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深圳小學入學條件積分
深圳小學入學條件積分共分為:1、孩子為本城區戶籍且在學區購房積分為100分;2、孩子為其他城區戶籍且在學區購房積分為95分;3、孩子為學區戶籍且在學區租房積分為90分;4、孩子為非深戶籍且在學區購房積分為80分。
5、孩子為本區戶籍且在租房的積分為75分;6、孩子為其他城區戶籍且在租房的積分為70分;最新的第7類:孩子為非深戶籍且在租房的積分為60分;深圳部分城區,它們的學位要求、分類雖有些許區別,但大致上差不多。
積分入學政策簡介
積分入學是指為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入戶、子女入讀公校。積分由基礎分、附加分和扣減分等三部分組成。
深圳公立小學推薦
深圳實驗學校;深圳小學;福田區園林小學;深圳市翠竹小學;育才第一小學。
⑵ 深圳入學積分如何計算
深圳戶籍學生:按照在學區居住時間積分
按申請學生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月份)來積分,居住每滿1個月積1分。計算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是:提交合法產權證明材料的,按發證日期計算;提交租賃憑證(合同)證明材料的,按照租賃憑證(合同)載明的登記備案日期計算;提交特殊住房證明材料的,按照社區或所在單位和街道相關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顯示的入住日期計算。計算居住時間的截止日期是:學位申請當年的3月31日。積分不封頂。
2.非深圳戶籍學生:按照社保或經營時間及計生情況積分
非深圳戶籍學生的積分包括社保或經營時間積分與計生積分兩項,兩項積分之和為其有效積分。
(1)社保或經營時間積分:申請學生的父母(或監護人)在深圳市有繳納社保的,按在本市繳納社保的累計時間計算積分;屬於經商辦企業未繳納社保的,按照本市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入股或設立時間計算積分(社保或營業執照二選一即可,社保提交父、母任何一方即可)。如果父母有一方及以上是深圳戶籍的,經當事人申請,可以以父母戶籍遷入深圳的時間計算積分。每滿一個月積1分,時間計算到學位申請當年的2013年3月31日為止。積分不封頂。
(2)計生情況積分:獨生子女積60分,其他政策內子女積30分,政策外子女本項目不積分。
(2)深圳南山小孩上學如何積分擴展閱讀:
根據深圳市教育局2013年4月初發出的《關於做好2013~2014學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除了深圳戶口外,是否擁有學區住房以及在學區租房的年限,是不是獨生子女等事項也成了影響孩子入學的重要指標,並且被折算成具體分數進行統一排名。
非深戶籍適齡兒童由基礎分和加分兩部分構成。基礎分以申請人在學區的住房情況和入戶情況為基礎,分為5種類型,每一類型上下相差5分,其中第一類型最高,為90分,其要求為「在學校報名地段購房(住宅用途商品房,兒童及監護人合法產權在51%以上),兒童入戶在該房產,最低的是監護人在學校報名地段租房或居住於其他類型住房 的第五類型,70分。
多種情況可加分。申請人是獨生子女與羅湖區不同,可加3分,租房戶能提供無房證明的加2分,租房戶還可按租賃憑證在街道租賃所登記備案日期,每滿1個月加0.1分(累計不超過10分),而能提供證明申請人家庭在住房地址實際居住的連續扣費證明(如水電費、煤氣費等),可以每滿1個月加0.1分(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
2013年申請福田區小一或初一學位,家長可填報三個志願。其中第一志願為居住地地段所屬學校,為固定志願;第二和第三志願由家長自由選擇填報,學校錄取時先錄第一志願,如全未完成招生計劃,再錄取第二志願,以此類推。
填報志願時,家長必須對是否服從調劑作出選擇。選擇不服從調劑的學生,若未被填報的志願學校錄取,區教育局不再安排公辦學校,家長需自行聯系民辦學校接收。同時,27所中小學將實行學位申請房政策,如果某套住房住戶的小孩已經申請過某小學(或初中)的學位,在該小孩上學期間,另一家庭的小孩不得再以該套住房向該學校申請學位。
⑶ 深圳積分入學政策
法律分析:目前,深圳小學學位採用積分入學的方式,分6到7類。第一類:本區戶籍、學區購、100分;第二類:他區戶籍、學區購房、95分;第三類:學區戶籍、租房、90分;第四類:非深戶籍、學區購房、80分;第五類:本區戶籍、租房、75分;第六類:他區戶籍、租房、70分;第七類:非深戶籍、租房、60分;深圳有些區學位要求分類雖有些區別,但大致差不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全民族素質,根據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
