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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女子失蹤怎麼死的

發布時間: 2022-11-25 06:41:04

1. 杭州失聯女童遺體找到有五大疑點你知道嗎

杭州失戀女童遺體被找到後有五個一點現在還是讓人很費解,第一個是兩個租客的身份?第二個是他們帶走小女孩是不是預謀的?第三個是案發前幾個月密集旅遊是怎麼回事?第四個是小女孩遇害前發生了什麼?最後一個是這兩個租客挽手自殺是什麼原因?

這些一點都有待查證,但是我個人心裡還有一點疑惑,那就是小女孩的家人,我不知道他們是有多無知,還是多善良,他們為什麼能夠相信兩個萍水相逢的人,把房子租給他們,讓他們和自己的孫女親密相處,然後讓他們帶走小女孩,相信他們至少要讓小女孩去上海做花童?這也太輕易就相信別人了吧?我不想在受害者家屬傷口上撒鹽,但是小女孩的死和他們家人的關系太大了,真的是太不負責任了。


2. 杭州失蹤女子遇害細節公開,到底有哪些細思極恐的細節

杭州失蹤女子遇害細節公開,有許多細思極恐的細節。

首先要說的就是這位女子的丈夫已經承認是自己在家裡殺人分屍,並且將這位女士的屍體丟進了化糞池裡。但是這位男士在分屍的過程當中,為什麼鄰居沒有聽見呢?他們這個小區里邊的隔音設施其實是非常差的,所以在這位男士進行分屍的時候,肯定是會有聲響的,但是整棟樓的人卻沒有發現,難道他把妻子進行分割的時候,或者說把骨頭拆開的時候就沒有聲音嗎?

所以說,這位丈夫其實也是想把責任推在自己的妻子身上,正因為這一點,也暴露了他。第四個疑問就是警察在池子里發現了這位女士的人體,但是並沒有發現這位女士的骨頭,要麼在監控布局非常廣的情況下,這位女士的丈夫是如何把他的骨頭運出去的呢?而且把這位女士的骨頭到底在哪裡呢?至今警察也還沒有發現。

3. 「杭州女子失蹤案」告破,女子的死亡原因是什麼

「杭州女子失蹤案」告破,女子的死亡原因是被丈夫殺人分屍。

在杭州市民許某某7月6日報警時的描述中,前一天凌晨,自己起身上廁所,老婆來某某還睡在床上。可到5點起床時,「老婆就不見了」。

7月22日,警方在二人居所樓下的化糞池中找到疑似人體組織——經DNA比對屬於來某某,「失蹤」17天的來某某確認遇害。7月23日1時,有重大作案嫌疑的許某某被警方刑事傳喚。7月25日,杭州警方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稱,經查明,「杭州江干來某某失蹤案」是一起有預謀的故意殺人案件,嫌疑人許某某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杭州警方公布搜證偵破經過:民警在接近40度的高溫天氣下,身著全封閉的隔離服,連續奮戰25小時,對抽取的38車糞水進行沖洗、篩查,期間發現有疑似人體組織,現場提取檢測後,經DNA比對系來某某人體組織,綜合判斷來某某可能遇害,同時,結合各類偵查數據研判,進一步明確許某某的重大犯罪嫌疑。同時,警方公布了失蹤遇害女子丈夫被抓捕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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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爽就杭州女子失蹤案發聲:

7月25日,杭州失蹤女子案結果公布,鄭爽發文就此事發聲:「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從昨天一直被嚇到現在,細思恐極,那是他老婆啊,怎麼下得去刀……願法律能給出平撫人心的判處。」她還感嘆道:「謝謝有如此美好的你們,我們需要抱在一起哭一下,太可怕了」。

隨後,鄭爽再次為杭州失蹤女子發聲:「我想到了很多事,讓我不由自主打顫,有時候離黑暗僅僅一步之隔,將黑夜照亮將會嚇到很多人。掩護就像隱瞞從高危地區來的人……非要法律控制公德心么?」

「那些受過傷的人請不要放棄,我們呼籲大家不要輕易把心交出去,一些事情我們控制不了我們只能控制自己,請一定一定不要因為生活的瑣事煩心事攪亂自己的情緒,不著急一件一件事情處理,世界不存在童話,那是一個理想的狀態不能應用到現實。」

4. 杭州女子失蹤案兇手現在會有什麼樣的心理。會後悔嗎

「杭州女子失蹤案」犯罪嫌疑人許某某已經被警方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制裁。 世上沒有後悔葯,即使後悔也無法避免兇案的發生。

7月23日,杭州警方將許某某進行刑事拘留,據許某某交代 趁來惠利熟睡之際,以枕頭蒙頭的方式將其殺害並分屍,後將大部分身體組織通過抽水馬桶沖入化糞池、部分骨骼帶到室外後分散拋棄。 我想此刻許某某肯定是後悔的,他會想著自己還未成年的女兒,父母都離女兒而去,以後女兒無依無靠,不知道女兒還能承受多少的壓力,也不知道女兒是否能夠原諒自己,因為自己的一時糊塗,情緒激動,一心想著房子和與妻子平日的恩怨矛盾,才將妻子殘忍殺害,經過這么多天,每日都惶恐不安,現在到案了,雖然可以放下心理的負擔,但依舊放不下自己的兒子與女兒,看著兒子馬上要結婚了,作為父母卻不能到婚禮現場見證兒子的婚禮,如今下輩子居然會在這冰冷陰暗的監獄裡面度過餘生,想到這里,許某某留下了眼淚,他這才意識到對不起自己的妻子與孩子。都是自己讓一個完完整整的家如今變得支離破碎,讓自己的女兒與兒子承受太多,特別是女兒,沒有了父母,也未成年,還那麼小,居然要承受這么大的悲痛。許某某終於哭了。也後悔了,他後悔自己不應該這么做,沒有想過這么做的後果,到案後因為意識到自己的犯罪行為,積極與警方交代犯罪的經過,殺人的動機,和一些細節。許某某唯一的心願就是希望女兒能夠接受自己,原諒自己犯下的罪惡,許某某說最對不起的就是自己的女兒。

我想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你能夠知罪認罪積極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實,也是一種悔過態度,不過你手段殘忍,心狠手辣,也必將為你犯下的罪行接受法律的制裁,等待你的將是漫長的監獄生涯,望你好好改造。早日出來與女兒兒子團聚。

我覺得許某某肯定後悔了。 人大都是這樣的,只有到了接受懲罰的時候,才會深刻反思自己,問問自己當初為何那樣做?現在的結果真的是自己想要的么?

第一 ,他會覺得對不起女兒,無顏面對自己的女兒!自己如此心狠手辣,如此兇殘,就因為自己所謂的不滿,讓自己還未成年的女兒失去了母親,失去了一個完整的家庭,然後再背上擁有一個殺人犯父親的標簽。餘生女兒將怎麼度過,將怎麼去理解釋懷這件事情,自己所犯下的錯卻要讓一個未成年的孩子跟著一起承受這樣的痛苦!

第二 ,他會後悔,覺得對不起兒子!外界輿論紛紛,作為一個已經適婚的成年人,兒子肯定要承受很大的輿論壓力。本來是想給兒子爭個婚房,讓兒子輕松一點,沒想到卻也害苦了兒子。有個自己這樣的父親,兒子將怎麼去面對 社會 ,面對朋友,面對同事。這肯定會對他一生造成特別大的影響,說不定很難成家立業了!

第三 ,也許他會覺得對不起來女士了吧!畢竟兩人之前感情基礎還是挺不錯的,能在彼此還未離婚之前就先同居在一起,肯定彼此有互相欣賞喜歡的地方。一起生活了十幾年,肯定也有甜蜜幸福的時候。他可能會後悔自己為什麼要把不滿放大化,而忽視了那些美好的。讓本該美好的幸福生活變得如此糟糕!

第四 ,自己做了如此傷天害理的事情,可能已經不會期待法律能夠對自己盡量寬容了吧,就靜待法律對自己的制裁,活著比死了還要難受!

唉,玩砸了。

自己不可能再活了,死就死吧。

現在能活一天是一天吧。

她太自私了,死也是不屈的。

我只是有點對不起小女兒。

偶爾會想起兩人戀愛結婚時的一些美好,心裡也會掠過一絲悔意,嘴角上也會輕輕地一笑,心裡說著:她後來也太對不起我了,我怎麼會找她這樣的人呢?當初選擇離婚,可能會好一些,房子錢也可能會分到一些,不想了,想得頭疼。

極度自私的人是永遠不會真正後悔的,到死都在為自己著想。

明天警察問我時,還是該說就說吧,臨死自己還是自己少受點罪才可以,隱瞞已經沒有任何意義了,就等著等死吧,什麼都不想了。

向警察提條件,房子還是要留給小女兒一套,讓她跟著自己的叔叔,死前最好能見見我的兩個兒子。

唉,完了,一切都完了!

