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深圳退休金計算標准
法律分析:深圳退休金計算標準是統籌養老金以退休時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按繳費每滿一年發給1%計算,過渡性養老金為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乘享受比例;調節金為每月300元。月基本養老金=統籌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
法律依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深圳市財政局關於2019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二、調整辦法 按照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原則調整。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定額加發60元。,(二)掛鉤調整1.與本人養老金掛鉤。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加發(由此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四捨五入」,以元為單位計算,下同)。2.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養老金月標准增加1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養老金月標准再增加1元。公式:與繳費年限掛鉤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繳費年限×1元+(繳費年限-15年)×1元。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的增加額少於15元的,按15元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