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海人才引進落戶條件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引進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在滬工作穩定的人才,專業(業績)與崗位相符,可以申辦本市常住戶口: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
2、獲得省部級及以上政府獎勵的人員;
3、國家重大科技專項項目、國家重要科技計劃項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項目負責人及其團隊核心成員;
4、列入省部級及以上人才培養計劃的人選;
5、在本市重點支持的產業和領域中擔任高級經營管理職務且具有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的人員;
6、本市金融、貿易、航運等現代服務業重點機構,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在滬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地區總部投資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發中心緊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創新團隊核心成員;
7、本市重點引進機構、項目或做出重大貢獻的企業緊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8、本市重點產業發展緊缺急需、取得國家一級職業資格證書(高級技師),或取得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技師)且獲得國家及省部級以上技能競賽獎勵的高技能人才;
9、本市文化藝術、體育、傳統醫學、農業技術及其他特殊行業緊缺急需的專門人才;
10、在滬投資於本行業中處於領先水平、為投資所在地的區縣經濟社會發展作出重大貢獻的企業中擔任高級經營管理職務的創業人才;
11、其他緊缺急需、確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⑵ 上海落戶政策是怎樣的
2021年上海戶口政策:上海居轉戶
以下條件需要同時具備:
1、持《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2、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社保)。
3、持證期間依法在上海市繳納所得稅。
4、在上海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
5、無違反國家及上海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目前該政策延遲至:2024年12月31號
2021年上海戶口政策:引進人才落戶
引進人才落戶方式適合在上海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用人單位引進上海市緊缺急需的國內優秀人才。
據《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中這5類引進人才可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引進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2021年上海戶口政策:創新創業、投 資、企業人才落戶
此類落戶方式適合的人群有創業人才、風險投 資管理運營人才、企業高級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業家等。
2021年上海戶口政策:留學生落戶
留學生落戶上海學歷要求:
上海的落戶政策在留學生的學歷方面還是有著較為明確的要求。
博士:
境外博士學位,累計在外學習時長不少於一年;
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性質的,累計在外學習時長不少於半年。
碩士:
國內非「雙一流」本科+境外高水平高校碩士;
國內「雙一流」本科+境外高校碩士;
境外高校本科+碩士。
本科:
在境外高水平高校本科學位。
對於政策中所提到的「雙一流」高校的名單,大家可以查看之前的文章。
目前該政策延遲至: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落戶上海條件自測:點查
2021年上海戶口新政策:本科也能落戶上海
2021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
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評分辦法亮點:
其中最引人注意就是就是根據新政策規定,本科畢業即可落戶的院校由原來的北大清華2所增加到了現在的6所,分別是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和華東師范大學。
這一下引起了不少學生和家長的注意,畢竟本科畢業就能落戶上海這個事兒,吸引力是非常大的。值得注意的是這次新增的4所院校全部都是上海當地的985重點院校。
2021年上海戶口政策:投靠落戶
投靠類落戶主有三類,分別是夫妻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
關於配偶落戶上海,這里還有夫妻分居落戶。這里的分居不是指離婚分居,主要指兩地分居。
雙方滿足以下條件,配偶一方可5年落戶上海:
本市人員因夫妻兩地分居,其在外地的配偶屬在職或辭職後人事關系掛靠在當地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中心的專業技術人員或管理人員(含聘用制幹部),在滬有接收單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將其在外省市配偶的工作關系轉移來滬,未成年子女可隨遷進滬。
▲專業技術人員確認:
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聘代評的除外),並被聘用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工作。
▲管理人員確認:
在管理崗位工作,具備
(1)全日制院校畢業生,提供報到證;
(2)聘用制幹部,提供聘用制幹部審批表、登記表。
1.夫妻雙方中一方是獲得省(市)部級以上榮譽稱號者(省、部級勞動模範等、以及經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市政府認可的其他省部級榮譽稱號)、獲得省(市)部級以上科研成果獎的主要完成者(國家自然科學獎、發明獎、技術進步獎的主要研究人員和獲得省部級科技進步獎的主要研究人員)、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被聘任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須有任職資格)、博士學位獲得者、處級以上管理人員(含相當級別);
2.在外地的配偶系符合本市當年引進人才條件的人員;
