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稅務變更登記是變更哪些內容
一、正面回答
變更稅務登記的內容有注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登記注冊類型、注冊地址或經營地址、改變銀行賬號、核算形式、投資方、分支機構負責人、變更經營范圍、分支機構申請變更其總機構相關登記信息、總機構變更其分支機構相關登記信息、變更納稅人識別號等。
二、分析詳情
稅務變更登記准備變更登記申請書,商變更登記表及工商執照及復印件,人變更稅務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資料,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資料,稅務登記變更表,稅人稅種登記表等
三、稅務變更登記要多長時間
1、變更營業執照需要陪七個工作日;
2、變更組織機構代碼證,有地址變更的需要三個工作日,沒地址變更當日可辦完;
3、變更完上述兩項,才能變更稅務登記證,當日可辦完;
4、在變更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後一個月內,必須去辦理變更稅務登記證,否則罰款;
5、稅務登記證變更需要國稅,別忘了還有地稅,雖然打證只有一個,但是變更兩個地方都要去。
㈡ 稅務做變更是什麼意思
就是註明在你稅務登記證上面的信息與實際信息不一致,你需要去稅務機關重新列印新的稅務登記內容,就叫稅務變更。例如,你企業的注冊地址由原來的新華路搬到了對面的光明路了,你就需要去稅務機關把注冊地址變更一下,這就是變更。
㈢ 在廣州辦理稅務登記證變更需要提交哪些資料(法人變更)
需提供的資料 :
(一)《變更稅務登記表》(一式一份)(跨區遷移的使用《納稅人跨區遷移申請審批表》)。
(二)基本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或有關變更登記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變更登記內容與工商登記證內容無關的,不需提供此件)。
2.稅務機關原發放的《國稅稅務登記證》正本、副本的原件(變更登記內容與稅務登記證內容無關的,不需提供此件)。
3.稅務機關原發放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對變更除組織機構代碼外的其他認定事項的納稅人,其變更內容與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內容有關的,需提供此件)。
(三)除基本資料外,根據變更內容不同,納稅人還需要提供以下的資料:
1.變更經營地址
(1)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生產、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2)《發票繳銷登記表》(一式二份)(若經營地遷移到市內其他行政區的需提供)。
2.變更注冊資本
(1)變更的決議或補充章程的原件及復印件。
(2)驗資報告的原件及復印件(營業執照註明未注資的除外)。
3. 變更注冊類型
變更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4.變更企業名稱
變更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5.變更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2)變更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3)國有企業提供上級部門的任命書原件及復印件。
(4)沒有國有企業上級部門任命書的納稅人,可以提供「新任法定代表人願意承擔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該納稅人涉稅業務的權利和義務的聲明」,對不提供的,稅務機關有權依法進行稅務檢查。
6.變更分支機構負責人
(1)變更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2)負責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7.變更核算形式、投資方
(1)變更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2)只有投資總額發生變動的,才需要提供驗資報告的原件和復印件(即只變更投資方信息、投資總額不發生變動的不需要提供驗資報告)。
8.變更銀行賬戶
(1)銀行開立賬戶的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2)《廣州市電子繳稅入庫系統委託繳稅協議書》(一式三份,變更ETS繳稅賬戶時提供)。
9.變更經營范圍
(1)變更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適用於無營業執照的納稅人)。
(2)《納稅人稅種登記表》(一式二份、涉及稅種變更的填寫)。
10.分支機構申請變更其總機構相關登記信息:
(1)總機構的《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2)總機構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11.總機構變更其分支機構相關登記信息
(1)分支機構的《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2)分支機構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12.變更納稅人識別號
(1)因領取組織機構代碼證需變更納稅人識別號的,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2)因納稅人基本信息變更或因行政區劃變化等原因,需要變更納稅人識別號的,提供相應的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13.除上述內容外的變更,須提供相應的證明資料。
㈣ 廣州地區公司稅務登記證地址變更需要什麼手續
1、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一份
2、稅務登記證正本、副本。
3、董事會決議書或上級單位決定的復印件一份。
4、如果是一般納稅人,提供資格證書原件。
5、新地址的租賃協議或產權證明復印件,私房需提供產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㈤ 稅務變更流程及資料
公司稅務變更流程:
1、帶齊資料到公司注冊地所管轄的工商部門辦理執照變更,受理後5-10個工作日後領取新法人代表的執照;
2、帶齊資料到質量監督管理局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變更,受理後2-3個工作日後領取;
