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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保障房有哪些

發布時間: 2022-07-03 08:20:54

⑴ 廣州保障性住房有哪些

法律分析:保障性住房即「限套型、限房價、競地價、競房價」。為降低房價,解決本地居民自住需求,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目前情況來看,首批限價房規定:限價房的套型建築面積全部為90平方米以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六十三條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用人單位逾期仍未繳納或者補足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向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查詢其存款賬戶;並可以申請縣級以上有關行政部門作出劃撥社會保險費的決定,書面通知其開戶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劃撥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賬戶余額少於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要求該用人單位提供擔保,簽訂延期繳費協議。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於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⑵ 廣州住建局:黃埔、南沙等8區舊改保障性住房配比不低於15%

9月26日,澎湃新聞從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其公開徵求《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於城市更新舊村莊全面改造項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戶型租賃住房配置的意見(徵求意見稿)》。

在融資地塊政策性住房配置比例方面,越秀、荔灣、海珠、天河、白雲、黃埔、番禺、南沙等8區改造項目融資地塊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和人才公寓等政策性住房的建築面積,占融資地塊住宅建築面積的配置比例原則上分別不低於15%和5%,花都、從化、增城等3區政策性住房的配置比例由相應的區人民政府確定。

《徵求意見稿》提出,統一改造項目中小戶型住房戶型劃分。中小戶型住房具體戶型為:集體宿舍(人均使用面積符合《宿舍建築設計規范》)、單間宿舍(建築面積30平方米以下)、小戶型住宅(建築面積30平方米~70平方米)、中戶型住宅(建築面積70平方米~90平方米)。

此外,《徵求意見稿》還明確規劃節余建設量中小戶型住房配置。即項目實施方案確定的住宅建築面積與規劃相較有節余的,主要配置建築面積70平方米以下的集體宿舍、單間宿舍、小戶型住宅;其中30平方米以下的集體宿舍、單間宿舍的建築面積佔全部規劃節余住宅建築面積的比例不低於30%;建成後由政府按成本價回購,主要用作政策性住房。

復建安置區用於建設70平方米以下的集體宿舍、單間宿舍、小戶型住宅等租賃住房的建築面積不低於復建安置全部住宅建築面積的25%,倡導多建設30平方米以下的集體宿舍、單間宿舍。

若《徵求意見稿》通過,則該文的執行有效期為5年。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對澎湃新聞表示,此次政策將舊村改造和政策性住房、中小戶型租賃住房建設進行了結合,既優化了城市更新的工作,也促進了住房租賃市場的發展。尤其是在當前住房租賃發展過程中,如何優化用地來源也成為關鍵。在原有的國有建設用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過程中,此次明確了舊村改造的配建內容,豐富了用地來源,也反過來保障了城市更新和舊村改造工作的推進。類似工作也對全國其他城市尤其是大城市有積極的借鑒意義,有助於城市更新和租賃住房建設兩類工作的協調統一。

以下為《意見稿》原文: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於城市更新舊村莊全面改造項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戶型租賃住房配置的意見

(徵求意見稿)

各區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6〕39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國辦發〔2021〕22號)、《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城市更新工作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穗字〔2020〕10號)、《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見》(穗府辦〔2021〕6號)等規定,現就我市城市更新舊村莊全面改造項目(以下簡稱「改造項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戶型租賃住房配置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原則

改造項目應統籌考慮周邊業態、居住人口、職住平衡、租金承受能力等情況,規范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戶型租賃住房配置規劃建設,豐富房源套型、增加套數供應,有助於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和培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

二、統一改造項目中小戶型住房戶型劃分

中小戶型住房具體戶型為:集體宿舍(人均使用面積符合《宿舍建築設計規范》)、單間宿舍(建築面積30平方米以下)、小戶型住宅(建築面積30平方米~70平方米)、中戶型住宅(建築面積70平方米~90平方米)。

三、明確融資地塊政策性住房配置比例

越秀、荔灣、海珠、天河、白雲、黃埔、番禺、南沙等8區改造項目融資地塊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和人才公寓等政策性住房的建築面積占融資地塊住宅建築面積的配置比例原則上分別不低於15%和5%,花都、從化、增城等3區政策性住房的配置比例由相應的區人民政府確定。單個項目無法滿足要求的,各區按片區或行政區統籌安排。

政策性住房及其配套車位(車庫)用地按劃撥處理,建成後由政府按成本價回購,其具體類型、戶型布局、建設標准、交付時間、回購價格等在土地出讓合同中書面約定。

改造項目融資地塊分期開發的,開發建設單位應明確政策性住房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時間,在商品房規劃建設總量完成80%前取得政策性住房竣工聯合驗收合格證並辦理移交手續;分三期及以上開發的,不得安排在最後一期。政策性住房建設視同居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參照《廣州市居住區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管理暫行規定》進行監管,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納入融資地塊商品房預售款監控范圍。

