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審法院轉案卷到中院需要多長時間
民訴法第150條的規定,一審法院在收到上訴狀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被上訴人,被上訴人自收到上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上訴答辯狀,一審法院在收到上訴答辯狀後,將上訴答辯狀副本送達上訴人,之後將案卷移交上級法院。如果棲霞法院已經完成上述程序,應通過郵寄或派人移送煙台中院。郵寄時間一個星期,派人移送兩天。
Ⅱ 上訴案件多久移送中院
法律分析:1、大概會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規定期限後,一審法院就會將一審卷宗移送二審法院。
2、卷宗移送,涉及當事人的切身利益,涉及上下級法院之間的工作銜接。卷宗移送時間的長短,反映一審法院的工作效率。
3、為了規范上訴案件卷宗的移送秩序,理順上下級法院移送案件卷宗過程中的關系,減少當事人訟累,使上訴案件的審理更方便、更快捷,杜絕上訴案件移送過程中的超期現象,全國絕大多數的法院,尤其是中級法院,都對卷宗移送工作進行了具體的規定。還有不少法院將卷宗移送工作納入考核范圍,督促盡快移送卷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Ⅲ 上訴案件初審法院移交給中院的時間是多長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七條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條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三日以內將上訴狀交原審人民法院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行政訴訟法解釋
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提出上訴,應當按照其他當事人或者訴訟代表人的人數提出上訴狀副本。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發送其他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上訴狀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發送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已經預收的訴訟費用,一並報送。
Ⅳ 地方法院上訴到中院一般多久開庭
法律分析:司法實踐中,上訴到中級法院後大約一個月左右能開庭,立案後如果是一般程序要求三個月審結,但這個時間不是絕對的,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延長。所以根據審結時間,開庭時間由法院自己掌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Ⅳ 刑事案件上訴後案卷到達中級法院需要幾天
刑事案件上訴後案卷到達中級法院最長一般需要四十天。中院受理上訴案件最長時間需要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說明,一般在一審進行上訴以後,中院受理上訴案件的最長的時間是四十天。如果是在二審上訴以後,中院應該在三個月的時間內審理完畢。
法律分析
收到一審判決書後的十五日內向一審法院遞交上訴狀,一審法院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被上訴人,被上訴人在收到上訴狀副本後十五內提交答辯狀,一審法院收到答辯狀後五日內將副本送達給上訴人。然後,整理卷宗,連同上述材料一起送中級法院。所以,中院受理上訴案件最長時間是四十多天。費用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Ⅵ 刑事案件上訴後多久送到中院
法律分析:不管是第幾次上訴,一般情況下,從遞交上訴狀到案卷被轉到中級法院,一般需要四十五天的時間。因為需要收到上訴狀後,五天之內給被上訴人送達上訴狀,被上訴人有十五天的答辯期。收到答辯狀後,法院還需要在五天內送達給上訴人。然後才能整理出卷宗,將一審卷宗遞交給中級法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 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Ⅶ 上訴案件多久移送中院
法律分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Ⅷ 案件從地方法院移交到中院的流程
法律分析:案件由公安機關移送至檢察機關後,檢察機關會對案件的材料進行審查,如果符合起訴條件的,檢察機關會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
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條件包括兩個: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二是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並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同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第一百六十八條 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作出提起公訴、不起訴或者撤銷案件的決定。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並將案卷材料、證據移送人民法院。
Ⅸ 民事一審不服上訴到中院,基層法院移送到中院要多長時間法院內部有規定嗎
1、民事案件上訴過程中,原審法院將原審案卷移送到上級法院的時間有法律規定。大約會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一個月左右將案卷移送到上級法院。如遇節假日,時間會有所延長。
2、法律規定的上訴程序時限:送達上訴狀副本5天+接收答辯狀15天+送達答辯狀5天+報送案卷5天=30天。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七條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