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圍村收費合法嗎怎樣舉報
【法律分析】
規范圍村收費還是很有必要的,至少要確立一個通用的收費標准,停車一天多少錢應該是所有村莊通用,而不是一個村莊一個價格。應當允許車主辦理月卡,以節省他們的停車開支。只有如此,才能夠讓城中村的管理秩序更加規范,才能夠符合更多人的利益。除此之外,我國交通部門已回應,圍村收費是很有必要的,畢竟這是為了規范管理,避免亂停車的行為出現,提高城中村內部的管理秩序。只不過,有些城中村光是注重收費,而沒有履行管理義務,這樣做也是不對的。比如說,深圳市龍崗區的青青家園,明明已經實行了圍村收費,車輛的停放仍然毫無章法,根本沒有專人負責管理,這很明顯就是沒有履行管理的職責,當地的管理者應該對此負起責任。
【法律依據】
《交通運輸部關於推行農村公路建設「七公開」制度的意見》 第三條 公開內容。
1.建設計劃。省(區、市)、市(地、州、盟)、縣(市、區)、鄉(鎮)、村農村公路建設計劃按層級公開。
2.補助政策。公開農村公路建設資金補助政策,包括縣、鄉、村道及危橋改造、安保工程等的補助標准和資金。
3.招投標。符合招標條件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應公開建設規模、技術標准、招標方式、標段劃分、評標方法、中標結果、監督機構等。
4.施工管理。公開工程概況、施工許可(以年度計劃替代施工許可的小型項目除外)、參建單位(建設單位、設計、施工、監理等)、崗位職責、質量安全控制、進度計劃、主要原材料等信息。
5.質量監管。公開質量管理單位或監督機構、主要職責、質監負責人、聯系方式、檢查內容及方法、檢查結果等。聘請村民監督員的,相關信息也同時公開。
6.資金使用。公開建設資金籌措、資金來源、資金到位、撥付情況等。
7.工程驗收。公開工程驗收方式、評定結果、竣(交)工驗收鑒定書等。
② 圍村收停車費是否違法
法律分析:村裡收停車費,如果這個停車場市政府投資建設的那麼就合法,如果不是則不合法。根據國家規定,停車收費監管規范工作范圍為政府投資建設的停車場,其他性質停車場不在管理范圍。市發展改革委歡迎廣大市民對停車服務收費違規行為進行監督舉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九條 道路、停車場和道路配套設施的規劃、設計、建設,應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要求,並根據交通需求及時調整。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現已經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頻發路段,或者停車場、道路配套設施存在交通安全嚴重隱患的,應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並提出防範交通事故、消除隱患的建議,當地人民政府應當及時作出處理決定。
③ 廣東圍村收費圍路收費合法嗎
對於珠三角各大城市,他們都有一獨特的景觀,那就是城中村,城中村的存在為外來務工人員提供了一個落腳之地,這些城中村雖然整體環境不怎麼好,但是租金便宜,所以是外來務工人員的首選之地。
另一方面,雖然城中村沒有商品房小區那樣干凈整潔,但生活氣息卻非常濃,城中村裡面的商家也比較多。
但過去一段時間,包括東莞,深圳在內的多個城市,有不少城中村的商家都反映了一個現象,那就是很多城中村把路圍起來進行收費,進村停車就得收取停車費,結果很多人都不敢進村消費,導致很多商家的生意明顯下滑。
而這些城中村之所以把路圍起來收費,無非就是認為村裡面的道路並不是市政道路,而是村裡面自己出錢在村集體土地的基礎上建設起來的,屬於村集體的公共財產,所以收費合理合法。
這么說其實也能說得過去,但是目前在個別城中村卻出現了另一番景象,即便不是城中村的道路,而是市政道路,同樣也被這些城中村圍起來進行收費。
比如在深圳光明新村的圳美新村,光明中學旁邊的一條道路明顯是市政道路,而不是村裡面自己建的道路,但仍然被圳美新村圍起來進行收費。
而且除了收取停車費之外,目前有不少城中村還對商家收取管理費,這個所謂的管理費跟正常的商品房收取的物業費如出一轍。
比如光明這個圳美新村住宅每平米管理費1元每個月,商業管理費每平米3元/月,相當於一個50平米的商鋪,一個月要額外交150元的管理費,這個管理費已經趕上商品房的物業管理費。
而在這些城中村圍村收費之後,不僅增加了商戶的成本,最關鍵的是很多客戶看到村裡面要收停車費,一旦超過一定的時限之後就會產生費用,所以很多人可能擔心這種情況不願意到村裡面消費,這讓很多商戶的客流量出現了明顯的減少。
對這種情況很多商戶都非常不滿,畢竟自2020年發生疫情以來,線下的實體店就不太好過,這時候任何一個成本的增加都有可能成為壓倒他們的最後一根稻草,所以很多商戶對這些城中村圍村收費都不滿。
【拓展資料】