⑷ 深圳小學積分怎麼算2022
積分計算= 基礎分+連續居住加分+社保加分+計生加分。
(1)學位積分由基礎分和加分兩部分構成
★ 基礎分:根據申請人戶籍和居住情況,設置6個基礎分值;
★ 加分:深圳戶籍學生、非深戶籍學生加分項一樣。
第一志願為網上申請學位時實際居住地段所屬學校,為固定志願,不可隨意選擇;
屬於分享學區招生的,分享學區內的學校會作為提前志願學校供分享學區內的生源選擇(自願),計算積分後按提前志願、第一、第二、第三志願以及積分高低依次排序錄取。
⑸ 深圳入學積分怎麼算的
深圳目前的積分入學錄取方法有兩類:
(1)直接對比積分
各項加起來的積分進行比對,由高到低錄取。
(2)類別加積分
按照戶籍、房產情況進行分類,先類別後積分,同類別比對積分。
也就是說:假如分1,2,3三類,學校錄取時先錄取1類的學生,按積分高低次序錄取,1類錄完還有空餘學位則錄取2類;假如在1類已經錄滿則不再錄取2、3類。這也就是大家「口口相傳」的「先類別,後積分」。
舉個例子:如果同時有1類80分和2類92分的兩個同學,那麼在錄取過程中會優先錄取1類80分的同學。
一般情況下,無論是不是按純積分錄取,類別(學位類型)都更重要。
各區的錄取方法
1、類別+積分
羅湖、龍華、坪山、光明,是按「先學位類型,後積分」確定錄取的,最後錄取線都會表示為XX類XX分。
2、純積分
福田、南山、龍崗、鹽田、寶安、大鵬、深汕,其實也是有劃分學位類型的(南山區例外,不分類別),但都是折算成積分,越高的類別折算積分越多,最後錄取線則表示為XX分。
目前大多數區積分項大體類似,孩子是深戶靠居住時間積分,孩子是非深戶靠父母社保繳納時長加分。
另外,各位家長還要注意:居住時間按房產證/租賃憑證簽發日期截止到入學前月份累計,社保繳納需要參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繳納的時間。
⑹ 深圳積分入學2021年政策
法律分析:1、深圳戶籍增加了戶籍積分,積分入學辦法為基礎分+戶籍積分+住房積分+計生積分;
2、非深戶籍取消原來的住房積分,增加社保和居住證積分,積分入學辦法為基礎分+居住證積分+社保積分+計生積分。
3、以上積分項目和分值與非大學區積分入學辦法一致, 其中基礎分為60分,實現了全區統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十一條 國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需要,推進教育改革,推動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銜接融通,完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健全終身教育體系,提高教育現代化水平。
國家採取措施促進教育公平,推動教育均衡發展。
國家支持、鼓勵和組織教育科學研究,推廣教育科學研究成果,促進教育質量提高。
⑺ 2019年深圳南山區一年級和初一新生積分入學實施辦法
深圳南山區一年級和初一新生積分入學實施辦法
南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積分入學實施辦法
(修訂稿)
為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招生行為,促進教育公平,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符合在深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同時也為了使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積分入學方案更加科學合理,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印發〈深圳市關於加強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五個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號,簡稱「1+5」文件)、《關於印發深圳市義務教育就近入學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府辦〔2008〕130號)、《關於義務教育公辦學校試行積分入學辦法的指導意見》(深教〔2013〕100號)和《深圳市教育局關於做好2016—2017學年度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16〕77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現制訂並發布《南山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積分入學實施辦法(修訂稿)》。