3、到稅務部門變更登記證,這里涉及到一個股權轉讓的個人所得稅的問題,需要向地稅部門申報和繳納所得到股權的股東的個人所得稅,還有必須出具新股東和法人的新驗資報告;
4、最後變更公司基本戶,變更公司法人的預留在銀行的印鑒和公司資料。
公司稅務變更需要以下資料 :
1、涉及納稅人名稱變更的,應提供: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和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
2、涉及法定代表人變更的,應提供: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公司股東會決議或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任職書復印件;變更後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
3、涉及注冊地址變更的,應提供: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新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出租方為個人的,須提供產權證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需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
4、涉及經營范圍變更的,應提供:變更後的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和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
5、涉及登記注冊類型、單位性質變更的,除應提供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外,應視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㈥ 稅務登記的變更登記需提供資料及辦理手續
稅務登記的變更登記需提供資料及辦理手續
變更稅務登記是指納稅人辦理設立稅務登記後,因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向稅務機關申請將稅務登記內容重新調整為與實際情況一致的一種稅務登記管理制度。納稅人發生稅務登記證件或稅務登記表內容項目變更時,應進行稅務登記變更。
一、辦理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十六條。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
(三)《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十八至二十一條。
(四)《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換發稅務登記證件的通知》(國稅發﹝2006﹞38號)。
二、提供資料
(一)《變更稅務登記表》(一式一份)(跨區遷移的使用《納稅人跨區遷移申請審批表》)。
(二)基本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或有關變更登記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變更登記內容與工商登記證內容無關的,不需提供此件)。
2.稅務機關原發放的《國稅稅務登記證》正本、副本的原件(變更登記內容與稅務登記證內容無關的',不需提供此件)。
3.稅務機關原發放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對變更除組織機構代碼外的其他認定事項的納稅人,其變更內容與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內容有關的,需提供此件)。
(三)除基本資料外,根據變更內容不同,納稅人還需要提供以下的資料:
1.變更經營地址
(1)注冊地址及生產、經營地址證明(產權證、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自有房產,提供產權證或買賣契約等合法的產權證明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為租賃的場所,提供租賃協議原件及其復印件;如生產、經營地址與注冊地址不一致,分別提供相應證明。
(2)《發票繳銷登記表》(一式二份)(若經營地遷移到市內其他行政區的需提供)。
2.變更注冊資本
(1)變更的決議或補充章程的原件及復印件。
(2)驗資報告的原件及復印件(營業執照註明未注資的除外)。
3. 變更注冊類型
變更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4.變更企業名稱
變更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5.變更法定代表人
(1)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2)變更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3)國有企業提供上級部門的任命書原件及復印件。
(4)沒有國有企業上級部門任命書的納稅人,可以提供“新任法定代表人願意承擔前任法定代表人任職期間該納稅人涉稅業務的權利和義務的聲明”,對不提供的,稅務機關有權依法進行稅務檢查。
6.變更分支機構負責人
(1)變更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2)負責人居民身份證或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7.變更核算形式、投資方
(1)變更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2)只有投資總額發生變動的,才需要提供驗資報告的原件和復印件(即只變更投資方信息、投資總額不發生變動的不需要提供驗資報告)。
8.變更銀行賬戶
(1)銀行開立賬戶的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2)《廣州市電子繳稅入庫系統委託繳稅協議書》(一式三份,變更ETS繳稅賬戶時提供)。
9.變更經營范圍
(1)變更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及復印件(適用於無營業執照的納稅人)。
(2)《納稅人稅種登記表》(一式二份、涉及稅種變更的填寫)。
10.分支機構申請變更其總機構相關登記信息:
(1)總機構的《國稅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2)總機構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11.總機構變更其分支機構相關登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