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流程
一、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流程詳解
1. 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勞動仲裁,須提交書面的勞動仲裁申請書,並根據被申請人數遞交相應數量的副本。
2. 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應當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如決定受理,應當在五日內將申訴書副本送達到被申請人。未予受理的,需說明理由。
3. 開庭審理:仲裁庭應在開庭前五日,將開庭日期和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若申請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或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將被視為撤訴;對被申請人同理,可作出缺席裁決。
4. 仲裁調解:仲裁庭在處理勞動爭議時,應先行調解,基於事實促使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調解成功後,仲裁庭應根據協議內容製作調解書,該調解書自送達之日起生效;若調解失敗,仲裁庭應及時作出裁決。
5. 仲裁裁決:仲裁庭對勞動爭議案件進行裁決,應在受理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如案情復雜需延期,經批准可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延長期限不超過十五日。裁決後,仲裁庭應製作裁決書並送達雙方當事人。當事人對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訴的,裁決書即生效。
二、勞動仲裁所需材料清單
1. 申請書:一式三份,提交仲裁委員會兩份,申請人保留一份。除納培基本信息外,申請書應明確具體的申請請求、事實和理由。
2. 身份證明:申請人若是勞動者,應攜帶身份證明並提交復印件,如有委託代理人,還需提交授權委託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申請人若是用人單位,則應攜帶營業執照副本並提交復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3. 勞動關系證明:如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工資發放證明、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工作證、出入證等,以及相關復印件。
4. 被申請人身份證明:仲裁委員會根據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申請人身份的相關材料。申請人應盡可能提供。
法律依據:《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第十條至第十一條規定了仲裁員的聘任、職責及分工。
B. 勞動仲裁申請書提交後多久受理
法律分析:從一方申請勞動仲裁開始上交仲裁申請書,然後仲裁委一個星期的審核受理,然後一個星期通知對方領取仲裁資料,並通知對方開庭時間(一般為接受受理一個月到一個半月左右),對方在開庭前一個星期提交答辯書,開庭後法官會在當場或幾日內進行調解,調解不了的,就只能等仲裁結果,也在半個月到一個半月左右。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第二十七條 第一款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C. 廣州市黃埔區勞動仲裁在哪裡立案
一、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俗稱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北京地區等不需要提供登記信息)!
二、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並且給對方答辯期;然後開庭審理,之後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一般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收到裁決書15天內可以起訴到法院;
三、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對於你的黃埔區如何申請勞動仲裁這個問題,需要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程指導服務並代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並且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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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申請勞動仲裁要多久
申請勞動仲裁的整個過程,從提交申請到裁決,通常需要大約45天到60天。具體說明如下:
申請受理階段:
- 時間期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
- 流程說明:仲裁委員會會在此期限內審查申請是否符合受理條件。若符合,將受理申請並通知申請人;若不符合,將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仲裁裁決階段:
- 基本時間期限:自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 延期情況:若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經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 法律依據: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遵循上述時間限制。
特殊情況:
- 若仲裁庭在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綜上所述,申請勞動仲裁的常規流程大約需要45天,若案情復雜可能需要延長至最多60天。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 勞動仲裁申請多久受理
法律分析:
1. 從當事人提交勞動仲裁申請書開始,仲裁委員會需要在約一個星期內完成審核並決定是否受理。
2. 一旦受理,仲裁委員會會在一個星期內通知對方當事人領取仲裁資料,並告知開庭時間。通常,這一過程從受理之日至開庭大約需要一個月到一個半月的時間。
3. 對方當事人在開庭前的一個星期內需提交答辯書。
4. 開庭後,法官通常會在當場或幾日內嘗試調解。如果調解失敗,將進入仲裁裁決階段,這一般需要半個月到一個半月的時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
-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發生的特定勞動爭議,適用該法。這些爭議包括確認勞動關系、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除名、辭退、辭職、離職、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以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爭議。
- 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域內發生的勞動爭議。勞動爭議的管轄權屬於勞動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如果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