杭州女子失蹤案兇手現在後悔嗎?我是安國依戀,這個問題我來回答。

我可以肯定的回答,兇手許國利肯定後悔了。我為啥如此果斷回答,原因有三點。

第一點:失去自由。案件偵破,作為犯罪嫌疑人的許國利,被公安部門強制刑事拘留,身陷牢獄。身心自由是每個人的基本追求。一旦失去,才知道自由的可貴。

第二點:夢想破滅。兇手許國利的夢想就是殺掉老婆,獨霸兩套房產和百萬存款。而今,東窗事發,不但獨霸家庭財產的夢想落空,而且殺人要償命,你說他後悔不?

第三:牽掛子女。依我看,兇手許國利固然心狠手辣,殺妻碎屍都面不改色,心不跳,十幾年的夫妻情義,盪然無存。但我認為,他還是注重親情的。

這表現在,他想讓來女士把一套搬遷房給前妻生的兒子做婚房,以彌補自己離婚對兒子的愧疚之情。還有一點,他殺害來女士後,並沒有殺害和來女士生的小女兒。

而今,他殺死老婆來女士,自己也可能被判處死刑,對於他未成年的小女兒來說,這等於父母雙亡。假如他還有一點人性,他應該想到最受傷害的,還是他未成年的小女兒,肯定要後悔的撞南牆。

肯定會後悔,但世上沒有後悔葯。

這個許某某,今年55,1987年就開始做生意,走南闖北,省內省外,雖然沒有什麼見識,沒什麼文化,一事無成。但他唯一的一個成就,就是會鬼吹,哄得到女人,比如他零成本哄到來某某,還是一個發達地區的拆遷戶,有幾百萬的房產,可惜成也蕭何敗也蕭何。

他哄騙到來某某以後,本來是人生一個大勝利,他是一個底層吊絲,好不容易哄到一個女人,還有幾百萬房產,本來對他來說,成了人生贏家,階層上垮了幾步,但也助長了他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沒有什麼見識,沒有什麼文化,卻跑去炒股,沒想到炒股是非常專業的東西,不是普通人能輕易贏利的。結果炒股輸了。

炒股輸了就出了家庭矛盾,偏偏來女士經濟管得嚴,糾紛就產生,這時候,低層吊絲許某某又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自大了,但這個狂妄自大非常危險,而且致命。他公然心理認為,殺死來某某可以獨吞財產,自以為聰明,可以天衣無縫,沒人知道,也的確下了一番功夫,躲過很多天。他太自負,卻不知道,現在命案必破,他插翅難逃。

隨便他計劃得多麼周密,被緝拿歸案,接受法律嚴懲是必然的。

如今,他的生命已經進入倒計時,回想起他空手套白狼的成功把戲,他曾經幸福過,吊絲勾到了發達地區的拆遷戶,也暗暗得意過。如今,過份狂妄害了他,不久就將死亡,他肯定後悔。

杭州女子失蹤案真相大白了,警方近二十天的偵破,終於在化糞池找到了來女士的人體組織。估計他不會後悔,畢竟他是預謀已久的,這樣的後果他也想到過。 那麼犯罪人許先生是什麼樣的心理?聽我分析。

第一, 犯罪人許先生只是為了財產控制權進行殺妻碎屍,毀屍滅跡。他們是二婚家庭,兩套房子的所有權和大部分積蓄都在來女士名下,而他只是一個貨車司機,還賭博炒股,收入明顯沒有來女士高,家庭地位不平等。長期的壓抑,使得這個殺妻計劃很久以前已經存在,所以他計劃的天衣無縫,這個事後成敗的權衡他也考慮過,同樣抱著搏一搏的態度,在他缺陷的心理中已經沒有後悔二字。

第二, 從他犯罪的過程中來看,是在半夜趁妻子熟睡之際進行窒息死亡後拖進衛生間碎屍,用二噸水沖進下水道流進化糞池,動作嫻熟,迅速打掃現場,最後連警犬都沒有聞到,而他沒有一點恐懼心理,說明他內心變態。

第三, 事後主動和家屬報案,還謊稱夫妻感情很好,沒吵過架,家裡有七位數的存款,言語中淡定自如,神態自若,裝作一個旁觀者,對媒體和警方進行障眼法。這說明他已經胸有成竹,無所畏懼,高明的作案手法讓他很自信。事情已經發生,他即使被抓他也不後悔。

第四, 兩人為二婚,人到中年在這個如此復雜的人際關系中(前妻,前夫,兒子,女兒,等等),難免長期壓抑,各種家庭矛盾積攢起來,他們名為夫妻,實則積怨已久,同床異夢各懷鬼胎,先把來女士弄死,自己先搏一搏的心態,自己被判刑,當然他也就解脫了,有一種病態的心理。

以上就是我總結的,我覺得他不會後悔。他的心理是缺陷的,對他而言他是不會後悔的,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嚴懲。

希望大家引以為戒,活在當下,珍惜生活,珍惜婚姻。

人一旦犯了罪,心理變化是肯定,從一開始的憤怒起了殺心,再到後來的猶猶豫豫恐慌,被警方抓了之後,開始懊惱自己做得不徹底,還留下了蛛絲馬跡。

再到後面,開始後悔自己不應該犯如此低級的錯誤,再怎麼樣也不應該殺害妻子,毀了家庭,給小女兒帶來一生的困擾,給雙方的親人帶來無窮的痛苦。

百密一疏

如今,他肯定會很敬佩警方的強大和廣大網友的熱衷程度,要不是沒有這些,有可能這案件變成懸案,自認為已經做得相當完美,天衣無縫,連警犬警察到辦案現場都沒有任何的發現,自己一度抱有僥幸的心理。

後悔不該走到殺妻這一步

犯罪事實招供的時候,也是心理防線坍塌的時候,這個時候肯定想起了來女士跟自己在一起的恩愛,從他們相知相戀,到後來小女兒出生。

兩個人出雙入對回到許先生的老家,在親戚面前兩個人顯得那麼恩愛,去年過年的時候,來女士還向許先生姐姐表示,自己很崇拜很愛他,如今再回頭想想,肯定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後悔莫及。

具體兩個人到底有什麼樣的矛盾,是不是因為錢的方面,矛盾開始積壓越來越多,還是來女士有錢了,刻意挖苦諷刺有關系,當一個男人的自尊受到嚴重挑釁的時候,是有可能起殺心。

但不管怎麼說,一個人做錯了事就應該承擔後過,現在後悔也沒有用了。

這起殺妻事件持續了很多天,熱度都沒有過去。在這件事當中,最讓人感到恐懼的,這是一起有預謀的殺妻案,而且策劃了很久。這樣一個有性格缺陷的人是不會後悔的,至少現在不會後悔。

7月25日,杭州警方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稱,經查明,「杭州江干來某某失蹤案」是一起有預謀的故意殺人案件,嫌疑人許某某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7月23日1時,杭州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許某某依法刑事傳喚。警方說這位犯罪嫌疑人十分善於偽裝,事發後配合家屬報案、接受媒體采訪,反偵查意識極強。他的心理是非常強大的,沒有一點緊張感。

經連夜審訊攻堅,他才初步交代,其因家庭生活矛盾對來某某產生不滿,7月5日凌晨,在家中趁來某某熟睡之際將其殺死,分屍後分散拋棄。



生活矛盾就是借錢炒股虧了錢,跟妻子裝修存在分歧,對妻子產生不滿,於是,在7月5日凌晨,趁妻子熟睡,用枕頭蒙頭將妻子殺害,隨後將妻子分屍,大部分通過馬桶沖走,骨頭帶到室外拋棄。對妻子做出這么殘忍的事情,可以想像一下,他對妻子是有多大的仇恨?



炒股賠錢的大有人在,但是有幾個人會因為賠了錢就去殺害自己的妻子呢?他本身就存在性格缺陷。他不能感受他人的痛苦,所以,殺人的手段也特別殘忍。他的語言和表情上來看,他絲毫沒有一點悔意。



他在接受采訪時,許國利神態自若,妻子穿的衣服和失蹤的時間記得一清二楚。

「她肯定出不是一個人出去的。」

「按她的智商,一個人她出不去的。」

他說出來的話都是已經准備好的,因為他有反偵查能力。而且從他說出來的話中可以看出,他是鄙視貶低妻子的,認為他的妻子智商很低。



從一個人說出來話中,就可以看出他的潛意識是什麼。他並不愛的他的妻子,在他的眼裡,他的妻子智商太低了。而且,還總是不答應他提出來的要求,他感到他控制不了這個女人。殺掉她,他又怎麼會後悔呢?

