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廣州限號違章怎麼處罰
廣州市公安交管部門將依託全市電子警察拍攝系統對違反「開四停四」調控政策配套措施的外地車進行拍攝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規定,處200元罰款,並記3分。
目前廣州交警完全有這個技術能力,駕駛員不用擔心被誤罰。
廣州限行的核心內容是「開四停四」管理措施,即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含臨時號牌車輛)駛入管控區域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
1、限行實施時間:2018年7月1日起,有效期5年。
2、限行時間段:本人號牌被限行當天的24小時,不分上下高峰。
3、限行對象:針對非廣州車牌。
4、限行規則:非廣州市籍中小客車駛入管控區域連續行駛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天,再次駛入須間隔4天以上。
5、限行處罰:限行開啟之後,違規處罰依靠電子警察監控,違規罰款200元,記3分,1個自然日最多處罰1次(1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