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拆遷款一般簽字後多長時間到賬
拆遷款一般簽字後四十五個工作日到賬。一般在拆遷協議書上規定了付款時間,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應當要求及時付款,否則就不讓拆遷,拿到拆遷補償中的貨幣補償的時間一般在拆遷補償協議簽字後,根據拆遷補償協議約定的時間。
被拆遷在與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時,就應將補償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確約定,屆時拆遷人應當在該協議約定的付款期限內,將拆遷補償款存入指定銀行,並將銀行開具的補償款存款單據交付給被拆遷人。拆除執行國家規定租金標準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應當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築面積的重置價格及成新,結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區位給予補償,拆除私有自住住宅房屋和不執行國家規定租金標準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除人對被拆除房屋所有人應按被拆除房屋原建築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進行補償。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
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
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B. 拆遷選擇貨幣安置多久能拿到錢
法律分析:貨幣補償指的是拆遷過程在,拆遷人按照市場評估的方法對你家拆遷的房屋進行價格評估扮鄭,對拆除的房屋進行貨幣補償,也就是金錢上的補償,一般是一平方米補償多少錢來計算。貨幣補償是我國目前城市房屋拆遷補償主要補償方式之一,優點是操作簡單方便,被拆遷人選擇住房可以不受地點等的限制,同時不會產生延長過渡期限、被拆遷人不能及時回遷等後續問題。貨幣補償標准一般是多少,這個需要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需要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來確定最後的補償金額。簽貨幣補償協議後多久能拿到錢,一般建議是先給錢再拆遷,不然就不搬的原則。
法律依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城市房屋拆遷的管理,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建設項目順利進行,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並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城市房屋拆遷必須符合城市規劃,有利於城市舊區改造和生態環境改善,保護文物古跡。
第四條 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被拆遷人應當在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本高缺滾條例所稱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本條例所稱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條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房屋拆遷工作的部門(以下簡稱房屋拆遷管理戚余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互相配合,保證房屋拆遷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負責與城市房屋拆遷有關的土地管理工作。
C. 拆遷款簽完字一般多久到賬
我們知道一般在進行拆遷的時候,都是有一定補償的,相信大家對拆遷補償款到賬時間還是比較關注的,因為這是涉及到自身的利益,下面就讓法律快車小編為大家帶來拆遷款一般簽字後多長時間到賬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我們知道一般在進行拆遷的時候,都是有一定補償的,相信大家對拆遷補償款到賬時間還是比較關注的,因為這是涉及到自身的利益,下面就讓法律快車小編為大家帶來拆遷款一般簽字後多長時間到賬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拆遷款一般簽字後多長時間到賬
拆遷賠償款一般四十五個工作日到賬。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對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給予的補償。
拆遷補償的方式,可以實行貨幣補償,也可以實行房屋產權調換,還可以選擇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拆建單位依照規定標准向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種補償金。一般有: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以被拆遷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檔,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住戶臨時居住房或自找臨時住處的不便,以臨時居住條件劃檔,按被拆遷房屋住戶的人口每月予以補貼。
