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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團體簽證深圳需要什麼手續

發布時間: 2022-08-16 15:36:44

㈠ 從深圳到香港旅遊簽證怎麼辦

前往香港必須持有港澳通行證,通過深圳過境口岸通行,且保證簽在有效期內。

從深圳去香港共有羅湖口岸、深圳灣口岸、福田口岸、皇崗口岸、機場口岸、文錦渡口岸、沙頭角口岸、蛇口碼頭口岸、福永碼頭等口岸

港澳通行證辦理流程:

首次辦理

本人至戶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處提交申請,申請材料有: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張,申請赴香港簽注。

續簽

本人憑身份證及有效的《往來港澳通行證》辦理,也可代辦,代辦人需攜帶身份證。

【特別注意】《往來港澳通行證》有效期不足6個月(部分城市是3個月)不能辦理,須按首次申請手續辦理新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同時申請簽注。

㈡ 香港團隊簽證如何過關

內地旅客持卡式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的「L」簽(團隊簽注)旅客,可以通過深圳各口岸出境大廳自助通道過關,不需跟隨團隊,但是持港澳通行證本的旅客需要走人工查驗通道通關。

在自助過關通道,持證人只需將卡式通行證在機器上一掃,設備讀取到晶元內的簽注信息,第一道門即打開。在第二道門前,持卡人再將指紋在專業設備上讀取,核查無誤後,第二道門打開,即可出關。整個過程大概30秒,即使遇到大客流排隊,預計時間也不會超過1分鍾。

(2)香港團體簽證深圳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自助辦理赴港澳台旅遊簽注的方法:

1、申請人應完成指紋採集等信息採集工作;

2、辦理好信息採集工作後到辦證廳辦理業務;

3、申請人憑有效的往來港澳台通行證件即可自助辦理旅遊簽注,無需提交申請表和照片,委託代辦的免提交委託書等證明材料。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L簽」旅客也可在深圳各口岸自助通關了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公安部推廣自助辦理赴港澳台旅遊簽注

㈢ 深圳去香港的團隊簽,怎麼過去自由行

深圳去香港的團隊旅遊簽證,如需個人游,可以抵達深圳口岸購買送關服務過關,購買一次送關服務就可以,所有口岸都通行。

另外,2017年8月1日以後經所有口岸去香港、澳門的團隊游的港澳通行證,已經不再需要送關服務,團隊旅遊簽也可直接過關。

團隊旅遊簽證逗留注意事項:團隊旅遊簽證分為三個月一次或兩次、一年一次或兩次,簽注規定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門逗留不超過7天,一進一出算一次。

(3)香港團體簽證深圳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深圳赴港自由行,還可以通過辦理港澳通行證個人旅遊簽證前往香港,辦理個人簽證的方法如下:

1、辦理港澳通行證個人旅遊簽證須本人至戶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處提交申請。

2、辦理港澳通行證個人旅遊簽證所需申請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

(2)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3)2寸淡底色彩照2張(也可現場拍照,費用自付)。

(4)只去香港則申請香港簽注,只去澳門則申請澳門簽注,如果香港、澳門都去,則兩地簽注都要申請。

4、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首次或非首次申請)。但均不含郵遞日(一般在五天左右)以及節假日。

