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行企業網銀電票追索功能是什麼
企業網銀電票追索功能分為拒付追索與非拒付追索。拒付追索是指電子商業匯票到期後被拒絕付款,持票人請求前手付款的行為,非拒付追索是指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持票人請求前手付款的行為:1、承兌人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2、承兌人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務活動的。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業務規定請以實際為准。
B. 電票提示付款兩個工作日後退票
可嘗試再次發起提示付款或追索。
1、提示付款被拒付的,可再次發起提示付款或追索。2、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兌人可付款或拒絕付款,或於到期日付款。承兌人拒絕付款或未予應答的,持票人可待票據到期後再次提示付款。3、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的,在作出合理說明後,仍可向承兌人提示付款。匯票的承兌是指匯票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
在作出說明後,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因此,票據持有人在超過提示付款期限的情況下,票據權利一般是不會消滅的。
C. 電票提示付款拒付後怎麼退票
1.提示付款被拒付的,可再次發起提示付款或追索。
2.持票人在票據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兌人可付款或拒絕付款,或於到期日付款。承兌人拒絕付款或未予應答的,持票人可待票據到期後再次提示付款。
3.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提示付款的,在作出合理說明後,仍可向承兌人提示付款。匯票的承兌是指匯票付款人承諾在匯票到期日支付匯票金額的票據行為。
D. 電動車發票補辦多少錢
法律分析:電動車發票丟了是不能補的,但可以補與發票原件同等法律效力的購買憑證。可以到購買電動車的銷售商復印一份原來開的發票,註明與原件相符或一致的字樣,並蓋上銷售方的發票章,則該復印件具有與發票原件同等法律效力。發票是指一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E.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提示付款逾期了怎麼辦 急急急!
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但未超過票據到期日2年提示付款的,在作出合理書面說明後,承兌行可按規定付款。持票人超過票據到期日2年提示付款的,承兌行可拒付票款。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被拒絕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權。
持票人行使追索權時,應當提供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絕證明、退票理由書或者未按照規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證明的,喪失對其前手的追索權。但是,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對持票人承擔責任。
拒絕證明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被拒絕承兌、付款的票據種類及其主要記載事項;
(二)拒絕承兌、付款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三)拒絕承兌、付款的時間;
(四)拒絕承兌人、拒絕付款人的簽章。
退票理由書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所退票據種類;
(二)退票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三)退票時間;
(四)退票人簽章。
其他證明是指:
(一)醫院或者有關單位出具的承兌人、付款人死亡證明;
(二)司法機關出具的承兌人、付款人逃匿的證明;
(三)公證機關出具的具有拒絕證明效力的文書。
(5)深圳電票追索咨詢多少錢擴展閱讀:
持票人應當自收到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的有關證明之日起3日內,將被拒絕事由書面通知其前手。
其前手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內書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時向各匯票債務人發出書面通知。
未按照前款規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權。因延期通知給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損失的,由沒有按照規定期限通知的匯票當事人。
承擔對該損失的賠償責任,但是所賠償的金額以匯票金額為限。在規定期限內將通知按照法定地址或者約定的地址郵寄的,視為已經發出通知。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據債務人的先後順序,對其中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持票人對票據債務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已經進行追索的,對其他票據債務人仍可行使追索權,被追索人清償債務後,與持票人享有同一權利。
行使追索權的追索人獲得清償時或行使再追索權的被追索人獲得清償時,應當交出票據和有關拒絕證明,並出具所收到利息和費用的收據。
背書是指在票據背面或者粘單上記載有關事項並簽章的票據行為。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將票據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一定的票據權利授予他人行使時就必須以背書的形式來進行。
F. 公司的電子承兌過期了,現在已經申請追索,票據狀態顯示拒付追索待清償,然後要怎麼辦啊
對方賬戶沒有錢,與對方溝通,催促還錢。
銀行電子匯票到期後的承兌流程如下:
1、付款人對向其提示承兌的匯票,應當自收到提示承兌的匯票之日起3日內承兌或拒絕承兌。付款人在收到提示承兌匯票時,還應當向持票人簽發收到匯票的回單。回單上應當記明匯票提示承兌日期並簽章。
2、承兌的記載事項。付款人承兌匯票的,應當在匯票正面記載「承兌」字樣和承兌日期並簽章;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應當在承兌時記載付款日期。匯票上未記載承兌日期的,以付款人收到提示承兌匯票之日起第3日為承兌日期。
3、付款人承兌匯票不得附條件,如果承兌附條件,視為拒絕承兌。
(6)深圳電票追索咨詢多少錢擴展閱讀
財務公司持有至到期(承兌人開戶行為財司)
第一步發出托收
收:應收發出托收款項-財務公司
付:持有有價證券及票據-電子商業承兌匯票
第二步托收收妥
(1)、扣收成員單位資金
借:成員單位活期存款
貸:應解匯款
(2)、票交所資金清算後
借:應解匯款
貸:上海票據交易所存款
借:上海票據交易所存款
貸:貼現資產
付:應收發出托收款項-財務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