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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專利質押融資信貸盡調要多久

發布時間: 2022-10-02 18:02:24

⑴ 融資盡調就快成功了嗎

融資盡調並不是快成功了的意思。融資是一個企業的資金籌集的行為與過程,盡調是指由中介機構在企業的配合下,對企業的歷史財務數據和文檔、管理人員的背景、市場風險、管理風險、技術風險和資金風險做全面深入的審查,多發生在企業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和企業收購以及基金管理公司中。所以融資盡調也可以指融資仍在發生中,故融資盡調並不是快成功了的意思。
拓展資料:
1.融資詳細解釋:一指企業運用各種方式向金融機構或金融中介機構籌集資金的一種業務活動;二指礦業權經營的實質是礦業權融資和礦業開發;三指貨幣資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間,直接或間接地進行資金融通的活動;四指貨幣資金的調劑融通是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社會經濟實體之間進行餘缺調劑的有效途徑和手段;五廣義的融資是指資金在持有者之間流動以余補缺的一種經濟行為這是資金雙向互動的過程包括資金的融入(資金的來源)和融出(資金的運用)。狹義的融資只指資金的融入;六指資金在供給者與需求者之間的流動,這種流動是雙向互動的過程,既包括資金的融入,也包括資金的融出。七指企業從有關渠道採用一定的方式取得經營所需的資金的活動。
2.融資的方式:
(1)銀行貸款:銀行是企業最主要的融資渠道。按資金性質,分為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和專項貸款三類。專項貸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貸款利率一般比較優惠,貸款分為信用貸款、擔保貸款和票據貼現。
(2)股票籌資:股票具有永久性,無到期日,不需歸還,沒有還本付息的壓力等特點,因而籌資風險較小。股票市場可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同時,股票市場為資產重組提供了廣闊的舞台,優化企業組織結構,提高企業的整合能力。
(3)債券融資:企業債券,也稱公司債券,是企業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表示發債企業和投資人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債券持有人不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但有權按期收回約定的本息。在企業破產清算時,債權人優先於股東享有對企業剩餘財產的索取權。企業債券與股票一樣,同屬有價證券,可以自由轉讓。
(4)融資租賃:融資租賃是指出租方根據承租方對供貨商、租賃物的選擇,向供貨商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約或者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資方式。融資租賃,是通過融資與融物的結合,兼具金融與貿易的雙重職能,對提高企業的籌資融資效益,推動與促進企業的技術進步,有著十分明顯的作用。融資租賃有直接購買租賃、售出後回租以及杠桿租賃。此外,還有租賃與補償貿易相結合、租賃與加工裝配相結合、租賃與包銷相結合等多種租賃形式。融資租賃業務為企業技術改造開辟了一條新的融資渠道,採取融資融物相結合的新形式,提高了生產設備和技術的引進速度,還可以節約資金使用,提高資金利用率。
(5)海外融資:企業可利用的海外融資方式包括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和企業在海外各主要資本市場上的債券、股票融資業務。

⑵ 一般盡調後多久進行融資

一般盡調後6個月進行融資。因為盡調後還要進行5個步驟才能最後融資,分別是:
1、通過投決會,
2、簽署投資協議,
3、完成交割前事項,
4、收到投資款,
5、完成交割後事項。以上這5個步驟要經過6個月才能完成,所以一般盡調後6個月才能進行融資。