5、費用:《往來港澳通行證》每本80元;一次往來簽注,每個15元,二次往來簽注,每個30元。

㈣ 急急急~深圳去香港通行證所需證件要求

去香港要簽證

為規范往來港澳通行證(以下簡稱通行證)和簽注的受理、審批、簽發管理工作,提高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依法行政和科學管理的水平,充分體現公開、公正、公平原則,特製訂本規范。
第一章 受 理
一、 受理部門
(一) 內地居民辦理通行證及簽注,須由其常住戶口所在地縣、市(含地區、地級市、直轄市,下同)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但下列情形除外:
1、 往來港澳從事商務活動的,由單位所在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
2、 進入香港後需辦理延期簽注的,由廣東省公安廳深圳出入境簽證辦事處(以下簡稱深圳簽證辦)受理申請。進入澳門後需辦理延期簽注或者赴香港簽注的,由廣東省公安廳珠海出入境簽證辦事處(以下簡稱珠海簽證辦)受理申請。
3、 現役軍人,由部隊駐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
(二)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來內地後辦理通行證及「其他」類簽注的,由居住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
二、 申請事由和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符合相應條件的人員,可申請辦理通行證及簽註:
(一) 探親。內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來香港或者澳門探親的:
1、 親屬為香港或者澳門永久性居民或者非永久性居民的。
在已開辦居民個人赴香港或者澳門旅遊(以下簡稱「個人游」)地區的常住居民,可探望的親屬是:配偶、父母、子女。
在未開辦「個人游」地區的常住居民,可探望的親屬還包括:(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姨、侄子女、外甥(女)。
符合以上條件的內地居民,其配偶和未滿16周歲的子女,可隨同申請往來香港或者澳門探親。
2、 親屬為外交部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工作人員或者解放軍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部隊人員的。
(二) 商務。內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來香港或者澳門商務的:
1、 在內地的企業或其他單位工作的內地居民,受單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門從事商務等活動的。
企業是指:在國家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
其他單位是指:在國家主管部門登記成立,並在稅務機關辦理登記的事業單位;外國(地區)駐華新聞機構;外國(地區)駐華使領館、代表處;國際組織駐華代表處;律師事務所、民辦學校、民辦醫院。
2、 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赴香港或者澳門從事商務等活動的。
3、 駕駛往返內地與港澳地區的專用交通工具的。
(三)團隊旅遊。內地居民參加指定旅行社組織的旅遊團隊赴香港或者澳門旅遊的。
(四)個人旅遊。經批准開辦「個人游」地區的常住居民個人赴香港或者澳門旅遊的。
(五) 短期居住。內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經香港、澳門有關部門批准,可在香港或者澳門短期居住的:
1、 持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進入許可,赴香港就學、工作、培訓、勞務或者投靠親屬的。
2、 被澳門高校錄取赴澳門就學的。
3、 經澳門治安警察局核准赴澳門勞務、親屬隨任的。
4、 經澳門社會文化司批准赴澳門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部門工作的。
(六) 其他。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往來香港或者澳門的:
1、 內地居民因治病、奔喪、參加訴訟、應試、個人學術交流、參加展覽會等,確需往來香港、澳門的。
2、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來內地後,需往來香港、澳門的。
3、 持附有短期居住簽注通行證的內地居民進入澳門後,需往來香港的。
(七) 簽注延期。持短期居住簽注在香港或者澳門短期居住的內地居民,簽注有效期屆滿,仍具備原申請條件,需繼續往來香港或者澳門的。
三、 申請材料
(一) 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48X33mm)的《中國公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表》(格式見附件,略)和相同規格照片一張。
(二) 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
1、 內地居民提交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復印件(未滿16周歲的可只提交戶口簿復印件)。
2、 現役軍人可提交士兵證或者軍官證復印件。
3、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提交中國護照和在國外定居的證明復印件。
