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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請刑事領域律師多少錢

發布時間: 2023-02-02 17:22:50

⑴ 刑事案件,請律師要多少錢

偵查階段為1000-8000元,審查起訴階段為1500-10000元,一審階段為2500-20000元。如果案件是屬於重大、疑難、復雜案件的,則可以實行市場調節價。作為律師收費,因各地生活水平不同,收費標準是不同的。而且,不同的律師,在刑事案件中的收費標准也不盡相同。所以,因家人被刑事拘留而請律師的,具體的律師費需要當事人和律師事務所在當地物價部門所批準的收費標準的基礎上,由雙方通過協商的方式來確定。

⑵ 福州打刑事案件官司律師收費標准福州刑事律師怎麼收費

您好,律師是依據自身的專業法律知識和辯護技能,為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務。收錢是要嚴格依據費用標准來定價的。刑事案件收錢依照各辦案階段分別計件明確費用標准。1、考察階段,每一個收錢5000—一萬元。2、審查上訴階段,每一個收錢5000—一萬元。3、一審階段,每一個收錢10000—三萬元。

一、刑事律師收錢參考標准如下:

(一)刑事案件收錢依照各辦案階段分別計件明確費用標准。

1、考察階段,每一個收錢5000—一萬元。

2、審查上訴階段,每一個收錢5000—一萬元。

3、一審階段,每一個收錢10000—三萬元。

4、家庭生活十分困難相符合本地法律援助情況的非北京市區案件,在上文標准內下浮。

(二)二審、死刑復核、再審、申訴案件以及刑事自訴案件依照一審階段的費用標准收取律師服務費。

(三)一個律師事務所代理一個案件的多個階段,自第二階段起酌情收錢。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依照民事訴訟案件費用標准收取律師服務費。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關聯幾個罪名或者數起違法事實的,可依照所涉罪名或違法事實分別計件收取。

二、下列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一致,依照不高於上文費用標準的5倍收錢:

(一)案件法律關系復雜,律師辦案時間明顯多於同類案件的;

(二)案件關聯疑難專業問題,對律師專業水平要求明顯高於同類案件的;

(三)重大涉外案件及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案件。

辦理案件過程中須要向辦案單位交納的鑒定費、資料查詢費、復印費等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異地辦案交通費、住宿費等差旅費由委託人承擔,根據實際的花費據實結算,實報實銷,也可以商討一定數額包干。

剛拿到執業證的律師與執業滿五年以上的律師,能提供的辯護服務顯然也不一樣。剛執業的律師,在刑事辯護領域,一般欠缺經驗。如果沒有老師指導,那這個刑事案件就是積累經驗的過程,說白了,案件用來練手了。執業滿五年以上的刑事律師,已經積累了辦案經驗,都是選定了刑事辯護專業方向,走上了專業化道路。由其擔任辯護人,基本上輕車熟路,能給被告人專業靠譜的建議,可以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實務經驗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這兩類律師收費肯定不一樣。

⑶ 刑事律師請一次多少錢

刑事案件代理費要具體看情形,一般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案件所在地方、涉嫌罪名、案件難易程度、律師辦案花費時間、律師名氣大小等,案件不同、情況不同,收費也不一樣,從幾萬到幾十萬不等,具體要與律師協商。
(一)刑事案件收費按照各辦案階段分別計件確定收費標准。
1、偵查階段,每件收費2000—10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每件收費2000—10000元。
3、一審階段,每件收費4000—30000元。
4、上述收費標准下浮不限。
(二)二審、死刑復核、再審、申訴案件以及刑事自訴案件按照一審階段的收費標准收取律師服務費。
(三)一個律師事務所代理一個案件的多個階段,自第二階段起酌減收費。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准收取律師服務費。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幾個罪名或者數起犯罪事實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取。
律師收費的具體標准與下列因素密切相關:
1、案件的具體情況:主要指案件的復雜程度,比如是單獨犯罪還是共同犯罪,是一罪還是數罪,涉及一起犯罪事實還是多起犯罪事實,卷宗材料的多少,等等。案件的具體情況,直接決定著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和辦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是確定律師費的首要因素。
2、律師的具體情況: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差異,決定了其工作價值的差異,收費方面也有差異,律師的具體情況,是確定律師費的關鍵因素。
法律依據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五條: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⑷ 福州市律師收費標准

