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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公積金第二次可以提取多少

發布時間: 2023-01-17 02:15:51

A. 廣州公積金二次提取流程是什麼

法律分析:提取公積金咨詢主要內容:1、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具備的條件。2、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的資料。3、提取住房公積金應填寫的表格。住房公積金的領取需要以下條件:

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時;

在離休、退休或到達離休、退休年齡時;

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且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時;

戶口遷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時;

非本市籍職工調離本市時;

職工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時,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儲存余額抵沖;

在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時,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提取死亡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中的儲存余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帳戶同時作銷戶處理。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B. 公積金如何提取第二次

公積金提取一次後第二次提取必須滿足間隔期間、提取次數、提取資格等方面要求。間隔時間一般為一年。
提取次數方面,住房公積金提取點不同時,提取額度的次數也各不相同。比如買房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一年可以提取一次,提取總額不得高於年房租總額。
提取資格方面,要滿足資格提取,如購房、租房、重大疾病、離職解除勞動關系等,需要找到工作單位或其他部門出具證明。
拓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含以下五個方面的涵義:
(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
(2)只有在職職工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無工作的城鎮居民、離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
(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存,另一部分由職工個人繳存。職工個人繳存部分由單位代扣後,連同單位繳存部分一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內。
(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一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不間斷地按規定繳存,除職工離退休或發生《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一性、規范性和強制性。
(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按規定存儲起來的專項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金,具有兩個特徵:
一是積累性,即住房公積金不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不以現金形式發放,並且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託銀行開設的專戶內,實行專戶管理。
二是專用性,住房公積金實行專款專用,存儲期間只能按規定用於購、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納房租。職工只有在離職、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戶口遷出原居住城市時,才可提取本人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按我國規定,企業都應該給職員存繳住房公積金,不分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
住房公積金中由企業和事業單位繳納部分,不屬於工資總額屬性,屬於企業成本費用性質的開支。

C. 住房公積金提取過一次第二次可以提多少

如果你辦理的是約定提取,那麼第一次提取完後,第二次就是按照你約定的期限,比如三個月提取一次,那麼就是你這三個月繳納的公積金的金額,企業繳納和個人繳納的全部金額。

D. 2021廣州住房公積金第一次提取一萬第二次(180天後當天)還能取一萬嗎(二次提取)

只要賬戶內住房公積金大於1萬就可以提取到1萬,住房公積金裡面提取余額,個人住房那一塊的住房公積金是可以一次性辦理提取的,只要裡面有餘額,如果第一次跟第二次提取時間間隔期內繼續繳納,裡面的余額大於1萬,第二次就可以提取到大於1萬的公積金,具體可以咨詢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

E. 廣州住房公積金第一次在手機上取15000第二次可以取多少錢

5000元。
廣州住房公積金給大家補貼了共有兩萬元的資金,第一次在手機上已經取走了15000元,剩餘5000元,所以第二次可以取5000元。
由於公積金的強制性,當職工發現所在企業未為其繳納公積金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有權利要求該企業在限期內進行繳納與補交。

F. 公積金第二次提取規則

二次提取公積金條件:提取申請應間隔12個月(含)以上,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且首次還貸提取金額不超過申請時已償還的貸款本息,期間職工提前結清購房貸款本息的,在貸款結清後可申請提取一次,提取金額不超過已結清的貸款本息金額且不超過申請時上月職工個人和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

二次提取公積金需要的資料包括:購房合同或備案表(購再交易住房提供房屋產權證)住房貸(借)款合同,銀行列印的近期三個月已還貸明細;部分或全部提前償還住房貸款的還應提供貸款發放銀行出具的當期部分或全部已還款清償憑證;提取人身份證明,(如果是夫妻兩個人的都提取,要帶雙方的身份證和結婚證,可由其中一方進行辦理);公積金卡。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 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的,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出具提取證明。 職工應當持提取證明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託銀行辦理支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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