(三) 提交工作單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見。
(四) 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五) 持有有效通行證的,還須提交通行證。
四、 關於工作單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見的具體規定
(一) 意見的內容。該意見由工作單位或者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負責出具,可直接填寫在申請表的相應欄目內並加蓋公章,也可單獨開具。意見應包括下列內容:申請表所填內容是否屬實、申請人是否具有法定不準出境的五種情形,是否同意申請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門(不同意的要說明理由)。
(二) 意見出具單位。1、 國家工作人員,按照組織、人事管理許可權和行政隸屬關系出具單位意見。
2、 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事業單位員工,由所在企、事業單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權的單位人事、保衛部門出具意見;法人代表本人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由相應的人事管理部門出具意見。
3、 大、中學校在校學生,由其所在學校出具意見。
4、 現役軍人,由其所在部隊單位按規定出具意見。
5、 其他人員,由其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見;其中由勞務公司組織赴港澳地區從事勞務的人員,也可由指定勞務經營公司出具意見。
(三)下列人員,無需提交工作單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見:
1、 已實行「按需申領護照」的地區,不屬於登記備案人員的。
2、 內地居民根據本規范向非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的。
3、 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來內地後,需往來香港、澳門的。
五、 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一) 探親。1、 親屬為香港或者澳門居民的,提交其香港或者澳門居民身份證和與港澳親屬的關系證明。
親屬關系證明包括下列證件和證明(受理部門可根據申請人與香港或者澳門親屬的關系要求提交其中的一項或數項):
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明,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香港登記事項證明書,澳門居民身份資料證明書。
已辦理通行證赴香港或者澳門探親的申請人,在該通行證有效的期限內再次申請探望同一親屬的,無須提交親屬關系證明;但因各種原因需要換發、補發通行證的,需重新提交親屬關系證明。
2、 親屬為外交部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工作人員或者解放軍駐港澳部隊人員的,提交上述單位出具的證明函件(證明樣式見附件,略)。
(二) 商務。1、 在企業或其他單位工作的內地居民,受單位派遣赴香港或者澳門從事商務等活動的,可預先向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備案。經審查認定符合條件的備案單位,發給《企業、單位人員辦理赴港澳商務簽注備案證明》(以下簡稱《備案證明》,證明樣式見附件,略)。
(1) 已辦理備案的人員,提交《備案證明》。
(2) 未辦理備案的人員,提交以下證明材料: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復印件,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勞動(聘用)合同復印件,單位委派申請人赴港澳從事商務等活動的證明(證明樣式見附件,略)。
備案項目包括:單位注冊登記信息、經營狀況信息、當年擬派遣赴港澳人員信息等。《備案證明》中的人員名單發生變化的,可申請變更,但原則上1年只允許變更1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出入境管理處(局)應制定本地區單位登記備案的標准和具體操作細則,並對外公布。
2、 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赴香港或者澳門從事商務等活動的,提交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3、 屬於駕駛往返內地與港澳地區的專用交通工具的人員,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由廣東省公安廳出入境管理部門規定並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備案。
(三) 團隊旅遊、個人旅遊。無需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四) 短期居住。1、 屬於赴香港就學、工作、培訓、勞務或者投靠親屬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學生、工作、培訓、勞工或者依親類進入許可。
2、 屬於被澳門高校錄取赴澳門就學的,提交經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核準的澳門高等院校錄取通知書。