⑶ 專利質押貸款是什麼

在了解專利質押貸款之前我們先了解下什麼是專利,只有明白了什麼是專利,專利有什麼作用?能為專利人帶來什麼,我們才能真正了解專利延伸出來的其他延伸詞;專利可以認為是國家法律規定授予專利人申請專利成功後賦予專利保護,擁有一定的權利的表現,所謂專利即使技術的體現;因此專利就是無形的一個資產表現。專利質押貸款那麼什麼是專利質押貸款?簡單來說,它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將擁有的專利權擔保其債務的履行,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情況下,債權人有權把折價、拍賣或者變賣該專利權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的物權擔保行為。如果感覺還不了解的話可以理解為把專利技術做為抵押、擔保獲得貸款的權利,但是假如你沒有履行了雙方協議,專利由對方處置。常見的質押貸款形式有很多,專利質押貸款可以說是新型的一項質押方式,我國出現專利質押貸款的情況不是很多。常見的專利質押貸款有房屋、汽車,或者其他權威證明。專利質押貸款是技術貸款。此外還有投資專利等新形式。在專利權出質期間,質權人是絕對沒有權利許可他人使用或轉讓該出質的權利的,質權人只有佔有和保全該權利的權利。隨著經濟的發展,專利質押貸款已經逐步的普及,未來專利人無論是貸款、還是專利融資都可以通過專利質押的方式來獲取,專利技術的重要性日益凸顯,好的專利技術就是一顆搖錢樹,專利其實就是無形的資產,通過專利許可或是專利轉讓能讓專利人獲取更大的專利市場,出從而獲取更大的報酬。

⑷ 自己有專利怎麼融資

我覺得專利融資就是用專利技術進行質押的方式進行融資。自己進行專利融資的方法如下:

1、申請。當事人申請辦理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須向專利局提交登記申請表、主合同和質押合同、出質人的合法身份證明、專利權有效證明、專利權出質前的實施及許可情況等文件。委託他人代理的,須提交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其中,涉外專利質押合同登記,必須委託涉外專利代理機構代理。

2、受理、審查收到當事人提高文件之日為登記申請受理日。

3、決定。質押合同登記審查決定自受理日起15日內(不含補正時間)作出,審查決定分准予登記和不予登記兩種,並應向當事人發送通知書。准予登記的,質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質權設立;不準予登記的,質押合同無效,質權不成立。

4、變更、延期與注銷 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變更。是指經質押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就有關專利權質押著錄項目作出變更決定,而向專利局辦理變更手續。

我們判斷項目好不好,一是看市場是否廣闊,二是看產品能不能直擊用戶痛點,三是看營銷成本高低。一定要對自己的專利、產品和商業模式有清晰的認知,如果你5分鍾內沒把項目說清楚,投資人很可能就會認為你不靠譜。

投資人最看重的是創始人的視野,思維的深度,以及做事的邏輯。覺得融資難的企業主可以來我們明德資本生態圈看看,幾十位專利方面的融資專家,說不定能幫到你。

如果你還有有關專利融資的問題,可以點擊下方的在線咨詢按鈕,直接跟老師對話交流。

⑸ 完成股權質押融資要多久

法律分析:完成股權質押融資要大致的時間在6個月或更長。股權融資大致分為公開和非公開兩種。擔保法第七十五條,下列權利可以質押:(一)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二)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將其動產出質給債權人佔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質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動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交付的動產為質押財產。

⑹ 財務盡調一般都需要什麼資料

第一部分 綜合類資料

1.公司的設立和歷史沿革

1.1 公司及子公司工商內檔(如果有分公司,請一並提供)

1.2 公司設立時的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1.3 公司設立時之政府批准文件

1.4 公司歷次驗資報告及資產評估報告

1.5 公司目前有效的及所有曾經生效過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1.6 公司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

1.7 公司最近三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財務報告,及最近一期(比如2020年1-9月)財務報表

2.股東的情況

2.1 公司的目前的股本結構圖,披露至實際控制人(包括股東名稱、持股比例/數額/類型、住所)

2.2 公司股東、實際控制人之營業執照或身份證明文件

2.3 公司股東如為企業法人,請提供該股東的工商基本信息單

2.4 公司股權質押/查封等權利限制或權利負擔的情況

2.5 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員工持股情況

2.6 公司的股東結構中是否存在股權信託、隱名股東、代持股權等名義股東與實際股東不一致的情況

2.7 任何界定或限制公司股東權利(包括對投票權、委派董事權利以及宣布或支付股利的任何限制)的協議或文件,包括投票委託、表決權信託、股權託管或依然有效的代表委任書

3.公司治理結構

3.1 公司組織機構圖,並簡要描述各部門的職能 請提供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或類似文件