3.在滬一方是被聘任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須有任職資格)或獲得碩士學位後在滬工作滿3年(以取得本市戶籍起算)的人員;以及被聘任為中級專業技術職務(須有任職資格)或獲得碩士學位,夫妻兩地分居滿3年的人員;
4.夫妻兩地分居滿5年的人員;
5.家庭有特殊困難的人員。
⑶ 上海落戶條件
申請上海戶口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上海戶口新政策依舊執行積分落戶制度,不過公務員、創業人才等身份的費上海市戶籍的人員可直接申請上海戶口。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本市戶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
一、上海市戶口申請條件以下三類人群可申請上海市戶口:
⑥無違法生育;
⑦無犯罪記錄;
⑧稅單必須滿7年;
⑨有上海認可的中級職稱,或等同於這樣的資格證,社保繳納基數連續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3.人才落戶以下五類人才可申請上海戶口。具體標准可見文末。
①創業人才;
②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③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
④企業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⑤企業家。
二、上海戶口申請流程
1.上海戶口申請所需材料
1、《申報戶口事項申請表》由派出所戶籍窗口提供或從公安門戶網站下載
2、入戶地房屋有效權證「房屋有效權證」主要是指以下憑證(只需提供一種)
1、《上海市房地產權證》;
2、《上海市租用居住公房憑證》;
3、《房屋所有權證》;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其他房屋憑證,如《宅基地使用證》、《土地使用證》、明確產權歸屬的法院判決書等
3、入戶地《房地產權利人、承租人、農業戶戶主同意接受申請人入戶意見書》(申請人系房地產權利人或承租人的除外)
1、擬落戶地房(地)產權利人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新的房(地)產權利人尚未確定的,應當徵得全體產權繼承人的書面同意;
2、擬落戶地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農業戶戶主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失蹤,新的公有住房承租人或者農業戶戶主尚未確定的,應當徵得戶內全體戶籍人員的書面同意。
3、「申請人」、「房屋所有權人」、「承租人」、「農業戶戶主」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應由其監護人出具監護意見書,並提供監護人的關系憑證(即:法院宣告或監護公證或其他有效監護憑證)。
4、被投靠人同意接受書面意見
4、委託他人辦理的,可以律師委託,或公證委託。公證委託的應提供:委託公證書(寫明具體委託事項和委託許可權)和委託人及受託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5、入戶地房地產權利人、承租人、農業戶戶主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不能提供《居民戶口簿》的,還應提供申請人戶籍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如申請人的配偶或子女系原外省市遷滬落戶的,還需附審批落戶檔案
6、申請人及其配偶、子女的《居民身份證》及《居民戶口簿》
7、《上海梅山(集團)有限公司原滬籍職工戶口遷回上海審核表》審核表須經**集團上海梅山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核,並加蓋「**集團上海梅山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印章
8、申請人在職單位證明材料
1、《職工登記表》;
2、上海市社會保險事業基金結算管理中心每年度《上海市城鎮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結算單》;
3、1998年11月30日前為原上海梅山(集團)有限公司在冊職工的憑證(招工表或1998年11月30日前填寫的《職工登記表》)
9、申請人或其父(母)原由本市外遷時的全戶戶籍資料
10、申請人與本市入戶地直系親屬關系憑證(入戶地系申請人本人產權房或公有承租房的除外);能反映申請人與被投靠人親屬關系的原始戶籍檔案、《職工登記表》或《幹部履歷表》
11、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材料「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材料」是指:
1、夫妻雙方的《結婚證》;
2、申請人《婚姻狀況聲明書》;
3、離異再婚的還應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離婚協議書;喪偶再婚的還應提供前夫(妻)死亡注銷戶口的戶籍證明
12、隨遷子女的相關憑證
1、《出生醫學證明》;
2、隨遷子女出生在外省市的,還須提供母親產前醫院檢查、分娩記錄、出院小結等原始資料;
3、無法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及產前檢查、分娩記錄等原始資料或所提供的材料存在弄虛作假嫌疑及與事實或常理不符的,則須提供親子鑒定;
4、隨遷子女已成年的還需提交《就業失業登記證》、戶籍地婚姻部門出具婚姻狀況證明、戶籍地計劃生育部門、民政部門出具有無生育、收養子女的證明
13、申請人生育子女情況證明憑證
1、戶籍地縣級以上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生育子女情況及是否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認定證明。
2、子女系獨生子女的,還需提供《獨生子女證》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不能提供上述證件或提供的證件內容不實,則須提供獨生子女審批表原始存檔資料復印件;
說明:
(一)申請人應當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證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並由申請人、受理民警雙方在復印件上簽名確認該復印件與原件的一致性。
對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由存檔單位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確認;復印件有多頁的,應加蓋騎縫章。
(二)申請過程中如發現申請人的公民身份號碼錯、重號的,待申請人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予以重新編碼後再申報。