四、明確規劃節余建設量中小戶型住房配置

項目實施方案確定的住宅建築面積與規劃相較有節余的,主要配置建築面積70平方米以下的集體宿舍、單間宿舍、小戶型住宅;其中30平方米以下的集體宿舍、單間宿舍的建築面積佔全部規劃節余住宅建築面積的比例不低於30%;建成後由政府按成本價回購,主要用作政策性住房。

五、明確復建安置區中小戶型住房配置

按照「相對分離、集中布置、便於管理、安全舒適」原則,在徵求村民、村集體經濟組織意見基礎上分別相對集中建設村民自住住房、租賃住房。租賃住房應遵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集中式租賃住房建設標准》(建辦標〔2021〕19號)建設並配套生活服務設施。

復建安置區用於建設70平方米以下的集體宿舍、單間宿舍、小戶型住宅等租賃住房的建築面積不低於復建安置全部住宅建築面積的25%,倡導多建設30平方米以下的集體宿舍、單間宿舍。

六、完善片區策劃方案、詳細規劃方案、實施方案的編制和審查

在組織編制和審查舊村莊全面改造片區策劃方案、詳細規劃方案、項目實施方案時,應明確融資地塊政策性住房、規劃節余建設量住房以及復建安置區中小戶型租賃住房的配置比例、具體類型。

單個舊村莊全面改造項目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戶型租賃住房配置的比例無法滿足本意見規定的,由區人民政府提出按片區或行政區統籌安排的具體方案,在片區策劃方案和詳細規劃方案中明確,並提請市城市更新工作領導小組會與市城市規劃委員會審議。

七、做好規劃、用地、勘察、設計、施工、驗收各環節指標傳導和審驗把關

規劃和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按照經批準的詳細規劃,出具舊村莊全面改造項目商品住宅地塊規劃條件、簽署土地出讓合同、審查設計方案、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明確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戶型租賃住房配置要求,並作為傳導性指標傳導至下一環節。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及施工圖審查機構,在編制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圖審查環節,應當嚴格遵從已批準的項目實施方案和已核發的規劃條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明確的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戶型租賃住房配置要求開展相應的勘察、設計及審查工作。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核發施工許可證時,應把關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審查合格並按時提交;組織竣工聯合驗收時,在規劃條件核實、質量竣工驗收過程中應對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戶型租賃住房配置是否按照規劃條件、施工圖審查合格文件落實情況進行審驗,對違規情況一票否決。

八、進行日常監管和統計評價閉環管理

各區人民政府應將本意見相關內容列入監督管理協議、按規定納入監管范圍,並按住房用途、戶型分類進行統計評價。

九、鼓勵對已審議改造項目實施方案進行優化調整

本意見公布實施前,已經審議通過的改造項目實施方案,鼓勵按照本意見調整完善政策性住房和中小戶型租賃住房配置,並由改造項目所在地的區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決策手續並按相關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十、本意見自2021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⑶ 廣東:五城試點保障性租賃住房

為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問題,7月30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獲悉,廣東今年將籌建22.2萬套/間保障性租賃住房。
與面向困難群體的公租房不同,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問題。比如新畢業、在城市工作的大學生,較多不符合公租房的收入條件,因此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出發點是為解決這部分人群的住房困難。
今年7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明確提出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房源供給,解決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特別是從事基本公共服務人員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
同時,該《意見》明確了租賃住房要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並且租金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而准入和退出的具體條件、小戶型的具體面積由各地合理確定。
廣東省在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上走在全國前列。2019年12月,廣州、深圳作為國家試點城市,開始試點推行政策性租賃住房。到今年4月,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印發《廣東省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試點工作方案》,新增珠海、佛山、東莞三市作為省級試點城市。
此外,為加快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已制定《廣東省住房發展「十四五」規劃》《廣東省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計劃「十四五」期間籌集建設保障性組租賃住房74.05萬套/間,其中2021-2023年全省新增籌建51.2萬套/間,2021年籌建22.2萬套/間。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統計數據顯示,今年1-6月,全省共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181484套/間,涉及住房面積2858079平方米,實現投資78.6億元,完成年度任務佔比為81.6%。
保障性租賃房之外,廣東也正在構建「公共租賃住房 共有產權住房 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住房保障體系,多渠道解決各類群體的住房問題。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將推動試點城市落實好土地、金融、財稅、資金獎補等支持政策,大力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盡最大努力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