他所有的演技都在逃避,他只是沒有想到,在低估別人智商的時候,高估了自己的智商,最終還是沒有逃出法網。

只是辛苦了這么多工作人員,在烈日炎炎下,為了查清此案件,付出了大量的勞動。

對這種性格有問題的人,家人要早點提醒他去看看心理醫生。否則,既害了別人,也毀了自己的一生。

他內心深處一定是後悔的!

因為平時的生活矛盾和金錢糾紛,讓他腦海中萌生了一個可怕的想法,他慢慢了著了迷,時時刻刻都在考慮如何才能進行實施,為自己的想法實施,做了無數種假設和推理,為行動做了充足的准備,等一切他都覺得無懈可擊的時候,他實施了自己可怕的想法。

當他將妻子殺害之後,人天生的求生欲讓他開始銷毀罪證,甚至不惜將妻子進行分屍,進行分散丟棄。他甚至短時間內想出了一套自以為完美的說辭。

他內心是極度害怕和緊張的,但他卻外表還要裝出很冷靜的狀態。用貌似合理的分析,企圖掩飾自己心中的恐懼。

他一定是後悔了!

從他的親戚朋友那裡得知,他們夫妻二人之前的感情還是十分穩定的,他策劃這場謀殺可能只是因為自己的一時糊塗或執念。

他還有一個未成年的女兒,現在她馬上就要變成孤兒,而他兒子馬上就要結婚,這下因為他可能也會受到影響。作為一名父親,盡管他十惡不赦,也會希望自己的骨肉好。

他並不想死,人們都說好死不如賴活著,如果他真的對生沒有了希望和眷戀,他完全可以選擇逃跑或自殺,可他並沒有,他還是心存僥幸,希望可以死無對證,不了了之,讓他可以憑借現在擁有的財富快樂的生活。

而當一切都變成泡影,他一定是後悔死了當初的決定。

那麼周全的計劃居然還是被警察發現了,唉,現在只能等死了。

如果警察要問罪,我就一個人承擔起來,不能拖累自己的兒子。

當初跟前妻離婚,兒子是給前妻帶的,自己這么多年對兒子照顧很少,兒子要結婚了,想為兒子爭一套婚房,結果來某不同意,真是氣死我了。

當初為了和來某在一起,還是我先離的婚,我勸了她好久,她才和以前老公離婚。為了和她在一起,我都放棄了兒子的撫養權。這么多年我對她那麼好,她連一套房子都不願意給我,也別怪我心狠。

只怪自己太大意了,辦事兒之前踩了那麼多點,繞開了那麼多監控,還預演過很多遍,在這么短時間內做到了,無聲無息讓來某消失。我以為我做的天衣無縫,可沒想到警察也不是吃干飯的,從警察開始檢查下水道和化糞池開始,我就已經緊張了。

死就死吧,我的確辦了壞事兒,殺了自己同床共枕多年的妻子,罪不可恕,希望來生做個好人吧。

死之前我想見見我的兒子和女兒。我要是被判了刑,兒子不好結婚,女兒失去父母。希望警察看在我坦白從寬的份上,分一點財產給兒子。

5. 杭州女子失蹤案,丈夫殺人分屍,兇手為何如此殘忍

失蹤十九天的賴小姐終於找到了。不幸的是,賴小姐已經被殺了!兇手是她冷靜冷靜的丈夫,這是一起有預謀的謀殺!

殺妻破屍案嫌疑人在家人眼裡是老實人,誰也不敢相信這么老實人竟然做出這么殘忍的事情!

7月17日,在浙江諸暨市紹興安化鎮球山村(徐素素的故鄉)!哥哥和嫂子從新聞看到杭州嫂子失蹤很多天,有點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立即叫二哥徐XXX證實,沒有這樣的事,徐XXX告訴他的哥哥和嫂子的電話遠回家確實有此事!

杭州失蹤女子遇害,25日上午,杭州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披露相關情況。

7月25日,杭州警方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了杭州江干來人失蹤案的信息。

警方公布,據丈夫徐最初的懺悔,因為家庭生活矛盾的某某產生不滿,早在7月5日上午,在家裡,所以,睡著了就會被殺死,分散身體後放棄了。據警方介紹,7月22日下午,民警在近40華氏度的高溫下戰鬥了25個小時,清洗、篩選了38車糞水,發現疑似人體組織。經過現場提取和檢測,將DNA與人體組織進行比較,綜合判斷此人可能已被殺害。目前,杭州被害女子的丈夫徐某某已被拘留。

6. 大家怎樣看待杭州來女士離奇失蹤一事

先說一下我的推測:大概率是被別人帶走的,究竟是怎麼帶走的?我猜有可能是通過 汽車 的後備箱或者是其他交通工具。

我們先捋一捋事情的經過,7月5號凌晨,來女士從家中消失。警察查看小區和小區周邊的所有監控,都沒有發現來女士出入小區的情況。

根據來女士丈夫回憶,7月5號的0點30,來女士丈夫上廁所,發現來女士還在床上睡覺。早上5點30分醒來得時候,來女士就已經不在了。

來女士丈夫以為他當天有事早走,也就沒有放在心上。直到第2天下午,來女士丈夫依然沒有聯繫到來女士,這才打了電話報警,隨後才有警察調取監控的情況。

除此之外,根據來女士女兒還補充了幾條信息。如來女士消失的時候,沒有帶手機和錢包,只穿著睡衣。而來女士本身也是再婚,夫妻感情算是穩定。

上面是事件的大致經過,我們提取到了這樣幾條有用的信息:

1.來女士是凌晨消失的,而且從頭到尾沒有出現在任何監控裡面。2.來女士消失一天多,來女士丈夫才報警。3.來女士年齡不小了,今年已經有53。

根據上面幾條信息,我們來分析一下。從結果來看,來女士肯定消失了。要麼是已經死了,要麼是現在還活著,我們對兩種情況分別討論。

1.很遺憾,來女士遭遇了不幸。

對於這種情況而言,遭遇不幸的位置只有兩個地方——要麼是在小區內,要麼就是在小區外。

會不會是在小區內的?這種情況已經被排除了。因為自從報警之後,警察已經對全小區進行了排查,同時還動用了警犬。如果來女士死在了小區,按照杭州現在這個天氣,早就臭了,警犬也早就聞到了。

會不會是在小區外?這也要分兩種情況,一是小區內被殺害,帶到了小區外。二是先帶到小區外,然後再進行殺害。

可我們上面也說了,警察已經用警犬對全小區進行摸查,真要是死在小區,估計早就查出來了。有沒有可能是帶到小區外再殺害呢?那就關繫到如何走出小區了。

根據上面的信息我們知道,來女士已經是53歲的成年人了。想要被別人不動聲色的劫持出小區,根本是不可能的。

這也意味著,來女士可能是自己配合著走出小區的。但是,來女士配合走出小區,不意味著出小區後,被人劫持。這也關繫到我們說的第二種可能,來女士還活著。

2.很幸運,來女士好好的還活著。

我不禁想問一下各位,如果是你的老婆,天還不亮就出門,而且不帶手機,不帶錢包。當天晚上還沒回來,第2天上午也沒回來,直到第2天下午才回來,這正常嗎?

▲禮拜一是7月6號

顯然是不正常的!如果放到普通人身上,估計在當天晚上就找瘋了。這也意味著,在來女士的丈夫看來,自己老婆失聯一晚上是可以理解的。

藉此,我們是否可以認為,來女士的丈夫隱瞞了一些事情呢?這不是沒有這個可能,希望警察可以抓住這個線索深查下去。

不過,無論是哪種情況,來女士在小區的可能性都是微乎其微了。因為警察已經對全小區進行了排查,就連小區裡面的河道都被抽幹了水,哪還有藏身之地?

