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花縣的歷史沿革
今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原稱花縣。
花都(原花縣)境域,漢搜巧朝屬番禺管轄,隋朝屬南海縣轄,宋以後分屬番禺、南海縣轄。
清康熙二十五年(公元1686 年)取南海、番禺兩縣部份區域置縣,因縣城近花山,定名「花縣」,屬廣州府,太平天國起義領袖洪秀全就誕生在這里。
民國時期,花縣主要由省直轄。
建國後先後隸屬江北專區、珠江專區、粵北行政區、佛山專區。
1960 年4 月劃為廣州市屬縣。
1993 年6 月18 日,經國家批准,撤縣設市,定名為「花都」,由省人民 *** 委託廣州市代管。
2000 年5 月21 日又經國家批准撤市設區,成為廣州市花都區。
在改革春風吹拂下,花都煥發蓬勃生機,從一個欠發達地區一躍成為風景秀麗、投資環境優良、經濟繁榮、初具現代規模的城區。
建縣前,花縣北部群山(總稱花山)為番禺、清遠、從化、南海等縣錯壤之地,歷來為「賊黨」之藪。
清朝為鞏固其統治,於康熙二十五年(1686),析南海、番禺兩縣 部分區域置縣,因地處花山,定名「花縣」,屬廣州府。
民國時期,花縣先世岩鍵後歸粵海道、 廣東省 *** 、省第一行政督察區管轄。
建國後先後隸屬江北專區、珠江專區、粵北行政 區、佛山專區。
1958年冬,花縣與廣州市郊區部分公社合並,改名廣北縣。
次年,郊棗裂 區公社劃回,復名花縣。
1960年4月劃為廣州市屬縣。
1993年6月18日,經國務院批 准撤銷花縣,設立花都市,由省人民 *** 委託廣州市代管。
2000年5月21日又經國家批准撤市設區,成為廣州市花都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