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福州市疾控中心工作時間是什麼
福州市疾控中心的業務受理時間為:
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冬季10月——次年5月),下午15:00——17:30(夏季6月——9月),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延後。
預約、咨詢電話為:0591-83366726
服務地址為: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區群眾路95號衛生防疫大樓。
(1)福州省疾控中心屬於哪個區擴展閱讀
福州市疾控中心的業務受理范圍如下:
1、環境衛生:主要進行空氣污染對人群健康影響監測、公共場所衛生監測、生活飲用水衛生監測和地鐵站環境衛生學監測與評價等;
2、食品衛生:主要進行食品污染與有害因素監測;
3、消毒衛生:主要進行醫療機構消毒質量監測、托幼機構消毒質量監測和消毒產品、一次性衛生用品與化妝品工廠生產環境衛生學檢測等;
4、學校衛生:主要進行教學環境衛生監測。
Ⅱ 福州哪裡辦健康證
一、健康證在福州的疾控中心辦理,攜帶本人身份證至辦證窗口預約和登記,之後到內科(皮膚科)、肛采、胸透、采血,檢查完後交回表格。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主要篩查以下疾病:
痢疾、傷寒和副傷寒、甲肝、戊肝、活動期肺結核、滲出性或化膿性皮膚病和其他傳染性疾病。若查出患有這些疾病,則不得從事上述五類工作,以免造成疾病傳播,危害群眾健康。治癒後再次檢查,合格後方可繼續從事相關工作。
三、若各項檢查均合格,體檢完畢後五個工作日後即可領證(節假日順延)。
(2)福州省疾控中心屬於哪個區擴展閱讀
一、辦證對象
五類人員需要:法律法規規定的以下五類人員才需體檢,食品/生活飲用水生產經營人員、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直接從事化妝品/消毒產品生產的人員。
二、體檢項目
1、內科、皮膚科的常規檢查。
2、肛采(糞便檢測):檢測志賀氏菌、沙門氏菌。
3、X線胸透:篩查活動期肺結核。
4、抽血檢驗:檢測病毒性肝炎中的甲肝、戊肝以及肝功能中的谷丙轉氨酶。
三、體檢注意事項
體檢前一日注意休息,清淡飲食,忌飲酒,避免服用對肝臟功能有影響的葯物。體檢當日正常飲食、無需空腹。
Ⅲ 福州哪裡可以辦健康證
可在部分疾控中心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辦理;
免 費辦理
福州市疾控中心
地址:福州市群眾路95號衛生防疫大樓
倉山區疾控中心
地 址:倉山區上渡路225號中醫院大樓6樓
台江區婦幼保健院
地 址:河下街83號頤景園2區1號樓2層
鼓樓區湖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地 址:鼓樓區湖景路28號鼓樓區公共衛生綜合大樓湖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二層
晉安區疾控中心
地 址:新店鎮健康路60號
永泰縣疾控中心
地址:永泰縣樟城鎮後埕路1號
福清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福清融城大北路18號
福清市三醫院
地址:福清宏路宏路街道666號
福清市龍田鎮衛生院
地址:福清市龍田鎮龍錦支路
福清市海口鎮中心衛生院
地址:福清海口鎮海口村塔下73號
福清市城頭衛生院
地址:福清市城頭鎮城頭街65號
福清市東張衛生院
地址:福清東張鎮清源路南157號
福清市高山鎮中心衛生院
地址:福清市高山鎮安泰路6號
閩清縣中醫院
地址:閩清縣中醫院梅溪鎮里寨村上埔路435號
閩侯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地址:閩侯縣甘蔗街道環城路40號
閩侯縣人民醫院
地址:閩侯縣青口鎮青滬路1號
閩侯縣上街中心衛生院
地址:閩侯縣上街鎮國賓大道323號
長樂區疾控中心
地址:福州市長樂區吳航街道鄭和東路259號9
馬尾區疾控中心
地 址:馬尾區羅星街道君竹路36號(馬尾區委大樓隔壁)大樓一層體檢
連江縣疾控中心
地址:縣文化體育中心內(即健興路1號),
自費辦理
五鳳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地址:白龍路1號
鼓西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地址:元帥路1號聯湖花園C座元帥路46號
鼓東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地址:觀風亭街23號觀風亭新苑1#、4#連接體商場3樓
鼓山鎮衛生院
地址:鼓山鎮鼓一村212號
晉安區醫院
地址:晉安區連江中路133號
台江區上海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三區)
地點:福州市台江區紅慶路21號2層(東輝花園西側)
閩清縣總醫院
地址:梅城鎮南山路30號
長樂區中醫院
地址:長樂區吳航街道鄭和東路250號
長樂區機場急救中心
地址:長樂機場生活服務區榕航樓(阿胖酒店旁)
城門鎮衛生院
地址:城門鎮三角埕敖里195號
建新鎮衛生院
地址:建新鎮霞鏡村下洋路3號
蓋山鎮衛生院
地址:蓋山鎮郭宅橋西40號
福州市第二醫院
地址:福州市倉山區上藤路47號
福州市第一醫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區達道路190號
福州市中醫院
地址:樓區鼓東路102號
連江縣醫院
地址:連江縣鳳城鎮中山路46號
連江濟雅醫院
地址:連江縣鳳城鎮玉山村104國道旁
美年大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健康門診部
地址:連江縣敖江路與文筆路交叉口東北角(五大中心西南側三角地)
Ⅳ 福州上渡辦健康證時間
法律分析:福州上渡辦健康證時間、地點、電話如下:倉山區疾控中心:地址:倉山區上渡路225號六七樓。電話:83485273。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
法律依據:《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第五條 公共場所的主管部門應當建立衛生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衛生管理人員,對所屬經營單位(包括個體經營者,下同)的衛生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並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六條 經營單位應當負責所經營的公共場所的衛生管理,建立衛生責任制度,對本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衛生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七條 公共場所直接為顧客服務的人員,持有「健康合格證」方能從事本職工作。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衛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