這也說明,來女士有很大的可能已經出了小區。這也就關繫到本案的根本——到底是怎麼從小區出來的?由於來女士的小區監控沒有做到全覆蓋,尤其是在樓梯口的位置。

因此,來女士很大可能是通過樓梯口的監控死角,進入了地下車庫,然後坐車離開小區。這又牽扯出另外2個問題:

來女士的失蹤可能是早就謀劃的事情,按照一般人的邏輯,上下樓棟大多都是通過電梯。而來女士故意繞過電梯,可不復合53歲大媽的生活習慣。

而且還是通過乘車的方式離開小區,這就需要其他人的配合,更加說明了這是一件早就謀劃好的事情。

事情到這里,其實大方向已經明確了。來女士的失蹤並不是離奇失蹤,很大可能是早就謀劃好的離家出走。至於出走的原因是什麼?誰協助了他離家出走?就需要進一步調查了。

最後還要補充一下:有人說是她丈夫殺害了來女士,然後再假裝尋找。我們普通人都可以想到這種情況,難道警察不會嗎?所以,來女士失蹤後,他的丈夫早就被列入了第一嫌疑人。

但是事情過去這么久,警察也沒有逮捕他的丈夫,說明他的丈夫的嫌疑已經被排除。

2020年最離奇古怪、匪夷所思的失蹤案件可能就是7月5日凌晨發生在杭州市的來女士失蹤案了。來女士是杭州市本地人,52歲左右,身體 健康 ,精神正常,竟然突然在自己家中離奇失蹤,時間是深夜時分,簡直顛覆了人們的想像力。一般的失蹤案都是發生在室外,野外,郊外,一個 健康 女士深夜在自己家中離奇失蹤,這種事情以前聞所未聞。來女士現在在哪裡?她是怎麼離開家、離開小區而小區的所有監控攝像頭都沒有發現她的影像,太奇怪了。

我們都知道,失蹤案件應該盡快破案,拖得越久,線索就越少,破案就越難。來女士失蹤15天了,之所以找不到有價值的線索,有可能是偵查方向錯了,或者是被某人的話語誤導到了錯誤的方向上,耽誤了不少寶貴的時間。

以前到底被誰的話語誤導了?就是她的丈夫。是她的丈夫報的案,她的丈夫帶著大家去看監控攝像頭,她的丈夫帶著大家去小區旁邊的水溝抽水,他顯得很著急。如果他是無辜的人,倒也沒有什麼。如果他本身就有嫌疑,那麼,他就很有可能帶著大家走彎路,把大家帶到溝裡面去了。

事實上,來女士的丈夫是有嫌疑的,而且是最大的嫌疑對象。因為當晚失蹤人來女士一整晚都是跟他在一起的,一起吃晚飯,一起休息,一家三口在同一個房間裡面。失蹤人的丈夫也是最後一個見到失蹤人的目擊者,他的嫌疑最大,沒有任何人比他有更大的嫌疑。

目前,大家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失蹤人來女士是怎麼離開家、離開小區的,因為小區所有的攝像頭都未發現她的蹤影。她總不可能像孫悟空一樣變成小鳥飛到天上去吧。她也不可能像土行孫一樣鑽到地下去吧。

她的去向有兩個可能。一是被人藏於小區內某處(房間、設施、地下),二是被人帶到小區外面,用車載,用皮箱裝,或者裝到袋子裡面,然後從小區的圍牆上往外面扔,這樣子做的話,需要小區圍牆外面有人接應才行,然後用車運走。

如果是被人謀害,那麼,犯罪嫌疑人的動機是什麼?一般來說,是為情,為錢財,為色,為泄憤。但是,大家要注意,當時是凌晨時分,所有人都睡覺了。如果是外面的人想作案,非常困難,必須跟失蹤人會面才有可能作案。

失蹤人此時正在家裡跟丈夫在一起,外面的人想作案,基本上是沒有機會。深夜,跟失蹤人在一起的只有一個人有作案的機會。

近年來,丈夫謀害妻子的案件也是有的。比如,2018年10月29日,在泰國普吉島一家酒店的泳池裡,29歲的天津女子張某被發現死亡,身上多處外傷,溺水死亡之前,遭受了毆打,可能已經處於半昏迷狀態。與其同行的丈夫張某凡被泰國警方認定為殺妻嫌兇。死者家屬發現,案發前幾個月,張某凡陸續為妻子購買了十幾份保險,預計總保額高達三千萬元,如果妻子身亡,受益人就是他自己,這是一起為了錢財謀害妻子的案件。

還有另一起案件,2019年6月9日,來自中國江蘇的孕婦王女士與丈夫俞某在泰國烏汶府帕登國家公園遊玩,其間王女士墜落懸崖,奇跡生還。剛開始,丈夫俞某說妻子是失足墜崖,後來,妻子得到泰國警方的安全保護後證實,自己其實是被丈夫推下懸崖,王女士的丈夫俞某被泰國警方羈押至今。因為受傷嚴重、身體用葯等原因,王女士腹中的胎兒最終沒有保住。

以上兩個案件,這兩個家庭的經濟條件都非常好,非常富裕,有多套房子,有名車,生活條件遠遠好於一般工薪階層。但是,有些人就是不知足,人的慾望是無窮無盡的。

本案,杭州來女士的家庭條件如何?雖然來女士今年52歲,在附近的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做保潔員,身體 健康 ,精神正常,也很喜歡這份工作,其實她的家庭條件相當好。有網友說,來女士是杭州市本地人,有多套拆遷房,有不菲的拆遷款,生活條件也是遠遠好於一般工薪階層。來女士的現任丈夫是外地人。

到底犯罪分子為了謀財,還是為了婚外情,這個要等待警方進一步核實才知道。我們都希望來女士能夠平平安安回來,但是,不知道這個善良的願望能不能實現。

從目前獲得的信息量來看,從小區監控最後一次來女士出現算起,事情已經過去十多天了,大家推測的他丈夫是嫌疑人,家庭成員合謀害死來女士故意假裝抽水四處尋找,來女士和情人私奔等推測基本不成立,為什麼這么說呢?

如果是他丈夫作案,必定是蓄謀已久。他必定進行了精心策劃,小區中哪裡是監控肓區,他肯定細心觀察,並做記錄,或多次接近監控室,反復觀測。如果為了獲得來女士遇害後的即得利益而害死來女士,一查來女士的財產和投保情況變一目瞭然。況且她們還有兩個女兒,信息中沒提現在來女士是原配還是二婚,孩子是否親生,但從家人目前狀態分析,接受釆訪,積極尋找等,家人合夥作案可能性為零,丈夫單獨作案也不可能。因為不管是誰碎屍,溶屍,轉移,藏匿都需要時間和過程。不可能不留下任何蛛絲馬跡,以上這些,警察只需對他們這些人的 社會 關系一查,再加上現代的偵測手段,很快就會水落石出,不至於快20天了,還沒有任何消息爆出,讓大家在這里猜測。

如果來女士有情人,他丈夫和女兒難道不知道嗎?即便不知道,她們平時如何聯系,都是見面嗎?手機一點不用嗎?在家裡一點反常都沒有嗎?事發當晚,即便和情人設計的再周密,他丈夫如果沒被下葯,也不可按照她們的步驟步步巧合。警察只要一查手機通話記錄或信息,一查這個前一天到後一天小區進出車輛,也很快會找出線索。也不至於快20天了沒有任何消息。

有人說是喬裝打扮,女扮男裝出的小區,疑點服裝來源,接應人員,另外從體態,步態時間點上也很容易辯認,警察和家屬會很容易識別的。

現在只剩最後一種可能,就是本樓中的人或是情人或是變態男乾的,來女士目前十有八九已遇害,但屍休尚在本棟樓中,還未運出。

不管怎樣,一個大活人生不見人,死不見屍,而且是在現代高 科技 手段下,確實讓人匪夷所思。但決不會是什麼穿越,外星人擄走,神學之類的。我也希望我的猜測是錯誤的,來女士還活著,也希望警察盡快給出答案,讓事情真象水落石出。

一個大活人憑空消失14天,是生是死都不得而知,警方經過多次排查竟然毫無所獲,也使得來女士失蹤事件變得越來越撲朔迷離,網友們也是絞盡腦汁各種想像,但是警方破案還是講究事實證據,相信真相一定會到來,也必將還來女士及其家人一個公道。

但從來女士失蹤整個過程來說,有很多蹊蹺之處,我是這樣認為的:

蹊蹺一: 來女士失蹤時電梯監控和小區公共監控都沒有撲捉到她的身影,這似乎說明她從始至終並沒有離開她所居住的那幢樓,但是警方對整幢樓都進行了仔細的排查,甚至連樓頂水池都不曾放過,但是居然沒有發現任何蛛絲馬跡,來女士消失的無影無蹤她是怎麼做到的,或者說犯罪分子是怎麼做到這一點的?

蹊蹺二: 如果來女士已經離開了其居住的那幢樓,那她的離開必然是規避了電梯和小區的監控,顯然這並不是來女士的正常行為,因為她根本沒有必要這樣做,或許這背後有人通過某種手段帶著來女士離開,那這個人是如何神不知鬼不覺的逃離大家的視線呢?

