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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失業金暫停了怎麼辦

發布時間: 2022-10-04 17:10:53

① 失業補助金不小心點了停發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聯系失業金的管理部門進行人工開通。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從申領之月起按月發放失業補助金,發放時間最長不超過6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四條 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十七條 失業保險金的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不得低於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第四十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

個人死亡同時符合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喪葬補助金、工傷保險喪葬補助金和失業保險喪葬補助金條件的,其遺屬只能選擇領取其中的一項。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並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十五日內告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失業人員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自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算。

第五十一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第五十二條 職工跨統籌地區就業的,其失業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② 社保暫停領取失業金怎麼恢復

1、可以辦理停繳手續。養老保險不會作廢,大可放心,養老保險是累計算的,到退休年齡繳費滿15年,就可以享受養老金待遇,中間允許有斷繳。其它如醫療保險需根據當地規定,有的中斷3個月以上就作廢了,需重新計算繳費時間。 2、關於享受失業金待遇,需符合以下條件: (1)失業前按已規定參加失業保險; (2)連續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或以上; (3)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 (4)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 對於符合享受失業保險金的人員在解除勞動合同60日之內到社保機構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手續。所須材料: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本人身份證、《就業登記證》、《職工養老保險手冊》等,具體可直接咨詢當地社保中心。

③ 網上停止失業金領取怎麼辦理

1、領取失業金之後,只要找到工作繳納社保,失業金就會自動取消領取的;
2、可以看一下社保繳納明細,打開支付寶,點擊市民中心,然後點擊社保;
3、進去之後,點擊電子社保卡;
4、進去電子社保卡之後,點擊社保查詢;
5、進去之後,點擊參保繳費明細,可以看到社保繳納明細,只要找到工作繳納社保,失業金就會自動取消領取,也可以直接去社保局裡面取消領取,根據需要使用。
一、失業補助金的申領條件
1、是已經領取過失業保險金,但是由於領取期限到期了,還沒有就業的人,可以繼續領取失業補助金;
2、是不符合領取失業金的人員,可以領取失業補助金,主要指的是,失業保險繳費不足1年,或者失業保險繳費滿1年,但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人。注意,這里明顯放寬了,不再限制說是一定要繳滿1年的失業保險,或者說是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是參保不滿1年的失業農民工,也是可以申領臨時生活補助的。
二、失業金的申領條件
1、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願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
3、是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
滿足以上三條的失業人員可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是根據失業前累計繳費的時間確定:
1、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
2、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
3、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4、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法律依據: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④ 在深圳失業了社保斷了怎麼

社保裡面總共包含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五種保險,其中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繳費年限是可以累計的。如果大家中途因為一些特殊的原因需要停繳社保也是可以的,只要在達到退休年齡之後累計繳納社保的年限達到15年,還是可以按照相關規則領取一定的養老金。
但是一般情況下我們都是不建議大家停繳社保的,因為停繳社保也會給自己帶來一些影響,而且我們繳納社保的年限越長,在退休之後能領取的養老金也就越多,如果出現停繳年限也會受到影響,是非常不劃算的。
一般情況下,社保斷繳的話,要補交都是只能由單位來進行補交的,個人很難去進行補交。
一、如果是你前公司沒給你繳納社保的話,可以進行補繳
①、補繳條件
1、須由用人單位提出申請。
2、用人單位與補繳個人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3、省直單位應參保而未參保等原因,導致社保欠繳的,可申請社保補繳。
②、補繳流程
1、單位提交資料後,由社保經辦人員對補繳資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出具《受理回執》,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
2、補繳申請受理後,將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補繳手續,用人單位可在手續完成後,憑《受理回執》到保險關系部資料發放窗口領取退回資料。
二、如果是自己離職,暫時沒有入職公司,造成的社保斷繳,可以找代繳平台公司

⑤ 失業補助金不小心點了停發怎麼辦

一般是不可以恢復的。勞動者離職後超過兩個月是不能再申請辦理失業金的。失業補助金一旦停止領取之後是不能再繼續恢復領取的,沒有領取的失業補助金是不會保留的。

⑥ 有誰知道領取失業補助金顯示待遇已暫停是怎麼回事嗎

辦理領取失業補助金的時候,提示待遇暫停,說明需要繼續去社保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失業保險條例》第一條為保證失業人員及時獲得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根據《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參加失業保險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以及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其他單位人員失業後(以下統稱失業人員),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適用本辦法;按照規定應參加而尚未參加失業保險的不適用本辦法。

(6)深圳失業金暫停了怎麼辦擴展閱讀:

法律規定: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⑦ 失業金暫停需要什麼手續

失業金暫停手續如下:參保人需攜帶失業金領取證、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失業職工證明》、與新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前往社保局告知工作人員已經重新就業,根據工作人員指引完成停止領取失業金業務就可以。如果再次出現失業,本次應該領而未領的失業金,會和下次的累計一塊兒計算,但最長不能超過24個月而已。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的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五十一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一)重新就業的(二)應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五)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一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一)重新就業的;(二)應征服兵役的;(三)移居境外的;(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五)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