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廣州公積金怎麼全部提取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規定,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1、在本市內或本人及配偶戶籍所在地購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2、在本市內或本人及配偶戶籍所在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3、在本市內需要出資為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增設電梯,4、繳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內無房產且正在租房住,5、下崗、失業人員,男性滿45歲(含)以上或女性滿40歲(含)以上,已經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6、離休、退休人員,7、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8、出境定居並且已經注銷戶籍,
9、繳存人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領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余,10、國家和廣東省、廣州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法律依據】:《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印發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
支持將廣州市住房公積金全部提取出來的情形如下:
1、下崗、失業人員,男性滿45歲、女性滿40歲,至申請當月已連續下崗、失業滿12個月的。
2、非廣州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賬戶封存滿半年的。
2、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繳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7、國家和廣東省、廣州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❷ 廣州住房公積金怎麼取出來
1、申請:申請人登錄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業務)或者微信公眾號。填報相關申請信息後提交。2、受理:系統當場自動受理。3、審核:系統審核(3工作日)。4、審批:符合辦理條件的,系統當場審批通過。不符合辦理條件的,審批當場審批不通過。5、辦結:審批通過後業務當場辦結。
一、公積金轉移的好處:
1、更加方便職工在轉入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近辦理業務,避免職工在轉入地和轉出地往返奔波。
2、轉移接續業務辦理時間短,效率高。轉入地公積金中心受理職工申請後,通過平台與轉出地公積金中心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和資金的轉移,並盡快將轉移的結果通知職工。
3、規范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確保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在異地轉移過程中的信息准確和資金安全,有利於連續計算職工公積金繳存年限,支持繳存職工異地使用住房公積金,從而切實保障繳存職工合法權益。
二、住房公積金轉移的條件:
1、申請人、申請人配偶個人信用良好,在人民銀行個人徵信系統無不良記錄;
2、申請人原商業住房貸款必須是「個人住房貸款」,這點根據原商業住房貸款借款合同判定;
3、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填寫《轉公積金貸款咨詢記錄單》,核實是否符合條件;
4、申請人在確定並完成上述事項後,自籌資金還清原商業個人住房貸款,並於一個月內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轉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三條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託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專戶。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並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公積金賬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記載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等情況。
❸ 廣州公積金怎麼全部提取
廣州公積金可用於辦理住房貸款,符合相應條件也可以申請提出。有在廣州的朋友想要將公積金全部提取出來,但不知道該如何操作,那麼廣州公積金要怎麼全部提取呢?一起來了解下吧!
1、 根據《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印發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公積金中心規字〔2018〕5號)文件規定。支持將廣州市住房公積金全部提取出來的情形如下。
2、 下崗。失業人員,男性滿45歲、女性滿40歲,至申請當月已連續下崗、失業滿12個月的。
3、 非廣州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賬戶封存滿半年的。
4、 離休、退休的。
5、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6、 出境定居的。
7、 繳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8、 國家和廣東省、廣州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9、 符合支持公積金全部提取的情形後。繳存職工可以攜帶身份證,前往繳存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相應的公積金提取手續。其中符合【3】~【6】條提取情形的,提取後需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以上即為對「廣州公積金怎麼全部提取」的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❹ 廣州公積金怎麼全部提取出來
廣州公積金全額提取條件:
住房公積金是由單位和在職職工共同繳納的,它是單位和職工必須履行的一項義務,用於職工住房消費。在沒有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之前,不允許將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一旦滿足提取條件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而廣州繳存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人及配偶戶籍所在地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或者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州毗鄰城市(佛山、清遠、中山、東莞、惠州、韶關或肇慶,下同)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人及配偶戶籍所在地,或者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州毗鄰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三)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
(四)繳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均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五)下崗、失業人員,男性滿45歲、女性滿40歲,至申請當月已連續下崗、失業滿12個月的。
(六)非廣州市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賬戶封存滿半年的。
(七)離休、退休的。
(八)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繳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十一)國家和廣東省、廣州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以上第(一)至(四)款規定的,繳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請提取。