蹊蹺三: 據來女士丈夫許先生描述,在7月4日凌晨12點半時他夜裡上廁所還看到來女士躺在床上睡覺,而當日凌晨5點多的時候已經來女士已經不見了,當許先生發現來女士的錢包、鑰匙、手機都沒有帶,並且只穿著一個吊袋睡衣不見的時候,居然消失24小時之內都沒有選擇報警,還是來女士所在單位聯系家屬,才知道來女士的失蹤,這顯然不合乎常理。

蹊蹺四: 來女士為人溫和,平時也少言寡語並不曾與人發生矛盾,基本上可以排除被人報復的可能性,家庭經濟條件也比較殷實,據許先生透露家中存款還有百萬之多,況且被安置的還有兩套房產,她沒有自尋短見的動機,所以至今她的失蹤相當離奇,讓人感覺匪夷所思。

結束語: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雖然來女士的失蹤有很多蹊蹺之處,但是隨著警方的不斷深入調查,相信過不了多久一定會有線索浮出水面,而真相一定也會隨之而來,到時大家心中的疑惑自然就解開了,最後還是希望來女士能夠平安歸來,如果真的遭遇不幸,那麼犯罪分子也一定難逃法網,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是不是從下水道沖走了,找不到一點蛛絲馬跡,這樣的猜測就不是空穴來風。

綜合各種媒體報道的信息,一個大活人憑空消失了,沒有留下任何可疑的蛛絲馬跡,這不科學,也難以讓人置信。首先,長達13天了還沒有任何消息,我們不得不往最壞的方向思考,來女士已經遇害。那麼問題來了,遇害的來女士如何被搬運出小區的,監控里怎麼找不出任何跡象。有兩種方式,完全可以避開攝像頭,怎麼細心排查也看不出來。第一種方式就是把受害者裝進車子的後備箱,然後拋棄到不容易找到的地方。

第二種方式就是受害者已經被分解了,然後停過下水道沖走。針對第一種可能性,必須逐一排查進出小區的車輛,可以使用手機定位功能追蹤進出小區車主的活動軌跡,或許可以找出一些線索。針對第二種情況,必須挨家挨戶排查小區住戶近期用水的異常情況。要把上百斤碎片沖走,肯定會損耗很多自來水,與日常用水的差距很定很大。

已經忙活了十多天,必須要打破慣性思維,才有可能找到事件的真相。 當然,我們寧可來女士突然出現在網友的視線中,告訴大家是怎麼回事。

綜合分析,我推理如下:

1、失蹤女士從未離開過那棟樓;

2、案件過去很多天了,失蹤女士已經死亡,且被人藏屍或毀滅性溶解屍體;

3、殺害失蹤女士的是那棟樓裡面的人,且和失蹤女士有說不清的關系,這種關系,他們家人都不知道;

4、兇手之所以要殺害失蹤女士,是因為被女士捉住很大的把柄威脅,這種威脅,足夠讓兇手家破人亡,或者惹上巨大的官司,或者摧毀兇手這輩子大好前程

如果是遇害了,絕對是小區內的人,小區內有三個目標人群,她老公,小區內的住戶,小區內的保安,她老公如果是兇手假設一下場景,將她勒頸而死,只有這樣不會有血液流出,處理屍體最快,又不留痕跡就是埋了,埋在哪裡監控無痕跡呢?只有野外或市內精心准備的無監控處,而且是早以經准備好了的洞穴,雖然聽著有難度,但心思縝密的人是能夠做到的,為了獨吞財產,或是有什麼隱情不好說,但她老公是有可能的,只是有可能,有很多夫妻大打大罵不一定會下狠手,以往的案例,能精心預謀殺妻的,平時生活中表現出來的感情都是過得去的,另一個就是小區保安,來女士下樓溜達,在僻靜處被奸殺,或者勒死後奸屍,因為沒有人聽到呼救的聲音,然後在草地挖坑掩埋,因為那一陣子每天下雨,土地松軟的很,還看不出翻動的痕跡,警犬也沒用了,同小區的鄰居作案的可能也有,但感覺微乎其微了,任何的犯罪一定有動機,很多強奸殺人都是臨時起意,一沖動就幹了,感覺保安的疑點還是很大的,畢竟監控這一項上,他是有能力避開的,,順便說一下,什麼下水道沖走了,煮屍了,分解了,都不大可能逃過警犬的追蹤,也不可能做到毫無痕跡,只有掩埋最不容易被發現,如果真的就是毫無線索,一年後還是不知生死,那隻能說被外星人帶走了

筆者認為,來女士步行躲避監控的可能性非常小,大概率是在地下車庫乘 汽車 從小區北門出去的。這裡面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主動乘坐他人車輛離開小區,第二種是被人帶至車中離開小區。唯有躺在後座底部或後備箱中才能躲避監控。

第二種情況中,現任丈夫作案的可能性比較大,其次就是樓上早約好的熟人。

在解釋我的推測之前,我們先看看事發的經過。

來女士最後一次出現在小區監控中的時間是7月4日下午,她當時與小女兒往回走,小女兒12歲,是她與現任丈夫所生。

7月4日後半夜,也就是5日凌晨0:30分,來女士丈夫許先生起來上廁所,看到來女士還在睡覺,在5:30分發現妻子不見。

許先生說,他以為來女士出去了,就沒在意。直到7月6日,家人接到來女士單位的詢問電話後,才發現事情比較蹊蹺。

這時許先生才去報警,並說來女士失蹤時只穿一件吊帶,沒有到任何證件與手機。這時距來女士失蹤已過去40多小時。

這就是目前已知的來女士失蹤過程,請注意,這些描述均來自許先生。這里有個重要的時間點,即5日許先生在幹啥。

7月5日是星期天,來女士應該不上班,穿著睡衣失蹤一白天和一晚上,許先生這時應該在意了,為何還沒主動去報警?

單位打來電話後,許先生才覺得蹊蹺,言下之意就是他認為來女士一直穿著睡衣在上班,而且5日星期天也是上班的。

這個舉動好像沒有任何必要,另外來女士的小女兒可能給出當晚的有用信息,失蹤前母女倆一起外出過,這是個方向。

通常來講,失蹤大多與財和情有關。來女士是否也有這方面的因素?據小區街坊介紹,來女士是回遷戶,家庭為重組。

目前小區的房子是來女士的,最近她又分到了兩套房,也就是說來女士現在共有三套住房,生活條件還是比較優越的。

來女士還有個大女兒,由前夫養大,跟她這邊很少來往。這三套房子有沒有可能成為來女士失蹤的誘因,可能是有的。

來女士失蹤,受益的人一般為配偶許先生和子女。是否在房產分割上,夫妻二人存在分歧,從而許先生令來女士失蹤。

要想成功躲開監控,只能到地下車庫乘車離開,而且這個車還不能是自己的。利用監控死角躲避監控的方法不太現實。

除非是經常盯著監控觀看的人,其他人成功的可能性極小。

第二種情況就是來女士為情所困。雙方約定時間見面,而來女士可能還有一部手機,最後兩人乘車離開小區。

這種可能性貌似不太大,來女士已經53歲,為情離家出走的幾率不大,況且她的生活條件並不差,沒必要跟他人離開。

同一棟樓的熟人相約很有可能,這種情況來女士遭遇不測的可能性不能排除。熟人在達到一定目的後,使來女士失蹤。

來女士丈夫許先生嫌疑也不能排除,重點應排查出入小區的車輛,地下車庫和樓道也要重點排查,還有監控盲區草地。

另外,來女士小女兒可能會是突破口,當晚發生了什麼,甚至之前來女士有無異常表現,不能只聽許先生一面之詞。

來女士失蹤快半個月了,這件事可能策劃蓄謀已久,來女士自導自演可能性極低,過程到底如何,只能等待警方結論。

如果是她老公說的那個時段,她這么晚出去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年輕人有可能,年齡大的基本不可能這么晚還出去,這么晚出去幹啥?年輕人這么晚出去吃個宵夜還說的過去。那麼,一個可能,她老公嫌疑最大。

或者她起身自己從沒有視頻監控的樓道下地下室,自己開車走了,這種可能性也非常低,她為什麼要有?她又沒有精神疾病,新聞提過,她要走為什麼什麼都不帶,手機也不帶?這個可能性也排除,她主動出走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如果她主動出走,可能會帶手機和其它東西,穿吊帶走?怎麼可能。

半夜陌生人敲門,她去開門,這種可能性也幾乎沒有,半夜敲門的,除非自己熟知的人,誰都會問下是誰敲門,不認識肯定不會開門,而且會非常害怕,所以這種可能性基本沒有。

半夜熟人敲門,她去開門,然後帶走或者被害,同一棟的人或者熟人,熟人半夜來接她應該不會害她,可能性很小,況且應該會帶手機換衣服啥的。被害的可能性就是最後鬧矛盾了。如果是這種可能性,那麼,手機上通話聊天記錄應該能找到蛛絲馬跡,不可能不通過電話,她們不擔心敲門她老公發現嗎?當然有可能會用她老公不懂的暗號。但是一段長久的熟人關系,肯定會有電話或者其他網路聯系。

如果不是她老公說的那個時段的話,就是她老公說謊,那麼,他為什麼要說謊呢?那他嫌疑不是最大嗎?

是誰在撒謊?