由此可見,這些地方圍村收費還是有一定的文件依據的。
而目前包括深圳在內的一些城市之所以允許這些城中村圍村收費,最終的目的是為了規范城中村的管理,規范亂停車的行為,提升城中村的管理秩序。
然而在現實當中很多城中村只是把村圍起來收費了,但在管理方面遠遠跟不上,甚至導致村裡面的很多車扎堆放在一起,有些車見縫就扎,根本沒有秩序可言。
比如近日就有網友反映,深圳龍崗區青青家園圍村收費之後,卻出現了密集恐懼式停車場,村裡面停車毫無章法,甚至有一些車直接停在消防通道以及人行道上,這種明顯屬於光收錢不管理,這就有點說不過去了。
所以現在大家關注的不僅僅是城中村圍村收費合不合理,合不合法的問題,而是圍村收費之後,相關的服務能否跟上來。
除此之外,圍村收費具體怎麼收?收費的標准和依據是什麼,這些都應該有一個參考的標准,而不是每個村單獨實施標准,比如目前在福田一些城中村停車一天就達到30塊錢甚至50塊錢以上,還有很多村不允許辦月卡,進村停車只能按天收費,這無形當中人為提高了停車費,這些收費的依據又何在呢?另外有些商家私自在門前的停車位放置物體不允許別人停車,這些又怎麼處理?
其實圍村收費最根本的目的是為了規范車輛的停車,但現在圍村收費卻成為了一些城中村「印鈔機」,這個性質就有點變味了。
④ 廣州番禺禁止圍村收費了嗎
禁止了。
經了解,鑒於社會治安問題事關市民的切實利益,上_村為提升治安防控能力,希望藉助信息化、科技化手段加強社會面管理,為轄內市民創造安全舒適的環境,按照區全面創建平安番禺的要求,對村內進行智能化封閉管理。為緩解村內停車難題,治理車輛亂停亂放,解決村道交通堵塞,上_村近年不斷加大資金投入,在村內建設停車場對車輛停放進行有序管理,並經村股東代表表決通過《上_村車輛圍蔽管理項目承包合同》,通過區資產交易平台進行公開招標,引入有資質的物管公司進行管理。停車場已在區交通局辦理備案,並按標准進行收費。根據實際情況綜合各方面後擬定了《上_村車輛管理項目承包合同》。按照要求,已向全體股東代表咨詢意見,並於2020年6月17日全體股東代表投票表決通過《上_村車輛管理項目承包合同》,並在村公告欄進行公示。通過區資產交易平台進行公開招標後,廣州聚旗商貿發展有限公司中標。經了解,上_村在編公路(Y883沙_路)上,電子收費桿已拆除,已禁止工作人員人工攔車。人工收費是針對在村轄區內停車場停放的車輛,因為上_村在沙_西路沒有設置停車位,所以對途徑沙_西路的車輛不設收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和《廣東省農村公路條例》等相關規定,嚴禁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圍內(含國、省、縣、鄉、村道)非法設卡、收費。另外,在廣東省交通運輸廳「民聲熱線」直播現場,東莞市交通運輸局有關負責人坦陳,交通部門不允許在編制公路上設卡收費,東莞市交通運輸局已在6月份發文給各個鎮街,要求各個鎮街開展自查自糾行動,並組織交警和交管對「圍村」情況進行自查、自糾,負起屬地管理的責任。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賈紹明要求,盡快把這件事情釐清楚,「如果是交通部門管的縣道、鄉道、村道,我們交通部門就應該堅決地依法處理。」
⑤ 圍村收費什麼意思
村民把空地圈起來,有人停車就收費。
圍村是石牆包圍的一種中國傳統村落類型,用以防禦鄰近仇敵、盜寇和猛獸,常見於廣東南部,尤以香港新界為甚,住在村落里的多是一個家族。大多數圍村都設在新界,曾為「新界五大族」──鄧氏、侯氏、彭氏、廖氏和文氏的聚居地。市區只有黃大仙的衙前圍村保存完好。
圍村分布:
吉慶圍
吉慶圍是香港一個著名的廣府圍村,講圍頭話,位於元朗錦田錦田路側,與永隆圍、泰康圍、南圍、北圍和新圍合稱「錦田六圍」。吉慶圍呈長方形,佔地45畝(長約100公尺,寬約90公尺),設計整齊、對稱,是典型的圍村建築。
鄧氏遠祖鄧符協早於北宋時來此定居,後來族人鄧伯經與另外兩人於明朝成化年間(1465年至1487年)建築圍村居住。
平湖老圍
平湖老圍位於深圳龍崗區平湖街道,平湖有許多老圍。其中在平湖當地,建圍最早、最出名的是伍屋圍、大圍、松柏圍。三座老圍位於平湖街道鳳凰社區和平湖社區,建於明朝中前期,距今五六百年。
衙前圍村
衙前圍村是香港市區最後一個圍村,有六百多年歷史,最早興建於明清兩代。
⑥ 佛山圍村收費怎麼投訴
可以投訴到市交通局也可以以信函、電話等方式向該機構營業網點投訴;對網點處理投訴結果不滿意,可向其上級管理部門投訴;問題仍未合理解決,可用書面形式向當地監督部門再次投訴。
(6)廣州圍村收費該如何治理擴展閱讀
亂收費一般屬於民事違法行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主要是經濟損失賠償等。如涉及到人員傷亡那麼就屬於刑事違法行為,會承擔刑事責任,可能會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
個人亂收費會有哪些處罰?