3.2 公司目前有效及曾經有效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議事規則

3.3 公司成立以來股東會歷次召開的基本情況及所有決議、會議紀要

3.4 公司成立以來歷次董事會決議、會議紀要

3.5 公司成立以來歷次監事會決議、會議紀要

3.6 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紀要或類似文件

3.7 公司現任董事長/執行董事、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的名單

3.8 公司任命現任董事長/執行董事、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的內部決策文件

3.9 財務管理、資金調度、現金管理等相關規章制度

4.公司的對外投資和分支機構

4.1 公司全部分支機構的清單

4.2 公司全部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

4.3 公司全部對外投資公司的清單

4.4 公司各對外投資公司的相關資料

4.5 公司對外投資經其內部決策部門批準的文件

5.公司的業務資質

5.1 公司經營范圍涉及的有效的許可證照

5.2 公司經營資格證書、許可證

6.公司擁有的不動產

6.1 公司及其分支機構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產權的清單

6.2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其補充合同、招標拍賣掛牌文件、其它與土地使用權取得有關的所有協議、備忘錄等

6.3 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契稅繳付證明、拆遷補償、市政配套費及其它與該地塊受讓有關的費用支付證明

6.4 土地使用權和房屋的房地產權證

6.5 該地塊上建築物的房地產權證、測繪表、附屬設備清單、標准層平面圖、房屋租賃證等

6.6 其他有關土地使用權方面的任何文件

6.7 在建或擬建工程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批復

6.8 在建或擬建工程的選址意見書、土地預審報告

6.9 在建工程或擬建工程的工程報建手續;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其批復

6.10 在建或擬建工程的有關規劃方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包括主體建設工程、配套工程和地塊內管網)的批復文件

6.11 在建或擬建工程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12 在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6.13 在建工程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6.14 其他與在建工程或擬建工程有關的所有政府批文,包括但不限於消防(設計批復等文件)、衛生防疫、交通、綠化、民防、抗震、管線管理(市政)等部門有關本工程的批復意見

6.15 市政配套協議、公建配套協議等;項目水、電、通訊等落實情況的相關文件

6.16 土地(房產)他項權利證明

6.17 涉及公司不動產的抵押合同及其借款合同

6.18 請提供一份清單,列出公司租入或租出物業文件

6.19 租賃合同

6.20 租賃合同在相關主管部門備案的證明

6.21 租入物業的房地產權證

7.公司擁有的動產及知識產權

7.1 公司截至盡調基準日(比如2020年 9月30日)的固定資產明細

7.2 公司擁有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專利、專利申請權、版權、域名等)清單及其權屬證明文件

7.3 公司正在申請的知識產權清單,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等有關部門提出的有關注冊申請的所有查詢、質問或反對意見

7.4 公司的有關知識產權的開發、轉讓或許可協議

7.5 公司資產(動產和知識產權)存在抵押、質押、留置等擔保或權利限制的情況

7.6 房產證、車輛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

8.公司的重大債權債務

8.1 貸款合同台賬或明細表,公司現時有效之所有人民幣貸款合同,並提供最新還款詳情

8.2 現時有效之擔保、抵押及保證文件,並提供最新詳情

8.3 其它現時有效的借貸/融資文件

8.4 銀行貸款卡復印件、徵信報告

8.5 《對外擔保登記書》及《對外擔保反饋表》

8.6 請說明任何已發生的事件,實際或可能導致:

(1) 任何未到期償還的貸款或債項,需要提早償還,或

(2)任何債權人行使抵押文件下的權利,或根據任何擔保或賠償、保證而提出索

8.7 公司訂立之任何賠償文件

8.8 公司最近二年訂立,或雖在二年前訂立但尚未履行完結的所有重要合同(無論是否以書面作出或是否具法律效力),特別包括:

(1)合同金額超過人民幣50萬元的任何合同

(2)合同有效期限超過一年的任何合同

(3)包含了性質特殊或異常的重要義務或限制的合同

(4)非按正常條件或在正常業務過程中達成的協議或安排

(5)可能會對公司的財務或經營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安排的詳情

9.關聯交易與同業競爭

9.1 公司股東與公司之間最近二年關聯交易資料

9.2 關聯方清單(包括公司和個人)