❺ 廣州公積金怎麼全部提取出來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要將廣州公積金全部提取出來,需要符合相應的條件,再通過正規渠道來進行申請即可,我們可以先登錄到廣州公積金管理中心的官網來進行預約,完成預約之後,你只需要提交自己的審核相關資料,就可以正常來進行公積金的提取申請。資料通過正規渠道審核之後,只需要等待一段時間就可以提取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由單位和在職職工共同繳納的,它是單位和職工必須履行的一項義務,用於職工住房消費。在沒有符合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之前,不允許將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一旦滿足提取條件即可提取住房公積金,而廣州繳存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在廣州市指定區域內、繳存人及配偶戶籍所在地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或者在廣州市指定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州毗鄰城市(佛山、清遠、中山、東莞、惠州、韶關或肇慶,下同)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在廣州市指定區域內、繳存人及配偶戶籍所在地,或者在廣州市指定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州毗鄰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❻ 在廣州怎麼能一次性取出住房公積金
法律分析:當你離職、退休、或者換工作等離開原有工作單位等,與住房公積金繳納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你是可以將原有賬戶中的住房公積金一次性全部提取出來的。 職工出現意外情況等,死亡或者被依法判刑等情況,也可以對其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進行一次性全額提取。
法律依據:《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印發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四條 繳存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人及配偶戶籍所在地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或者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州毗鄰城市(佛山、清遠、中山、東莞、惠州、韶關,下同)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二)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人及配偶戶籍所在地,或者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州毗鄰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三)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四)繳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均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的。(五)下崗、失業人員,男性滿45歲、女性滿40歲,至申請當月已連續下崗、失業滿12個月的。(六)非本市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賬戶封存滿半年的。(七)離休、退休的。(八)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九)出境定居的。(十)繳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十一)國家和廣東省、廣州市規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以上第(一)至(四)款規定的,繳存人及配偶均可以申請提取。
❼ 廣州市公積金怎麼提取出來
法律分析:廣州市公積金提取操作方法如下:
1、准備資料: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根據不同地區規定,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2、單位蓋章:職工在所在單位領取並填寫申請書,單位需要簽字蓋章。
3、帶材料到開戶行辦理手續:職工攜帶相應材料,到工資卡開戶行進行辦理相關手續。
4、管理中心審核資料: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材料真實性、合法性和提取條件。
5、公積金提取:確認無誤,辦理提取手續。款項將匯入個人儲蓄賬號中,職工可自行提取。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❽ 廣州住房公積金怎麼取出來
廣州的住房公積金在離職後可以全部提取。法律規定,勞動者與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是符合提取條件的,勞動者可以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並到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進行申請,並由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書》,由職工簽字確認提取金額。
法律依據:
《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積金本息余額:
(一)離休、退休的;
(二)出國、出境定居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因調動工作,接收單位不在本條例實施范圍內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該職工的住房公積金本息余額。
❾ 廣州公積金怎麼全部提取
廣州市公積金攜帶資料提供相關證明到當地社保機構辦理提取手續。職工向原繳存單位提出申請並提供有效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由原繳存單位進行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經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核,辦理提取手續。條件如下:
1、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人及配偶戶籍所在地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或者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州毗鄰城市(佛山、清遠、中山、東莞、惠州、韶關或肇慶,下同)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2、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人及配偶戶籍所在地,或者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州毗鄰城市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3、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出資為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
4、繳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均無自有產權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5、下崗、失業人員,男性滿45歲、女性滿40歲,至申請當月已連續下崗、失業滿12個月的;
6、非廣州市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賬戶封存滿半年的;
7、離休、退休的;
8、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9、出境定居的;
10、繳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11、國家和廣東省、廣州市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2002修訂)》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❿ 廣州公積金怎麼全部提取
提取全部公積金首先需要滿足提取全部公積金的條件,根據相關規定,下崗、失業人員,男性滿45歲、女性滿40歲,至申請當月已連續下崗、失業滿12個月的勞動者、非廣州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賬戶封存滿半年的勞動者,離休、退休的、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可以提取全部公積金。此外,繳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符合支持公積金全部提取的情形後,繳存職工可以攜帶身份證,前往繳存地的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相應的公積金提取手續。
法律規定: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印發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
支持將廣州市住房公積金全部提取出來的情形如下:
1、下崗、失業人員,男性滿45歲、女性滿40歲,至申請當月已連續下崗、失業滿12個月的。
2、非廣州戶籍職工與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未在異地繼續繳存,賬戶封存滿半年的。
2、離休、退休的。
4、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繳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申請提取繳存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
7、國家和廣東省、廣州市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