街頭巷尾,電梯門口處處天眼的當下,一個活人莫名失蹤了?驚訝?不解。不過我們要清楚監控也不是萬能的,它也會有盲區,也有覆蓋不到的地方。有時監控就這樣,完美地規避了你想要的角度,不過,抽絲剝繭,仔細尋找總會循到線索的。

幾年前的冬夜,一位五十多歲的小區保安,三四點夜巡後,既沒返回保安崗亭,也沒回家,電話還關了機。上班期間人卻不見了,這怎麼向家屬交代?單位領導,速度報案。

查看視頻資料,就看見那晚他在小區四處巡邏,手電筒亂晃。然後去了個背街死胡同,最後徹底消失在監控范圍里。再沒發現他返回的影像。於是在他消失附近,每一個下水井,每一個大土坑,院牆……大家都仔仔細細尋找了個遍,卻沒有任何有價值線索。

來年五六月份,有迴路遇失蹤男子的姐姐。「小妹,我弟屍首找到了。不過是在離他消失的幾百米的一個窖井裡。我們辯認過確實是他,他還穿著棉大衣,就是人形已經不能再看了。他的大衣口袋還裝著半瓶酒。」

有些匪夷所思的貌似離奇案件,大白天下時,也沒那麼復雜。

杭州來姐的老公,對時間的記憶很敏感,能准確報出自己0:30分上廁所,還知道媳婦兒外出穿的衣服,鞋子,一般男子好似不太在這方面上心吧?睡的糊里糊塗,還會精確記得時間?媳婦有了種種異常表現,他卻以為她穿著睡衣,不帶手機上班去了?你信嗎?反正我不信。

7. 杭州碎屍案,在家廁所碎屍30小時,他的兩個女兒為什麼沒有發現

杭州碎屍案,在家廁所碎屍30小時,他的兩個女兒為什麼沒有發現?

題主問題的核心是杭州碎屍案件,在家廁所碎屍30小時,他的兩個女兒為什麼沒有發現?首先來女士的大女兒已經結婚了,所以沒有和父母一起住,而且最後報警就是因為在7月6日,公司打電話給緊急聯系人,也就是他的女兒,表示說她母親,沒有來上班,所以才會他們才會選擇報警,來女士的大女兒確實不知道,這個實際無可厚非,因為本身不在一起住的,結婚之後肯定是要去男方家裡面的。


再者就是小女兒的我覺得肯定是會聽到動靜的,不過我們根據這件事情過程來看,如果許某某也就是來女士的丈夫,如果提前沒有準備好,確實不會做的這么滴水不漏,警察如果不去化糞池調查,差點許某某就矇混過關了,可見許某確實對於這件事情處理的確實很完美。

而小女兒在家,一共也就55平方的房子。所以聽到肯定是正常的,許某某估計早就准備好了一定量的安眠葯,所以女兒睡的比平時要更死一些,這才會開始實施自己的計劃。


首先可以確定的是來女士是在7月5日被殺害,而且當天他們家用水量2噸,可見許某某沖洗的是多麼的干凈,以致於警犬都沒有發現。我們也知道在外人眼裡面,他們夫妻雖然是半路結識的,但是感情很好,大女兒在采訪的時候還在說,許某某為人不錯很有禮貌之類的,所以其實從剛開始報案的幾天,確實他們不會懷疑,而是隨著時間的推移,慢慢更多的事情顯示來女士,肯定不會來開家,所以肯定是熟人作案,剩下的只有許某某的嫌疑最大才開始懷疑。

簡單一點來說就是來女士大女兒和父母沒有在一起,而且大女兒在6日才有接到自己母親沒有去公司上班的消息,才有報警,所以許某已經處理好了,即便是去了母親家也不會發現,再者就是在他們眼裡認為許某肯定是不會的,畢竟現在說出來估計很多人都不會相信自己的丈夫把自己的妻子分屍。


觀點和看法:

最關鍵的30個小時,手機最重要的就是許某作案的幾個小時,天衣無縫,滴水不漏的背後是許某的長期計劃和安排,包括監控的盲目,再者就是對於殺害之後的處理方式,以及不發聲異響,不讓女兒發現,不讓鄰居發現,不讓警察發現等等,這些實際可以看出來許某的心思縝密,確實說起來不像是一起普通兇殺案,而且犯罪嫌疑人確實反偵察的能力很強,所以身邊人沒有發現很正常。


回答完畢

杭州女子失蹤案已經確定來女士死亡了,其丈夫有重大嫌疑。剛開始網傳是在隔壁一戶人家分屍,後來通報這個消息不實。

如果在家分屍,其場景簡直不是我們一般人能想像的。家裡有個十一歲的孩子,嫌疑人是凌晨殺死妻子,早上7點多孩子起來,估計能在毫不驚動孩子的情況下不可能在這么短的時間內能分屍完。

分屍那得多大的動靜而且不留一點痕跡?

所以我猜想,一開始並沒有處理屍體,可能屍體藏在家裡某個地方,比如床底下,不然女兒起來肯定要發現。

然後嫌疑人並沒有馬上報警,這樣給自己爭取了處理屍體的時間。他完全可以白天想辦法讓女兒出去玩或者去親戚家,這樣獨自一人在家的他就可以處理屍體了。

甚至在第二天晚上他可以給女兒的吃食裡面下安眠葯,這樣就算弄出很大的動靜女兒也有可能不知情。

後面報警的時候說是失蹤,還暗示老婆有外遇,誤導警察往謀殺方向想,這樣他就有更充足的時間來處理案發現場了。

當然,跟他們生活在一起的女兒可能隱隱約約知道一點,只是不願相信而已。或者爸爸威脅了她,比如說你要跟警察連爸爸也沒有了,會變成孤兒什麼的,讓女兒在警察面前說謊。

至於大女兒根本沒和他們生活在一起,不知情就很正常了。

其實,本案的這對夫妻,是湊攏班子,都是離異的二婚男女,來女士是先與許某某勾搭在一起,與前夫離異以後,才和許某某結成百年之好。

來女士,生前與前夫育有大女兒,大女兒判給前夫的;小女兒今年才11歲,三人有個新家庭。

婚後,許某某的戶口,關鍵政策才從外地遷入江干區四季青街道,外地女婿搖身一變,成了杭州的乘龍快婿,改變了許某某歷來不如意不得志的人生,平常鈔票不夠用時,都是往來女士拿的,畢竟其手頭有上百萬元的拆遷款,又是退休以後打了一份工,經濟條件較為寬裕。

來女士生前,許某某曾提出讓來女士名下,另外一套正在裝修的100餘平米的房屋,給他與前妻所生的兒子作為結婚用房,有自己親生女兒的來女士未答應許某某這個不合常理的要求。

對此,許某某懷恨在心,為了霸佔來女士的房產和銀行存款,就實施了殘酷的殺人碎屍行動,讓來女士活生生的一個人,竟然成了碎肉,骨骸被其拋棄他處。

許某某作案時,肯定是瞞著小女兒的,也不可能將來女士的屍體讓其女兒發現,因此,在碎屍過程中,避開了小女兒,小女兒應該是不知情。

網路上有些推文許某某威脅小女兒不能將其此事說出去,甚至對其打了鎮靜劑,可能性基本上是可以排除的。

許某某利用以前做過魚粉生意的知識,可能使用了某種化學葯品,將來女士的身體組織搗鼓成了碎沫,利用廁所的下水道,迅速沖進了化糞池,部分骨骼被其帶到室外後分散拋棄。

江干公安利用杭州公安警務操作系統數據研判優勢,提高監控畫面鎖定來女士於7月4日17時04分,與其小女兒乘坐單元樓電梯回家後,未再次離開小區樓,為案件偵破指明了方向。

在獲知許某某家某天用了將近2噸自來水的數據以後,則集中力量對抽取的38車糞水進行沖洗和篩查,發現有疑似人體組織,經DNA檢測確定來女士的人體組織,案件遂告偵破,許某某被執行刑拘,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雖然現在杭州碎屍案已經真相大白,但是留下的各種疑問仍困擾著廣大網友。

比如許某某凌晨如何獨自分屍、屍骨如何通過下水道拋進化糞池、如何在分解屍體時避開女兒以及如何控制分解動靜和清洗案發現場。

這些疑問一個一個都沒有詳細的公布出來,只有網友不斷的猜測,各種柯南、福爾摩斯不斷涌現,各種離奇的分屍想法如雨後春筍一般冒出,真真假假誰能辯出個所以然?

許某某演技堪稱一流,殺人後還能如此淡定,讓人不寒而慄。

杭州碎屍案,在家廁所碎屍30小時,他的兩個女兒為什麼沒有發現?

