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外地人在廣州怎麼辦居住證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可辦理:
1、在居住地辦理居住登記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
2、持本市人才綠卡的;
3、在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並就讀滿半年的;
4、在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經營性服務場所居住,且已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滿半年的;
5、流動人口繳納社保滿半年的;
6、流動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親屬具有合法所有權滿半年房屋的。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