3、獎勵性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住戶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一些權利如自願遷往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房屋拆遷補償費的各項標准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加以確定。
二、拆遷房可以買賣嗎
拆遷安置房如果產權齊備的話,是可以像普通房一樣買賣過戶的,交易雙方達成共識以後應該按照下面的流程進行操作:
1、交易雙方協定好房屋價格,帶著身份證明、房權證、戶口本、結婚證、買賣合同、過戶確權審批表到房管部門網簽後交付房款。然後到房管部門測繪公司申請測繪。
2、交易雙方帶著第一條需要的材料,到房管部門和稅務部門委託的評估公司申請評估;評估公司受理後按評估程序對所委託評估房屋出具評估報告,繳納評估費。
3、交易雙方帶著第二條需要的材料,到稅務部門申請繳納契稅;稅務部門受理後認真審核,出具契稅單,繳納契稅;申請繳納(或減免)營業稅、個稅,稅務部門受理後認真審核。
4、交易雙方帶著第三條的材料到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管部門審批核准後,繳費後買方取證。
三、動遷房一般幾年可以買賣
動遷房一般五年可以買賣,根據相關法規及政策的規定,動遷房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按照有關方面的規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於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以上就是法律快車小編整理的關於拆遷款一般簽字後多長時間到賬的介紹,希望對您有幫助,綜上所述我們知道拆遷賠償款一般四十五個工作日到賬,大傢具體可以協商清楚。如果大家還有其他方面的問題,也可以來咨詢法律快車
D. 深圳拆遷補償標准明細2022
一是深圳市國有土地上有兩種補償方式:產權交換式補償;貨幣補償。
二是深圳市產權交換式補償:
一、深圳市房屋價值補償標准:
這里的房屋補償,是指對被徵收的國有土地上建築物價值進行的補償,按不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的市場價格,並請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這里的市場價格,地級市政府部門都會依據每年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規律,制定出相應房屋市場價格表供當地被拆遷的居民進行參考。如:石家莊市人民政府針對三年大變樣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莊拆遷區域住宅房屋市場價格表》。不清楚自己區域被拆遷房屋的價格的,可以找當地政府建設部門進行咨詢或索取材料。對評估確定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二、深圳市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俗稱過渡費)
搬遷費和臨時安置費用,具體數額各市一般都已確定具體數額及計算方式,詳見各地出具標准,在這里作者所列算的補償標准,是以大眾化被拆遷人自主搬遷和過渡方式進行的計算。如果拆遷人提供周轉房,則無需支付臨時安置費。以石家莊為例(自主搬遷):2012年搬遷費20元/平方米,按2次計算;臨時安置費(過渡費)按25元/平方米計算,逾期12月以內,每月增加50%,預期12個月不滿24個月的,自第13個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個月以上的,自第25個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深圳市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該費用針對非住宅類房屋運營性房屋進行補償,因為屬個案,補償標准不能統一,一般是有徵收當事人進行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委託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
四、深圳市拆遷補助和獎勵
補助包括困難補助和公攤補助。困難補助是針對貧困人員進行的補助,依據當地政府出具的標准確定;公攤補助針對所有被拆遷人的房屋公攤進行的額外補助,也會出具公攤補助標准。如石家莊出具了《石家莊市市區被徵收房屋公攤基準補助系數》。獎勵是指各拆遷人鼓勵被拆遷人及時拆遷而給付的額外補償。具體標准,因地各一,但該費用不是強制性,是否給付仍看當地政策。
五、深圳市房屋裝修補償及家電設備移機補償
房屋裝修補償也是先有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由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家電設備移機也是參照上述方式實施。不過為統一、方便,各縣市會依照市場價格出具具體的補償標准,具體數額以發布時徵收拆遷時出具的補償標准為准。
三是深圳市拆遷貨幣補償方式:
一、房屋價值補償
補償標准同產權交換一樣,不過增加了一項:即計算補償金時將公攤補助面積計算在內一同作價。
二、臨時安置費和搬遷費
參照以上標准,僅支付12個月臨時安置費,搬遷費與產權交換式搬遷費標准相同。
三、其他補償項目
對貨幣補償的被拆遷人,只要符合條件,也享受各種困難補助、拆遷獎勵、停產停業損失,及房屋專修、家電移機補償等。
1、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