一、積分項目
積分入學的對象包括所有深圳戶籍學生和符合市政府「1+5」文件規定的非深戶籍學生,享受政府相關政策優惠人員的子女按市、區有關規定辦理。
按照市政府「1+5」文件規定,結合我區多年的實踐和實際情況,共設置4個積分項目,滿分為100分。
(一)申請入讀學生戶籍情況(滿分為30分)
1.深圳戶籍分為3類(詳見附件,下同)
2.非深圳戶籍分為4類
(二)申請入讀學生家庭住房情況(滿分為40分)
,我區施行學區房學位鎖定製度,家長可登陸「南山區學區房查詢系統」查詢住房學位鎖定情況,若已鎖定,則該套住房在鎖定期間不能用於申請學位。
1.購房分為6類
2.租房分為8類
溫馨提示:學區內租房(僅提供紅本租賃憑證的才能積分,辦理藍本「房屋租賃信息」卡的不能積分;深戶兒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沒有購房:①兒童戶籍地址屬於申請學校學區內的在原選項分值基礎上加12分;②兒童戶籍地址屬於申請學校學區外的在原選項分值基礎上加7分)。
(三)申請入讀學生計劃生育情況(滿分為20分)
按申請人家庭計生情況分為3類。
(四)申請入讀學生父母繳納社會保險情況(滿分為10分)
按申請入讀學生戶籍情況分為2類。
二、積分的核定
積分的核定分三步進行。第一步:家長按規定時間在區教育局招生系統網上按自身條件選擇對應項目、類別填報相關信息。第二步:學校根據申請人提交的入學資料與網上填寫的信息進行比對,驗核材料後給予初審積分,並向家長發放書面回執(需由家長親自簽收);第三步:由學校、教育局將申請入讀學生資料分別報送政府各相關職能部門,通過網上信息比對審核確認材料的真實有效性,學校再根據各職能部門的審核結果在招生系統進行終審確定(與初驗信息不一致的需提前書面告知家長),系統自動生成終審積分,終審積分為新生錄取的直接依據。
三、積分的使用與公布
學校、教育部門將按終審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直至各學校招生計劃錄滿為止。家長在規定時間可通過區教育局招生系統網站查詢錄取結果和終審積分。符合入讀條件但未被錄取到所申報學校的,由區教育局按終審積分從高到低調劑分流到周邊有富餘學位的公辦學校或公益民辦學校。不接受或主動放棄調劑分流的申請入讀學生,教育部門不再負責安排公辦學位。凡在區屬民辦學校就讀並通過資格審核的學生,享受政府發放的深圳市民辦中小學學位補貼。
本辦法自秋季招生開始實施,相關細則由區教育局牽頭制訂,區屬民辦學校的義務教育招生參照本辦法執行。
附件:南山區積分入學項目及分值標准
南山區積分入學項目及分值標准
一、申請入讀學生戶籍情況(滿分為30分)
1.深圳戶籍分為3類
A:學生是學區內戶籍(指學生戶籍地址在本校學區圖紅線范圍內且戶主是學生父母)——30分
B:學生是南山區戶籍——26分
C:學生是南山區以外本市其他區戶籍——20分
2.非深圳戶籍分為4類
D:父母雙方一方是深戶,另一方持有居住證——20分
E:父母雙方均辦理了居住證——18分
F:父母雙方只有一方辦理了居住證——12分
G:學生父親或母親是享受相關政策優惠人員——20分
溫馨提醒:F項作為過渡政策,提供父母單方在深居住證可以申請學位,從2017年起須提供父母雙方在深居住證。
二、申請入讀學生家庭住房情況(滿分為40分)
1.學區內購房分為6類
A:購一手房2年或以上(8月31日前購房,父母產權51%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40分
B:購一手房2年以下(9月1日後購房,且父母產權51%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38分
C:購二手房3年以上(2013年8月31日前購房,且父母產權51%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36分
D:購二手房3年以下(2013年9月1日後購房,且父母產權51%以上,含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在一起)——34分
E:購合法集資房或者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辦證明)——30分
F:購房,父母產權佔51%以下的——30分
溫馨提示:購安居型商品房的,請根據自身實際,對照選項ABCD,選擇對應的一項。
2.學區內租房分為8類(溫馨提示:僅提供紅本租賃憑證的才能積分,辦理藍本「房屋租賃信息」卡的不能積分;深戶兒童本人及父母在深圳沒有購房:①兒童戶籍地址屬於申請學校學區內的在原選項分值基礎上加12分;②兒童戶籍地址屬於申請學校學區外的在原選項分值基礎上加7分)
G: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轉房(轉租戶不予考慮)——20分