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准
一、計件收費
(一)辦理一審民事訴訟案件
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不涉及財產關系或財產標的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內的,每件800-6000元;財產標的額超過10萬元的還應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費:
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部分不超過4%
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不超過3%
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含500萬元)部分不超過2%
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不超過萬元以上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部分不超過萬元以上部分不超過上述按標的額分段收費的比例,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在規定的幅度內逐段協商確定後,分段計算,累加收費。
(二)直接代理民事案件的二審或再審,按上述標准收費。
原已代理一審,繼續代理二審或再審的,應酌情減收律師服務費,或按原標准減半收費。
(三)代理民事訴訟案件申訴的收費標准:每件不超過6000元;申訴案件立案後又代理訴訟的,按前述相應收費標准收費。
(四)代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律師事務所可與委託人協商適當增加收費標准,但最高不得超過前述最高收費標準的5倍。
二、計時收費
(一)收費標准:60-1200元/小時。
(二)辦理民事訴訟案件的參考時間:
計費時間以小時為基本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的部分按1小時計算。承辦律師為2人以上的,應以各自的計費標准和實際工作時間分別計算。
1.查閱案卷材料 (每次) 5小時
2.查閱案卷相關資料(每次) 2小時
3.調查收集證據(每次) 4小時
4.代理參加調解 2小時起算
5.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每次) 4小時
6.庭前准備工作(包括准備辯護、代理要點,書寫辯護、代理詞,分析案件等)(每案) 8-10小時
7.出庭 4小時起算
8.代為申請財產保全、先予執行(每案) 3小時
9.代為提起上訴 2小時
(三)律師在本城區辦理法律事務時,路途中的時間按累計實際時間減半計算。律師在異地辦案乘坐車、船、飛機花費的時間及必要停留時間減半計算,但每一晝夜最多為4小時。
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准
一、計件收費
(一)一審案件
1.偵查階段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每件收費不超過5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每件收費不超過6000元;
3.審判階段:每件收費不超過12000元;
4.刑事自訴案件:每件收費不超過10000元;
5.擔任被害人代理人:每件不超過10000元;
6.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按照民事案件收費標准另加收費。
(二)直接代理刑事案件的二審或再審,按上述標准收費。
原已代理一審,繼續代理二審或再審的,應酌情減收律師服務費,或按原標准減半收費。
(三)代理刑事訴訟案件申訴的收費標准:每件不超過6000元;申訴案件立案後又代理訴訟的,按前述相應收費標准收費。
(四)代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律師事務所可與委託人協商適當增加收費標准,但最高不得超過前述最高收費標準的5倍。
二、計時收費
(一)收費標准:60-1200元/小時。
(二)辦理刑事訴訟案件的參考時間:
計費時間以小時為基本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的部分按1小時計算。承辦律師為2人以上的,應以各自的計費標准和實際工作時間分別計算。
1.查閱案卷材料 (每次) 5小時
2.查閱案卷相關資料(每次) 2小時
3.調查收集證據(每次) 4小時
4.代理參加調解 2小時起算
5.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每次) 4小時
6.庭前准備工作(包括准備辯護、代理要點,書寫辯護、代理詞,分析案件等)(每案) 8-10小時
7.出庭 4小時起算
8.代為申請財產保全、先予執行(每案) 3小時
9.代為提起上訴 2小時
(三)律師在本城區辦理法律事務時,路途中的時間按累計實際時間減半計算。律師在異地辦案乘坐車、船、飛機花費的時間及必要停留時間減半計算,但每一晝夜最多為4小時。
行政案件律師收費標准
一、計件收費
(一)辦理行政訴訟案件的收費標准:
代理行政訴訟案件,不涉及財產關系或財產標的額在10萬元(含10萬元)以內的,每件800-6000元;財產標的額超過10萬元的還應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費:
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部分不超過4%
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不超過3%
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含500萬元)部分不超過2%
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不超過萬元以上至5000萬元(含5000萬元)部分不超過萬元以上部分不超過上述按標的額分段收費的比例,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在規定的幅度內逐段協商確定後,分段計算,累加收費。
(二)代理國家賠償案件的收費標准:每件不超過8000元。
(三)直接代理行政案件的二審或再審,按上述標准收費。
原已代理一審,繼續代理二審或再審的,應酌情減收律師服務費,或按原標准減半收費。
(四)代理行政訴訟案件申訴的收費標准:每件不超過6000元;申訴案件立案後又代理訴訟的,按前述相應收費標准收費。
(五)代理重大、疑難、復雜案件,律師事務所可與委託人協商適當增加收費標准,但最高不得超過前述最高收費標準的5倍。
二、計時收費
(一)收費標准:60-1200元/小時。
(二)辦理行政訴訟案件的參考時間:
計費時間以小時為基本計算單位,不足1小時的部分按1小時計算。承辦律師為2人以上的,應以各自的計費標准和實際工作時間分別計算。
1.查閱案卷材料 (每次) 5小時
2.查閱案卷相關資料(每次) 2小時
3.調查收集證據(每次) 4小時
4.代理參加調解 2小時起算
5.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每次) 4小時
6.庭前准備工作(包括准備辯護、代理要點,書寫辯護、代理詞,分析案件等)(每案) 8-10小時
7.出庭 4小時起算
8.代為申請財產保全、先予執行(每案) 3小時
9.代為提起上訴 2小時
(三)律師在本城區辦理法律事務時,路途中的時間按累計實際時間減半計算。律師在異地辦案乘坐車、船、飛機花費的時間及必要停留時間減半計算,但每一晝夜最多為4小時。