9.3 公司實際控制人與公司之間最近二年關聯交易資料

9.4 公司股東控制的公司與公司之間最近二年關聯交易資料

9.5 公司控股或參股的公司與公司之間最近二年關聯交易資料

9.6 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及其家庭成員(上述人員之父母、配偶、兄弟姐妹、年滿18周歲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與公司之間最近二年關聯交易資料

9.7 公司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及其家庭成員所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公司與公司之間最近二年關聯交易資料

9.8 公司股東與公司之間同業競爭的情況

9.9 公司實際控制人與公司之間同業競爭的情況

10.環境保護和產品質量

10.1 產品質量部門針對近二年公司的產品或服務情況出具的意見 產品質量部門針對發行人近三年產品或服務情況出具的意見(如房地產項目竣工驗收報告

10.2 環保機關對發行人生產經營活動是否符合有關環境保護要求出具的意見 環保機關對發行人生產經營活動是否符合有關環境保護要求出具的意見

11.訴訟、仲裁、行政處罰情況

11.1 公司、董事或高管人員目前尚未完結的民事或經濟訴訟、仲裁案件的資料

11.2 最近二年公司、董事或高管人員刑事訴訟或受到行政處罰的情況及相關資料

12. 勞動人事

12.1 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教育背景、工作 經歷及兼職情況

12.2 公司與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簽訂之書面服務合同

12.3 公司董事或高級關聯人員關於薪酬的約定和實際支付薪酬的情況

12.4 公司最近二年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變化情況說明

12.5 普通雇員之勞動合同樣本及勞動用工備案登記(正面及背面)

12.6 公司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勞務派遣合同,以及公司向勞務派遣公司支付相關費用的憑證

12.7 員工基本信息列表

12.8 員工手冊

12.9 社會保險登記以及社會保險(包括醫療保險、退休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等)和住房公積金的繳納資料

12.10 外籍員工勞動許可證與居留證

12.11 工會組織基本文件介紹(如集體合同等)

12.12 任何有關勞動爭議的文件

12.13 其它勞動人事文件

13. 稅務和財政補貼

13.1 股東關於利潤分配和固定回報的有關合同/或文件

13.2 最近二年的年度稅務報表、納稅申報表

13.3 有關納稅義務或免稅的稅務機關批復,並說明現時稅收優惠實際或可能產生之變化

13.4 有關投資獎勵(退稅)的政府批復

13.5 現時應繳納的主要稅種及使用稅率清單及稅收優惠情況說明

13.6 尚未完成清繳的稅務責任數據,並說明 是否打算支付全部或部份欠繳額,及是否擬由該等成員公司負責清繳、而該等成員公司是否有足夠資金支付。

13.7 國家有關部門給予公司之任何形式的補貼或優惠政策的批文

第二部分 財務報表相關資料

1.貨幣資金

1.1 2018年12月、2019年12月、2020年9月會計報表,末級科目余額表 、序時賬(賬套備份或取數)

1.2 已開立賬戶結算清單、徵信報告(人行詳細版)

1.3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9月所有銀行對賬單(原件),如有未達,請提供余額調節表

2.應收票據

2.1 票據登記簿

3.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預付賬款

3.1 提供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余額最大前十名客戶以及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1-9月發生額最大前十名的詳細聯系方式,包括地址、郵編、電話、傳真、聯系人等。(兩項內容有重復的客戶填寫一份即可)

3.2 關聯方資金往來、借款合同

4.長期投資

4.1 比照「綜合類資料」提供被投資單位的相關資料,至少需要包括下列資料:

4.2被投資單位的投資協議、公司章程、驗資報告、營業執照

4.3被投資單位2018、2019、2020年9月度的審計報告

5.固定資產、在建工程及無形資產

5.1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固定資產清單,要求至少列示名稱、入賬日期、使用年限、殘值率、折舊率、入賬金額、累計折舊、凈值等項目