3、 屬於經澳門治安警察局核准赴澳門工作的,提交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發出的非本地勞工預報名單;商務部《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勞務合作項目審批表》復印件。
4、 屬於在澳門工作人員隨任親屬的,提交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發出的勞務人員親屬證明。
5、 屬於經澳門社會文化司批准赴澳門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部門工作的,提交澳門社會文化司批准文件。
(以上各類證明文件式樣見附件,略)
(五)其他。1、屬於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來內地後需往來香港、澳門的和持附有短期居住簽注通行證的內地居民進入澳門後,需往來香港的,無需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2、屬於內地居民因治病、奔喪、參加訴訟、應試、個人學術交流、參加展覽會等,需往來香港、澳門的,需提交與該特殊情況相應的證明材料。
(六)簽注延期。1、屬於赴香港就學、工作、培訓、勞務或者投靠親屬的,提交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學生、工作、培訓、勞工或者依親類延期許可。
2、屬於被澳門高校錄取赴澳門就學的,提交經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核準的澳門高等院校在校證明書。
3、屬於經澳門治安警察局核准赴澳門工作、投靠親屬的,提交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發出的非本地勞工預報名單。
4、屬於在澳門工作人員隨任親屬的,提交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廳發出的勞務人員親屬證明。
5、屬於經澳門社會文化司批准赴澳門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部門工作的,提交澳門社會文化司批准文件。
六、 受理工作
(一) 申請材料的提交。申請人須本人前往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材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在同一受理部門再次申請辦理簽注的,可委託他人或由監護人提交申請。
2、申請人年齡已滿70周歲或者身患重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申請手續的,可委託他人提交申請。
3、申請人年齡未滿16周歲的,須由法定監護人陪同提交申請,或者由法定監護人提交申請。
4、申請赴港澳地區從事勞務的人員,可由指定的勞務經營公司指定專人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以上情形中,被委託人須提交委託書,交驗本人和委託人的身份證件;法定監護人須交驗本人的身份證明。勞務公司須事先將該公司的印章、負責人簽名等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
(二) 申請材料的審核。受理部門應當核對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查驗申請表是否填寫完整;出具的工作單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見是否規范,其他各類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有效和符合要求,復印件與原件是否一致;核查申請人是否持有有效通行證、是否屬於登記備案人員、是否屬於不予受理的情形。
受理人員經查驗合格後收取申請材料,在有關材料復印件上加蓋「與原件核對無誤」章並簽名;認為有疑點的,應進行必要的詢問。
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和有關受理規定的,應受理申請,並出具回執。回執上應寫明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前往地、申請事由、受理申請時間和預約取證時間,並加蓋受理部門公章。
對申請不予受理的,應在申請表上填寫不予受理的決定及理由、依據,註明日期,並加蓋受理部門公章,將申請材料退還申請人。
對申請材料不齊全、不規范的,受理人員應一次性向申請人說明需補充的申請材料。
(三)申請材料的報送
經受理部門審驗合格准予受理的申請材料,由受理部門出具受理意見後,將申請材料報送審批部門。
第二章 審 批
一、 審批部門
省級、地市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以及經省級機關授權的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可對往來香港或者澳門的申請做出審批決定。
二、 審批工作
(一) 審核申請材料。審批人員應審核申請材料是否真實、齊備及符合法定形式,審核申請人是否具有法定不準出境的情形、是否屬於在香港或者澳門從事違法活動被列入限制赴香港或者澳門的人員、是否有其他不予批準的情形。
(二) 異地核查。對根據本規范受理的非本轄區居民辦理商務簽注的申請,審批部門應向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地(市)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傳真發出核查函(證明樣式見附件,略)。核查內容包括:核查申請人是否曾申領過通行證、是否屬於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是否具有法定不準出境的情形、是否有其他不予批準的情形。
