦理換黃牌業務,否則只能換為藍色新號牌,或者在回收補償期內辦理回收補償。
黃牌車要辦理通行證,才可以在城區駕駛,藍牌車可隨便在城區駕駛。駕駛電動摩托需要考取摩托車駕照。盡管電瓶車和電動摩托通稱為電瓶車,但由於電瓶車是以蓄電池做為協助電力能源,能建立人力資源騎車、電助作用的特殊單車,最高時速應不超過二十kM/h,全車品質凈重應不超過四十千克。
而電動摩托是由電力工程推動的,最高的設計方案時速超過50kM/h的普通的兩輪摩托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條文和普通的電瓶車、電動摩托的概念,駕駛電動摩托務必依據有關要求擁有摩托車駕照準駕代碼為E和F。
福州電動自行車黃牌和藍牌區別2
黃色號牌實行有效期制度,有效期自號牌領取之日起不超過4年。
期限屆滿後,市人民政府將根據本市公共交通發展、城市道路等情況決定是否延續;
不再延續的,號牌予以注銷,可變更為藍色號牌,或可報廢車輛。
有效期內黃色號牌辦理轉移登記的,只允許變更為藍色號牌。
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使用過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號牌延期:
(一)所有人戶籍遷出福州超過六個月的;
(二)所有人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超過六個月的;
(三)紅色標識的電動自行車違反限行規定,經警告一次後再次違反規定的;
(四)紅色標識的電動自行車交通安全違法數量年度累計兩起及以上的。
隨著國家新國標標準的推出,電動車想要上路行駛必須經過當地交管部門的審驗。交管部門會根據電動車的時速、車重、電機功率等對其分類,並按照類別為電動車上牌照。符合新國標標準的上綠牌,不符合新國標標準的上白牌或黃牌。如果電動車的'時速在25km/h以上小於50km/h的和大於50km/h的話,屬於機動車,將按照電動輕便摩托車和電動摩托車的標准上黃牌。
需要注意的是,黃牌電動車的使用期限是從牌照的注冊日期算起的,如果超過了黃牌電動車的使用期限,將不能駕駛它上路。否則被交警發現,將會扣留該電動車,並強制報廢。而駕駛該電動車的車主將被罰款200-2000元,不可輕視。
福州電動自行車黃牌和藍牌區別3
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1年內無交通違法的,依申請附加綠色標識。使用中發生交通違法的,按照黃色號牌車輛進行管理,並應當在30日內辦理取消綠色標識。
因綠色標識取消後再次申請的,自綠色標識取消之日起重新計算,無交通違法時長相應延長一年,依次類推。
①自主辦理。 民警查處交通違法時,對需要取消綠色標識的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通過處罰決定書一並告知當事人,同步簡訊推送告知車輛所有人,車輛所有人到交警大隊辦理。
具體流程為: 車輛所有人通過「e福州」APP或「福州交警微發布」 微信公眾號網上申請→15日後到大隊窗口辦理。
②強制辦理。 民警查處交通違法時,依據警務通實時顯示的推送結果,對需要取消綠色標識的黃色號牌電動自行車,未在30日內自主辦理的,依法扣車審查,取消綠色標識。
具體流程為: 扣留車輛至涉案停車場→取消綠色標識→當事人網上處理交通違法後到涉案停車場領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