目前,集體土地徵收矛盾越來越突出,我國還沒有專門制定一項為集體土地和房屋徵收規范性的法律、法規,農村土地徵收補償標准仍散見於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規,但補償標准較低,顯然不符合實際農村經濟發展情況。國家相關法制部門正在制定當中,具體什麼時間實施,尚不可知。為便於做好拆遷工作,各縣市在參照國家法規情況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並提高了相應的補償標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32號文件。農村徵收拆遷包括農用地和宅基地兩個方面,下面一一分述:
2、農村宅基地房屋補償
因國家正在抓緊制定集體土地和房屋徵收拆遷補償新標准,目前仍按生效的法律、法規進行補償,宅地地上房屋僅作為附著物予以補償。相信新的法規出台後,可能完全參照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補償項目予以賠償,再次我們將拭目以待。在這里我只是簡單估算應該補償項目:1、宅基地補償費;2、房屋補償費及裝修費;3、安置費和搬遷費;4、困難補助和獎勵;5、房屋內各項家電移機補償;6、非住宅房屋營運損失補償等。
四是農用地徵收補償:
一、土地補償費:計算方式:各政府因地制宜制定出各地區土地徵收的價格(區片價),乘以被徵收土地的面積,就是土地補償費標准。未利用地按區片價的60%執行。河北省區片價見《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征地地區片價的通知》。如果以國家工程需要徵收,則按新出台政策再詳盡實施,未出台具體細則的,一般按被徵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6倍支付土地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原則上20%歸村集體所有,80%歸承包人所有。
二、安置補助費:此補償項目一般和土地補償費合並計算,見國土資見(2004)238號文件規定,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合計按30倍計算。如果分開計算的話,安置費標准則按被徵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4倍。此費用專款專用,用於補助需安置的人員。如果是由村集體組織負責安置被徵收土地人員的,該費用由村集體統一使用和安置。
三、青苗補償費或附著物補償:青苗補償費按征地時當季作物的產值計算。地上附著物補償費亦由各社區市政府出具具體補償標准。以石家莊市為例,石家莊市政府以石函辦(2007)27號文件出具《石家莊徵收集體土地青苗和地上建築物附著物補償標準的通知》。其他市縣也均有此規定。被徵收人可依據此標准計算這兩項費用。需要註明的是該兩項費用均屬土地承包者或附著物所有者全部所有,集體組織不能要求分割。
五是深圳市城中村改造拆遷補償
城中村改造是最近幾年政府倡導一種提高城市職能,改善城市環境的一項利國利民政策,其拆遷與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拆遷、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拆遷有本質區別。城中村改造拆遷是由政府倡導、開發商投資、村民自主拆遷一種三方結合方式,其拆遷主體是村集體組織自行自主拆遷。而國有土地徵收拆遷和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拆遷,是以政府名義進行的拆遷,其拆遷主體具有本質的區別。城中村改造拆遷補償項目,因村而異,一村一策,各城中村根據自身的條件和經濟狀況,通過村民代表大會或村民大會討論通過補償方案確定。但大體上分那麼以下幾個項目:
一、一戶宅基地置換300平方米同一地段高層住宅:這是石家莊市政府倡導和決定的補償方式,這是底線,不能低於此標准。當然各村基本參照此標准履行,也有各別村甚至會提高補償標准,如:將300平方米以套內面積發給本集體組織村民。
二、臨時安置費、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按15元/平方米計算,搬遷費按10元/平方米,按兩次計算;這是截至2011年的標准。不過最近國有土地徵收拆遷將該兩項數額進行了提高。城中村改造補償想必也會參考此標准進行相應提高。
三、地上房屋補償款及裝修款:無明確具體標准可供參考,一般由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當然評估機構有評估具體標准。屋內裝修補償基本類似。
四、停產停業損失:該項費用主要很對營運性行房屋進行的補償,如對沿街門簾、在城中村內的企業或公司進行的停業期間內補償的損失,一般由協商確定或評估確定。
五、拆遷獎勵:各村制定各村獎勵標准,不能統一。
六、電器移機費:一般按市場價位進行補償,目前家用電器移機費:空調200元一台;有線電視150元一戶;電話移機88元一部;熱水器100元一台等等。如拆遷時市場價格提高也相應提高補償。
七、其他補償或補助:各村根據以上標准或參考以上標準的基礎上,另行對困難住戶或另行支付和補償費用,這主要村集體組織通過補償方案確定,因村而定。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六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E. 深圳拆扦房屋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一、搬遷補償費:住宅按房屋合法建築面積3元/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100平方米以下每次300元,選擇統建的按2次支付;非住宅按房屋合法建築面積5元/平方米;貨幣補償支付1次。
二、臨時安置補償費:廬城規劃區執行廬政秘﹝2011﹞131號文件,廬城規劃區之外按房屋合法建築面積每月3元/平方米。現房安置和貨幣補償支付3個月。臨時安置補償費從被拆遷人交房之月起發至回遷安置通告時止。住宅過渡期不得超過18個月,逾期未安置的,自逾期之月起不滿12個月的,按照規定標準的50%增付臨時安置補償費;超過12個月的,按照規定標準的100%增付臨時安置補償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