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須在接到核查函後20日內傳真答復發函部門。
1、核查結果顯示屬於登記備案人員的,不予批准並告知申請人回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
2、核查結果顯示屬於具有法定不準出境的情形和其他不予批准情形的,應該做出不予批准決定。
3、核查結果顯示不屬於登記備案人員且不具有法定不準出境的情形和其他不予批准情形的,復函內容在該通行證有效的期限內有效,通行證過期或者因各種原因需要換、補發通行證的,受理部門需再次向申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地(市)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發函核查。
(三) 審批決定。審批部門作出批准決定的,應確定發給申請人的簽注種類、有效期和前往次數。
審批部門作出不批准決定的,應出具不批准通知書。
(四) 特殊情形。因在港澳地區從事違法活動被列入限制赴香港或者澳門的人員,如其有探望危重病人、治病、奔喪、處理緊急事務、家庭特殊困難等特殊情形,確需前往港澳地區的,由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酌情予以批准,並在簽發證件後2個工作日內將持證人資料情況通報香港入境事務處或者澳門治安警察局。
三、簽注種類、有效期、有效次數、備注項規范
簽注根據申請事由分為七類:探親簽注(簽注字頭為T)、商務簽注(S)、旅遊簽注(L)、訪問簽注(F)、短期居住簽注(Z)、其他簽注(Q)、延期簽注(Y)。
簽注根據前往地分為二類:赴香港簽注和赴澳門簽注。
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不得向申請人簽發兩個以上同一前往地的有效簽注。
各類簽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數規定如下:
(一) 探親簽注(T)。
1、 簽發對象:發給申請赴港澳地區探親的人員。
2、 簽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數:(1) 親屬為配偶、子女、父母的,可簽發有效期3個月的一次或者多次有效簽注。
(2) 探望其他親屬的,簽發有效期3個月的一次有效簽注。
隨同申請人探親的配偶或未滿16周歲子女,可簽發與該申請人相同有效期和有效次數的簽注。
(二) 商務簽注(S)。1、 簽發對象:發給赴港澳地區從事商務等活動的人員和駕駛往返內地與港澳地區的交通工具人員。
2、簽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數:(1) 未辦理備案的人員,簽發有效期3個月的一次有效簽注。(2) 已辦理備案的人員,可簽發有效期3個月的一次有效簽注、6個月多次有效簽注或者有效期1年多次有效簽注。各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根據對外公布的備案標准確定簽發備案單位人員的簽注有效期。(3) 駕駛往返內地與港澳地區的交通工具人員,簽發多次有效簽注,簽注有效期按照有關規定確定,但最長不超過1年。
(三) 旅遊簽注(L)。1、 簽發對象:發給赴港澳地區團隊旅遊的人員。
2、 簽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數:簽注有效期為3個月,分為一次有效和二次有效兩種,可按申請人需要簽發。
(四) 訪問簽注(F)。1、 簽發對象:發給個人赴港澳地區旅遊的人員。
2、 簽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數:簽注有效期為3個月,分為一次有效和二次有效兩種,可按申請人需要簽發。
(五) 短期居住簽注(Z)。1、 簽發對象和有效次數:發給赴港澳地區短期居住的人員;簽注多次有效。
2、 簽注有效期:(1) 經香港入境事務處許可赴香港的,簽注有效期按照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學生、工作、勞工、培訓或者依親類進入許可規定的最長有效期確定。(2) 被澳門高校錄取赴澳門就學的,簽注有效期按照澳門高校錄取通知書規定學習期限確定,但最長不超過1年。
(3) 經澳門治安警察局核准赴澳門勞務的,簽注有效期按照澳門治安警察局核準的預報名單規定的期限確定,但最長不超過2年。(4) 經澳門治安警察局核准赴澳門隨任親屬的,簽注有效期按照澳門治安警察局核準的勞務人員親屬證明規定的期限確定,但最長不超過2年。(5) 經澳門社會文化司批准赴澳門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部門工作的,簽注有效期按照批準的期限確定,但最長不超過2年。
(六) 其他簽注(Q)。1、 簽發對象:發給有其他特殊情形的人員。
2、 簽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數:簽注有效期3個月,一次有效。
(七) 延期簽注(Y)。1、 簽發對象:發給申請簽注延期的人員。
2、 簽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數:參照短期居住簽注的有關規定確定。
第三章 簽 發
一、 簽發部門
通行證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統一製作、簽發。
簽注由省級、地(市)級或者有審批權的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製作、簽發。
二、 簽發工作
(一)未持有有效通行證的,發給通行證並附發與申請事由相應的簽注。持有有效通行證的,簽發與申請事由相應的簽注。
(二)申請人憑受理部門出具的回執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通行證和簽注。凡申請人自願選擇郵政特快專遞服務的,通過郵政速遞部門將證件直接送達申請人。
三、簽注項目及填寫方法