⑸ 福州刑事律師如何收費

法律分析:律師收費標准為訴訟服務收費實行的是政府指導價,其他業務是市場調節價。

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四條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第五條 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⑹ 福州市律師服務收費指導標准(2020修訂)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指導、規範本市律師服務收費行為,維護委託人和律師的合法權益,促進律師行業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其他相關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本市律師行業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指導標准。第二條本指導標准適用於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及外地律師事務所分支機構。

本市律師事務所在本市行政區域外設立的分支機構適用分支機構所在地的收費規定。

在平潭綜合實驗區行政區域內依法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及外地律師事務所分支機構作為福州市律師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的團體會員適用本指導標准。第三條律師服務收費是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委託,指派律師辦理法律事務,向委託人收取服務報酬的行為。第四條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律師事務所應當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合理控制服務成本,為委託人提供方便、高效、優質的法律服務。第五條本協會綜合考慮本市經濟發展水平、各地區經濟發展差異、社會承受能力、律師行業的健康發展、律師服務平均成本及法定稅金等因素,制定本指導標准,由律師事務所依據本指導標准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方式和數額。第六條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時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律師事務所及承辦律師預計耗費的工作時間;

2.受託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以及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所需的技能;

3.辦理受託法律事務所需律師及輔助人員人數;

4.委託人的承受能力和當地經濟發展水平;

5.律師事務所及承辦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6.律師事務所及承辦律師的資歷、經驗、社會信譽和業務能力等;

7.受託法律事務所涉及的標的額;

8.委託人要求或者委託事項本身所限定的法律事務完成時限;

9.與委託人之間已有的合作關系;

10.接受委託使律師事務所或承辦律師喪失其他業務機會的可能性;

11.其他影響律師服務收費的因素。第二章收費方式第七條律師事務所在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時,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單獨或綜合採取計時收費、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或者風險代理收費等方式。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的收費方式,應在委託代理合同或者法律顧問合同等文件中明確約定。第八條計時收費是指按照確定的單位時間收費標准(計時收費標准),根據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所實際耗費的工作時間(計費工作時間),計算收取律師服務費的收費方式,可適用於各類法律服務。律師事務所可以按照承辦律師的經驗、資歷、聲望、能力和工作年限等確定不同的計時收費標准。第九條計件收費是指根據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件數收取律師服務費的收費方式,一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訴訟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第十條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是根據法律事務涉及的標的額,按約定比例收取律師服務費的收費方式,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訴訟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第十一條風險代理收費是指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就委託事項應實現的目標、承辦效果以及律師服務費的支付條件、時間、比例等事項先行約定,並在達到約定條件時依約支付律師服務費的收費方式,適用於除國家規定不得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情形之外的其他各類法律事務。第三章收費標准第一節訴訟法律事務收費范圍與指導標准第十二條律師代理訴訟法律事務,採用計件收費方式或者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方式的,按訴訟程序分階段收費。

(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第一審程序的收費標准如下:

1.不涉及財產關系或者涉及財產關系但爭議財產標的額不超過20萬元的:6000元~50000元/件;

2.爭議財產標的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下列比例分段計算律師服務費。分段計算的律師服務費與前項規定的律師服務費累加為收費金額。

爭議財產標的額計費比率:

20萬-100萬元(不含100萬元)部分 6%~8%

100萬-500萬元(不含500萬元)部分 4%~6%

500萬-1000萬元(不含1000萬元)部分 2%~4%

1000萬-5000萬元(不含5000萬元)部分 1%~3%

5000萬元-1億元部分(不含1億元) 0.5%~1.5%

1億元以上部分 0.25%~1%

3.一方當事人提出反訴的,反訴按另一案件處理,可以按上述收費標准另行收費,也可以酌情減收,但減收比例不宜超過30%。

4.代理特別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案件,按上述收費標准收費。

(二)代理行政復議案件、代理行政訴訟案件或者代理請求國家賠償案件第一審程序的收費標准可以按照前述本條第(一)款代理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標准收費。