5.2對於已經抵押的固定資產單獨予以列示

5.3對於存在減值跡象的固定資產予以提示

5.4提供所有車輛的行駛證等產權證明文件

5.5若有產權存在瑕疵-比如,掛在個人名下的車輛等-的固定資產予以單獨說明

5.6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固定資產清點記錄

5.7固定資產中的不動產:見「一 綜合類資料之6.公司擁有的不動產」

5.8對於公司擁有的知識產權等項目,參見「一 綜合類資料之7.動產及知識產權」提供

5.9主要車輛情況表(包括車輛類別、數量、原值、成新率等)

6.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

6.1截至2020年9月30日、的借款清單,包括借款條件、利率、期限、借款方式(股權質押)等

6.2其他需提供的資料參見「一 綜合類資料 8.公司的重大債權債務」

7. 預收賬款

7.1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9 月30日的預收賬款清單以及賬齡分析表

7.2對截至上述截止日的長期未核銷(賬齡超過一年)的款項原因進行說明

8. 應付職工薪酬

8.1參見「一 綜合類資料 12.勞動人事」。工資花名冊、工資表(按部門、崗位職責)、社保繳納表

9. 應交稅費

9.1參見「一 綜合類資料 13、稅務和財政補貼」

9.2如稅務主管機關曾對公司進行過稅務檢查,請提供稅務檢查意見書

10. 資本公積

10.1公司成立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的每一筆資本公積的形成原因說明,並提供原始單據

11. 主營業務收入以及主營業務成本

11.1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1-9月的收入成本分類別毛利分析表、收入確認時點

11.2收入按區域統計或分布圖

11.3成本核算方式

12. 當期財務報表中未作直接反映但將會對企業有重大影響的事項

12.1經營租賃承諾明細資料

12.2資本承諾明細資料。(請提供相關的固定資產采購合同及董事會批準的資本支出計劃)

12.3其它或有負債情況,如向他人提供擔保及未用的信用證等

12.4所有關聯交易明細表,請列示關聯方名稱,交易性質及交易金額。並請提供關聯公司對賬單及調節表

第三部分 財務報表之外的業務資料

1.供應

1.1 公司在業務中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及其他輔料,包括用途及在原材料中需求中的比重

1.2 上述原材料主要供應商的采購及結算情況

1.3 各供應商所提供的原材料在公司總采購中所佔的比例

1.4 公司對主要能源的消耗以及當地對該項能源的額供應情況

2.銷售

2.1公司主要業務類型及收入確認方式

2.2銷售管理及銷售網路分布情況

2.3公司擴大銷售的主要措施和營銷手段

2.4銷售人員的結構情況,包括人數、工作經驗、分工等

2.5公司對銷售人員的主要激勵措施

2.6公司為客戶提供哪些售後服務,具體怎樣安排

2.7公司的賒銷政策,賒銷部分佔銷售總額的比例;歷史上是否發生過壞賬,每年實際壞賬金額占應收賬款的比例如何;主要賒銷客戶的情況及信譽

2.8公司的廣告策略,廣告的主要媒體及在每一媒體上廣告費用支出比例,公司每年廣告費用總支出數額及增長情況,廣告費用總支出占公司費用總支出的比例

3.行業以及競爭對手

3.1近年來行業發展的情況

3.2國家對該行業的有關產業政策,現行相關政策對該行業的影響管理措施,及未來可能發生的政策變化

3.3該行業的市場競爭程度,並介紹同行業主要競爭對手的情況

4.競爭對手

4.1公司在同區域市場上主要競爭對手名單及主要競爭對手主要資料,公司和主要競爭對手在國內外市場上各自所佔的市場比例

4.2與同行業競爭對手相比,公司目前主要的經營優勢、管理優勢、競爭優勢、市場優勢和技術優勢

4.3公司現在所使用技術的先進程度、成熟程度、特點、性能和優勢

⑺ 專利權質押融資的步驟是怎樣的

1、企業向銀行提交專利權質押貸款書面申請

申請專利權質押貸款時,專利權人應持《專利證書》和銀行所需的其他相關材料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金融機構針對不同客戶初步分析其資產准入標准及范圍,一般包括兩層意思:一是貸款主體的准入標准,二是質押物的准入標准。

