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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一審民事需要多久宣判

發布時間: 2022-10-24 00:26:52

❶ 民事案件一審一般多久出結果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的一審,一般多久出結果,應當根據案件情況進行確定。人民法院按照普通程序審理的一審案件,應當在六個月內出結果,有特殊情況的,時間可以延長六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經過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後,時間還可以延長;按照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❷ 民事一審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

一、民事一審開庭後多久下判決書
1、民事一審開庭後一般是兩個月內下判決書。案件爭議大或者影響大的,出判決的時間就會晚一些,當事人可以給法官打電話詢問案件進展,傳票上有法官聯系方式。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二條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三個月。
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三十日;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但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
審理第一審船舶碰撞、共同海損案件的期限為一年;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審理對民事裁定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十日。
對罰款、拘留民事決定不服申請復議的,審理期限為五日。
審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條的規定,不受上述案件審理期限的限制。
審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參照涉外審理民事案件的規定辦理。
二、一審民事案件訴訟應符合哪些條件
一審民事案件訴訟應符合以下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❸ 一審後一般多久宣判

法律對開庭後多久判決沒有規定,時間長短,這個主要看送達情況、案情等。法律對案件的審理期限有有相應的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一審法院應當在給予的審限內作出判決,在這個期限內作出判決,就不超過審限。此時,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案件進入二審程序,按二審的審限進行審理,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一百四十九條 審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❹ 民事訴訟一審多久出判決書

法律分析:民事訴訟的一審多久出判決書,應當根據宣判的方式進行確定。人民法院對民事訴訟進行審理後,選擇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選擇定期宣判的,人民法院對民事訴訟進行宣判後,應當立即將判決書發給當事人,人民法院在宣判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❺ 一審開完庭多久宣判

法律分析:如果是刑事案件的話一審開庭後一般會在兩個月內進行宣判,如果是民事案件進行了一審開庭後會在六個月內進行宣判的,如果說遇到的案件情況比較特殊或者是復雜的案件也是可以申請延長審理期限,但是最長的審理和宣判期間也是不得再次超過六個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