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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公積金斷交一年怎麼取

發布時間: 2022-08-19 04:58:46

1. 廣州市個人公積金如何提取已連續繳滿1年了,現在狀態是停繳半年,想問問提取需要走什麼流程

你停交公積金 沒有公積金貸款的話 直接一次性全部提取出來進行銷號就可以 公積金給你發個表單 到原單位給你蓋個章

2. 之前在公司交廣州公積金兩年,現在離職快一年沒交了,公積金是否能提現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住房公積金繳納一年以上可以提現,需要離職單位出具證明,就是單位離職或者開除你的信息,還有要到單位開證明然後再去住房公積金部門辦理,地域原因時間長短不一

3. 我的公積金停繳了半年了,還可以取現嗎

公積金停繳半年了,還可以取現,符合提取條件就可以取現。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4. 公積金斷交了還能取出來嗎

公積金斷交後是可以提取的,但必須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若離職職工是屬於本地戶口的話,那麼必須要封存兩年才能提取公積金,如果是外地戶口的職工,當月辦理當月就能將公積金提出出來,但需提供居住證、離職證明以及提取憑證等相關資料。
拓展資料:
一 住房公積金斷交會有什麼影響
1、雖說住房公積金斷交後賬戶不會被取消,但如果不是持續繳納的話,在購房時就無法用來貸款,只能將賬戶裡面的錢提取出來使用。公積金只有持續的進行繳納,才能夠用來申請貸款購房。
2、住房公積金在斷交後,雖然其賬戶能轉移到新工作的城市,但若是要拿來購房的話,那麼還是需要看該城市的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3、斷交住房公積金以後,若是想要將其賬戶注銷掉,那麼必須先重新設立-個住房公積金卡。而職工賬戶是處於被封存的狀態中,無法再用來申請貸款了。
4、有些公司在為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時,也會為職工購買類似保險的福利,但在職工離職公積金斷交以後,這項福利自然就沒有了。
二 公積金主要性質
(1)保障性,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制度,為職工較快、較好地解決住房問題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能夠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職工幫助無房職工的機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積金在資金方面為無房職工提供了幫助,體現了職工住房公積金的互助性;
(3)長期性,每一個城鎮在職職工自參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的這一段時間內,都必須繳納個人住房公積金;職工所在單位也應按規定為職工補助繳存住房公積金。
三 公積金主要特點
(1)普遍性,城鎮在職職工,無論其工作單位性質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須按照《條例》的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
(2)強制性(政策性),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的,住房公積金的管理中心有權力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可以按《條例》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罰,並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福利性,除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外,單位也要為職工交納一定的金額,而且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利率低於商業性貸款;
(4)返還性,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

5. 住房公積金斷交後,以前的交的錢能取出來嗎

住房公積金斷交後,以前的交的錢要符合提取政策,才可以提取。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相關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積金提取審核,是指各地公積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管理部或者中心委託的各個公積金提取業務經辦銀行網點,根據住房公積金的相關政策、規定和操作規范,對提取申請人的提取資格和提取行為真實性進行檢驗的方式,目的在於確保住房公積金資金的安全性和住房公積金的專款專用。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重要的住房社會保障制度,具有強制性、互助性、保障性。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職責:
(一)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二)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三)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四)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五)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六)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七)承辦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五條 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6. 公積金斷了兩年.怎樣提取

公積金斷了兩年,提取流程如下:
1、職工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2、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准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貸款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經管理中心審核批準的提取款項一般在3個工作日內劃入個人結算賬戶。
個人可於第4個工作日到銀行櫃台或ATM機上查詢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款項是否到賬;提取款項未到賬的,單位或個人可通過管理部查詢。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7. 公積金斷交了怎麼取出來

公積金的提取可以在網路上直接提取,網頁或者第三方平台搜索公積金提取,即可找到全國或者所在省份的公積金線上平台,按照要求和流程辦理公積金提取業務即可提取賬戶內的公積金余額。公積金如果是長期未交,可能會被封存,需要等再次入職後由新的單位提交申請解封。因此如果長期不交公積金,且有提取公積金的打算時,需要在短時間內提出申請以避免被賬戶被封存而無法提取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