(三)申請過程中如發現申請人系重戶口的,待申請人原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予以注銷其重戶口後再申請。
(四)被批准戶口遷滬落戶的人員,一律登記為非農業戶口。
(五)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應真實、有效。一經查實弄虛作假非法報入戶口或與事實不符的,一律退回原戶籍所在地,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六)由於外省市入滬審批工作受到每年政府的分配指標限制,故您的申請可能會因指標等原因不能在規定時限內答復您的申請結果,我們會以告知單的形式告知您輪候進滬,敬請諒解。
(七)申請人按服務告知單提供材料,公安機關經審核後,認為所提供的材料前後矛盾或未能真實反映情況,確有必要出具其他證明,申請人應按要求提供。
⑷ 外地人怎麼在上海落戶
法律分析:外地戶口在上海落戶主要有6大方式:居轉戶、應屆生落戶、留學生落戶、引進人才落戶、投靠類落戶以及創新/投資/企業人才落戶。
法律依據:一、居轉戶
以下條件需要同時具備:《上海落戶細則》一、居轉戶以下條件需要同時具備:1、持《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2、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社保)。3、持證期間依法在上海市繳納所得稅。4、在上海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5、無違反國家及上海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二、非滬籍應屆生落戶這種落戶方式是為非上海戶籍的上海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制定的。應屆畢業生可以根據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發布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本市戶籍評分辦法》進行評分,達到標准分72分即可在上海落戶。需要注意的是,應屆生打分落戶只針對應屆畢業生,需要在規定時間內申請,錯過了就不能再申請了。三、、遷戶上戶投靠類落戶主有三類,分別是夫妻投靠、子女投靠、老人投靠。四、引進人才落戶引進人才落戶方式適合在上海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用人單位引進上海市緊缺急需的國內優秀人才
據《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中這11類引進人可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引進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五、創新創業、投 資、企業人才落戶
此類落戶方式適合的人群有創業人才、、風險投 資管理運營人才、企業高級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業家等。六、留學生落戶留學生落戶適用對象:1、獲得國外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含)以上的人員2、在國內獲得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並到國外高等院校、科研機構進修一年 (含)以上的訪問學者或進修人員3、直接來上海工作、歷)認證
⑸ 上海人才落戶政策
上海落戶需要條件具體為:1、上海居住證轉戶口條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持居住證期間累計繳納社保滿84個月者;持證期間依法繳稅;有中級以上職稱或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對應;7年中最後3年社保基數高於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倍以上,可以免職稱申請居轉戶;無違反計劃生育及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以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2、創新創業、投資、企業人才落戶條件:創業人才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或者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2000萬元及以上(須資金到位並持續投資滿1年)的上海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於10%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2年的,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3、11類人士入戶即可走快車道,直接落戶:據《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這11類引進人才可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引進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4、投靠類落戶、遷戶上海條件: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結婚的外省市人員一方——夫妻投靠類;(婚齡10年且滿35周歲可轉滬,碩士以上學歷可以縮短到7年)原由本市分配去外省市工作人員(也就是「支內、知青人員」),現戶口已回滬落戶的,其子女可以回滬落戶上海——子女投靠類;(只可1位子女回滬)本市支內、知青人員及其生育的子女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在本市戶口登記滿5年)婚姻登記滿5年的,可以落戶上海。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本市戶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二、進一步完善落戶政策
(一)完善人才落戶政策。聚焦城市功能提升和轉型發展需要,以"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居住"為基本條件,以能力和貢獻為導向,突出人才的市場發現、認可、評價機制,進一步完善人才落戶政策,優化特殊人才引進通道,做好非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落戶和留學生落戶政策的平衡銜接。
(二)統一平衡投靠落戶政策。加強投靠落戶政策的統籌平衡,建立統一的投靠落戶政策,穩妥解決歷史遺留戶口問題。
(三)深化完善積分落戶政策。完善居住證、居住證轉辦常住戶口、直接落戶政策,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積分落戶政策。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合理設置積分分值。按照總量控制、公開透明、有序辦理、公平公正的原則,對達到規定標准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本市常住戶口。