往來港澳簽注共設置9個填寫項目,分別是:簽注字頭、姓名、前往地、證件號碼、有效期、前往次數、簽發日期、簽發地點、備注。
(一) 簽注字頭:填寫代表簽注種類的拼音代碼。簽注種類與代碼的對應關系是:探親-T,商務-S,旅遊-L,訪問-F,短期居住-Z,其它-Q,延期-Y。
(二) 姓名:填寫持證人姓名漢字和漢語拼音。
(三) 前往地:填寫「香港」或者「澳門」。
(四) 證件號碼:填寫通行證號碼。
(五) 有效期:准許持證人前往香港或者澳門的最後截止期限。
(六)前往次數:在有效期內准許持證人前往香港或澳門的次數。分為:「壹次」、「貳次」、「多次」。
(七)簽發日期:填寫簽注的製作日期。
(八)簽發地點:簽發部門所在省、自治區漢字名稱加上地級市漢字名稱或者直轄市漢字名稱或者規范簡稱。在深圳、珠海簽證辦辦理換發、補發和簽注延期手續的,填寫:「深圳簽證辦」或「珠海簽證辦」。
(九)備註:填寫需提示持證人並供香港、澳門出入境管理部門參考的事項。具體填寫規范如下:
1、 赴香港簽注
有效期 次數簽注種類 3個月 6個月 1年
1次 2次 多次 多次 多次
探親 逗留不超過14天 自首次進入日起90天
商務 逗留不超過7天或14天 每次逗留不超過14天 每次逗留不超過14天
旅遊 逗留不超過7天;需隨團出境 每次逗留不超過7天;需隨團出境
訪問 逗留不超過7天 每次逗留不超過7天
其它 逗留不超過14天
短期居住 本簽注適用於持證人持有有效的香港進入許可或者持證人已進入香港並獲准短期居住。
延期 本簽注適用於持證人持有有效的香港進入許可或者持證人已進入香港並獲准短期居住。
2、赴澳門簽注。
有效期 次數簽注種類 3個月 6個月 1年
1次 2次 多次 多次 多次
探親 逗留不超過14天 無
商務 逗留不超過7天或14天 每次逗留不超過14天 每次逗留不超過14天
旅遊 逗留不超過7天;需隨團出境 每次逗留不超過7天;需隨團出境
訪問 逗留不超過7天 每次逗留不超過7天
其它 逗留不超過14天
短期居住 無
延期 無
第四章 其 他
一、 換發通行證
通行證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本規范規定重新申請辦理通行證和簽註:
1、有效期期滿前6個月的;
2、簽注頁用完或者即將用完的;
3、被塗毀、損壞的;
4、製作錯誤或者出現質量不合格問題的;
5、其他經原審批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認可的特殊情形。
持附有短期居住簽注的通行證進入港澳地區後需換發通行證及辦理同類簽注的,可通過香港、澳門中國旅行社向深圳、珠海簽證辦提交申請。
受理申請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核查原通行證的發證記錄,並將原通行證打孔或者剪角作廢。
申請人原通行證所附簽注仍在有效期內的,無須提交與申請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在原簽注有效期內,原通行證可與新簽發的通行證同時使用。
二、補發通行證
(一)通行證持有人遺失通行證的,可以按本規范規定重新申請辦理通行證及簽注;附有短期居住簽注的通行證持有人在香港或者澳門地區遺失通行證後需補發通行證及辦理同類簽注的,可通過香港、澳門中國旅行社向深圳、珠海簽證辦提交申請。
(二)申請時除按本規范提交規定的證明材料之外,需提交遺失聲明;在香港或者澳門申請補發通行證的,還需提交香港入境事務處或者澳門治安警察局出具的身份確認證明。
(三)受理補發通行證申請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應核實遺失通行證的發證記錄和通行證持有人的出入境記錄,並將遺失證件的有關資料通報原發證部門,由原發證部門宣布作廢。
(四)通行證持有人在香港或者澳門地區遺失通行證的,可向深圳或者珠海簽證辦申請辦理一次性入出境通行證返回內地。
三、工作期限
(一)申請辦理通行證和簽注的,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和證件、簽注的製作。
(二)已持有效通行證,再次申請簽注的,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和簽注的製作。
(三)屬於赴澳門從事勞務的申請,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和證件、簽注的製作。
(四)屬於特殊情況急需去香港或者澳門的,按照急事急辦的工作原則,優先審批辦理。
(五)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對非本地常住戶口人員進行核查的,核查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工作期限內。
四、通行證和簽注的吊銷和宣布作廢
(一)通行證持有人具有《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第十三條或者第二十八條情形的,其通行證應予以吊銷或者宣布作廢。持短期居住簽注的內地居民,被取消在香港或者澳門短期居住資格的,其所持短期居住簽注應予吊銷或者宣布作廢。
(二)通行證吊銷的形式有兩種:收繳通行證;裁去通行證封面的右上角或者在通行證封面打孔。吊銷簽注的,可在簽註上加蓋「注銷章」。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收繳通行證後,應向申請人出具通行證收繳證明。
(三)通行證遺失,或者通行證、簽注確需吊銷但無法採取上述吊銷形式的,通行證或簽注的簽發部門應宣布證件或簽注作廢,並將通行證、簽注的基本資料報告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五、收費標准
往來港澳通行證 每證100元
一次有效簽注 每證20元
二次有效簽注 每證40元
有效期1年以下(含)多次有效簽注 每證100元
有效期1年至2年(含)多次有效簽注 每證150元
有效期2年至3年(不含)多次有效簽注 每證200元
有效期3年以上(含)多次有效簽注 每證300元

