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心6區2512泊位收費新標啟用,路邊「僵屍車」被喚醒
今起,廣州市中心六區(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白雲區、黃埔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使用費(以下簡稱「泊位使用費」)標准正式實施,中心六區共112條路段的2512個泊位啟動全天准停城市道路臨時泊位收費管理,實行「先停車、後付費」的新管理模式。2512個泊位啟動收費管理首日情況如何?為何實行階梯收費?臨時泊位數量、位置是否會調整?如何保障繳費情況?相關部門予以回應。
部分路段路邊停放車輛明顯減少
3月31日,在泊位使用費標准正式實施的前一日,在江南東路看到,道路兩旁的全天准停泊位已重新劃線,並且停滿了車輛,同時,部分車輛在擋風玻璃上積攢了一些落葉和樹枝,看上去停放已經有些時日,在這些車輛的前擋風玻璃上還放置有「中心六區城市道路臨時泊位從2020年4月1日起正式啟動收費,並實行『先停車、後收費』的新管理模式」的溫馨提示。
人民北路上的臨時泊位。
泊位使用費如何收取?全天准停泊位收費時段工作日為7:30-21:30,非工作日為10:00-21:30,其他時段則不收費。
全天准停泊位分3個收費階梯,重點區域全天准停泊位收費標准為:
停車時長1小時以內,5元/30分鍾;
1~3小時,8元/30分鍾;
3小時以上,13元/30分鍾;
單日連續停放最高限價工作日為328元,非工作日為263元。
非重點區域全天准停泊位收費標准為:
停車時長1小時以內,2元/30分鍾;
1~3小時,3元/30分鍾;
3小時以上,5元/30分鍾;
單日連續停放最高限價為26元。
對上述所有全天准停泊位,收費時段外停車免費;收費時段內,停車時長在15分鍾(含15分鍾)以內可免支付使用費;停車時間超出15分鍾的,前15分鍾納入計費停車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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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廣州番禺禁止圍村收費了嗎
禁止了。
經了解,鑒於社會治安問題事關市民的切實利益,上_村為提升治安防控能力,希望藉助信息化、科技化手段加強社會面管理,為轄內市民創造安全舒適的環境,按照區全面創建平安番禺的要求,對村內進行智能化封閉管理。為緩解村內停車難題,治理車輛亂停亂放,解決村道交通堵塞,上_村近年不斷加大資金投入,在村內建設停車場對車輛停放進行有序管理,並經村股東代表表決通過《上_村車輛圍蔽管理項目承包合同》,通過區資產交易平台進行公開招標,引入有資質的物管公司進行管理。停車場已在區交通局辦理備案,並按標准進行收費。根據實際情況綜合各方面後擬定了《上_村車輛管理項目承包合同》。按照要求,已向全體股東代表咨詢意見,並於2020年6月17日全體股東代表投票表決通過《上_村車輛管理項目承包合同》,並在村公告欄進行公示。通過區資產交易平台進行公開招標後,廣州聚旗商貿發展有限公司中標。經了解,上_村在編公路(Y883沙_路)上,電子收費桿已拆除,已禁止工作人員人工攔車。人工收費是針對在村轄區內停車場停放的車輛,因為上_村在沙_西路沒有設置停車位,所以對途徑沙_西路的車輛不設收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和《廣東省農村公路條例》等相關規定,嚴禁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圍內(含國、省、縣、鄉、村道)非法設卡、收費。另外,在廣東省交通運輸廳「民聲熱線」直播現場,東莞市交通運輸局有關負責人坦陳,交通部門不允許在編制公路上設卡收費,東莞市交通運輸局已在6月份發文給各個鎮街,要求各個鎮街開展自查自糾行動,並組織交警和交管對「圍村」情況進行自查、自糾,負起屬地管理的責任。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賈紹明要求,盡快把這件事情釐清楚,「如果是交通部門管的縣道、鄉道、村道,我們交通部門就應該堅決地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