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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的工資標準是多少

發布時間: 2022-07-16 13:47:31

⑴ 廣州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廣州市2021年最低工資標准還是沿用2018年7月實施的標准:21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20.3元/小時。

法律依據:《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結合廣東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廣東省政府決定對自2018年7月對全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進行調整。其中廣州市2021年最低工資標准還是沿用2018年7月實施的標准:21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20.3元/小時。

⑵ 廣州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根據廣東省政府印發《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規定,廣州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為21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20.3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是我國勞動法規體系中對勞動者正常工作情況下以及被派遣勞動者無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的保障性規定。

法律依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第一條

從2018年7月1日起,對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進行調整,具體標准附後。有條件的地市可在此基礎上適當上調,並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⑶ 廣州市最低工資標准2021

1、第一類標准:廣州市,最低月工資標准1895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8.3元/小時;

2、第二類標准:最低月工資標准151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4.4元/小時。執行地區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市,其中珠海在此標準的基礎上上調到1650元/月、15.8元/小時;

3、第三類標准:最低月工資標准135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3.3元/小時。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肇慶市。更多信息請關注吉林中公教育官網

4、第四類標准:最低月工資標准1210元/月,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2元/小時,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雲浮市。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⑷ 廣州工資最低工資標准

一、廣州工資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1、廣州工資最低工資標准如下:
(1)一類地區廣州為2300元/月、深圳為236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22.2元/小時;
(2)二類地區19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8.1元/小時;
(3)三類地區172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7.0元/小時;
(4)四類地區162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6.1元/小時。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哪些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的處理方式如下:
1、協商解決。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就爭議事項進行商量,使雙方消除矛盾,找出解決爭議的方法;
2、企業調解。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企業調解達成協議的,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應自覺履行;
3、勞動仲裁。勞動爭議一般由所在行政區域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當發生爭議的單位與職工不在同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地區時,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系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處理;
4、法院判決。當事人任何不服裁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法院將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程序進行。

⑸ 廣州工資最低標准2021

法律分析:廣州最低工資標准為2100元每月,廣州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20.3元/小時。據廣東省人民政府發布的通知,通知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在此基礎上適當上調,但需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報備。我們可知,這只是一個最低的標准,具體情況還可具體調整。廣東省的這次調整也是響應了國家的最低工資保障制度,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九條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⑹ 廣州市最低工資標准2020年

廣州市月最低工資標准為2100元/月,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20.3元/小時。


法律依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粵府函〔2018〕187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省政府決定對全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進行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18年7月1日起,對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進行調整,具體標准附後。有條件的地市可在此基礎上適當上調,並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二、各地級以上市政府應及時向社會公布本地區最低工資標准,嚴格執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並加大最低工資標準的宣傳力度,加強監督檢查,切實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附件:廣東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准表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0日


⑺ 廣州工資最低標准2021年是多少

2021年廣州市月最低工資標准調整為2300元/月,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均為22.2元/小時,執行時間從2021年12月1日起實行。廣州、深圳執行一類標准,廣州市調整為2300元/月,深圳市調整為2360元/月,兩市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均為22.2元/小時;
二類標准調整為1900元/月,執行地區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8.1元/小時;
三類標准調整為1720元/月,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肇慶,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7.0元/小時;
四類標准調整為1620元/月,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等10個市,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6.1元/小時。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一、從2021年12月1日起,對我省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月最低工資標准和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進行調整,具體標准附後。有條件的地市可在此基礎上適當上調,並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備案。
二、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
(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二)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三、實行計件工資形式的用人單位,在科學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的基礎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前提下,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