⑹ 上海戶口申請需要什麼條件
上海戶口申請一般需要具備以下的條件:1、以下五類人滿足要求的,可直接拿到上海戶口:創業人才、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企業高級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企業家;2、居轉常。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持證期間已買社保滿7年;3、人才引進政策。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在滬工作穩定的人才,專業和崗位相符。
【法律依據】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本市戶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 第一條 上海市戶口申請條件以下三類人群可申請上海市戶口:
1.直接落戶外地人考入上海公務員、事業編制、國企等人員可直接落戶上海。
2.積分落戶滿足以下條件的可申請上海戶口
①居住證滿7年;
②積分120分+;
③買房;
④社保職稱繳納滿7年,可以累積;
⑤符合上海人才引進條件;
⑥無違法生育;
⑦無犯罪記錄;
⑧稅單必須滿7年;
⑨有上海認可的中級職稱,或等同於這樣的資格證,社保繳納基數連續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3.人才落戶以下五類人才可申請上海戶口。具體標准可見文末。
①創業人才;
②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③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
④企業高管和科技技能人才;
⑤企業家。
⑺ 上海人才引進落戶條件2021
關於印發《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的通知
京人社畢發〔2021〕22號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社會事業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7月5日
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北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_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圍繞「四個中心」功能建設,不斷提高「四個服務」水平,進一步營造發現、引進、培養、留用優秀畢業生制度環境,充分發揮高校畢業生寶貴人才資源作用,推動首都高質量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的畢業生是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屬於定向和委託培養,就讀最高學歷期間未與任何單位存在勞動(錄用、聘用)關系,按時取得學歷學位的非北京常住戶口應屆畢業生。
畢業兩年內初次就業的畢業生參照執行。
第三條引進畢業生工作按照統籌總量、提升質量、保障重點的原則,實行精準引進、分級管理。
建立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主管單位、用人單位組成的權責明確、分工合理、決策科學、公開透明、監督有力的三級管理體系。
(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制定全市引進畢業生政策、計劃並組織實施,對主管單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管理。
(二)主管單位負責制定本地區(系統)用人單位準入條件、引進畢業生計劃並組織實施,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管理。
(三)用人單位按照引進畢業生政策辦理引進,對畢業生進行管理,強化培養留用,提供良好的工作與成長環境。
第四條用人單位按照以下渠道,申請引進畢業生:
(一)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市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一級企業,以本單位作為主管單位,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報。
(二)區級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區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以本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為主管單位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報。
(三)非公有制企業等其他用人單位,以注冊地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作為主管單位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報。
注冊地與納稅地不一致的,經納稅地同意,可通過納稅地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報。
第二章指標管理
第五條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照市政府確定的引進規模,制定年度指標分配方案,遵循以下原則:
(一)支持本市發展戰略、重大規劃實施、重大項目建設;
(二)保障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城市運行等公共服務領域基本需求;
(三)扶持郊區、艱苦行業、基層一線發展;
(四)參考當年需求及往年引進畢業生培養留用情況。
第六條主管單位應結合發展需要分配指標。
其中,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圍繞區域功能定位,綜合考量用人單位發展前景、財稅貢獻、吸納就業、培養留用畢業生等情況進行分配。
第三章引進條件
第七條引進畢業生的用人單位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
(二)運行狀況良好,依法納稅;
(三)具備人事檔案管理許可權或委託本市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管理檔案並辦理落戶手續;
(四)主管單位規定的本地區(系統)用人單位準入條件。
第八條原則上畢業生本科不超過26周歲,碩士研究生不超過30周歲,博士研究生不超過35周歲。
第九條畢業生所學專業應符合用人單位主營業務發展需要,與崗位匹配度高。
第十條畢業生還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碩士及博士畢業生;