(三)代理刑事案件第一審程序的收費標准如下:

1.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的:

偵查階段:每件收費6000-100000元;

審查起訴階段:每件收費6000-120000元;

審判階段:每件收費6000-200000元。

2.擔任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的: 每件收費6000-200000元;

3.案件中附帶民事訴訟的部分,按照民事案件收費標准另行收費。

(四)代理上述(一)、(二)、(三)類案件的第二審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執行程序等程序的收費標准如下:

1.第一審程序已代理,第二審程序繼續代理的,可以按第一審程序收費標准收費,也可以酌情減收(減收比例不宜超過50%,且減收後的金額不低於6000元)。第一審程序未代理,直接代理第二審程序的,按第一審程序收費標准收費。

2.代理發回重審的案件(第一審程序),之前第二審程序已代理的,可以按第一審程序收費標准收費,也可以酌情減收(減收比例不宜超過30%,且減收後的金額不低於6000元)。之前未代理的,按第一審程序收費標准收費。

3.代理再審,如之前程序已代理,可以按第一審程序收費標准收費,也可以酌情減收(減收比例不宜超過30%,且不低於6000元)。直接代理再審程序的,按第一審程序收費標准收費。

4.代理執行,如之前程序已代理,可以按第一審程序收費標准收費,也可以酌情減收(減收比例不宜超過30%,且減收後的金額不低於6000元)。直接代理執行程序的,按第一審程序收費標准收費。

僅代理執行異議的,可以按第一審程序收費標准收費,也可以酌情減收(減收比例不宜超過50%,且減收後的金額不低於6000元)。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可以按照代理民事訴訟案件第一審程序收費標准收費。

(六)對於本條(一)至(五)款未提及的訴訟法律事務的收費標准,律師事務所可參照前述本條最相類似法律事務的收費標准執行。

⑺ 福州市律師服務收費指導標准

法律分析:一、辦理刑事案件:偵查階段:每件收費標准最高不超過2000元,或計時收費。

審查起訴階段:每件收費標准最高不超過3000元,或計時收費。

審判階段:每件收費標准最高不超過8000元,或計時收費。

刑事自訴案件:每件收費標准最高不超過6000元,或計時收費。

附帶民事部分,按民事案件收費標准另加收費。

二、辦理民事、行政案件:代理民事、行政案件的調解、仲裁、復議、訴訟,不涉及財產關系或財產標的在100000元以內的,每件500-3000元;財產標的超過100000元,

法律依據:《福建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三條 律師服務收費應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託人提供方便優質的法律服務。

第四條 律師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為主、政府指導價為輔的價格管理方式。

第五條 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擔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二)擔任公民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工傷賠償,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訴訟、行政訴訟的代理人,以及擔任涉及安全事故、環境污染、征地拆遷賠償(補償)等公共利益的群體性訴訟案件代理人;

(三)擔任公民請求國家賠償案件的代理人。

第六條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律師服務收費標准由省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省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律師事務所應在政府指導價規定的范圍內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准。

⑻ 刑事案件請律師費用一般是多少錢

法律分析:由於各個地方的經濟,政治等發展水平不一致,各個地方的律師服務收費標准也因此是有差別的。刑事案件收費標准: 一審階段: 偵查階段(含檢察院自偵):6000-18000元人民幣; 審查起訴階段: 6000-30000元人民幣;審判階段:8000-50000元人民幣;代理刑事自訴、附帶民事訴訟6000-60000之間協商收費(案件復雜程度、民事訴訟標的等)。 涉及國家安全罪、涉黑涉毒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疑難案件,代理費按上述標準的2倍收取。辦理案件需要異地出差的,交通費、住宿費、長途電話費等由委託方承擔,該等費用可以實報實銷,也可以協商一固定數額包干使用,僅供參考。

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三條律師服務收費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律師事務所應當便民利民,加強內部管理,降低服務成本,為委託人提供方便優質的法律服務。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四條律師服務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⑼ 請刑事律師費用一般是多少錢

法律分析:(一)刑事案件收費按照各辦案階段分別計件確定收費標准。

1、偵查階段,每件收費2000—10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每件收費2000—10000元。

3、一審階段,每件收費4000—30000元。

4、上述收費標准下浮不限。

(二)二審、死刑復核、再審、申訴案件以及刑事自訴案件按照一審階段的收費標准收取律師服務費。

(三)一個律師事務所代理一個案件的多個階段,自第二階段起酌減收費。

(四)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准收取律師服務費。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幾個罪名或者數起犯罪事實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實分別計件收取。

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五條:律師事務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

(一)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二)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三)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四)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或自訴人、被害人的訴訟代理人;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律師事務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