⑷ 廣州有哪些保障性住房

即「限套型、限房價、競地價、競房價」。為降低房價,解決本地居民自住需求,保證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目前情況來看,首批限價房規定:限價房的套型建築面積全部為90平方米以下。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住房是**以劃撥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性基金,實行稅收優惠政策,以**指導價出售給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這類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預期的支付能力,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經濟適用房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於市場價格比較適中,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及其建築標准上強調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築標准。 經濟適用住房面積需要嚴格控制在中小套型,中套住房面積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面積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廉租房 廉租房是**或機構擁有,用**核定的低租金租賃給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對廉租住房沒有產權,是非產權的保障性住房。 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給城鎮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在房價瘋漲,經濟適用房走入困境,百姓居住難的背景下,廉租房便成為了社會關注的焦點,能成為了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救命草」。據調查,廉租房戶型設定是以一居室、兩居室為主,建築面積原則上按一居室套型建築面積35平方米,兩居室套型建築面積45平方米,三居室套型建築面積55平方米。三個項目中的三居都不高於55平方米,名副其實的「袖珍」小戶型。政策性租賃房 指通過**或**委託的機構,按照市場租價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提供可租賃的住房,同時,**對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應標準的租房補貼。其目的是解決家庭收入高於享受廉租房標准而又無力購買經濟適用房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這個概念正好被定格在新出爐的「租賃型經濟適用房」。經濟適用房以租代售,可以說是將經濟適用房變成「擴大版的廉租房」。

⑸ 廣東這10市重點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汕頭名列其中!

11月5日,廣東發布《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對象、籌建方式、用地保障等方面進行規定。
那麼保障性租賃住房長啥樣、怎麼建、誰來做?
另外土地、資金從哪來?
小編對一系列問題進行梳理。
房子長啥樣?
租金要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
《意見》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解決符合條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通俗理解,就包括剛畢業的大學生、新到廣東工作人群等。
在戶型上,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建築面積不超過70平方米的小戶型為主,並且租金要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租金。
並且《意見》強調各地要建立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定價機制,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租金實施監控指導,定期公開周邊市場租金參考價。
《意見》還提出,各地級以上市要針對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同的籌集建設方式,分類制定準入、退出具體條件以及小戶型的具體面積管理要求。
重點來啦~
廣東怎麼建?
廣東10市重點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此次《意見》明確,廣州、深圳、珠海、汕頭、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和湛江市10市是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重點城市。而在早前,廣東提的是廣州、深圳、東莞、佛山、珠海5市試點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為何此次增加到10個城市?
「建設的思路是,此前先選5個住房問題最突出的大城市作為試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住房保障處相關負責人表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需求,主要集中在人口凈流入城市,在通過問卷調查、發函摸查、人口統計分析等方式摸底的基礎上,綜合測算出「十四五」潛在住房需求,由此10個城市作為重點城市,並且這10個市此前也已列入住房城鄉建設部全國91個人口凈流入城市名單中。
全省建多少?
「十四五」將籌建近130萬套
隨著入選城市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籌建數量也在變化。從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獲悉,此次已經明確定下,廣東「十四五」將籌建129.7萬套。
並且《意見》進一步提出,這10個地市要根據常住人口規模、人口流入分布、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和交通等條件,結合城市軌道交通站點和城市建設重點片區等情況,科學布局房源,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
而其他城市,也可以結合產業園區、重大企業(含科研教育機構)、重大項目的實際需求,配建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促進職住平衡。
目前,廣東已提出實施三年專項行動,2021—2023年籌集建設約86萬套(間),佔全省「十四五」目標任務超過65%,基本滿足重點城市住房需求。
截至10月底,全省已籌集建設18.56萬套(間),完成2021年度目標任務佔比為83.5%,惠及群眾超過50萬人。
土地從哪來?
廣深單列租賃住房用地佔比不低於10%
用地從哪來?這一問題決定了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發展上限
第一個來源是部分新增用地。《意見》特別強調要落實土地支持政策,各地級以上市要在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中單列租賃住房用地,其中,廣州和深圳市單列租賃住房用地佔比原則上不低於10%。
簡單理解,比如廣州要新增供應住宅用地1萬畝,那麼其中的1000畝要用於租賃住房建設。
「廣州、深圳這樣的特大城市,青年人住房問題最突出,因此需要強制有一定的用地佔比,來保障這部分群體的住房需求。」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住房保障處相關負責人說。
而更大一部分來源,還是挖掘存量土地和房屋。
《意見》提出,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合有關部門,出台鼓勵和支持省屬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政策措施。並且各地級以上市可把閑置棚改安置房、公租房、經適房等政府閑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
「就是要想方設法激活閑置的存量土地和住房,在這基礎上轉為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住房保障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還明確,利用非居住存量閑置用地和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可不用補繳土地出讓金。
資金從哪來?
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
在資金保障上,《意見》提出,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等資金的支持,符合條件的項目可積極申請專項債券,同時支持各地級以上市按規定統籌利用土地出讓凈收益和住房公積金等現有保障資金。
同時,在稅費上有更多優惠。《意見》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市場主體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並且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出租自有產權住房的減按4%的稅率徵收房產稅。
另外,在金融方面,將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辦理抵押貸款,支持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建立企業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的綠色通道。
而且,只要明確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後,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准執行。並且《意見》要求,對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開展聯合審查,從項目申請到完成認定原則上不超過30個工作日。
由誰來運營?
政府給政策引導市場主體干
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特點是政府給政策,引導市場主體干。「就是改變以前習慣於要麼政府幹、要麼市場乾的觀念和思路。」省住房城鄉建設廳住房保障處相關負責人介紹。
比如《意見》提出,支持市場主體參與,對國有企業出租自有物業開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業務,租期可放寬到10年。
同時,培育發展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建立優質專業化租賃企業庫並定期更新,並對入庫企業在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審批、手續辦理等方面開通綠色通道。
目前部分地市已經探索出多種籌建模式,包括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新增政府劃撥土地建設、產業園區配建以及「工改租」項目等,其中廣州市應元路繼園東項目,把閑置多年的舊工業廠房改造為保障性租賃住房,就可供應167套。【來源:廣東發布】