(二)北京地區高校、京外地區「雙一流」建設高校的本科畢業生;
(三)文化行業的編劇、導演、演員、舞台技術等崗位,可引進教育部批准能夠獨立設置本科的藝術院校本科畢業生;
(四)體育行業的運動員、教練員、賽事運營等崗位,可引進全國性專業體育院校本科畢業生;
(五)郊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可引進省級師范類高校或其他高校師范類專業本科畢業生;
(六)郊區醫療衛生系統醫、葯、護、技崗位,可引進省級醫學類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
全市醫療衛生系統醫、葯、技崗位,可引進經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含參照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執行的其他專業)合格的本科畢業生。
第十一條以下引進項目實行計劃單列:
(一)市委市政府重點支持的集成電路、人工智慧、醫葯健康等高精尖產業,「兩區」建設重點落地項目,本市市級「服務包」企業,重點稅源、重點引進、重點培育企業以及獨角獸企業,招聘世界大學綜合排名前200位的國內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雙一流」建設學科碩士研究生;
(二)本市考試錄用公務員、選調生(含優培計劃)、博士研究生、退役大學生士兵、特崗計劃鄉村教師,以及按照國家或本市特定政策要求辦理引進的畢業生;
(三)父母均已取得本市常住戶口的畢業生。
第十二條在校或休學期間創業的畢業生,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申請辦理引進:
(一)畢業生本人為創業企業發起人或主要創始人
(二)創業企業創辦時本人持有股份比例不低於10%(不包含股份轉讓、後期入股等情形);
(三)創業企業屬於本市重點發展的產業,創新創業成效突出或帶動就業效果顯著。
第四章辦理流程
第十三條引進畢業生工作全程線上辦理,流程分為以下階段。
(一)調查需求
9月底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匯總分析主管單位報送的下一年畢業生需求。
(二)分配指標
10月底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向主管單位分配下一年指標數量。
(三)確認落戶期限
主管單位指導用人單位與畢業生協商確認後,選擇工作滿半年或三年辦理落戶。
郊區中小學、幼兒園及全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引進的畢業生工作滿三年辦理落戶。
(四)申報公示
1.次年1月至8月,用人單位通過「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向主管單位提交畢業生信息。
2.主管單位審核無誤後,經畢業生本人同意,通過官網公示擬引進畢業生的姓名、年齡、畢業院校、學歷等信息,並公布主管單位的監督電話和聯系地址,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內反映的問題,主管單位應及時核查處理。
3.經公示無異議的,主管單位通過系統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交畢業生信息。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7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確認。
審核通過的,主管單位或用人單位自行列印《XX年北京市引進畢業生審批表》及《接收函》;
審核不通過的,停止辦理引進。
(五)辦理落戶
1.達到約定落戶期限後,用人單位通過系統填報畢業生的畢業證書編號、學位證書編號及原戶籍等信息,主管單位審核並提交落戶信息。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比對審核通過的,主管單位自行列印《非北京生源報戶口介紹信》;
不通過的,撤銷《接收函》,停止辦理落戶。
2.主管單位到公安部門為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
第十四條畢業生落戶完成後,將《XX年北京市引進畢業生審批表》存入畢業生個人檔案。
主管單位將各類會議決議、請示報告、公示等材料存檔。
第五章決策程序
第十五條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將年度指標分配使用情況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行集體研究決策。
第十六條主管單位應參照本辦法建立健全引進畢業生重大事項決策程序,將用人單位引進畢業生准入條件、指標分配等事項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按照「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行集體研究決策。
第十七條主管單位在引進畢業生工作中有重大項目用人需要和特殊人才需求的,應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提交書面申請,其中,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在報請區政府同意後,提交申請。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照「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實行集體研究決策。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引進畢業生工作實行「誰引進誰負責,誰用人誰負責」的監督管理責任機制。
各單位應嚴格履行職責,規范引進程序,優化辦理流程,防控廉政風險,實現系統留痕、記實完整、可查可溯,確保責任壓實。
第十九條主管單位應加強對引進畢業生工作的管理,實行為期3年的畢業生培養留用跟蹤問效;
應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制定廉政風險防控措施,定期排查風險點,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
應加強信息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條用人單位應把好選人關,完善選人用人制度;
依法與畢業生建立勞動(錄用、聘用)關系,合理約定服務期限,履行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繳納社保等責任和義務;
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讓畢業生了解單位發展、運行和落戶年限等情況,保持引進畢業生隊伍穩定。
第二十一條畢業生應做到誠實守信,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做出承諾,嚴禁弄虛作假;
對自身的擇業行為負責,踏實工作,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引進畢業生工作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與指標分配掛鉤。
