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契稅最晚什麼時候交
契稅一般都是在交房的時候交。不過在各地都有不同規定,有些地方規定為交房之前繳納房屋契稅,有地方規定為合同簽訂滿10天即要繳納。而根據目前主流操作,期房房屋契稅繳納時間為:房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辦理房產證時候繳納房屋契稅。契稅: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准為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准略有不同。可以一直不繳納契稅,不過規定收房90天之內不繳納,以後再去辦理繳納契稅,按照每天萬分之五給你計算滯納罰金,繳納完畢契稅和維修基金,才可以辦理你的房產證。而維修基金需要購房者按照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房屋維修基金交繳約定,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房屋維修基金,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分有三種情況,第一種情況,購房者需要在開發商交房之前繳納房屋契稅。第二種情況,則是簽訂完商品房買賣合同後,購房者要在10天之內將房契稅費繳納到房管局。最後一種情況,購房者在房屋交付使用一年內,必須要完成房契稅費的繳納,不然是會產生滯納金的,這也是目前比較普遍的房屋契稅繳納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❷ 契稅最晚什麼時候交
契稅最晚第10天交。契稅是不動產(土地、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定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次性稅收。應繳稅范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新房契稅應當在公民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10日內辦理繳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八條
契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第九條
納稅人應當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第十條
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後,契稅徵收機關應當向納稅人開具契稅完稅憑證。
❸ 契稅最遲在什麼時候交
買房契稅的交款期限各地都不同,買房契稅的規定如下:
1、一般契稅的順序是購房、交首付、辦理貸款、貸款審批、審批合格、進入交房流程;
2、貸款批下來之後,開發商打電話讓你去交房,這時候需要去審批核心交契稅;
3、如果不是個人購房,還需要交印花稅;
4、商品房契稅需要在備案日期,一般為合同第15頁的日期後90日內交納,過期要收日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買房的契稅遲交滯納金如下:
(1)購買新房子,需要業主收房子時候,90天內憑購房合同和買房子票據,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到住房所屬房管部門,申請交納契稅和維修基金,手續費,憑完稅證明,可以辦理房產證,逾期不辦,需要交納每天萬分之五的滯納罰金;
(2)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3)滯納金的計算是2001年5月1日以後發生的,統一按照《稅收征管法》規定,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十二條
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