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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永泰哪個地方的人感染了

發布時間: 2023-05-21 04:04:17

A. 2020廈門各區疫情管控措施

廈門各大區域開始有新的管理措施,最近一段時間是不建議大家隨意出行的,相關管制措施也是有關於這一方面的管控,不同區域的小夥伴可以看看下面具體的管控措施喲。

泉州豐澤區

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線指揮部通告

(第10號),包括了外賣、快遞等多項管理新舉措。

2020年2月4日16時起至2月18日24時,豐澤區請全區居民群眾自覺做好居家防護措施,盡量減少外出。除采買生活必需品、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上班的人員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規定正常上班),其他人員盡量不要外出。外出人員應按規定落實戴口罩等基本防護措施。外出采買人員(原則上每戶1人)不扎堆購物,不聚眾聊天,不逗留閑逛,采購完生活物資後即刻歸家。

對省外疫情重點區域進入豐澤區人員一律勸返,如執意入境者,必須隔離觀察14天。

區內人員一律不去該區域,若執意外出又返回者一律隔離觀察14天。泉州市外返回人員一律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社區報告、登記。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一律第一時間向社區報告。

快遞、外賣行業一律實行「無接觸配送」,加強配送安全。

轄區內的一切公共休憩場所,如涼亭、地下室、小區內業主活動中心等,一律不得有人員集聚、打牌、釣魚等活動。

所有出租房房東及房屋中介機構一律暫緩出租業務。對已租住的租戶,房東須履行主動報告職責,承擔監管責任,主動向所在社區報告租賃人員情況。對存在隱瞞、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將依法追究房東責任。

轄區所有小區、寫字樓、辦公樓繼續實行「封閉式」管理。有物業管理的小區由區住建局繼續督促各物業管理公司落實「封閉式」管理工作;無物業管理的小區由所在地的街道社區負責「封閉式」管理工作;各單位辦公樓由單位負責「封閉式」管理工作。

對拒不聽從工作人員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依法從嚴處理。凡發現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參與聚眾鬧事的,提請紀檢監察機關嚴肅問責,同時追究其所在單位主要負責隱梁罩人責任。

福州各區縣

晉安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

發布關於採取更嚴格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第9號)

廣大市民朋友們:

當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形勢依然嚴峻,為堅決防止疫情蔓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晉安區防控應急指揮部研究,決定立即採取更為嚴格的管控措施。

現公告如下:

一、全體居民要嚴格遵守國家和省、市、區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配合政府機關、社區工作人員做好電話訪問、入戶摸排等工作,並自覺居家觀察,除特殊需要外,倡導每戶家庭每2天由1名家庭渣並成員外出采購生活物資。外出必須戴口罩。出現發熱等症狀,第一時間到定點醫院及發熱門診就診,主動告知醫生外出史相關情況。

二、即日起對全區村、社區、居民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外來車輛一律不放行、外來人口一律不讓進、進入人員一律檢查有效證件、測量體溫。

三、全面關閉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必需開業的農貿市場、超市、葯店等場所應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對違反臨時停業管制的,依法給予處理。

四、禁止一切聚集性活動,「紅事」停辦,「白事」從簡,不串門、不聚集、不聚餐,凡參加聚集性活動的人員,強制集中隔離觀察;造成不良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五、近14天返榕、來榕人員必須第一時間主動向所在單位及居住地村、社區報告登記,並自覺居家觀察2周,每天測量體溫並做好記錄。凡不主動報告,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擅自外出的,強制集中隔離觀察。

六、實行最嚴格的出租屋管理制度,即日起禁止將房屋出租給新返榕、來榕的湖北及溫州等疫情重點地區的群眾,灶鬧一經查實,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責任。對已出租房屋,應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發生疑似疫情,應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未履行管控和報告義務的,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七、除經批准同意的企業外,全區各企業在2月9日之前不得開(復)工,並嚴禁疫情重點地區人員返榕。

八、鼓勵群眾舉報,歡迎第一時間提供來自湖北、溫州等疫情重點地區人員線索。

晉安區各鄉鎮(街道)聯系電話如下:

晉安區聯系電話:0591-83660420;

鼓山鎮聯系電話:0591-83665676;

新店鎮聯系電話:0591-87935008;

岳峰鎮聯系電話:0591-83658183;

宦溪鎮聯系電話:0591-87912027;

茶園街道聯系電話:0591-87595534;

王莊街道聯系電話:0591-83660304;

象園街道聯系電話:0591-83653864;

壽山鄉聯系電話:0591-87930034;

日溪鄉聯系電話:0591-87932565

本公告自即日起實行。

晉安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

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台江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發布第5號通告

鑒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日趨嚴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福建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經區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即日起實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責」十項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體居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區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二、全區小區、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一律測溫,並出示有效證件。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三、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社區、單位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況對單元房、樓棟、小區進行醫學隔離。