H:申請入讀學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購房,且業主與學生全家的戶口不在一起——20分
I:單位宿舍。居住2年(含2年)以上(在8月31日之前入住)——9分;居住2年以下(在9月1日之後入住)——7分
J:租房5年以上(租賃合同在2011年8月31日前簽訂)——15分
K: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租賃合同在2011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之間簽訂)——12分
L: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租賃合同在2013年9月1日-8月31日之間簽訂)——9分
M: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租賃合同在9月1日-8月31日之間簽訂)——7分
N:租房1年以下(租賃合同在9月1日後簽訂)——5分
三、申請入讀學生計劃生育情況(滿分為20分)
A:獨生子女----20分
B:政策內生育----18分
C:政策外生育(已接收處理)----10分
四、申請入讀學生父母繳納社會保險情況(滿分為10分)
1.申請入讀學生為深圳戶籍的(無需查驗父母就業情況)—10分
2.申請入讀學生非深圳戶籍的需查驗父母有無社會保障卡或營業執照,分為2類
A:雙社保(單親家庭按雙社保計分,但需查驗相關法定證件或文書)——10分
B:單方社保或營業執照——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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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積分入學怎麼算積分
從南山區教育局獲悉,該區已公布「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積分入學試行辦法」。從今秋起,該區公辦初中、小學新生學位,將以積分從高到低依次安排學位。
據了解,南山區「積分入學」方案共設置了4個積分項目,滿分為100分。
第一個積分項目是申請入讀學生戶籍情況,滿分為20分。其中深圳戶籍分為3類,A類20分,學生是本學區戶籍;B類15分,學生是本學區掛靠戶籍;C類14分,學生是非本學區戶籍。
第二個積分項目是申請入讀學生家庭住房情況,滿分為50分。該積分項目把學區內購房分為7類,把學區內租房分為8類。
第三個積分項目是申請入讀學生計劃生育情況,滿分為20分。該項目按家庭子女數及申請者屬家庭中第幾胎的情況,分為9類。其中獨生子女(含雙胞胎)得20分,政策外第一胎(指未婚生育有罰款手續的)得13分,政策外第三胎(有罰款手續)得0分。
第四個積分項目是申請入讀學生父母就業情況,滿分為10分。其中申請入讀學生為深圳戶籍的,無需查驗父母就業情況,得10分。
南山區「積分入學」方案規定,該區公辦學校、教育部門將按終審積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直至各學校招生計劃錄滿為止。各學校在規定時間張榜公布新生錄取名單及其所得終審積分,家長也可通過區教育局招生系統網站查詢錄取結果和終審積分。
(8)深圳南山小孩上學如何積分擴展閱讀
管理原則
1、公開透明
要求切實增強工作透明度,做到積分標准公開,積分結果公開,學位安排公開。而且,積分入學辦法實施前,各區都向社會進行公告,並做好溝通、解釋、宣傳工作。
2、分區統籌
各區根據區情制定科學的積分細則,市局直屬學校義務教育積分入學工作納入轄區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3、綜合積分
各區實施辦法均將戶籍類型、住房性質、居住年限、社保或營業執照、計生情況等作為綜合積分因素,住房並非唯一積分項目;根據住房類型設置不同分值,體現了各區特點和從實際出發的原則,如果不加區別,會造成新的不公平;是否擁有房產並不是區分貧富問題,一些有房戶仍到其他地段租房或買房,以求子女能進入理想的學校,說明房產問題具有復雜性,不能簡單化。
⑼ 深圳孩子上學社保積分怎麼算
法律分析:1.羅湖區 非深圳戶籍兒童社保時間積分: 申請兒童父母(監護人)連續繳交社保(養老+醫療)
2.南山區 深戶: 社保加分:深戶加10分。 社保時長加分:學位申請人是深戶,加分項按11
3.寶安區 深戶: 不憑社保加分。 非深戶: 社保時間加分: 加分以養老險和醫療險中同時繳納
4.龍華區 深戶: 不憑社保加分。 非深戶: 按照申請人父母(監護人)累計繳納社保
5.大鵬新區 深戶: 不憑社保加分。 非深戶: 社保時間加分: 按申請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