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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出租資格證有效期多久

發布時間: 2022-08-04 05:58:25

㈠ 計程車上崗證有效期多久

法律分析:根據規定,取得從業資格證的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從業資格注冊後,方可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從業資格注冊有效期為3年。

法律依據:《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 第十六條 取得從業資格證的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經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從業資格注冊後,方可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注冊有效期為3年。

㈡ 計程車從業資格證過期多長時間作廢

法律分析:從業資格證過期一百八十天未申請換證的作廢。凡被注銷的從業資格證件,應當由發證機關予以收回,公告作廢並登記歸檔;無法收回的,從業資格證件自行作廢。

法律依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件,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的;

(二)使用失效、偽造、變造的從業資格證件,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的;

(三)超越從業資格證件核定范圍,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活動的。

㈢ 計程車資格證有效期多長時間

計程車資格證有效期為3年。根據法律規定,取得從業資格證的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經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從業資格注冊後,方可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注冊有效期為3年。
【法律依據】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第十六條
取得從業資格證的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經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從業資格注冊後,方可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注冊有效期為3年。
第十一條
申請參加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應當提供符合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或者承諾材料:
(一)機動車駕駛證及復印件;
(二)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後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的材料;
(三)無暴力犯罪記錄的材料;
(四)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五)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材料。

㈣ 計程車營運證有效期多久

計程車資格證有效期為3年。根據法律規定,取得從業資格證的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經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從業資格注冊後,方可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
國務院《道路運輸條例》對運輸市場特別是客運市場實行准入制度,授權縣級以上道路交通部門進行管理。只有具備經營資質和運營條件的企業、人員、車輛才有權從事道路客運。
就計程車而言,個人沒有經營權,必須是具備計程車運輸經營資質的企業、符合條件的車輛、具有從業資格的人員才可以。所謂個人從事計程車運輸,只是從計程車公司承包、租賃等形式獲得的車輛或者經營權,如果沒有營運證,那就是非正規運營車輛(即通常所說的「黑車」)。沒有營運證,不是不能開車,只可以開非營運車輛。
有駕駛證的人員想從事客運出租行業,首先要到運管所教培科報名考取客運從業資格證,然後由計程車公司開具證明進行登記,憑客運從業資格證領取服務證,然後持證才能上崗。
計程車的營運證政府暫時沒有設置年限,只要年年審理什麼時候都不會作廢,限制8年的那是計程車的車輛,跟營運證沒有關系,從車輛購買入戶之日起使用八年車輛強制報廢,報廢因為計程車的里程跑的多了,各個位置的安全系數都低了,所以強制報廢,另換新車,再繼續使用。
法律依據:《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第十六條取得從業資格證的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經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從業資格注冊後,方可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

㈤ 計程車從業資格證過期了怎麼辦

計程車從業資格證過期5個多月應該抓緊時間去換證,超過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請換證的,由發證機關注銷其從業資格證件。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
第三十一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第三十五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發證機關注銷其從業資格證件:
(五)超過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請換證的。
凡被注銷的從業資格證件,應當由發證機關予以收回,公告作廢並登記歸檔;無法收回的,從業資格證件自行作廢。

㈥ 計程車從業資格證到期了沒換多久作廢

法律分析:計程車從業資格證注冊有效期為6年,有效期滿可提前30日去換證,對於逾期180天未換證的會注銷其從業資格證。

法律依據:《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第九條 擬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的,應當填寫《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申請表》,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參加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

第十條 申請參加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相應准駕車型機動車駕駛證並具有3年以上駕駛經歷;

(二)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後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

(三)無暴力犯罪記錄;

(四)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 申請參加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的,應當提供符合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或者承諾材料:

(一)機動車駕駛證及復印件;

(二)無交通肇事犯罪、危險駕駛犯罪記錄,無吸毒記錄,無飲酒後駕駛記錄,最近連續3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滿12分記錄的材料;