首先碎屍時間應當不到30小時,大膽猜測初步分屍的時間僅有5到6個小時左右,當晚他們一家還給女兒過了生日,到熟睡之際應當是到了凌晨,從凌晨到早上基本只有5、6個小時,在此期間許某某完成了殺害、初步分屍的過程,早上許某某支開了女兒,想必是在進行第二段的拋屍。

凌晨分屍過程,女兒是睡著了,按照一般常理來說,小孩子睡覺比較深,不容易醒來,並且整晚也不用上廁所,所以這個時間段女兒是毫不知情的,根本不知道父親殺害了母親,並且還分屍了。

其次重要的當天凌晨,許某某是肯定無法完成分屍的,大膽猜測,他只是將殺害的來女士分解了軟組織部分,切割成小塊利用下水道沖進化糞池內,想利用化糞池來分解這些軟組織到達銷聲匿跡的作用。

而人體除了軟組織之後還有骨骼,這些骨頭處理起來比軟組織難多了,在凌晨如果強行將骨頭弄碎,勢必會產生極大的響動驚醒樓上樓下的鄰居,所以大膽猜測,骨頭是白天繞開監控被拋棄了。

而當天晚上,家裡只有小女兒在家,而小女兒年齡尚小,對於母親的突然消失可能沒有大人那麼敏感,她肯定想不到父親下了狠手殺了她的母親,另外根據相關報道,許某某還曾支開過她女兒,這就更加確定了女兒不知情,根本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以上只是個人的一些猜測,真真假假尚需警方通報確定,現在失蹤案變成了預謀分屍案,令人震驚之外留給我們的是半路夫妻該如何平安相守度過下半輩子,自古有句老話「一日夫妻百日恩」,不管許某某殺害妻子的動機是什麼,他對枕邊人下手,可見心有多狠,法律不會放過他,最後等待他的將是嚴懲。

首先大女兒是來女士和前夫所生,且已成人不和他們在一塊住。 來女士不見也是後面才知道的,所以根本不可能發現碎屍痕跡。

小女兒據嫌犯供述,分屍的時候將小女兒支出,所以也不知道這個分屍過程。



根據後來報道來女士和這個嫌犯以前有過戀情,各自結婚又離婚。 根據來女士的前夫所述, 來女士為了和他離婚打了兩場離婚官司,而且揚言不離婚就把錢花光,並且網貸。


與此同時嫌犯也是威脅前妻離婚,並說出不離婚讓你活不了的話語。 據知情人張女士的介紹 嫌犯是個斤斤計較的人 ,嫌犯曾向她借錢,當時不能按嫌犯要求的金額給他,這個嫌犯直接掛斷電話。 在一年之後,相見還對此耿耿於懷,並嘲笑張女士小氣。 可見這個人是個記仇極深的人,而且善於偽裝。 從他面對鏡頭的坦然,還引導警察往失蹤方向想,足以看出這人之陰狠。所以這次謀殺可能是早有預謀。


一個人在處理分屍之後,竟然可以把現場處理的這么干凈,並且裝作沒事人一樣,這不能說內心強大了,而是內心扭曲。


據周圍人供述,雙方表面上是比較恩愛的。來女士在婚姻重組後肯為其生下一女兒,也表示他們不是隨意湊合。

兩套安置房,嫌犯想把其中一套給自己當婚房,來女士不同意,於是矛盾滋生。 從前面張女士的供述的知嫌犯是個斤斤計較的人,周圍鄰居對於嫌犯的印象也是一個不愛說話的人。可能就是這樣一個性格原因讓嫌犯走上了自我的矛盾,他認為來女士理應把一套安置房給兒子當婚房,但事與願違。 糾結、矛盾讓犯罪的念頭在他心中滋生,最終走上不歸之路。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當時要不是非得和前夫離婚也不見得遭來殺身之禍,留下年幼的女兒怎麼辦?

來女士的前夫和大女兒表示願意當其監護人,最終是否可以成為監護人還要得到其親屬同意。

更重要的是誰來陪這個小女孩走出這段陰影,對於成人來說這段可怕的經歷都是難以接受的,何況一個小女孩。 加上媒體的報道,這件事情的影響將被拉大,小女孩的未來之路該怎麼走?

杭州碎屍案,在家廁所碎屍30小時,他的兩個女兒為什麼沒有發現?這個問題最有討論價值的是他的小女兒為什麼沒有發現。因為他的大女兒(繼女)已經出嫁了,沒有和他們住一起,母親出事後的第二天7月6日,她才得到母親「失蹤」的消息,因為母親沒去上班,母親單位打電話通知她的,大女兒報警。

許某的11歲的小女兒和父母許某、來女士同住在一個55平米的小房子里。7月5日她的爸爸就在這個房子里把媽媽殺死了而且在廁所里用了30多個小時去碎屍,她為什麼不知道呢?

分析如下:

最可能的原因就是許某在殺妻子前,把安眠葯放到她們母女吃的食物里。那天下著大雨,母女早早入睡,許某就在妻女熟睡後把妻子殺死,具體怎麼殺的?這個很簡單,用枕頭悶死,或者衣物繩子勒死都有可能。

殺死一個毫無反抗能力的熟睡的女人,對許某來說易如反掌。所有的聲音都被外面的雨聲淹沒,街坊鄰居們誰也沒聽到有什麼異樣的聲音,小女兒在熟睡。

殺死妻子後,許某會把妻子的屍體先藏起來,床下應是不錯的選擇。他這時不會把妻子放在衛生間更不會去碎屍。因為大晚上的不開燈根本看不到,沒法碎屍;另外,長時間開燈會被鄰居們看到,引起懷疑。

整整一夜小女兒都在安然入睡,天亮送走女兒。據警方披露小女兒被許某支走了。這時鄰居們也陸續上班出門。許某開始繼續作惡,他把妻子碎屍後,把碎肉丟進馬桶沖走,整整用了兩噸水。這中間用了30多個小時。小女兒30多個小時都在外面?不得而知。

很可能是許某提前交代好的。許某會偽裝心思縝密,有很強的反偵察能力。女兒這邊定是做足了功課。

那天許某把一切都處理的乾乾凈凈。後來警方調查,就連敏銳的警犬鼻子也沒有聞出異味。許某能做到這地步得需要多細心。

說實話這個許某把整個犯罪過程做的近乎完美。事發後積極配合警察尋找妻子,提供一切「線索」(假線索蒙蔽)淡定地和鄰居打招呼。可是再完美的謊言都有漏出破綻的那一天,「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而正是因為那兩噸水的損耗,讓案件有了新的進展。

警察去化糞池搜索,多輛吸污車同時作業,在38車糞水提煉里,警察發現了東西裝進一個黑色塑料袋,經DNA鑒定這些碎肉是來女士的,許某作為嫌疑人被強制拘留。

如果沒有來某大女兒的報警,沒有警察夜以繼日地調查,恐怕來某謀殺案就永遠沉入大海了。

許某落網,不止一次說:「我女兒怎麼辦?……」可是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雖然許某和來女士是半路夫妻,但就算看在十幾年夫妻的份上,看到共同女兒的份上,也不應該下狠手啊,許某作案前三思再三思多想想自己女兒,也許就不會如此了。更讓人擔憂的是他的小女兒,自己的親生母親被親生父親殘忍殺害,一輩子的心理陰影。而許某也終將會得到法律的嚴懲。

總結:許某碎屍過程,他的大女兒已婚在老公家住,一無所知。對於他的小女兒,許某一定不會讓她看到,心思縝密的他不會讓更多的人牽扯進來,這樣更容易暴露,所以對小女兒選擇下葯和支走,無論如何不會讓她成為目擊證人。

杭州碎屍案成為時下 社會 熱議的焦點,人面獸心的丈夫釆取極其慘忍的手段,將自己的枕邊人殺害又碎屍。而在其廁所碎屍30個小時里,兩個女兒為何渾然不知,案情細節還需公安機關去取證確認,在此只發表個人看法。

從媒體上得知大女兒是來女士與前夫所生,但是案發當時大女兒並不在家,這樣可以肯定,大女兒不在案發現場,也就不會知道了。

那麼據小區監控視頻顯示,來女士跟小女兒購物回來,此後就再也沒有出現在鏡頭中,可以判斷小女兒此時是在家裡面的。至於丈夫許某某把來女士殺害後,又在廁所碎屍30個小時,這其中肯定有大動作,而小女兒卻沒發現,我認為許某某應該這樣謀劃,殺害來女士後,先將其屍體藏匿起來,後又選擇在夜間,在小女兒進入熟睡後,才進行其慘無人道的碎屍行動。

這就是我個人的觀點,純屬假設。

忽悠一個11歲的孩子其實並不難,難就難在處理屍體產生的那種腥味,這個才是最難的,其實白天處理屍體,把孩子支出去一天不回家這個難道並不大,但是一天時間把整個屍體處理的乾乾凈凈不留痕跡,這個不是一般人能做的,這也說明了他在就在尋找短時間內不出門能快速處理屍體不留痕的方法。

