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深圳社保年限
深圳社保年限規定具體如下:
1、醫保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和本市實際繳費年限)需男滿30年、女滿25年,其中在本市的職工醫保實際繳費年限應滿10年及以上,並在本市按月領取退休待遇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享受本市職工醫保退休人員待遇;
2、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
3、在同一城市,累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滿15年,基本醫療保險20年,退休時,即按繳納所在城市標准發放最低基本養老金,執行繳納所在城市醫療保險標准;
4、按照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就是說養老保險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但是繳費年限越長、繳費基數越大,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就越多;
5、失業保險若想要領取,則需滿足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並繳費滿1年的條件之一。由此可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至少要繳滿滿1年以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② 深圳社保交滿10年可以按拿深圳養老金嗎
法律分析:不行,只是社保交滿了十年還不可以拿標准工資。這個只是一個條件,需要滿足三個條件:累計(連繳或續繳)在深圳繳納社保滿十年(120個月)或以上;總共(各地相加)繳納社保滿十五年(180個月)或以上;年齡達到退休年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