㈤ 香港團簽過關還要買送關證明嗎

香港團簽過關不需要買送關證明了。凡7歲以上持卡式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旅客均可以使用自助通道通關。

遊客必須持有"港澳通行證"及"有效的簽注"才能到香港/澳門;而港澳通行證分「G」簽和「L」簽(個人旅遊和團隊旅遊),以往G簽正常過E通道或者是人工就好了,但是L簽還需要去旅行社辦理一個送關證明。

「送關」只是一種俗稱,實際上叫做「隨團隊出入境」,也簡稱「做名單」。並不一定必須要有旅行社送你,但必須持有赴港澳團隊旅遊的名單,否則L簽是沒法過關的。有了這個名單L簽就可以過關了。

深圳各口岸持L簽證來往香港的團隊簽證旅客,無需再用旅行社的團隊名單過關了。持有L簽(團隊旅遊)的港澳通行卡可自助過關,而仍舊持有本子的則需要在人工通道過關。

(5)香港團體簽證深圳需要什麼手續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規定》 :

第十一條 中國籍旅客進出境行李物品,超出自用合理數量及規定的限量、限值或品種范圍的,除另有規定者外,海關不予放行。除本人聲明放棄外,應在三個月內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辦理退運手續;逾期不辦的,由海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旅客進出境時應遵守本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授權有關海關為實施本規定所公告的其它補充規定。違者,海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行政處罰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處理。

案例:

從近百元跌到不到10元,內地只能辦L簽證的旅客這筆長久以來的「買路錢」終於可以不交。昨天,記者從多方面采訪獲悉,雖然包括公安、旅遊和邊檢等部門沒有正式文件下發,但內地旅客持卡式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的L簽證旅客,已可以不用再花錢買送關的「白表」,走深圳各口岸出境大廳自助通道過關了!但拿「本本」的暫時還得走人工查驗通道。

L簽內地旅客無需「跟團」

其實,這項政策也並不突然,早在今年1月份開始,一些大口岸已正式啟用「團隊旅遊自助查驗專用區域」驗放團隊出境旅客,「L簽」也可以自助通關。

深圳市民享受著「一簽多行」的便利,但如果內地家人和親戚朋友來深圳想去港澳游就麻煩了,除了少數城市可以拿G簽,也就是可以說走就走的「個人旅遊簽注」外,絕大部分得陪著家人和親朋走排大隊的「L簽」,就是「團隊旅遊簽注」。

「明明就是自己帶著朋友去香港,非得花錢買個白表,假裝是跟著某個旅行團隊一起出關。」家住福田區蓮花北村的高先生說,以前直接找旅行社,得七八十元錢,後來淘寶只需要七八元錢,但也得到口岸去聯系和拿表才能出行。

當然,也有很多內地旅客的確是參團出行的,而對於想自由行的旅客來說,這也是一項福音,無需再假裝跟團出行。

據深圳邊檢總站公開數據顯示,2016年深圳邊檢總站共查驗出入境人員2.39億人次,其中全年自助查驗出入境人數達1.22億人次,佔全部出入境人數的51.16%。

這意味著1.17億人次是持「L簽」走人工查驗通道出入境,每個旅客一出一入算一次的話,也有5850萬人,以「淘寶價」7元一份送關表計算,這項新政一年將為遊客省下近4億元的送關費。

正式文件未見,便民措施先行

這項新政目前並未見到官方正式發布的文件,不少旅客都是從朋友圈、網路等渠道獲悉。那究竟是否為真?記者昨天首先在淘寶網上搜索送關服務等店家,掌櫃直言從8月5日、6日開始,持「L簽」的遊客,拿著卡片港澳通行證的,已經不需要送關服務了,自己可以過關。

記者致電深圳邊檢總站媒體聯絡人,截至記者發稿,並未予以回應。但記者從其它各口岸了解到,目前雖然未見紅頭文件,但口岸本著便民利民措施,實際上是已可以自助過關。

2017年1月27日,羅湖口岸正式啟用「團隊旅遊自助查驗專用區域」驗放團隊出境旅客,「L簽」也可以自助通關了。當時,凡7歲以上持卡式電子往來港澳通行證的旅客均可以使用自助通道通關。