死者的大女兒已經結婚,並沒有跟死者他們住一起,只有11歲的小女兒跟他們住在一起,一家三口生活,11歲的孩子睡眠質量好的,一般的小動靜不會容易驚醒,如果在孩子身上使用一點點安眠葯,那就更不可能驚醒,嫌疑人殺人就不會造成孩子的發現,更不用說不住在家裡面的大女兒了,這是肯定發現不了的。

晚上不處理屍體,因為晚上處理容易製造出來一些動靜,大半夜的這些動靜很容易會被一些人記住,一旦後面查起來就容易被懷疑,所以只能白天處理屍體,白天處理屍體造成的動靜其實很容易被別人當做做家務來對待,根本不會懷疑有什麼特殊的不對勁的地方,屍體死亡幾個小時就會血液凝固,所以血腥味會小很多。

但是並不是說沒有,只是小很多而已,而白天把孩子支出去並不難,等孩子出去了才開始動手處理屍體,因為這是早有預謀的殺人,所以怎麼快速不留痕的處理屍體其實早就想好,按照計劃的步驟進行就可以了,不過工程量的確巨大,也肯定會拿過家禽的肉來試過方法是否可行,他能快速短時間處理屍體這個不奇怪,畢竟計劃准備了那麼長的時間。

掩蓋處理屍體產生的腥臭味,這個才是最有難度的,血液凝固所以不會產生噴濺物,在地上鋪上一層墊子,這樣地上也不會有身體組織留下,氣味這個東西怎麼處理,這個就真的不知道了,有可能會在網上找到方法的吧,反正如果有計劃的行為,這些其實都是可以完成和掩蓋的,沒有十足的把握他怎麼可能會動手,既然敢選擇動手了,就說明他准備好了,有很高的把握不被發現,只是再周密的計劃都會有漏洞,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按照一般犯罪心理,嫌疑人作案後第一時間會處理屍體,且時間不能過長,許某某的碎屍時間肯定用不了30小時。

這種判斷與兩個因素有關,一是許某某經過了長時間的策劃和預謀,二是許某某之前有屠宰方面的豐富經驗。

關於許某某是否有預謀,這個警方已經給出確切答案。如何作案、分屍/拋屍、應付各種詢問,他都做了精心安排。

在接受采訪時,許某某表現的鎮靜自若,就是源於他對作案過程的自信。雖然也有不自然神態,但還是心存僥幸。

有媒體報道,許某某的作案工具都是在事發前用現金購買的,如粉碎機(絞肉機)、手工鋸及各種清洗劑等。

也就是說,他在作案前已將大部分可能性都考慮了,當然如何分屍是其中最關鍵的一環,不能留下任何證據。

如果一件事情經過了長時間精心策劃,只要中間不出岔子,做起來應該是得心應手的。許某某的作案正是如此。

再一個是許某某以前在上海開過養殖場,經常宰殺鴨子等家禽,他很清楚怎麼做,才能讓現場不凌亂且證據少。

鴨子雖然要比人小很多,但不少結構與原理是相通的,如怎樣放血,如何骨肉分離,怎麼清洗以及絞肉等等。

有了長時間的准備和豐富的宰殺經驗,許某某就只等哪天動手了。

7月4日下午5點多,監控記錄下被害人的最後身影,在51小時後的7月6日晚8點,被害人大女兒與許某某一起報警。

被害人失蹤後,許某某聲稱5日凌晨(4日晚)1點半妻子還在睡覺,等到5點半人就不見了,他為何強調這兩個點?

因為這個時候的被害人確實已經「消失」了,也就是說許某某4日當晚就完成了作案和碎屍,自然包括清洗現場。

被害人不高且比較瘦,體重應該有80斤,按人體結構劃分,血液和骨骼有22斤,剩下的就是所謂的人體組織。

對於一個有預謀的嫌疑人來說,處理這樣一具屍體應該不太費事,人體組織攪碎之後完全可挪開馬桶沖走。

骨頭則可以截斷包好,擇日分批在外面拋屍。許某某讓小女兒打電話詢問被害人大女兒時,他已完全處理妥當。

也就是說,在7月6日傍晚之前,許某某還在陸續拋屍和清理廁所,直到他認為一切很完美時,才通知家人失蹤一事。

由此可見,在這數十個小時內,許某某的作案和分屍應該就在4日當晚,天亮前應全部結束,之後就是清理現場。

從時間上來講,許某某行凶和碎屍的時間可能只有幾小時,他應該把大部分時間用在清理和拋棄骨頭上了。

那麼,小女兒當晚在家,為何沒有發現異常情況呢?據警方披露,許某某在分屍前將小女兒支開了。

但沒有說具體支到哪裡去了,最大的可能應是支到她自己的卧室了。如果是白天支開到外面,則會露出馬腳。

具體如何目前還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小女兒當時被支開了。

再看大女兒,大女兒是被害者與前夫所生,並沒有與被害者和許某某住在一起,她不知道是很自然的事情。

在許某某處理妥當後,也就是7月6日傍晚,他指使小女兒用被害人的手機給大女兒打電話,詢問被害人下落。

直到這時,被害人大女兒才知道了母親「失蹤」了,隨後她與許某某報警。

起初大女兒懷疑是許某某乾的,但許某某早有預案,立即表示出10萬元征線索,這才打消了大女兒的懷疑。

紙里包不住火,最終警方還是在廁所馬桶處發現重要證據,隨後打撈化糞池,最終得到人體組織,經DNA檢測,嫌疑人正是許某某。

綜上,許某某在碎屍時,小女兒被支開,大女兒在她家不知道,所以二人都沒有機會發現許某某的犯罪行為。

其作案的殘忍程度就不說了,為什麼能夠將一個那麼大的屍體一夜之間處理掉還沒留下任何蛛絲馬跡,其中太多的未解之謎讓大家不解。

可能碎屍並沒有用到30個小時,犯罪嫌疑人許某應該是 經過長時間的准備,在萬無一失的情況下動手的。

選擇在下大雨的雨夜殺人,肯定是連夜處理掉了屍塊和其他的痕跡。

網傳後來其小女兒上廁所發現有血跡,而誤以為父親許某在廁所宰殺鴨子。甚至還用手機拍照了。

關於小女兒為什麼沒發現,11歲的小女孩肯定不會有懷疑父親殺害母親的能力,也很容易被親近的父親蠱惑誤導。甚至在殺人現場,小女兒或已被父親許某用某種方式讓其沒有辦法知曉。

關於大女兒為什麼沒有在第一時間發覺,因為作為正常人的思維都不敢往死亡那方面想。

而且父母平時也沒有什麼大的矛盾,甚至在報案後許某還主動出十萬元懸賞費,這其中任勞任怨各處奔走尋妻的樣子,還讓人怎麼去懷疑呢!

關於殺人碎屍肯定是在縝密計劃之下完成的,然後通過避開監控的方式連夜拋屍,在天亮後回歸正常以隱藏異樣。

或許就像東野圭吾的《嫌疑人X 的獻身》一樣,根本就沒有高超的技術,就是最正常的犯罪手段而已。

只不過我們現在還沒能想到許某是用怎樣的方式做到天衣無縫的,或許後期消息一出來,會驚呆眾人吧!

8. 最終找到的杭州失蹤女子究竟是被誰所害

杭州失蹤女子來女士,她被她的丈夫許某殘忍的殺害了,而且她的人體組織在化糞池中找到。她丈夫的作案手段非常的惡劣,殘忍至極。

來女士神秘失蹤,家人求助民警。經過18天,民警到處走訪調查。來女士已經遇害了,害她的人竟然是她的枕邊人。現在他的枕邊人許某已經被抓獲,要承擔起相應的法律責任。

用水量就是一個線索,專案組就對該小區的化糞池進行了勘察,檢驗。本來這段時間都處於夏天,民警在40°高溫不放棄尋找來女士。終於在化糞池中發現了人體組織,民警現場對人體組織提取樣本。通過DNA檢測,這個人體組織確實是來女士的。

來女士的人體組織找到了,那麼她的丈夫就有重大的作案嫌疑。經過這幾天的審訊,許某對民警交代,因為家庭原因對來女士不滿。趁來女士睡覺期間,把來女士殘忍殺害並扔進化糞池。

9. 想問杭州女子離奇失蹤怎麼回事

1、7月4日晚,家住在杭州三堡北苑的來女士一家像往常一樣入睡。凌晨5點半,來女士的丈夫許先生發現妻子不見了。11天過去了,依然沒有找到來女士。家人查了小區進出口的四個監控和單元樓的三個監控,沒有發現人影。小區隔壁有一條景觀河,家屬徵得小區同意,抽幹了整條河,也沒有任何發現。
2、7月23日警方通報:杭州市53歲女子來女士已遇害,來女士丈夫許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已被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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