《關於處理亂收費行為的規定》
第五條對有第三條規定行為之一的直接責任人員和領導責任人員(以下均簡稱責任人員),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據每個案件的事實和情節,分別按下列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一)非法所得不滿10萬元的,給予行政警告或記過處分,其中情節輕微的,可以進行批評教育,不予處分;
(二)非法所得10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的,給予行政記過至降級處分;
(三)非法所得30萬元以上的,給予行政撤職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行政開除處分。
前款責任人員受行政降級以上處分的,建議有關紀檢部門給予相應的黨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亂收費行為表現形式
1.強制或變相強制入會並收取會費;
2.只收取會費不提供服務,或者對會費所包含的基本服務項目重復收取費用;
3.利用分支(代表)機構多頭收取會費;
4.採取「收費返成」等方式吸收會員、收取會費;
5.利用法定職責或者行政機關委託、授權事項違規收費;
6.通過評比達標表彰活動收費,特別是借慶祝建黨100周年之機違規評選評獎收費;
7.通過職業資格認定違規收費;
8.強制會員單位參加各類會議、培訓、考試、展覽、評比評選、出國考察等各類收費活動;
10.以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名義收取或變相收取管理費、贊助費;
11.以擔任理事、常務理事、負責人為名向會員收取除會費以外的其他費用;
12.會費標准未按規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強制性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的收費標准未按照規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4.實行市場調節價格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收費標准不合理;
15.其他企業和群眾反映強烈的亂收費行為。
⑦ 深圳城中村停車收費歸哪管
我國交通部門已回應,圍村收費是很有必要的,畢竟這是為了規范管理,避免亂停車的行為出現,提高城中村內部的管理秩序。只不過,有些城中村光是注重收費,而沒有履行管理義務,這樣做也是不對的。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第九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核後,報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其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設立、撤銷或者合並,還應當依法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第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職責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則上由一個行政機構承擔。行政機構之間對職責劃分有異議的,應當主動協商解決。協商一致的,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備案;協商不一致的,應當提請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提出協調意見,由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報本級人民政府決定。
第十一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設立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嚴格控制;可以交由現有機構承擔職能的或者由現有機構進行協調可以解決問題的,不另設立議事協調機構。為辦理一定時期內某項特定工作設立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明確規定其撤銷的條件和期限。
第十二條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議事協調機構不單獨設立辦事機構,具體工作由有關的行政機構承擔。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根據工作需要和精乾的原則,設立必要的內設機構。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的內設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或者變更規格、名稱,由該行政機構報本級人民政府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審批。
⑧ 舉報圍村收費有用么
首先,我國交通部門已回應,規范圍村收費還是很有必要的,圍村收費是很有必要的,畢竟這是為了規范管理,避免亂停車的行為出現,提高城中村內部的管理秩序,所以用處不大。
1、但是停車一天多少錢應該是所有村莊通用,而不是一個村莊一個價格。應當允許車主辦理月卡,以節省他們的停車開支。應當允許車主辦理月卡,以節省他們的停車開支。只有如此,才能夠讓城中村的管理秩序更加規范,才能夠符合更多人的利益。
2、只有這樣,才能夠讓城中村的管理秩序更加規范,才能夠符合更多人的利益。
⑨ 廣州番禺圍村收費一次性要求交3個月的停車費合理嗎
不合理。
雖然沒有法律法規的支撐,但大多數城中村敢於圍村收費,甚至劃定停車場,收取物業費,基本都是得到了官方文件的批准。
圍村收費有存在的必要,不代表所有做法都是合情合理的。簡單來說,如果城中村收取物業費,那麼就一定要提供相應的物業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