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廣州辦理居住證都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主觀:
申辦居住證所需要的證明材料1、申請人居民 身份證原件 ,其中育齡婦女還應提供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材料;2、彷彿租賃合同(要瞎御有房主身份證復印件及相關信息)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3、已購買房屋證明、房產證4、與用人單位 簽訂的勞動合同 和 參加社會保險 的證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取得的工商營業執照,單位用工證明包括法人的相關信息上述2、3、4項只需提供其中一項即可。
法律客觀: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磨缺岩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扮乎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㈡ 廣州辦理居住證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1.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材料: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駕駛證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身份證明文件等
2.申請人居住證相片回執流水號:申請人在具有證件照相資質照相館拍攝的居住證數碼相片回執單上的流水號。
3.根據申請事由分別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賓館旅店出具的住宿證明,或者屋主與借住人簽訂的借住手續證明等。
合法穩定就業證明: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連續就讀證明: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法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三條 居住證是持證人在居住地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第四條 居住證登載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證件的簽發機關和簽發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