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廣州臨牌可以辦幾次,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廣州車管所對私家車發放的臨牌,一般只有15日,且只能申領三次。車主只要拿著車輛合格證、購車發票、交強險單,就可以到車管所申請臨牌。
新車申請廣州臨時牌照最多不超過3次,第3次臨牌到期後,不再給車主登記臨牌。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最長有效期分別為「15日」、「30日」、「90日」,包括工作日和節假日。一般廣州對私家車發放以「15日」為主。
有購車打算的市民可嘗試「未雨綢繆」,以東莞為例,按照當地居住證新政策,想買車的客戶,可以現在開始去申領當地的暫住證,然後今年12月底趁低購車,明年1月份春節即可順利拿到「粵S」牌。
不過要充分考慮好唯一的風險——半年後,如果廣州正式限外,自己的用車便利性。當然,在此期間,也可以一邊申請廣州指標搖號。此方法需要半年以上的籌劃時間。
(1)廣州臨時車牌可開多久擴展閱讀:
辦臨時車牌注意事項
1、網辦:
①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次數不得超過三次。屬於未銷售、進行科研和定型試驗的,及因軸荷、總質量、外廓尺寸超出國家標準的特型機動車等需要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的或委託他人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的請到車管服務窗口申請。
②在辦理過程中,申請人與收件人必須一致。請您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對所提供辦事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2、窗口:
①機動車所有人申請次數不得超過三次。
②在辦理過程中,請您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對所提供辦事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辦臨時車牌收費標准
網辦收費標准:根據發改價格【2004】2831號:機動車臨時行駛車號牌工本費:5元/張;依據廣東省物價局粵價【2009】595號文:郵政速遞費:25元。
窗口收費標准:根據發改價格【2004】2831號:機動車臨時行駛車號牌(紙質) 5元/張(其中載貨類1張/載客類2張)。
Ⅱ 廣州臨時牌照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廣州臨時牌照有效期是15天,車輛管理所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不得超過3次。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四十六條 機動車所有人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應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三)屬於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屬於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來歷證明,以及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五)屬於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書面申請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屬於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轄區內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需要跨行政轄區臨時行駛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屬於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情形的,核發有效期不超過九十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因號牌製作的原因,無法在規定時限內核發號牌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核發有效期不超過十五日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對具有本規定第四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之一,機動車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的,車輛管理所核發臨時行駛車號牌不得超過三次。
Ⅲ 廣州臨時車牌有效期多久
法律分析:臨時牌照有效期根據牌照的不同有效期分為15天、30天、90天三種。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四十五條 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輛管理所申領臨時行駛車號牌:
(一)未銷售的;(二)購買、調撥、贈予等方式獲得機動車後尚未注冊登記的;(三)進行科研、定型試驗的;(四)因軸荷、總質量、外廓尺寸超出國家標准不予辦理注冊登記的特型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