㈥ 關於到香港辦團體簽證到深圳過關的問題

沒有影響。只是時間里要拿捏准了,建議改成停留13天比較保險。

㈦ 在深圳辦理港澳通行證需要哪些材料

一、深圳以及廣東省戶籍辦理材料:

1、基本材料: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照片數碼回執

2、注意事項: 如果申請人未滿16周歲的,可以使用戶口簿代替身份證

3、不同申請對象還需提交的相應材料

(1)軍人,還需提供軍人身份證明《軍官證或土兵證或軍校學員證)

(2)國家備案人員,還需提供人事主管單位出具的《關於同意 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

二、非廣東省戶籍辦理材料:

1、基本材料: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照片數碼回執。

2、注意事項: 如果申請人未滿16周歲的,可以使用戶口薄代替身份證,辦理還需提供監護人的身份證

3、不同申請對象還需提交的相應材料:

(1)持有有效《深圳經濟特區居住證》的非廠東省戶籍居民,交驗居住證原件。

(2)非深戶籍而就讀深圳市的大學生,提交學校出具的高等院校在讀證明。

(3)國家備案人員,需要提交人事主管單位出具的《關於同意 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

(4)非深圳戶籍就業人員及在深圳高等院校在讀的非深圳戶籍大學生的年滿60周歲父母、未滿16周歲子女和深圳戶籍居民的父母,子女、配偶,提交在深親屬的身份證及親屬關系證明復印件並交驗原件。


資料擴展:

可以在深圳以下地點辦理港澳通行證:

一、深圳邊防支隊辦證室

單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1016號辦證室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二、深圳市鹽田區沙頭角街道辦事處行政服務大廳辦事窗

單位地址:深圳市鹽田區沙頭角街道沙深路121號一樓沙頭角街道行政大廳辦證室1號窗

辦公時間:9:00-18:00

三、深圳(寶安機場)出入境簽證辦事處

單位地址:深圳寶安機場一樓國際到達東翼1R016受理窗口

辦公時間:10:00至第二天2:00

四、寶安區寶安國際機場航站樓深圳(皇崗)出入境簽證辦事處

單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南路30號皇崗口岸聯檢大樓一樓入境大廳受理窗口

辦公時間:0:00-24:00

五、深圳(羅湖)出入境簽證辦事處

單位地址:深圳市羅湖區1010號羅湖口岸聯聯大樓入境大廳二樓受理窗口

辦公時間:7:00-23:30

㈧ 深圳辦理港澳通行證需要什麼材料

分析如下:

首次辦理須本人至戶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處提交申請。

申請材料有:居民身份證及復印件(用A4紙復印,可復印在同一張紙上)以及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2寸淡底色彩照2張(也可現場拍照,費用自付)。

同時分別申請赴香港、澳門的簽注。只去香港則申請香港簽注,只去澳門則申請澳門簽注,如果香港、澳門都去,則兩地簽注都要申請。

【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首次或非首次申請)。但均不含郵遞日(一般在五天左右)以及節假日。

【費用】《往來港澳通行證》每本80元;一次往來簽注,每個15元,二次往來簽注,每個30元。

《往來港澳通行證、簽注申請須知》

(一)內地居民單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應當按要求填寫申請表,回答有關詢問並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申請人照片。

2、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也可交驗居民戶口簿;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上述身份證件須留存復印件或者電子掃描圖片。

3、按規定提交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4、按照公安部有關規定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還須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條件的證明。

5、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

6、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拓展資料:

港澳通行證,俗稱雙程證,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簽發給中國內地居民因私往來香港或澳門地區旅遊、探親、從事商務、培訓、就業、留學等非公務活動的旅行證件。

通行證分為個人旅遊、團隊旅遊、探親、商務、其他、逗留等種類。

2017年8月1日以後經所有口岸去香港、澳門的團隊游的港澳通行證,已經不再經旅行社團簽過關,團隊旅遊簽也可直接過關。

2018年9月1日起,內地居民可在全國范圍內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異地申請換(補)發普通護照、往來港澳通行證、往來台灣通行證;可在全國范圍內任一公安出入境管理機構異地申請往來港澳台團隊旅遊簽注 。


資料來源:網路:港澳通行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