四、近14天有重點疫區旅居史的返台江人員,須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社區及所在單位報告,並配合做好14天健康管理和醫學觀察,按照市裡有關要求,隔離期從居住地所在社區或集中隔離點對觀察對象開始進行醫學觀察起算。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將強制集中隔離觀察並依法追究責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對違反臨時停業管制的行為,依法給予嚴肅處理。農貿市場、超市、葯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六、「紅事」停辦,「白事」從簡,並提前報社區、單位備案。對於組織聚集性活動(包括但不限於聚餐、聚會、打牌等娛樂以及各類民俗活動等)及提供聚集性場所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七、做到不串門、不集聚,盡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導每戶家庭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采購生活物資。

八、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九、嚴禁各單位通知有重點疫區旅居史的人員返榕。除經批准同意的企業外,一律不得開(復)工。

十、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本通告自即日起施行,自福建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之日停止。

台江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鼓樓區

鼓樓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分別向鼓樓區的市民、物業管理單位、企業及機關事業單位發布了緊急通知!

若有違反,將由相關部門依照規定追責!

致鼓樓區市民:

1.即日起對您的小區實行封閉式管理,將在每個小區出入口設置卡點,請您主動出示身份證件,做好體溫測量。

2.外出須戴好口罩,不得參與任何形式3人以上聚集性活動。

3.積極配合政府機關、社區工作人員做好電話訪問、入戶摸排等工作。

4.1月23日以後從武漢回來的人員,必須到社區進行登記,實行集中隔離。

5.如果您的家庭成員、周邊親友或租住人員,有從湖北、溫州等地返榕的,請您主動勸導進行隔離,並向社區報告。

6.第一時間提供來自湖北、溫州人員線索,向所在社區報告,或通過12345、「鼓樓社區幸福通」微信公眾號、鼓樓區舉報電話(87551945)等渠道反映。

致鼓樓區物業管理公司:

1.在每個小區出入口設置卡點,並關閉不常用通道,對每個進入小區人員進行體溫測量,發現異常,立即向社區報告。

2.嚴格控制外來車輛、人員進入小區,確需進入的必須登記,逐一建立信息台賬。

3.做好來自湖北、溫州等地人員排查,發現相關線索,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報告,或通過12345、「鼓樓社區幸福通」微信公眾號、鼓樓區舉報電話(87551945)等渠道反映。

致鼓樓區企業:

1.嚴格落實有關規定,不得在2月9日24時前復工。經批准復工復業的,應加強內部管理,落實每人每日體溫測量,並予以登記備查。

2.加強外地返榕人員管理,如有1月23日以後從武漢回來的人員,必須到社區進行登記,實行集中隔離。其餘外地返榕人員,應經14天健康管理觀察期後方可返崗。

3.配合物業管理公司加強企業員工進出管理。

4.第一時間提供來自湖北、溫州人員線索,向所在社區報告,或通過12345、「鼓樓社區幸福通」微信公眾號、鼓樓區舉報電話(87551945)等渠道反映。

致鼓樓區機關事業單位:

1.加強外地返榕人員管理,如有1月23日以後從武漢回來的人員,必須到社區進行登記,實行集中隔離。其餘外地返榕人員,應經14天健康管理觀察期後方可返崗。

2.在本單位所有出入口設置卡點,對每位進入單位人員進行體溫測量,發現異常,立即向社區報告。

3.嚴格控制外來車輛、人員進入本單位,確需進入的必須登記,逐一建立信息台賬。

4.第一時間提供來自湖北、溫州人員線索,向所在社區報告,或通過12345、「鼓樓社區幸福通」微信公眾號、鼓樓區舉報電話(87551945)等渠道反映。

長樂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

關於實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責」十項措施的通告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為打贏這場阻擊戰,長樂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決定實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責」十項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體市民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區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二、全區所有村莊、小區、單位實行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一律測溫,並出具有效證件。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嚴控,特殊情況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

三、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症狀,必須及時就診,並第一時間向村、社區報告。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對小區、村組、住宅樓單元實行嚴格管理。

四、近14天有疫情重點地區旅居史的返回人員,須在1小時內主動向企業及居住地村、社區報告;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將依法追究責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街道商鋪一律關閉。農貿市場、米店、超市、葯店等場所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對違反臨時停業管制的行為,依法給予嚴肅處理。

六、「紅事」停辦,「白事」從簡,並提前報村、社區備案。對舉辦或承辦集體聚餐、參與聚眾活動(含民俗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將嚴肅處理。

七、做到不串門、不集聚,盡量不外出,外出必須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導每戶家庭每2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采購生活物資。

八、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九、嚴禁各單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點地區人員返航。除經批准同意的企業外,一律不得開(復)工。

十、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長樂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馬尾區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指揮部第13號通告

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已進入關鍵階段。近日,多地頻頻發生人群集聚引發的聚集性疫情,給個人、家庭和社會造成極大的危害。為平穩有序安全渡過難關,希望全體市民群眾自覺支持、參與和配合防控工作,保護自我,守護家園,互相監督,同舟共濟,共同築起一道疫情防控的銅牆鐵壁。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遠離傳染源。不去重點疫區,不去人群聚集的公共服務場所,不食用和接觸野生動物,減少探親訪友。