對存在以下情形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壓減指標、暫停辦理引進畢業生等處理。
涉嫌違紀違規問題和線索的,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一)為超出管轄范圍用人單位辦理引進畢業生的;
(二)不嚴格核實申報材料,推諉、拖延辦事,造成服務對象利益受到損害的;
(三)不按照規定與畢業生建立合法勞動(錄用、聘用)關系或者不履行繳納社保義務的;
(四)以引進畢業生事項為由,收取服務對象代理費、服務費等費用的;
(五)畢業生培養留用存在較大問題,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
(六)協助畢業生提供虛假材料的;
(七)存在索賄、受賄或行賄行為的;
(八)存在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或規章制度行為的。
第二十三條畢業生辦理落戶手續前主動離職或考察不合格的,用人單位告知畢業生後提交申請,經主管單位審核,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撤銷其《接收函》,停止辦理落戶。
存在嚴重失信或弄虛作假行為,或畢業生及其利害關系人存在行賄行為的,停止辦理落戶,對不良信息予以記錄;
已取得本市常住戶口的,予以注銷;
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市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畢業生有明確規定的,按現行政策執行。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關於印發的通知》(京人社畢發〔2018〕37號)《關於建立本市引進畢業生工作新機制的通知》(京人社畢發〔2019〕18號)同時廢止。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⑻ 上海落戶的政策
今年九月份上海市公布了最新的落戶名單,從落戶名單的公示可以看出落戶上海的人越來越多了。新的落戶政策放寬了應屆畢業生、雙一流高校畢業生落戶條件。首先是應屆生落戶條件放寬,對雙一流的高校畢業生降低了門檻。
一、用人單位條件。
用人單位是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請落戶的申請主體。符合下 列條件之一的用人單位,直接錄用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的,可以為錄用人員申請本市戶籍:1.本市行政區域內的黨政機關;2.在本市登記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民辦 非企業單位);3.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信譽良好、注冊資金達到人民幣 100 萬元 (含)以上的企業,且在 2018 年 5 月 31 日前在本市注冊登記(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最高學歷階段自主創業並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為本人申請辦 理本市戶籍的,不受上述注冊資金和注冊登記時間限制);
二、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怎麼處理?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用人單位如確需引進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的,須 在 2019 年 5 月 24 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門、所在區政府或市級以上開發園區主管機構的人力資源工作部門,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畢業生 就業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請(由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受理)。經認定存在虛假申報等情況的用人單位,2019 年提出的落戶申請無效。經核實,用人單位與上年度所錄用且已辦理直接落戶的非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全部未依法履行勞動(聘用)合同的,該單位 2019 年提出的落戶申請無效。
三、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條件。
非上海生源畢業生符合以下條件,可以由用人單位為其申請辦理本市戶籍:1.遵守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2.列入普通高校國家統一招生計劃,全日制且不屬於定向和委託培養,完成學業並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3.在校期間未與任何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或人事聘用關系,未繳納社會保險(非上海生源畢業生最高學歷階段自主創業並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為本人申請辦理本市戶籍,並由該企業為其繳納社會保險的,不受該條件限制);4.與符合前文規定申請條件的用人單位簽訂勞動或聘用合同期為一年及以上的就業協議。中介機構的派遣人員不予受理。
⑼ 上海人才引進入戶流程
法律分析: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引進人才申辦常住戶口日常工作。公安部門負責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監察機關負責對職能部門引進人才申辦常住戶口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教育、科技、衛生、人口計生、民政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做好相關管理工作。
法律依據:《2021年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試行辦法》 第四條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引進人才申辦常住戶口日常工作。公安部門負責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監察機關負責對職能部門引進人才申辦常住戶口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教育、科技、衛生、人口計生、民政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做好相關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