(三)無暴力犯罪記錄的材料;

(四)身份證明及復印件;

(五)城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材料。

㈦ 計程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有效期以前是6年現在變成3年導致有人證件過期怎麼辦

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即可。

根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辦理所需材料:

1、本人從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治安許可證簽發通知單(市公交局計程車管理辦公室);

3、駕駛員照片1張,背面寫明車號和姓名;

4、上崗證登記表,蓋單位公章

㈧ 計程車資格證過期多久作廢

法律分析:計程車資格證過期180天作廢 ,超過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請換證的,由發證機關注銷其從業資格證件。

法律依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發證機關注銷其從業資格證件:
(一)持證人死亡的;
(二)持證人申請注銷的;
(三)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年齡超過60周歲的;
(四)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被注銷或者被吊銷的;
(五)超過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180日未申請換證的。
凡被注銷的從業資格證件,應當由發證機關予以收回,公告作廢並登記歸檔;無法收回的,從業資格證件自行作廢。

㈨ 計程車資格證一直沒用會過期嗎

會過期。

根據《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第二十九條 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為6年。道路運輸從業人員應當在從業資格證件有效期屆滿30日前到原發證機關辦理換證手續。

辦理所需材料:

1、本人從業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治安許可證簽發通知單(市公交局計程車管理辦公室)。

3、駕駛員照片1張,背面寫明車號和姓名。

4、上崗證登記表,蓋單位公章。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管理的相關條例

第三十條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由交通運輸部統一制發並制定編號規則。設區的市級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從業資格證的發放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一條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遺失、毀損的,應當到原發證機關辦理證件補(換)發手續。

第三十二條出租汽車駕駛員辦理從業資格證補(換)發手續,應當填寫《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補(換)發登記表》(式樣見附件3)。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符合要求的從業資格證補(換)發申請予以辦理。

第三十三條出租汽車駕駛員在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時,應當攜帶從業資格證。

第三十四條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不得轉借、出租、塗改、偽造或者變造。

第三十五條出租汽車經營者應當維護出租汽車駕駛員的合法權益,為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注冊、繼續教育等提供便利。

第三十六條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出租汽車駕駛員的從業管理,將其違法行為記錄作為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的依據。

第三十七條出租汽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檔案。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檔案包括:從業資格考試申請材料、從業資格證申請、注冊及補(換)發記錄、違法行為記錄、交通責任事故情況、繼續教育記錄和服務質量信譽考核結果等。

第三十八條出租汽車駕駛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發證機關注銷其從業資格證。從業資格證被注銷的,應當及時收回;無法收回的,由發證機關公告作廢。

(一)持證人死亡的。

(二)持證人申請注銷的。

(三)持證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四)持證人機動車駕駛證被注銷或者被吊銷的。

(五)因身體健康等其他原因不宜繼續從事出租汽車客運服務的。

㈩ 計程車從業資格證多長時間審一次

根據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相關規定,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不需要每年都進行年審。但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的有效期為3年,期滿後需要按照規定進行換證。

相關的規定和說明如下:

1、《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有效期為3年,《資格證》正證失效時,副證同時失效。

2、從業人員如繼續參加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的,應當在《資格證》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內,到所在地運管機構辦理換證手續,並參加有關理論性繼續教育培訓。培訓合格後,由市運管機構統一組織換證

第六條變更使用性質或者轉移登記的機動車應當按照下列有關要求確定使用年限和報廢:

(一)營運載客汽車與非營運載客汽車相互轉換的,按照營運載客汽車的規定報廢,但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和大型非營運轎車轉為營運載客汽車的,應按照本規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計使用年限,且不得超過15年;

(二)不同類型的營運載客汽車相互轉換,按照使用年限較嚴的規定報廢;

(三)小、微型出租客運汽車和摩托車需要轉出登記所屬地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的,按照使用年限較嚴的規定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