貸款主體的准入標准可通過貸款企業信用履約分析、償債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經營發展能力分析、綜合能力分析等確定,在實際中貸款主體通常是貸款行的黃金客戶、優質客戶,在貸款行及其他行無不良記錄。

質押物的准入標准一般遵循專利為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優先原則。

2、由專業評估機構對企業專利權價值進行評估

應該有專門的鑒定機構,對企業自身專利的價值進行全面、客觀的鑒定,建立知識產權質押物價值動態評估機制,這樣就可以給借貸雙方提供一個很好的知識產權價值依據,落實風險防控措施。

3、銀行對企業提交的資料及專利權評估結果進行審核

質押物的價值可通過專業的資產評估事務所對質押物的時點價值進行客觀的評估,為質押類業務提供價值參考。專利權質押包括:出質人(專利權人)在質押期限范圍內的無權屬糾紛的專利權。

金融機構根據專利的評估價值作為確定質押貸款的授信額度的參考,質押率通常規定不超過質押物時點價值的50%,在實際造作中受行業、地區及風險控制等諸多因素影響與限制,一般為10%—60%之間,質押率在20%-60%的居多。

4、審核通過後,雙方簽訂《借款合同》《專利權質押合同》

由於專利權質押貸款合同需要到國家知識產權局進行質押登記,故雙方簽訂的質押登記合同應當包括:1、出質人、質權人的姓名(名稱)及住址;2、被擔保的債權種類、數額;3、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4、出質物清單;5、擔保范圍;6、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5、辦理知識產權質押登記手續

根據國家商標局和知識產權局的規定,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合同簽訂後,雙方應持相關證件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辦理質押權登記,專利權質押登記時間為七個工作日。

6、執行借款合同

取得知識產權質押登記證書後,金融機構可按照雙方簽訂的貸款合同給借貸方資金放款。

⑻ 完成股權質押融資要多久

完成股權質押融資要大致的時間在6個月或更長。股權融資大致分為公開和非公開兩種。擔保法第七十五條,下列權利可以質押:(一)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二)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等。

⑼ 創新牛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前,要做一個專利價值評估,這是什麼東西

確定知識產權資產價值的評估方法包括: 市場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種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中評協等國家部委主管機構為規范知識產權資產評估行為,保護資產評估當事人合法權益和公共利益,根據《資產評估執業准則—— 無形資產》制定了《知識產權評估指南》,後期又提出「《加快完善知識產權資產評估的准則和指南體系》」。

我們在知識產權評估方向特設立了事業部做專項研究,可以實現對知產的轉讓、許可使用、出資、質押、訴訟、財務報告等等,相信定能夠幫助到您。

評估機構可以到中評協的網站上尋找,當然更歡迎應聯系我們單位,在知識產權評估方向特設立了事業部做專項研究,相信定能夠幫助到您。

《指南》所稱知識產權資產,是指知識產權權利人擁有或者控制的,能夠持續發揮作用並且帶來經濟利益的知識產權權益。知識產權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 作權、商業秘密、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和植物新品種等。

《指南》所稱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是指資產評估機構及其資產評估專業人員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資產評估准則,根據委託對評估基準日特定目的下的知識產權資產價值進行評定和估算,並出具資產評估報告的專業服務行為。

《指南》執行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業務,應當明確評估對象、評估范圍、評估目的、評估基準日、價值類型和資產評估報告使用人。

《指南》知識產權資產評估目的通常包括轉讓、許可使用、出資、質押、訴訟、財務報告等。

《指南》執行知識產權資產評估業務,應當充分考慮評估目的、市場條件、評估對象自身條件等因素,恰當選擇價值類型。

《指南》確定知識產權資產價值的評估方法包括: 市場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種基本方法及其衍生方法。

該《指南》中明確了實操中必要流程、內容、方法、目的、范圍、用途等等,以上信息中有您所需要的所問,另,再附對《指南》中的部分做截圖分享如下,相信定能夠幫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