⑹ 廣州共有產權房有哪些樓盤

1、首築花園

南沙首批共有產權房首個試點項目位於南沙自貿片區珠江街的首築花園,該小區總建築面積約14.7萬平方米,住宅建築面積約10.4萬平方米。共有產權人才住房共6棟、347套房源。

2、榕悅花園

榕悅花園共有產權住房項目位於廣州市黃埔區黃埔東路4260號,本次供應1366套,房屋戶型、套數等情況詳見下表。項目銷售單位為廣州城投住房租賃發展投資有限公司。

確定該項目銷售均價為12000元/平方米,承購人產權份額比例為55%,政府產權份額比例為45%。其中,政府產權份額由城投住房租賃公司代持管理。

(6)廣州保障房有哪些擴展閱讀

共有產權住房銷售前,首行要由代持管理機構辦理評估,取得市場價作為參考。

土地出讓時「限房價、競地價」等方式集中新建的,由開發建設單位按照不高於限價確定具體銷售價格;如果限價與市場價基本接近(即限價超過了市場參考價的85%時),經批准可以轉為商品住房按不超過限價優先面向申購人出售,但承購人購買後不得再次申購共有產權住房。

共有產權住房申請購買人稱「申購人」,購得後稱「承購人」。其他方式籌集建設的,綜合考慮市場價和保障對象支付能力確定銷售均價,一般情況下,可能設定為市場價的50%~85%。具體到單套住房售價,其設定以均價為基礎,上下浮動比例不超過10%。

⑺ 廣州保障房申請條件

法律分析:申請購買保障房的家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具有本市城鎮戶口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標准(見附錄)、無自有住房,或者現住房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未享受過以下購房優惠政策

法律依據:《城鎮住房保障條例》

第十五條 申請人申請保障性住房的,應當經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直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提出,如實申報住房、收入和財產狀況等信息。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報的信息進行審核。

第十八條 輪候對象的配租、配售排序,可以根據申請人的住房、收入和財產以及居住年限、申請時間等因素綜合評分確定,也可以通過隨機選定等方式確定。具體辦法由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制定。對符合條件的優撫對象、住房救助對象等,以及個人住宅被徵收的輪候對象,應當優先給予保障。

⑻ 廣州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2021

法律分析:廣州市保障房申請條件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廣州市保障房申請條件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2)廣州市保障房申請條件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3)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4)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5)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6)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申請廉租住房的,除具備上述(一)、(三)、(四)、(五)、(六)條件之外,還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本條例所稱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的住房和雖未登記但有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義擁有的住房。本條例所稱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的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⑼ 廣州保障房申請條件2021

一、廣州市保障房申請條件每一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申請購買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選擇申請貨幣補貼。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
二、廣州市保障房申請條件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廣州市保障房申請條件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2)廣州市保障房申請條件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3)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4)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5)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6)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申請廉租住房的,除具備上述(一)、(三)、(四)、(五)、(六)條件之外,還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本條例所稱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的住房和雖未登記但有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義擁有的住房。本條例所稱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並共同生活的人員。
三、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2)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准;
(3)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4)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5)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6)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後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7)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當具有本市城鎮戶籍,並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但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1. 申請人配偶及未年滿18周歲子女非本市城鎮戶籍但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應當作為共同申請人;
2. 戶籍因就學、服兵役等原因遷出本市的,可以作為共同申請人。
(二)申請之月前12個月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資產凈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標准。收入標准實行動態調整,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住房價格水平,參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定比例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公布執行。
(三)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或現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或人均居住面積低於10平方米,下同);租住的直管房住宅、單位公房人均建築面積低於15平方米。家庭自有產權住房人均建築面積超過9平方米不足15平方米的,只能申請住房租賃補貼。
(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未享受購買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拆遷安置新社區住房、落實僑房政策專用房等購房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