二、做好個人防護。勤洗手,不隨地吐痰,保持環境衛生和室內通風,外出時要正確佩戴口罩。

三、配合防控工作。自覺接受體溫檢測,主動向社區報告重點疫區返榕或來榕人員以及疑似病人情況。

四、身體不適及時就醫。出現發熱、乏力、呼吸困難等症狀時,要第一時間到定點醫院及發熱門診就診,主動告知醫生外出史相關情況。

五、來榕、返榕人員自覺居家觀察。從外地回來,要自覺居家觀察2周,每天測量體溫並做好記錄。觀察期間,避免外出。

六、堅決杜絕聚集性活動。務必不折不扣做到不串門、不聚集、不聚餐,不出門、少出門。凡是參與民俗等聚集性活動的,一經發現,立即隔離,任何人不得例外。

七、歡迎舉報監督。如有發現可疑人員和聚集性行為,主動向屬地社區舉報。

此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福州市馬尾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連江縣

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

鑒於各地的疫情防控形勢日趨嚴峻,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福建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全面做好我縣疫情防控工作,現將加強對新增重點區域來連人員管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近段時間以來從新增重點區域方向到連江的人員(含新增重點區域來連人員、新增重點區域返鄉人員)應在抵達連江之日起14天內落實以下責任:

1.第一時間向用人單位、所在村居報告旅居新增重點區域的情況;

2.落實14天的居家醫學觀察,不隨意走動,不參加聚餐、聚會等活動,主動做好健康管理。

二、對於不申報旅居新增重點區域情況、不配合做好健康管理的新增重點區域來連、返崗人員,將由公安、衛健、防疫等部門實行強制集中隔離觀察,並視情追究法律責任。

三、加強新增重點區域來連人員管理未盡事宜,參照湖北、武漢來連人員做法要求,不漏一人,全面管控,嚴格落實健康管理。

特此通知。

連江縣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4日

閩侯縣

關於嚴管嚴控「十個一律」的公告

廣大市民朋友們:

未來一段時間既是疫情防控的關鍵期,也是可能出現的疫情爆發期。為確保閩侯平安,非常時期必須採取非常手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縣防控指揮部研究,決定即日起採取「十個一律」的嚴管嚴控措施,現公告如下:

1、凡是組織聚集性活動(包括但不限於聚餐、聚會、打牌等娛樂以及各類民俗活動等)以及提供聚集性活動場所的人員,一律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凡是參加聚集性活動的人員,一律強制集中隔離觀察;

3、凡是1月20日之後來往湖北或溫州疫區且不主動報告的人員,一經查明,一律強制集中隔離觀察;

4、凡是1月20日之後與湖北或溫州疫區群眾有接觸且不主動報告的人員,一經查明,一律強制集中隔離觀察;

5、凡是拒不配合各卡口、檢查點檢測的人員,一律強制集中隔離觀察;

6、凡是收留或出租房屋給湖北或溫州疫區群眾不主動報告的人員,一律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7、凡是已實施居家隔離的人員,不遵守隔離規定,有擅自外出等行為,一律強制集中隔離觀察,隔離期從集中隔離之日起算14天;

8、凡是明知已感染或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仍進入公共場所或隱瞞情況與他人接觸的,構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責任;

9、凡是在公共場所不採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且不聽勸導的人員,一律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10、鄉鎮(街道)、村(居)幹部落實「敲門行動」「戰『疫』播報行動」等防控工作不到位的,未採取有效措施制止、未及時報告轄區內聚集性活動的,一律嚴肅問責。

請廣大市民朋友們積極舉報違反防疫工作規定的人員及事件,經查證屬實,獎勵500元/次。舉報電話:12345、22063562、22065562。

本公告自即日起實行,至福建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解除之日停止。

閩侯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永泰縣

永泰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第10號公告

當前,正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時期,
鑒於疫情形勢嚴峻,我縣將嚴格管控人員進出,根椐《傳染病防治法》《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特發布如下公告:

一、即日起,除永泰籍和在永泰工作的人員之外,所有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予以勸返。如執意入樟,必須進行集中醫學觀察14日。

二、永泰籍在外人員如無特殊情況暫停返樟,確需返樟的必須接受隔離檢查。

三、縣內人員若執意外出又返回者,一律強制居家隔離觀察14日。

四、各守鄉護村的檢_崗對所有進出人員、車輛一律進行檢_,非本鄉本村的人員一律予以勸返。

五、拒不執行傳染病預防和控制措施的,公安機關將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依法協助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機構強制執行。行為涉嫌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不包括保障生產生活、城市運行、疫情防控等重要物資的車輛和人員。

感謝您的理解與配合,對您造成不便,敬請諒解!

永泰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三明將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